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长达半天的欢乐-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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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了当时五五五的不为所动。有时候我也在绞尽脑汁地想,到底是什么事让我的信心发生了动摇,到底是什么让我也被无所谓的东西所控制,但我想不起来。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的清晰,好像我一开始就天天抽烟,每天起床后,晚上睡不着时,洗完澡喷完香水后,都习惯地点上一支烟。但我相信一定有什么事情改变了我,它把我改变得如此彻底,如此不堪,只是我真的、真的想不起来发生过什么事了。
现在想想,我对五五五的热爱是怎么形成和爆发的呢?我以后也再没有对谁产生过这样急切的冲动了。他们之所以打动我,是因为他们本能的青春和发泄的欲望。起码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一种无能的力量和挣扎的绝望。无能但是有力量,挣扎但是绝望。
北京的朋克众说纷纭,我不能不喜欢他们就像我不能不喜欢北京,因为我生活在这里,这和我受过的传统教育可没有什么关系。我也喜欢痛苦的信仰,但决不能说不喜欢他们就是无知就是软弱。我还有一些喜欢的乐队,同朋克无关。
而我的朋友小丁就不喜欢北京的punk,他把舌头的一句歌词送给北京的所有披着狼皮的羊们:你的刺刀是一个天生的旗杆,你的子弹是一个天生的叛徒,你有一个上口的名字,你还和13亿人同唱过一首歌。
我说我就是喜欢北京的punk,那是我不能背叛的过去。
小丁说那得看是什么过去了——你曾经喜欢吃A牌面包,不过后来你发觉A牌面包不好吃了,但你仍然坚持吃A牌面包。原因仅仅是你小时候一直吃的A牌面包。我就真的搞不懂了。当然,如果你到现在还是觉得A牌面包好吃,那就继续吃吧。这是你自己的事。
不可否认,五五五确实强烈地吸引过我,那可能就是我一直追求的东西,直到认识他们——我活生生的榜样,就突然爆发出来。这和什么A不A牌面包不一样。现在我不一定再听那样的音乐,但不能说我没有爱过那种音乐。
但我知道,五五五就是当我是个“果儿”。或许那时我太沉默,或许从我的脸上看不出思想,或许我的思想他认为迂腐而陈旧。
这是多可悲的事实。
我喜欢五五五的原因是因为他是Old School 是朋克,我喜欢朋克喜欢Old School,所以我爱他。可他居然只当我是“果儿”。可能我把感情和我想过的生活联系到了一起,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令人悲伤的。真实的感情和伪装的感情只在一线间,如果他、他们不明白,我也决不解释。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和我的感情。被一个punk拒绝是让我太心碎的事情。这就像被你所追求的生活拒绝一样。
因为恨,
因为爱,
因为所有没有原因的原因。
“我爱Old School!”我大声喊着,有些难受和沮丧。“我爱Old School。”
“怎么了,春无力?”戴华问我。他也是我在“诗江湖”认识的一个写诗的朋友。只是现在基本已经不写诗了。我看着前面幽静的夜色,一种疲倦和无奈再次笼罩了我。“你陪我再走走吧。”我说。我想起前几天见五五五时,我们和几个一起买Hish的哥们走散了,没钱打车只好走回去。就在我们又渴又累的时候,他问我能不能过这样的生活。我说我一个人肯定不想过。他说:“还有我啊!”我说:“那就能过,为什么不能过?我愿意!”看着烈日下他远远走在我前面的身体,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他的精神指引着我,我希望他永远年轻,就像他所希望的一样。他说他现在连VCD机都没有,那种口气令我痛楚。
我想五五五,但他没有再呼我。崔晨水也劝我不要再想五五五了:“他们只当你是‘果儿’……五五五是,光头磊也是,还有他们的朋友估计也都这么认为。”我和崔晨水躺在我家河边的草地上,他在一支烟里放上叶子,递给我。
“我不在意。只要我不是这么想的就可以。”我想了一会儿,认真地说。
“我操,我现在就给他打个电话跟他说我喜欢他,怎么样?借我手机用一下。”
我刚要拨号,我的呼机响了,我回电话过去,是五五五。“干吗呢?”他说。
第二章忽然感到冷 (1)
有些歌我听不懂它的歌词
但那里面的力量
比铁还凉的力量
是不需要用语言来了解的
—— 春树 · 《生命不容等待》
一
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做一家学生报纸的记者和编辑。由于我的新工作,我和小陶成了同事,又变得几乎天天都能见到他。我在学生报社,小陶在一家音乐杂志,偏偏这两家单位是一个公司旗下的,而且办公室在一个楼道,可真没辙。这两个单位在《解放军报》报社内。这是一个很大很美的大院,高大的树木、笔直的水泥小路、郁郁葱葱的青草,有我所熟悉的军队大院的气息。我常常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我经常去一个“花瓶”的音乐网站看他们的帖子,也去“诗江湖”贴诗。我用了两天时间看了“花瓶”里能找到的所有帖子,意外发现了“石家庄地下摇滚”版主荒漠的名字。他说过几天来北京,有想见他的朋友可以回帖或呼他。我给他回了一个帖子,留下了我的传呼号码,说如果方便他可以找我。
我和李小枪最近老吵架,他的情绪日趋变得无法控制。也许他就像一把容易伤人的刀,现在,这把刀已经蠢蠢欲动。作为李小枪最好的朋友和曾经的情人,我很敏感地看到了这个不好的先兆。李小枪已经陷进了由幻想、热情、信仰所构成的陷阱中,结局未卜。我曾想努力改变,李小枪变得越来越奇怪,他经常会提到和我永远在一起,他说我们去云南买枪,然后抢银行,最后偷渡出中国。他一天比一天更情绪化,经常因为我的一句无关轻重的话而沮丧而狂喜。他的沮丧总是大于狂喜。偶尔我情绪好时我还会让他像以前一样牵我的手,但已基本不在他的小屋里过夜。无论多晚,我都会告辞。我知道我走以后李小枪一定会闷闷不乐,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眷恋我的屋子,属于我自己的屋子。
在夏天的清凉的早晨和炎热的下午,骑自行车听着一支日本的女子乐队“水母”的磁带去上班,弄得我现在一听到“水母”就想起夏天和上班的感觉。晚上从李小枪家回来,走在五棵松路边长长的平整宽大的路上,看着花坛里被街灯照得明晃晃的一片绿色,抬头看见有飞机闪着红灯飞过,我总感觉迷幻,有种不真实的美好。
我给五五五打电话说:“让我们当正式的男女朋友吧!”没有注意到崔晨水忧郁的目光。他那边好像在笑:“成啊!那什么——让爱做主。”“你不要这么不严肃好吗?”我有点急。五五五对我说,他已经好久没和一个女孩在一起过了,可能需要适应一段时间,希望我能给他一段适应的时间。我说没问题,没问题!我挂了电话,兴奋得手舞足蹈,崔晨水看着我只是摇头叹气。
我现在在找五五五的路上,有点渴,有点热。还不知道他看见我是不是和前几次心情不一样。这是我们确定男女关系之后我第一次去见他。我一边坐地铁,一边有点紧张。我喷了很多圣罗兰的“情迷巴黎”。那是我在武汉看中回北京以后买的。我爱它的粉红色的瓶子和玲珑的造型,尤其是它像石榴花一样的酸酸甜甜的青春味道,像极了童年老家那棵石榴树的花香。“情迷巴黎”,巴黎,巴黎并不是我梦想去的地方,它太远了,太美了,太不切实际了。我连上海都去不成,怎么能谈巴黎。但既然喷上这种香水能感觉到巴黎的迷情,那还有哪里不能幻想?
关于自己的未来,真是有些迷茫。真不知道一年以后会怎么样,那时我是什么样子。还和现在一样无望吗?也不知道一个月以后能怎么样。这长长的时间的空白。
当我一眼看到五五五时,我还没从臆想中回过神来。他正和光头磊、刘葛他们在玩滑板。这是一块空地,有花坛和喷水池,分散着三三两两的行人和情侣。看得出来五五五的滑板技术不怎么好,我在一旁坐下,百无聊赖地看着他们。五五五玩了一会走到我身边:“你来啦?”“对。”我应道。还是一样,他的表情还和以前一样,丝毫没有因为我的到来感到开心。我们仍像苟且中的男女而不是男女朋友。其实也差不了多少。我觉得无趣。真正让我失望的是有一次我想要一件他们乐队的T恤,实在不行也可以花钱买;五五五和光头磊相视而笑,顾左右而言他,好像我不应该拥有他们的衣服。我突然觉得我好像很傻。后来五五五把他的那件T恤送给了我,那件脏的T恤前面印着:“An Anarchist Is Ejesting Police Wagon”,后面写着:“NO CAPITAL COP!”我曾穿着它看过逆子的一场演出。为什么喜欢逆子?是我年幼无知还是被原始的热血和迷茫冲晕了头脑?不是吧?我想包括邱大力、彭洪武在内的乐评人都希望看到回答。对!我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年轻、狂妄,还相信那些精神的力量,明知碰壁却仍然做出的努力和抗争——我要说明一点,这可是和北京朋克没有关系。时至今日,我仍然随时可以调动我的思维,口若悬河地回答这个问题,但却已经无法面对自己那张信誓旦旦的脸。难道我真的喜欢他们这一点吗?难道他们真的值得我喜欢吗?他们有我所不具备的力量和能力吗?他们反叛吗?当我目睹他们在台上由衷的痛苦和愤怒,听到他们毫不在意随意贬低男女关系,沉溺在和他们一样的眩晕状态里,我能确认我还爱他们吗?难道我就没有“误读”他们吗?!哪怕这爱让我顶住了那么多的压力,哪怕看他们现场看得要流泪!可现实中的他们和他们歌里唱的那么不一样,那天演出后,我和五五五吵了一架,抱臂走在找夜班车的路上,我终于想清楚了一件事:我不再爱他们了。
当时,五五五面色黯淡地嘟囔了一句:“我还以为今天晚上你住我们家呢!”崔晨水听说我要走,劝我跟他回清河住,我说我要一个人呆会儿。他说那就给你50块钱打车吧。我看着身上那件T恤,说不用了,我能回去。就是爬,我也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污染了的地方,离开这个淹没了我理想的演出场合。我在黑暗里走了好久,终于看到了一个站牌,其中有一站是到六里桥。我心想就是它了。我点上一支烟,站在那里等车。过了一会又来了一个女的等车,我闻到了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我“哐”地把他的杯子砸到地上,擦掉我写在小黑板上的话,站在桌子旁,手停顿了下来,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五五五什么也没说,看着我做着这些,拿了把笤帚开始扫我摔在地上杯子的碎片。“千万别扎着我家的小狗。”听了这话,我又想撕他墙上的海报。我看了一眼他脖子上吊着的铜锁,打开门走了出去。我背着我绿色的双肩包走在阳光灿烂的回去的路上,看着经过的无数的人。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了。
我“哐”地往床上一躺,我的瞳孔散得很大,刚才我抽了很多叶子。
很久以后,有一次我再次路过这个地方看到了五五五。他还穿着黑色的皮夹克,烫着黑色的爆炸头,我喊“五五五!”车“倏”地开了过去。
很久以后,我在一本很好的摇滚杂志上看到关于他们的一个乐事儿:“北京有两个朋克乐队,一个叫AU,一个叫逆子。有一天这两个乐队的主唱凑到一块儿,一人竖一紫鸡冠头,决定去坐公共汽车,因为他们平时很少坐公汽,要么骑车要么走路要么打的。这两人上了一辆公汽,往售票台上一趴,对售票员说:‘喂,我们不买票。’售票员一愣,问:‘为什么呀?’这两人说:‘因为我们是朋克。’售票员又是一愣:‘朋克是什么呀?’于是两人又说:‘你也甭管什么是朋克,反正朋克就是不买票,我们就是这样的朋克,以后再看见我们这样的,他们也不买票。’那售票员看着这两个鸡冠脑袋,心想:这两人是有毛病吧!于是他们俩就没买票。”我想起好像五五五以前确实给我讲过这件事,但他当时用的是自豪的语气。
第二章忽然感到冷 (2)
二
荒漠走进了明晃晃的阳光里。他来北京找到了我。我们聊了很多“花瓶”上的好玩的事儿。我说最近实在太无聊了,他说你哪天有时间可以来石家庄找我玩。我说好。
说去就去。几天后,我还真去了。这次没有见朱家福的愉快,但也没有见D的不堪。这次很正常,我在石市玩了几天,其间上了好多次网。我问起荒漠他们论坛上的那首诗是谁写的,他说不知道。还说那会儿我用的是“西瓜糖”的名字,比现在的名字好听多了。他说我那会儿老给他发无意义的帖子,弄得他很为难。
我只是一个闷闷不乐的女人,我应该喝得烂醉。日子飞速地过着,没有终点,没有目的地,除了死亡和奇迹,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个。
北京的秋天已经到来了。今天下了场雨,是什么样的雨呢?我想把自己打扮成真正的女人,穿高筒的靴子,超短裙,皮衣,还有长的皮手套之类。从星巴克半透明的磨砂玻璃望出去,窗外是滚滚的万丈红尘。现在我所处的地段叫国贸。到处都是打着领带、穿着西装、面目清秀的男子和妆化得一丝不苟的白领女士,衣服很低调,香水的味道很颓。
这里下午四五点的阳光就像蜜糖一样,充满了迷人的质感。阳光打在脸上零零落落,不可名状,想起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