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向我告白吧(香奈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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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瞅著她,暧昧一笑。“况且新婚之夜,我在床上说爱你不是更浪漫、更刺激?那时候就算你生气想跑,也不敢裸奔吧?我可是设想周全耶!”
“你──”一想到那情景,咏晴不禁羞得脸红耳热。“你真无赖!”
“我是无赖,既然你让我爱上了,就认命让我赖上一辈子,因为我说什么也不会放开你了!”
他死皮赖脸地在她脸上落下一个又一个吻,吻得她想躲也躲不掉,紧紧黏著她不放。
“咏晴,我最爱、最爱你了,你呢?有句话你忍了十多年,也该亲口对我说了吧?”
“什么话?”
“还问我什么话?就是──”
“我爱你。”她眼眶泛雾,唇边漾起一个最甜蜜的笑。“毅风,我也最爱、最爱你了!”
【全书完】
后记
在感情上,我应该属于超级理智型的。
虽然热爱写小说、崇尚浪漫,也相信世上还是有对伴侣忠贞不贰的人,但是地久天长的爱情──我想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吧?
热恋时,只是待在喜欢的人身边就会不由自主地脸红心跳,但是在一起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后,待在他身边,你还会心头小鹿乱撞,那百分之九十九是你心脏病快发作,该吃药了。
再浓烈的爱情,日子久了终将由绚烂归于平淡,加上喜新厌旧是大多数人类的通病,这年头至死不渝的感情或许还是有,但有幸拥有的人不多吧?
正因如此,我明白自己有茱丽叶的性格,就更难选择我的罗密欧。毕竟一生一世的诺言,没有几个男人负得起,就算看见很多“宁滥勿缺”的例子,我还是觉得感情的路上宁缺勿滥得好,免得伤神伤心又伤身。
所以,一见钟情、立刻展开追求,对我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而故事里方咏晴遇上了元毅风,便死心塌地认定他,等著他有朝一日回应她的感情,这么傻气的事我也做不到。
不过,我身旁这种案例还真是屡见不鲜。我当过故事中女主角挚友的角色,负责当军师、出主意,既不能做得太明显,把那只被暗恋的呆头鹅吓跑,又不能放著为爱伤神的好友不管,光是为了帮她想对策,就不晓得死掉多少脑细胞了。
好不容易,双方终于顺利交往了,没几个月竟然就给我闹分手,理由是那个男生不如她原本想像中的好──哇哩!那她暗恋对方、盯著那男生好几年的时间都在干么?盲人摸象吗?
所以,暗恋一个人的滋味或许很美妙,但是喜欢上一个人之前请多做功课,多了解对方一些。像咏晴先跟毅风当朋友,他的个性、品性她都看在眼里,不至于暗恋多年好不容易修成正果,才发现对方不如预期,那暗恋一株车而不见身旁一群树的时间真是浪费,陪著又哭又笑,还帮忙出主意的好友更是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