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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我的侦探路-第27部分

小说: 我的侦探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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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谨慎地问他:“你的肯定能占百分之几?” 
  他有些颤抖:“我的肯定能占百分之九十九!”他告诉我,假若能够听到他的声音,他就能够做到百分之百的确认。 
  晚上,桌上的电话响了。 
  于群他们采到了胡大可的声音! 
  胡大可深藏如此诡秘,要收录他的声音当然不那么容易。于群想出一个办法:冒充官方主管部门给他打电话,简单核实一下他的法人代表情况以及经营情况,说想把一个光环给他,并说多少要出些钱,他相信了并自我吹嘘许多,他的声音就这样被录制了。   
  难忘的十一个日夜:巨骗落网记(7)   
  现在,这个电话录音磁带正在我桌上的录音机里回放着。 
  一切都远远的失落,10年的是非曲直收敛成一个无边无际的新的天地,杨大年老人颤抖着说:“百分之百,就是他了,没错!” 
  1997年11月30日,星期日,我携同公安机关委托单位以及被害人杨大年乘坐我们的海狮来到了北京。 
  一下车,头一个闯到我面前的是淘淘。 
  我知道这个小侦探迷,于群在电话里没少提到过她。当然,在下面的活动中,她须臾不离地跟随在我的左右,俨然已经像是我们的正式成员了。 
  一个人在平静的生活中工作,从来体会不到什么叫真正的紧张,真到紧张里才会感受到别有一番幸福的滋味。头一夜,我的侦探们是在这种既紧张又幸福的感觉中度过的。因为私人侦探的幸福建筑在成功里。 
  12月1日,星期一,这是我们和辽河油田某采油厂正式签订了委托合同的第11天。 
  我领着大家再次研究了这次行动的细节,谁打前谁压后都做了具体而细致的部署。根据于群他们多日观察摸到的规律,保镖们和门卫在下午1点半前大都在休息,因此,我们这次行动也定在下午1时整准时进行。 
  下午1时整,由事先守候在那里的于群领路,我带着追捕胡大可的警官闯进了这家公司防守严密的大门,两个门卫奔出来刚要阻拦,一名警官亮出证件,两个门卫张大嘴巴愣住了。 
  三楼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显然,保镖们也都在各自的办公室里午睡。为了防止抓错人,我和杨大年先悄悄的进入了那个带有鼾声发出的办公室看到熟睡的胡大可,杨大年突然激动的惊呼:“是他!就是他!” 
  这个骗子胡大可,隐名埋姓逃跑10年,他做梦也没想到会在梦中有神兵天降,把他缉拿归案! 
  这一切,全都详细地被两个电视台记者的摄像机记录下来了。 
  现在他们再用不着那台微型摄像机了,而是肩扛着大型摄像机人前人后跑来跑去,从各个角度摄录这次行动。 
  追捕的警官们押解着人犯胡大可威风凛凛的走在前面。我示意我的侦探们和我一起默默的走在后面。 
  我真喜欢我们的“海狮”,在北京平滑的马路上,跑起来没有一点声响,可是一闯过山海关,行驶在东北这块“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土地上,车轮磨擦着冰雪,它就畅快地欢笑起来,“刷刷刷”,像是好几个乐队同时演奏,音乐的声响雄厚、高亢而兴奋! 
  我们又是凯旋而归。 
  杨大年仿佛忽然又年轻了回去,佝偻的腰杆也直溜了起来。 
  电视台的两位记者还在摆弄着微型摄像机,这台微型摄像机忠实地跟着我们私人侦探的脚步,真实地摄录下了我们这11个日日夜夜的艰辛和汗水。 
  1998年1月14日,沈阳电视台《共度良宵》栏目,播放了题为《今日福尔摩斯》的电视纪实片,立即轰动了沈城的千家万户,这部专题片中,全部采用了跟踪、追捕的真实镜头,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惊险和刺激!他们还从未看到这样真实的镜头,看一遍不解渴,要求再放。沈阳电视台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破天荒地在两周内重播4次!播放后却给电视台带来了不少麻烦,因为有很多人要找我想见我。只好通过他们。 
  “笛——笛——”我们的“海狮”猛地一阵清脆的呜叫。 
  我抬头一看,前面星光灿烂,万家灯火。 
  沈阳到了!又一个美丽的夜晚降临在我们的面前。 
  啊!难忘的11个日日夜夜!     
  第五章 贪官现形记   
  新“杨三姐告状”(1)   
  说心里话,这是自克顿调查事务所成立以来,我所接手的第一个打心里不愿意办的案子。我是不愿意介入刑事案件调查的,特别是不愿介入贪污腐败案件的调查。因为这两大类案件国家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去管不说,一但涉足、稍有不慎、后果便不堪设想! 
  一、不愿接手的案子 
  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出评剧,叫《杨三姐告状》,剧里讲的故事是我国评剧创始人成兆才根据民国初年发生在河北省滦南县的真人真事编写的。说的是暴发户高贵章的六子高占英因与妓女出身的嫂子通奸,共同谋害了发妻杨二姐,就在杨二姐出殡之时,杨二姐的妹妹杨三姐意外地发现了二姐手上有刀伤,联想到二姐头些日子回娘家时身体还是好好的,回家之后没几天便突然死了,于是感到姐姐死因可疑毅然要为二姐告状伸冤;谁知当时吏制腐败,主审此案的官吏受了高家的贿赂,百般刁难扬三姐,使得杨三姐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杨三姐是个烈性女子,又舍死上告到天津检察厅,在热心律师的帮助下,杨三姐利用军阀出身的新任厅长上任后急于沽名钓益,树立自身“青天”形象的心理,请求检察长开棺验尸,结果验明了杨二姐是被谋杀致死,终使得沉冤得以昭雪。 
  这个剧看过之后,扬三姐的形象便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迹,我由衷地佩服扬三姐不畏强权的勇气和宁死也要讨个说法的刚烈。古往今来,如扬三姐似的奇女子为数不多,大多数女性都以逆来顺受来凸现传统的伦理,难怪曾有哲人感叹地说:“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不过,在我这么多年的私人侦探生涯中,也曾遇到过一个杨三姐似的人物。 
  那是1999年6月中旬一天,那天,气温特别高,我忙了一头午,吃过午饭之后,就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儿。谁知我刚躺下还不到5分钟,就听见两声轻轻的敲门声,我以为是手下的探员有事找我,便问了一声谁?回答是一个女人怯生生的声音。我从沙发上坐起身来,伸手刚一开门,就见一个陌生的女人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在那里探进头来问:“您是孟探长吗?”我说:“是。”并把她让到沙发上坐下。那女人用手抹了抹脸上汗水,随后就掏出一张《辽沈晚报》说:“这报上登的照片是您吧?”我点了点头。那女人接着说:“我是慕名特意来找您的,因为报上只登了你们私人侦探办案的故事,没登出你们办公的具体地址,所以我先找到了《辽沈晚报》写这片文章的记者,由他指点我才找到你这儿来的。” 
  我上下打量了那个女人一眼,她看上去有三十六七岁的样子,一米六、七左右的个头,皮肤黑里透红,怯生生的目光里透出一股子质朴和坚定。 
  我开门见山地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那女人并不回答,只是用目光直视着我说:“从报上看你是个了不起的大侦探,我想问问你,敢不敢接手调查大官的案子?” 
  我听后直想笑,觉得她问的这个问题挺逗的,她说的所谓的大官到底是个什么级别呢?于是我对她说:“那看是多大的官儿,还得分是啥事儿?”接着我又对她说:“你想委托我们什么事儿?尽管直说!” 
  那女人用目光盯了我好一阵子才说:“我想请你们调查我姐夫李万祥,他是我们某某市的法院副院长,他贪污腐败、收受贿赂、在外包养情妇已有八九年的光景,我姐姐就是被他给活活气出病来的,在我姐生病期间,他不但不尽丈夫的责任,而且还逼我姐姐快死,我说什么也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我要告倒他,好替我姐姐出气。” 
  听了她的话,我基本明白了她来找我的目的。说心里话,我是不愿意介入刑事案件调查的;特别是不愿介入贪污腐败案件的调查。因为这两大类案件国家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去管不说,一但涉足、稍有不慎、后果便不堪设想!(当然在后来的探案实践中我还是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惩腐调查案件)想到这儿,我便劝她说:“如果你姐夫真是像你说的那样,你可以去你们那里的反贪局去告他。”那女人低着头,无奈地说:“这两年,我没少告,人大、纪委、反贪局我都没少去,可都是手头拿不出证据所以搬不倒他!孟探长,你说说,他和我姐也没办离婚手续,就已和那个情妇同居了七八年,这还不是重婚罪吗?我真弄不明白,这些铁的事实就摆在那儿呢,怎么说我没证据呢?” 
  我说:“你姐夫和那个女人非法同居七八年的事如果存在,那只能是事实。这种事实的真实性如何,还得需要能够证明它真实性的证人证词和相关的证实材料。从你说的情况上看。如果你姐夫和那个女人自已不承认在一起同居,外人也不好证明或不愿证明,这样就必须拿出他二人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物证,照片或录像资料才算是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那女人说;“孟探长,我这次来就是想请你们帮助我拿到这样的证据。” 
  听了她的话,我心里头挺矛盾,说句实话,我特别不愿意受理涉及政府官员和公、检、法人员的案子,这里除了我自身当过警察的原因之外,更多的还是我内心深处的顾虑。要知道,这一层人物的能量是相当大的,而我们国家现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又盲区太多,造成了某些掌权者在一定范围内拥有了似乎绝对的权力,而绝对的权力导致了绝对的腐败,这样就使得他们当中一些人为所欲为,有时候连监督部门都拿这些人没有办法,我一个小小的私人侦探又能奈他何?……我心里虽然这样想着,可面对一个怀着一腔愤怒,不远千里前来找我,并把全部伸冤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这儿的人,我又怎能让她满怀希望而来,满腹失望而去呢?不知为什么,在听了她讲诉的四处告状全无结果,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但她又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李万祥这样的恶人搬倒的时候,我忽然联想起了《杨三姐告状》中的杨三姐。我想我虽然不象那个检查厅厅长那样沽名钓誉,也没人家那样的权力,但帮她搞到李万祥涉嫌犯罪的证据,然后她再利用这些证据依靠法律武器去讨个说法,这还是做得到的。不过我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接受委托的念头。不管怎么说,克顿调查事务所能生存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也很不容易,如果出于一种同情心去受理一个涉及法院副院长的案子,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可对于一个杨三姐似的委托人,我又实在不愿当面一口回绝她,使她最后的一点希望于瞬间破灭。犹豫再三,我转念一想:如果我告诉她雇用私人侦探办案是要花许多钱的,她也许立马就会放弃原有的想法。因为动则几万元的办案费,对她这样一个乡村妇女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如果这样能迫使她放弃委托,既不至于太伤害她,我这也不用太难心,岂不是好?想到这儿,我便对她说:“我看你还是通过别的渠道取证吧,委托我们调查,收费是挺高的,一般的委托人很难承受”她一脸无奈地看了看我,嗫嚅着问道:“一共得花多少钱?”我说:“连差旅费带办案费少说得3万块钱,如果案子复杂一些可能花得还要更多。”   
  新“杨三姐告状”(2)   
  她听了之后,低头想了老半天,就一声不吭地走了。她走后,我断定她肯定是放弃了,你想想,别说是没钱的人家,就是有钱的人家谁会花上3万块钱去出一口气呢?我甚至有点暗自得意:这样的效果总比我直接告诉她我不能接受委托要好得多。否则,我这个私人侦探的形象肯定会在她的眼里大打折扣。 
  令我想不到的是,仅隔三天,那女人又一次来到了我的侦探所。进屋之后她就把一堆钱放在了我的写字台上说:“孟探长,我回去之后、东挪西借,求亲戚靠朋友的,好不容易才凑够了这3万块钱,就请你们替我调查取证吧!” 
  我一看顿时惊呆了。这堆钱里有百元票,伍拾元票,更多的是拾元票,伍元票,想象得出,她为筹划这笔“巨款”不知难了多大的心,说了多少拜年话。 
  我于心不忍,就劝她说:“看得出,你拿这笔钱是很费劲的,花掉了这笔钱,就是我们替你拿到了足以告倒你姐夫的证据,最后你也不会得到什么经济补偿的,难道就为了出一口气,使自已背上沉重的债务?这会影响到你和你全家今后的生活啊!你再考虑考虑,这样做值吗?”那女人哭着说:“孟探长,我姐她冤呐!这口气不出,我就有多少钱生活也不会好过呀!如果你们帮我拿到了证据,使害人的人得到了应得的报应,背再多的债我活着也会觉得心里轻松啊!咱们现在就签合同吧!” 
  签合同的时候,我才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杨玉秀。应当说,这是自克顿调查事务所成立以来,我所接手的第一个打心里不愿意办的案子。签合同的时候我甚至想,如果调查顺利,最后就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费算了,将剩余的钱给她退回去。对于这样一个杨三姐似的人物如果从她身上赚钱,这违背我的做人原则。 
  委托调查合同签好后,我们随即组织专人根据杨玉秀提供的线索展开了调查。在展开调查之前,我带人先与某某市反贪局进行了接触,当时接待我们的是市反贪局张副局长,我非常策略地向他了解了被调查人的情况,并婉转地将我们的意图告诉了张副局长。张副局长说:“对李万祥的问题,我们反贪局也接到了不少举报,但迟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这其中原因有两条:一是举报人大多提供不出足以说明问题的证据,二是法院毕竟是特殊的部门,他的这个副院长相当于副县级职务,这在我们这个县级市来讲算是个不小的官儿,所以,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其犯罪,否则我们是不会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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