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趴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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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他们的未来不是梦,可我的未来马上就要变成噩梦了——赶紧撤吧,要不下面这些人很可能用唾沫星子把我淹死。
晚会到此结束。
第二部分 我的大学第40节 向王二娃学习
这天晚上,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二师傅三师傅和我一样睡不着觉,唉声叹气,因为他们的未来之梦还没有做完就被大家无情地哄下了台,简直没有面子。而大师傅那边却一点声音都没有,连喘气的声儿都听不见,如果目前床上躺的还不是一具死尸,那大师傅最近一定是在苦练闭气功,而且功力已臻化境,已经达到了死尸的水平。
我的耳朵边是各种各样的声音来回交替,一会儿是剥花生、嗑瓜子的声音,一会儿是单姆士的演讲,再过一会儿是两位师傅的吉他,而且各种各样的画面也在闪回切换:王二娃的破西服,单姆士的金丝眼镜,隋风飘狂吃巧克力,形形色色的决无空闲的嘴,还有……
还有李秋水。
在教室里,我看到了李秋水。她安静地坐在那里,用手支着下巴嗑儿,眼神似乎也凝固了,看着单姆士在台上高谈阔论。她的身边是孟南,精神和她一样集中,只是没有集中在单姆士身上,而是集中在李秋水身上。
一想起李秋水,我就更加睡不着觉,好像吃了大力丸,浑身都是劲儿,还有点发抖——我是不是爱上李秋水了?
我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庸俗的比喻:李秋水坐在教室里,就像一朵在泥塘中盛开的不胜娇羞的水莲花。不过这个比喻好像不是我首创的,解放前一个刚学会白话没多久的什么诗人写过类似的句子,我可能什么时候看过,所以就钻进我脑子里储存起来——也可能因为我最近老是在野花文学社混,所以脑子总是左一朵花,右一朵花。不管怎么说,我觉得现在这个比喻简直就是超凡脱俗,充满灵性,早就预备好了,等着李秋水出现就派上了用场。李秋水就是一朵摄人魂魄娇艳的花朵,百花丛中最鲜艳,众香国里最壮观。
想到此节,我顿时激动不已,心情美好得更加睡不着觉——如果这朵花总是开放在我的身边……
想到此节,我又顿时情绪低落,因为这朵花已经明明已经开放在孟南的身边了。孟南就像一个辛勤的园丁,每天对这朵花精心呵护,隔三差五买几件衣服、几双皮鞋、几瓶洗面奶什么的,基本相当于修剪花枝、培土、浇水。登科隆大学泱泱乎万余人,怎么会让这小子独占花魁了呢?
我的后背一下子冒出一股冷汗,像冰一样凉。
我想起了自己在登科隆大学的所有故事。
中文系的课堂上,一般是老师在上面讲,下面该干吗的干吗——除了当初死心眼的杨万才,没有老师愿意跟我们作对。
隋风飘伏在桌子上奋笔疾书,看起来像记笔记,其实是在给系领导写思想汇报;二师傅三师傅也在认真地看书,只不过看的是《吉他弹奏技法》——他们这几天买了两把新吉他,痛下决心要弹出一片新天地;大师傅一如既往地最消停了,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打坐修行;其他的人一半在睡觉,还有一半在发呆。
我伏在桌子上,皱着眉头看一本《中国历代情诗选》。编这本书的老兄比较奇怪,里面的诗从《诗经》开始,到现在大学生的课桌诗歌结束,烩成了一锅。
我的脑子也烩成了一锅,因为我也想写几首诗,可是却不知怎么下笔。
按理说我爱好写作也算有年头了,但我爱好的主要是散文,那种一千字左右的,主题突出明确,积极向上——这主要得益于上小学时苏莲老师的启蒙教育。从小学到现在,我在小本子上写了大概五本这样的习作,觉得言之有物,分量十足,而且准备在大学毕业以后出一本散文集。但上了大学,尤其是进了野花文学社以后,并且尤其是聆听了王二娃的教诲以后,我才慢慢体会到散文好像在文学大家庭里是后娘养的,不受人待见。王二娃看过我的本子,才看了三行就扔在床上,然后喷出一股烟儿,说,你就是这么爱好文学的?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这么爱好文学,老师就是这么教的,教了我十几年。我心里正不服气,看见王二娃从枕头底下翻出一个破本子来,递到我手里,说,你看看我的旧作吧,五年前的。我一翻,发现上头都是一些古怪的诗,前言不搭后语,而且有话不好好说。我忽然感到很惭愧,对王二娃说,你写得真是太好了——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写诗?王二娃微微叹了一口气,说,诗?诗是个什么东西?我能像吃饭一样一天吃出三首,晚上拉屎还能拉出一首——诗已经不行了,想写就得写小说。
王二娃说诗不行了,我觉得诗还行,而且在此刻能大派用场:我想写几首诗送给李秋水。
我郑重考虑过写一封更直接一点儿的东西。最直接的是情书,但我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勇气,不知道该怎么写;然后就是间接途径了,最好的载体就是文学。我看出来了,李秋水和我一样是个文学青年,我可以用文学做幌子,以文学之名,行示爱之实——但是散文确实不方便表达情意,而且有点登不了大雅之堂。诗最合适了,既朦胧又显得有品位。
于是我就在课堂上准备研究一下诗的写法。一锅乱炖下来,还是有点糊涂,直到下课——不行,下了课得给王二娃买盒烟送去,他不是会写诗吗?
王二娃看了我的烟十分高兴,说,你看你这个同学,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说就行了。咱们都是搞文学的,不用搞这一套。
我是怕你没烟抽灵感跟不上,我说,我要跟你探讨一下文学。
王二娃有几天没跟人探讨文学了,所以兴致特别高:你想探讨什么?
诗!我严肃地说,为什么古代的诗都比较好懂,但发展到当代,却走向了晦暗不明?
王二娃不觉得这是个问题,说,很简单,这是技巧的发展,是语言本身的规律,是当代人心境的写照。
请言其详!
这个什么东西都会有发展的,诗也一样。古代人诗词就那么几种格式,现在不一样了,什么限制都没有,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我就想听这句,于是打断他说,什么叫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难道诗歌写作已经变成一种随便的产物了吗?
王二娃稍微琢磨了一会儿,说,当然,诗歌写作还是有它的内在规定性的,比如不一定要压韵,但要有内在的韵律和节奏,还要讲究意境,但不一定非得空灵。而且,在技巧上也是有规律可寻的,比如语言的断裂、拼接……
看着我困惑的神情,他忽然意识到我一直是写散文出身的,于是不再说得这么高深莫测,改成了普通话。
第二部分 我的大学第41节 举个例子
举个例子说吧,比如你有一篇散文的开头是:“天刚才还是晴朗的,却忽然下起了雨,我来不及躲闪,身上被淋湿了,真好玩儿。”诗就不能这么写,要这么写:“它们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即使我拒绝/它们也不期而至/我欢迎你们/因为我终于自然而然的湿了/无须准备/也不预期/”怎么样?听出点意思了吗?
如果王二娃直接把这几句给我看,我还真不知道他写的就是雨。至于是什么意思,我朦朦胧胧能感觉到点儿,似乎还有点儿那个……下流。
再举个例子吧,王二娃兴致勃勃地说,比如你还有一篇散文写到了放屁……
我的散文从不写放屁。
这就是诗不同的地方!比如你是这么写的:“小朋友们听见我放屁的声音,都快乐地笑了起来。”诗就要这么写:“压制什么并不容易/我付出了所有的努力/它还是溢出了我的身体/他们为这种司空见惯的声音而张开的嘴巴里/与我下面跑出的/基本是同一种气体/我轻松了/想问我的妈妈/你/为什么不能/当着我的面放一个屁/为什么/你”。听出味道了吗,你?
听出点味道了,我。
我若有所思地点头说。
王二娃诗兴大发,又点着一支烟:我再给你举第三个例子……
我等着他第三次对我的散文进行改写,可他却捂着肚子,皱起了眉头。
他妈的,食堂的凉拌拉皮儿肯定是上顿剩下的,我得上趟厕所。
王二娃扯了一张纸就奔向厕所。我坐在他的床头上,琢磨散文是怎样发展成诗的——我觉得我真的快要开窍了。
王二娃一泡屎拉了能有十分钟,终于情绪高昂地回来了,准备接着给我讲。可他刚开了个头,我就听见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他妈的,我说,不仅凉拌拉皮儿有问题,红烧排骨也有问题。
我和王二娃一样火烧屁股似的上厕所。我蹲在厕所里闭着眼睛一通肆无忌惮的排泄,感觉真是舒服至极。然后我睁开了眼睛。
我看见厕所门上有几行字,怎么看怎么眼熟,就是看不太清楚。于是我往前凑了凑——我看清了,写这几行字的,就是王二娃,而且就是刚才上厕所写上去的,墨迹未干。王二娃说他拉屎就能拉出一首诗,果然所言不虚。
你
令我难过
又不能与谁言说
但我愿意体会
你给我的短暂
却可以持续很久的快乐
我觉我灵光一闪,全身的经脉都打通了——我读懂了王二娃写的是什么,这首诗的标题一定是《拉屎》。
第二部分 我的大学第42节 以文学的名义
李秋水确实已经深入到我的心脏里去了,每次看见她,都会害得我心律不齐。可她的身边总是有孟南看着,要想接近她,必须得把孟南支走。
我想到了二师傅三师傅,就对他们说,二位师傅,你们的吉他虽然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要是能有人再稍微指点指点,那就更厉害了。
二师傅不太相信谁现在还会比他们吉他水平高,因为他们已经把《吉他弹奏技法》研究了大概二十遍。他说,这个人存在吗?
存在,我说,就是那个孟南。
你怎么知道他比我们还厉害?三师傅还不相信。
我说,我听过他弹吉他,就比你们稍微高一点点。
我确实看见过孟南弹吉他。他坐在图书馆后面的草地上抱着一把吉他,而李秋水就坐在他的身边,充当听众——一想起这个我就浑身不舒服。
两位师傅,我接着说,你们可以去请孟南喝酒,顺便再切磋切磋技艺。
我们没钱喝酒了,三师傅沮丧地说,我们的钱都买吉他了。
我不高兴地说,我这个当徒弟的能不帮你们的忙吗?酒钱我给你们出,你们随便喝,最好都喝迷糊,那就更有状态了。
两位师傅一左一右拍着我的肩膀,感叹不已:我们这辈子真没白收你这个徒弟,值了!
我知道孟南其实特别不想和两位师傅喝酒,和李秋水呆在一起肯定比和他们喝酒有情调,但架不住他们软磨硬泡,只好去小酒馆里喝二锅头。
今晚野花文学社要搞活动,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
我一进教室就看到了李秋水。我假装寻找座位,然后忽然抬头发现了她。她也看到了我。
是……是你啊,我惊讶地说,怎么就……就你一个人……来?
她看了我一会儿,看得我直发毛,但我表现得十分镇定。
我一个人来不好吗?她说。她还朝我笑了一下。
我觉得她的话里有些什么意思,说,那当……当然好了。
我自然地坐在她旁边的座位上,这样套近乎才方便。
我说,你能参加文学……社的活动,真……真不容易。中文……中文系的人都找……找……找不出几个来。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啊,李秋水说,我挺喜欢文学的。
那是,那是!
你不是也挺喜欢吗?
那是,那是!
她看着我,脸上带着迷离的笑意,说,咱们还是很有共同语言的,对吗?
这是我想说给她的话,预习了好几天,却这么容易被她先说出来了,出乎我的意料,然令我心情大悦——这说明我们彼此心有戚戚焉啊。
我正想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她却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我看见了她粉红色的舌尖——然后她在嘴唇前竖起一根手指,小声说,安静,单姆士要开讲了!
单姆士讲了些什么我根本就没往心里去,我的鼻子里是李秋水散发的馨香的味道,眼前是她可爱的粉红舌尖,还有她一瞬间孩子似的表情。原来她不是永远都那么冷。
我晕了。
掌声把我从眩晕中唤醒,我也赶紧跟着拍巴掌。我不知道我拍巴掌是什么意思。
他的诗讲得真好!李秋水赞叹说。
诗?单姆士刚才讲的是诗?人要是顺的时候,命运就会对他格外眷顾,天上噼里啪啦往下掉馅饼儿,躲都躲不开。
真好!我点头同意说,我写了这么多年的诗,还头一次明白诗有这么多说道。
我想象着她侧过脸来,以惊喜的表情对我说,你是写诗的?我能看看吗?
当然可以给你看,本来就是给你预备的——可是我等了差不多一个世纪,什么都没听见,除了教室里嗑瓜子的声音。
李秋水合上了她记得密密麻麻的本子,用细长温润的手指抚摩着封皮上“笔记本”三个字,也不知道这三个字有什么好。
人家不说,我只好接着说,诗最纯粹了!所有的文……文学样式里,我最喜欢诗……诗了。我妈从小就让我背……背诗,所以我从小就跟诗有缘……缘分。我上小……小学的时候,在我们区教委主办的《嫩……嫩芽报》上还发过几……几首诗……
你真是个天才!她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来。
哪里,哪……里!天才是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