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心三集(侯君集x李世民)-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说什么?”侯君集霍然回头,怒目圆瞪着世民,“认贼作父?对,他是贼,但他是自我降生于这世上以来对我最好的人,比我亲生的父母还更像我的父亲!为什么我就不能认他为父,就因为他是贼吗?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也愿意做贼,就做他的贼子!”
侯君集见世民沉默不语,便又转过头去,盯着房角继续道:“开始时我们还是做拐劫小孩的勾当。但后来时势越来越不好了,天下渐渐的动荡不安,灾荒之处穷人们甚至是易子而食,还哪会有人花钱买小孩?眼见这营生是越来越难做了,直到有一次,我们处身的那个郡城突然爆发了民变,当地一个豪强聚众造反,周边的官军把城池团团围住的攻打。我们本来以为那回是走霉运了,居然遭了池鱼之灾,但一时之间也没法离开,只好呆在城里。可是吃饭的问题怎么办呢?这时我们才发现,城里的富人早都跑光了,但事起仓促,他们只能带走细软,我们就大摇大摆地住进他们的大屋子里去,任意地吃喝里面留下的美食佳酿。到后来城破之时,我们就扮作乱军混杂其中跟着抢掠,抢了好多值钱的东西后就跑出城,也没有人来抓我们。这样我们就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也就是专门跑到正在打仗的郡城里去,洗劫匆忙逃离的富人遗下的财物,再扮作乱军混出城去。这比以前拐劫小孩要安全得多、也赚钱得多了。拐劫小孩,父母都会来找,还要转手把小孩卖出去才能赚到钱。可是现在这样发战争财,完全就是无本生意,还没有人会来追查我们。就是这样,我们如同那见到快死的人就在上空盘旋着等待他彻底地变成死尸之时才扑下来分吃尸肉的兀鹰一样,只要哪里有动乱,我们就跑哪里去洗劫一番。然后……我们听说了唐国公在太原起兵,要一直打到长安来的消息,于是也跑到这京师来了。本来,我们的头领……就是给那女人砍下了一条手臂的,只打算趁火打劫长安城里的富人,根本没想过摸进这皇宫来的。他这家伙胆子是不小,但还没有脑子想到这一点。其实是我……是我极力主张乘乱进皇宫来的。我跟头领说,这个时候皇宫的守卫一定薄弱,而且我们扮作攻城的士兵,人家也不敢拦我们。皇宫里那么多宝贝,只要捞了这一次,就足够我们所有人过一辈子了。这一次一劳永逸,以后我们就洗手不干了,拿这些作本钱去做些正经的生意,从此安安乐乐的享受下半辈子……可是……可是结果却是……阿爸是我害的,是被我这馊主意害死的!”
侯君集突然又激动起来,一伸手捡起落在地上的长剑,横剑就往自己颈上抹去。
世民纵身一扑,一把将他仰面扑倒在地,两手分别按制住他的两手,双腿向内屈曲,就像青蛙后腿的姿势,架在他的下身之上,大腿压着他的膝部,两脚则扣住他的小腿。君集心头一颤,这不正是自己童年与世民打架时压制他的姿势吗?
世民两手按制着君集的两手,也就腾不出手来拢起发丝,一头乌发再次散开,并随着他低头看着仰躺于地的君集而垂落在他的面上,有几缕发丝甚至就落在他鼻端,痒得他差点忍不住要打起喷嚏来。
侯君集用力地挣扎。可是,比世民年长了三岁的他,在童年时可以凭借这三岁的年龄优势而在力气上压倒世民,但到了现在成年之时,这年龄优势却已完全化为乌有,于力气上的差异再无影响,他的挣扎全是徒劳。这时他只觉世民按制着他右手的手进一步抓着他的手腕用力一拧,剧痛之下再也无法握住长剑,“叮”的一下,长剑脱手落地。
侯君集羞恼交加之间,忽然想起当年世民是怎么摆脱自己这一按制的,便猛的用力抬头,向着世民的额头撞过去。谁知正在这时,世民却放开了他的右手,腾出左手去捡地上的长剑,身子也就自然而然地斜向侧面偏了过去。君集这一撞就撞了个空,脑袋却是一下子搭在世民颈边的肩头上。这一撞虽然没有着实地撞上世民,但还是令他重心一偏,不由自主的整个人都摔倒在君集身上。
君集抱着世民坐起来,二人索性就盘腿坐在了地上,一如当年初识时促膝而谈的情状。
世民把长剑插回鞘内,系于腰间。他沉吟片刻,道:“你为什么要提议进皇宫来?你不仅仅是想让你那团伙的人趁此机会大捞一笔,你还想见我,对不对?虽然我这‘世民’的名字是你失踪之后才有的,但你知道我父亲的名字,你知道我是李家的二郎,你就能知道义军的右领军都督是我。你不晓得到哪里能见到我,但你晓得我一定会进皇宫来,所以你就怂恿着你们的头领进皇宫来。对不对?”
君集仍只是呆呆的发着怔,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世民轻轻地叹了口气,道:“这样说来,我还算是间接害死了你义父。所谓‘我虽不杀伯仁,但伯仁因我而死’,你为此而恨我的话,也是无可口非……”
侯君集摇起头来:“不,够了,够了,你不要再硬把罪过往你自己身上揽了。我刚才只是一时冲动,才会这样诿过于你,其实我心里早就知道,罪魁祸首都是我,都是我这个带着大凶之兆的不吉之人……我一向都是这样把噩运带给身边对我好的人,当年害你走失是这样,现在害阿爸惨死……也是这样。”
“这怎么能怪你?当年其实是我自己躲在小瀑布之后睡着了,才闹出那么大的恐慌出来,根本不是你把我弄丢了啊?倒是我,才是害你被贼人抓走了。要说是谁给谁带来噩运,那是我给了你噩运才对。”
侯君集仍是摇头:“不,你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噩运,你给我带来的其实是好运。我很高兴那些人贩子把我抓走了,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会遇到阿爸,就不会在这14年来,终于能过上有父亲疼爱的儿子的生活。我活了21年,前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侯家,虽然是锦衣玉食,却只是活在冷落与猜忌之中。那满屋子的人都跟我同姓一个侯字,但何尝有一个人真的当我是侯家的人?后三分之二的时间虽然是流落在外,每日里餐风露宿,今天都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饭吃、甚至还有没有命在,但是我过得很开心、很满足。不但阿爸待我亲如己出,其他人虽然不如阿爸那样对我好,但至少他们绝对不会因为我背上有那么个胎记,就把我当作瘟神恶鬼、避之则吉。只要我能帮他们赚到钱,他们就会觉得我是有用的人,不比谁差,不会瞧我不起……”
世民低低的叹道:“当年我年纪还小,但也已看出你母亲对你不好。那时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才从我娘亲口中听说你背后那胎记的事。侯家的人为着这么个虚无缥缈的所谓‘大凶之兆’就冷落于你,确实是他们的不是。可是……你毕竟是贵族的出身,难道就甘心这样一辈子沦落为寇?猴子……君集,回来吧……”
“不,我绝不!”侯君集霍然而起,昏暗的灯光映照出他坚决无疑的脸容,“14年前,当我答应阿爸做他的义子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我不再是侯家的人,我不姓侯,我不叫侯君集。我要彻底忘记在此之前的7年,忘记所有的人和事……”
“你说谎!”世民也站了起来,紧紧地盯着君集的脸,“你要彻底忘记那7年里所有的人和事吗?你要把我也忘了么?”他看到君集别过头去回避自己的眼神,便伸手揪住他的衣领,硬拉着他直面自己:“你没有忘记我,你不会忘记我,否则你为什么还要让你阿爸叫你‘猴子’?为什么还要在这14年后特地进宫来见我?”
侯君集竭力要摆脱世民的钳制,但那一双强健有力的手臂再也不是14年前的他可以轻易地在力量上压倒的那四岁小孩的手臂。小时候忽然意识到对方虽然比自己年少、却竟已习过武艺、因而自己反倒不如他的那种羞恼气恨的情绪,猛的又直涌了上来,他负气地叫嚷起来:“你别自作多情了,我才不要记得你!这世上反正不会有人记得我,我才不会那么犯贱,去记住别人……”
“你错了!我记得你,我一直都记得你……”世民打断了他的话,“……不止我,我娘亲,她也一直记得你。就是她……就是她要我记住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后记:
1、呃,乌发飞扬啊~~~~萌……写这《君心三集》第二集时,无意之中写了很多关于头发的事,于是诺诺问偶,是不是要像《千重苦夏》那样也弄个恋物癖~~~
2、《千重苦夏》的恋物癖太多了,多到其实很难说是恋物癖鸟~~~同心发结是一个,世民的眼睛是一个~~~这里《君心三集》就不要弄那么多鸟~~~就让猴子有恋发癖算鸟~~~~(8过现在写《相敬以德》,也会出现乌发,但没有那么频繁而明显而已~~~唉,所以其实是偶自己有恋发癖吧,总是觉得一头浓密、乌黑、长长的头发,真是好萌啊~~~~爆!)
16 相认
16 相认
迎着侯君集惊异的神色,李世民慢慢地述说起往事。
“娘亲跟我说,这世上曾经有一个人叫侯君集,这孩子在差不多等于是一无所有的情况之下,还把自己仅有的名字的一半,都送了给我。她要我一辈子都记住,这个叫侯君集的孩子,为了担心我的安危,半夜里孤身一人跑到荒山野林里去找我,很可能就此把自己的性命的全部,也都送了给我。我不能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要我永远、永远地记住他——侯、君、集!”
看着君集的眼中涌出了热泪,世民仍是一字一字的说着:“每年到你失踪那一天的半夜里,娘亲都要把我从睡梦中叫醒,坐起来把这番话念一次给她听,然后再把你的事情从头至尾的默想一遍。那一天,哪怕是下着倾盆大雨,甚至有一年到了暮春时分还下起鹅毛大雪,她都要带着我上山——开始几年我们还在岐州的时候就上那座山,后来随着父亲迁职而到了其它地方,也要上附近的山去——,她要我给你斟上一杯水酒,洒在地上,然后说:‘君集哥,对不起。如果你已经离开这个人世,但愿你早日超生,重投人世,生在一个富贵之家里,而且父母亲人都疼爱你。如果你还在这个人世,但愿你能事事如愿、逢凶化吉。大凶之兆的话都是胡说八道,人定胜天才是对的。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小君……”君集终于叫出了多年前的称呼,主动地张开双臂,一把将世民紧紧地搂进怀中。
世民也是泪落如雨,反手也紧紧地抱住他,哽咽着声音还是继续往下说:“直到娘亲弥留之际,她念念不忘的还在叮嘱我,叫我即使在她离开人世之后,还要每年在那一天、那一夜里继续做这些事。就算真的很不方便在那一天登山,在屋内也要做同样的事情、说同样的话……所以,君集,我们一直都记得你的,一直都没有忘记你……”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君集埋首于世民的颈窝处,世民的乌发蒙在他脸上,他的热泪滴落在世民的乌发上,“……是我小人之心,只道这天下再也没有值得我记住的人,也没有人会觉得我是值得他们记住的。可是……你猜的都对了,我没有忘记过你。当阿爸认我做义子的时候,他本来要另外给我起名字的,但我不要,只要他叫我‘猴子’。这是那7年里我唯一还想保留下来的东西,因为那是你给我起的……还有今天,我是真的很想再看你一眼。我从听说你父亲在太原起兵、要打到长安来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在琢磨今天的事了。我本来想赶在你们进宫之前,先让头领他们把东西抢够了离开,我自己就另外想个什么借口堕在后面,留在这里,躲将起来。我想,这偌大的皇宫,藏我一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虽然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我想你一定是会进这宫里来的,到时我就隔得远远地看你一眼,看你现在长什么样子了。偷偷地看一眼就好了,我从此就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我没想过跟你相认,我还有什么脸面跟你相认?你是高高在上的义军的领军都督,日后你父亲掌控了天下,你就更是亲王皇子了。可我呢?我只是个追逐着战乱趁火打劫的小贼,干的尽是落井下石、害人坑人的勾当……”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世民也埋首在君集的颈窝处,微微摇动着脑袋,一头乌发随着这摇动而沙沙作响,“……以前的恨事就都忘了吧。君集,回来吧。一切从今天重新开始,你回头再做一个贵家公子,好吗?你不想回侯家,不回去也行,就留在我身边,让我好好地补报于你……”
“不……”侯君集忽然挣脱了拥抱,退开几步,凄然地摇着头,“……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堕落至无可救药了。我是出身贵族,但我不可能再做回贵族。小君,你不要再为我感到内疚了。真的,你真的没有害我。这些年来,我真的过得很开心。那才是我该呆的地方,我生来就是这种贱命,做不了贵家公子,做小贼反而才能活得自在。这就是我的命……”
“这才不是你的命!”世民一声断喝,却见君集仍是一副颓靡之色,不觉心中一软,声转柔和,道:“君集,你要好好地想清楚。你刚才也说,你那伙人里,其实也就你阿爸对你好。可是现在他已经不在了,你回去他们中间,他们可能甚至还会埋怨是你提议进皇宫来抢劫,才害得你阿爸也丧命、你们头领也断了一条手臂、他们还都给抓了起来……当然,如果你执意孤行,我会把他们都放了,只要他们答应不再冒充义军败坏我们的声誉就行。但是你在他们中间的日子,还真的能像以前那样好过吗?”
侯君集低头想了一下,道:“他们一时之间确实会对我有些怨恨。可是,头领这些年来,已经变得越来越依赖于我给他出谋划策,言谈之间颇有让我以后接他位子的意思。现在他还断了一条手臂,那就肯定更需要我的帮忙,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