一生想过浪漫生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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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很能卖座,虽然马塞林自己并不编排剧情和故事,但他始终是一位吸引观众的红角儿。又过了几年,马塞林去纽约马术表演场演出,仍能轰动一时。但是,等马术表演场取消了杂技,大家很快就把他忘记了。
大约是在一九一八年左右,林林兄弟三个场子的马戏团来洛杉矶演出,马塞林也跟着一块儿来了。我以为他总该担任主角了,但是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只不过是在巨大的场子上跑来跑去的许多丑角中的一个——一位伟大的艺人,终于在三个场子的马戏团那种极度浪费人才的情形下消失了。
童年兰开夏八童伶舞蹈班(2)
后来,我到他的化装室里去作自我介绍,向他旧事重提,说我曾经在伦敦马术表演场扮猫儿陪他演出。但是他的反应极为冷淡。他甚至没有卸下丑角的化妆,可以看出他的悲哀,他仿佛在忧郁中显得呆板了。
一年以后,他在纽约自杀了。报纸上登出了短短的一则报道,说一个和他同住的人听见了一声枪响,发现马塞林已经倒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枝手枪,一张留声机唱片仍在转动着;奏的是《月光与玫瑰》。
许多英国喜剧演员都是自寻短见死的。T·E·邓维尔这位杰出的喜剧演员,走进了一家酒馆雅座,听见有人说:“瞧那个家伙玩儿完了。”就在那一天,邓维尔在泰晤士河边开枪打死了自己。
马克·谢里登是英国杰出的丑角之一,他在格拉斯哥的一个公园里用手枪自杀,因为他的演出没受到该市观众的欢迎。
弗兰克·科因是一个性情活泼愉快的喜剧演员,和我们一起合演过戏,曾以这一首轻松的歌曲唱出了名:
你别叫我骑那个玩意儿行不行?
要我对付那样的马呀,我可不能。
瞧,只有这种马我骑骑还不妨:
连姑娘们都可以在它背上晾衣裳!
他下了台后,总是那样满脸笑容,高高兴兴的。但是有一天下午,准备好和他妻子坐了自己的马车去兜风,他忘了一件什么东西,叫妻子等着,自己走上了楼。二十分钟后,妻子上楼去看他为什么耽搁了那么久,在浴室内发现了他。他倒在血泊中,手里拿着一把剃刀——他抹了脖子,几乎连脑袋都给割下来了。
在我童年时代看到的许多艺人当中,那些给我印像最深的倒并不是戏演得很红的,而是下台后在性格上显得独特的。在喜剧中扮演流浪汉和耍杂技的查摩,最肯严格地训练他自己。每天早晨,戏院一开门,他就开始接连几小时练习他的杂技。我们看到,他在后台怎样把一根台球棒竖在他下巴上不倒下,然后把一只台球扔到空中,用那棒尖儿去接住它,再把另一只台球扔到空中,让它落在第一只球上边,但不致再落下来——可是演到这后一招儿时,他常常会失手。接连着四个年头,据他对杰克逊先生说,他一直在练习那一招儿,后来,一个周末,他准备首次向观众献技了。那天晚上,我们都站在条幕后面看他表演。瞧他平时演得多么熟练,而这是第一次演出呀!他把第一只球抛了上去,承在棒尖儿上不落下来,再抛上去第二只球,又承在第一只球上面了。但是观众们只一般地报以掌声。杰克逊先生常常谈到那天晚上的事。他对查摩说:“你叫观众们把你的玩意儿看得太容易了,所以你卖不出去呀。你应当先失几次手,然后再接住它。”查摩大笑。“我还没练会怎样失手哩。”查摩还喜欢研究摸骨看相,他说出了我的性格。给我看相时,他说我这人无论学会了什么知识,都会记住了它们,并且会很好地加以利用。
此外还有最会招人笑和给人印像很深的格里菲斯两兄弟,他们常常使我感到困惑,因为这两个在滑稽戏里耍荡秋千的丑角,老是在秋千上用大棉鞋狠命地踢对方的脸。
“嗳哟哇!”被踢的一个说,“我看你再敢踢!”
“再敢踢?”……叭的又是一脚。
这时候一个被踢得晕头转向,露出了吃惊的神气,说:“瞧他又踢我啦!”
他们这种狂暴举动使我感到吃惊。但是,一演完了戏,他们就变得那样文静和严肃,又是两个友爱的弟兄了。
丹·伦诺可以说是自从传说中的格里马尔德人以来最伟大的英国丑角。我虽然没有看过全盛时期的伦诺,但我觉得,与其说伦诺扮演的是丑角,毋宁说他扮演的是性格演员。母亲曾经对我说,伦诺那样想入非非地描绘伦敦下层社会,是富有人情味的,是令人喜爱的。
大名鼎鼎的玛丽·劳埃德以轻佻活泼著称,但是我们和她一起在伦敦河滨马路老蒂沃利剧场演出时,我再没有见过比她更严肃认真的艺人了。我总是张大了眼睛,留心看这个神情焦急、身体很胖的小妇人在后台紧张地来回踱步,出场前她一直是那么急躁和担心。可是一出场后,她就立刻变得轻松愉快了。
再有专爱刻画狄更斯小说中人物的布兰斯比·威廉斯,他模仿尤赖亚·希普、比尔·赛克斯和《老古玩店》里的老者时,完全把我吸引住了。这个长相漂亮、态度端庄的年轻人,对着那些吵吵嚷嚷的格拉斯哥观众表演时,已化身为这一些有趣的小说人物,他所用的手法为舞台开辟了一个新天地。他还激起了我对文学的兴趣;我想要知道这些书里面究竟隐藏着一些什么神秘——这些像乌贼鱼般隐住了自己的狄更斯小说人物,是如何在这样千奇百怪的克鲁克香克的世界中活动的。虽然我当时还不会阅读,但是我仍旧买了一部《奥立弗·退斯特》。
我对狄更斯的小说人物着了迷,于是要学布兰斯比·威廉斯那样模仿他们。这种显露出来的才能是不会长期瞒过人的。所以,有一天我在模拟《老古玩店》里的老者给其他的孩子看时,被杰克逊先生发现了。他当场宣布我是天才,并且决定要将这一件事公诸全世界。
这件大事发生在米德尔斯布勒的那家戏院里。我们跳完了木屐舞,杰克逊先生登上了台,那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就好像要宣布一位新生的救世主降临人间一样。他说,在一班孩子当中发现了一位天才儿童,这天才儿童会学布兰斯比·威廉斯扮演《老古玩店》里的老者,模仿老者如何看不出他的小蕾儿已经死了的那副情景。
观众们已耐着性子看了一晚上很沉闷的游艺,这时候已经不大有兴致再往下看了。我身上仍旧是一件平常跳舞时穿的镶花边领子的白亚麻布短罩衫,一条丝绒灯笼裤,一双红色舞鞋,但是却要扮得像一个九十岁的老头儿。我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想什么办法,弄来了一副旧假发——也许那是杰克逊先生买来的吧——但是它和我大小不配称。虽然我的脑袋很大,但是那假发更大;那是一副给扮秃了顶的演员戴的假发,是用长长的一圈儿灰色线制成的,所以,当我学着老人弯腰驼背,出现在台上时,那样儿就像是一个甲虫在那儿爬,对此观众们抱有同感,于是都嗤嗤地笑了起来。
这一来再要叫他们安静下来可就难了。我压低了声音悄悄地说:“嘘,嘘,你们别作声,你们会吵醒了我的蕾蕾呀。”
“响点儿!响点儿!大声点说!”观众们嚷嚷。
但是我仍旧衰弱无力地悄声儿说着,完全像是在窃窃私语,于是观众们就开始跺脚,而我刻画狄更斯小说人物的尝试也就到此结束了。
童年兰开夏八童伶舞蹈班(3)
和兰开夏八童伶班的艺徒在一起,虽然生活过得很简朴,但我们是愉快的。可是偶尔我们也会惹起一些小小的纠纷。记得有两个年龄与我相仿的艺徒是走软索的小男孩,他们和我们一起串演,有一次偷偷地告诉我们,说他们的母亲一星期要拿到七先令六便士,每逢星期一早晨就要在他们盛火腿蛋的盆子底下摆一先令,给他们当零用钱花。“可是,”我们当中一个孩子说,“我们只拿到两便士呀,早餐只吃到面包和果酱。”
杰克逊的儿子约翰听我们这样埋怨时,伤心得哭了,他告诉我们,有时候,在伦敦郊区,我们只能临时演出一两个星期,他父亲每周只能为这个班子挣到七镑,甚至勉强对付开销都很困难。
由于看到这两个小艺徒过着这种富裕的生活,我们也都渴望成为走软索的演员。因此,有几个早晨,戏院一开门,我们当中就有一两个人开始练习翻筋斗,在自己腰里缚上一根绳。这样练下去,我筋斗已能翻得很好了,可是后来我摔了一跤,大拇指挫伤了。于是我的走软索生涯也就告终了。
除了舞蹈以外,我们总想方设法地要多学会一些其他的本领。我想在滑稽戏里耍杂技,于是攒了一点儿钱,买了四个皮球和四个白铁皮盆子,每天连续几小时站在床头旁边练习。
杰克逊先生真是一个好人。在我离开童伶班的前三个月,我们参加了一次为我父亲举办的义演,因为那时父亲已经病得很厉害,许多艺人都自愿献技捐助,其中包括杰克逊先生的兰开夏八童伶班。举行义演的那天晚上,我父亲走到台上,气喘吁吁,很费力地说了一席话。我站在戏台边上看着他,没想到他已经是早晚就要去世的人了。
我们回到伦敦后,每逢周末我都要去看望母亲。她觉得我面色苍白,身体很瘦,认为舞蹈对我的肺有害。她非常担心,就写信给杰克逊先生,絮叨这一件事情,杰克逊先生看了大为恼火,最后把我送回了家,说他不值得为了我跟这样一个爱找麻烦的母亲纠缠不清。
过了几个星期,我害了气喘病。病越来越厉害了,母亲以为我患了肺结核,就赶紧带我去布朗普顿医院,在那里给我作了全身检查。结果医生并不曾发现我有肺病,但我确是患了哮喘症。此后几个月里,我一直呼吸困难,感到非常痛苦。有时候我恨不得要从窗子里跳了出去。用一条毯子蒙着头去嗅那药草喷雾,也不能使我喘得好一点儿。但是,像医生预测的那样,最后我的病好了。
这一个时期里的事情,我有记得清楚的,也有已经模糊了的。给我印像深刻的,是穷苦生活中那种使人感到难堪的处境。我已经记不得雪尼当时在哪里,因为他比我大四岁,所以我只偶尔意识到他是在我身边的。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他可能是去跟外祖父一起住了。我们的住处好像常常东搬西迁,最后是搬进了波纳尔弄三号的顶楼里。
我很清楚地体会到,我们家由于穷苦而在社会上受到了种种耻辱。即使是那些最穷苦的儿童,他们每逢星期日总要吃一顿自己家里烧的菜。在家里吃烤肉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同时也是以此区分穷人各阶层的一种仪式。凡是无力在家中吃一顿星期日饭菜的,都属于乞儿阶层,而当时我们就是属于那个阶层的。母亲总是叫我到最近的那家小餐馆去,买一客六便士客饭(包括一点儿肉和两样蔬菜)。这是多么寒碜啊——尤其是在星期天!我老是缠着她,怪她为什么不在家里烧一些菜,尽管她再三向我解释,说在家里做菜要多花一倍的钱。
童年兰开夏八童伶舞蹈班(4)
但是,我们鸿运高照,一个星期五母亲去赛马,赢了五先令,于是,为了使我高兴,决定星期天自己烧一顿饭菜。除了其他一些可口的食物以外,她还买了一块预备烤了吃的肉,但看上去它又像是牛肉又像是板油。肉大约有五磅重,上面还贴了一张标签:“最宜烧烤”。
母亲没有炉灶,只得借用房东太太的,但又不好意思老是在厨房里跑出跑进,就随便地估计了一下需要烤多少时间。结果是,真叫人扫兴,我们的那块肉缩得像只棒球一般大小了。尽管母亲埋怨,说我们吃六便士一客的饭菜既省事又可口,但是我却吃得挺高兴,因为想到自己已经能和那些左右高邻过着同样的生活,而感到心满意足。
我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次变化。母亲遇见了她的一个老朋友,这朋友衣饰华丽,气派十足,看来很是得意,原来她已经放弃了舞台生涯,做了一位阔绰的老上校的外室。如今她住在斯托克韦尔街一个上等住宅区里,一天和母亲久别重逢,非常高兴,就约我们去她家里度夏天。因为当时雪尼正下乡去采蛇麻,所以,也用不着多方邀请,母亲就答应了。母亲反正做得一手好针线,于是把自己打扮得很大方,而我则穿上了兰开夏八童伶班留下的那套漂亮衣服,所以这次出门看上去总算相当体面。
再说,第二天我们住进了兰斯多恩广场拐角上一个极其幽静的寓所,到了一个极其富丽的环境里,那个宅门里雇有许多仆人,粉红色和蓝色的卧室里,挂的是印花棉布窗帘,铺的是白色熊皮地毯,而我们在那儿过的生活也是十分奢侈的。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些温室中培育出来的碧绿的大葡萄把饭厅里的餐柜上点缀得多么美丽,而每当我看到那枝葡萄神秘地逐渐减少,一天天变得更像一个光杆儿时,我又感到多么内疚。
那家人一共用了四个女仆:一个厨娘,三个老妈子。除了母亲和我以外,另有一位男客,那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他留着剪短了的红色小胡子,老是显得十分紧张。平时他对人和蔼可亲,态度大方,在那位留着灰色络腮胡子的上校出现之前,他好像永远是组成这个人家的一员——但每次上校一回来,这位漂亮的年轻人就不见了。
上校每星期只偶尔回来一两次。他在家的时候,整个住宅里都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气氛,母亲总是关照我躲开点儿,别叫他给撞见了。有一天,我跑进门厅,上校正从楼上走下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态度端庄的绅士,穿了一件大礼服,戴了一顶大礼帽,一张红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