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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我的梦想在燃烧-第12部分

小说: 我的梦想在燃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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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尊严正是在不断地向理想攀登的过程中得以展现的。再难,我们也不应当放弃。高勤荣也以他的生命实践加入到这一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我为拥有这样的一个同胞而感到骄傲。    
    新闻的自由是民主制度日常生活化的体现之一。民主不是一种仅仅写在书本上的奢侈品,而是落实到每个公民生活中的生活方式。罗伯特·达尔在《论民主》一书中指出:“一种民主的文化几乎必定要强调个人自由的价值,从而,也必定会承认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希腊政治家伯利克里在公元前四百三十一年对雅典民主的评价也同样适用于现代民主:‘我们在我们的统治中所享受到的自由,也延伸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认同这种理念:只有“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才是真实的民主。而每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都与另外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勤荣的自由也就是我们的自由,高勤荣的权利也是我们的权利。当所有的“高勤荣”都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的时候,我们自身的公民权利也就岌岌可危了。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晋中平原上那个无名的监狱中的无名的牢房。    
    那里,有一个蓬头垢面的囚犯。    
    然而,我相信他将被载入新闻史册。    
    


第二卷·与天空接近别了,“三高”;别了,拳王

    几年之前,当“三高”这个名词出现在报刊上的时候,恕我孤陋寡闻,我真不知道“三高”是什么意思(中国人对“三”有着一种病态的喜好,凡事都喜欢往“三”上面凑)。后来,我才恍然大悟:所谓“三高”,指的是帕瓦罗蒂、多明戈、卡雷拉斯这世界三大男高音歌唱家。    
    远在一九九零年七月七日,第十四届世界杯足球赛在罗马闭幕时,三大男高音首次联袂演出引起轰动。随着包括英国查尔斯王子、已故戴安娜王妃在内的多个国家的总统、首相等频频光顾“三高”音乐会,“三高”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三人由歌坛的竞争对手变成商场的合作伙伴,“三高”逐渐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演出“品牌”。我在媒体上看到,“三高”将身着黑色燕尾服、站在紫禁城的古老红墙之间的舞台上,为“中国人民”演唱近三十首脍炙人口的歌剧选段或歌曲。    
    当北京中艺公司开始策划“三高”北京之行的时候,“三高”老奸巨滑的经纪人鲁道斯张口就要了个世界级的天价——一千万美金。后来,经过反复砍价,终于以六百万美金成交。不过,鲁道斯连晚会的海外播映权、影碟版权、录像录音权、采访权等都没给中艺,等于六百万美金全都耗在了两个钟头的广场音乐会上。中艺公司只能指望依靠两千美元一张的门票收回投资。不过,据可靠消息披露,“午门演出”的当晚,持各等票证莅临现场的大部分官员和影视明星,都不是自己掏腰包买票的。    
    两千美金也就是一万六千多元人民币。这张门票的价钱可以维持我一年的基本生活——而对于那些偏远乡村里为温饱愁苦的父老乡亲来说,得打多少斤谷子才能挣来这笔天文数字般的收入呢?人比人,气死人,不比也罢。有明星宣称,“这两千美金所换得的艺术享受,岂是在家里看电视所能领略的?”而《南方都市报》记者任田感叹说:“天价就天价吧,现场还来了好多天仙似的中外美人,大家冲着这两千美金一回的阵势发足了劲赛靓,穿晚礼服的、宝姿套装的、长短旗袍的、露胸的、披肩的、中国人、外国人,衣香鬓影,花团锦簇,都快赶上一个中国的小型奥斯卡了。”    
    看来,“三高”演唱会上算是“精英荟萃”了,它变成了“先富起来的”那部分高等华人耀武扬威的一次机会。细心的记者还比较了世界各地演唱会的不同票价:“在美国的百老汇看上一场最高水平的歌剧,包厢的价钱是三百五十美元;汉城申奥旅游团包往返机票、包四星酒店、包四天游玩、再包三高演唱会的价钱是四千大元人民币,巴黎春天艾菲尔铁塔下的‘三高’演唱会头等票是七百美元……比起咱们紫禁城音乐会算什么呀,才是一个零头。”如此看来,中国显得比欧美发达国家还要富有了,我们提前实现了“超英赶美”。此时此刻,谁还能不油然而生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呢?    
    我在电视里观看(同时也“听”)了央视的部分实况转播,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老老实实地说,我确实领略不到“三高”唱腔的奥妙——虽然这样说显得我没有“文化”。我打电话给一位音乐家朋友,询问他感觉如何。这位音乐人也是通过电视看画面、听歌声。他不以为然地告诉我说,这次音乐会的效果简直糟透了,“三高”的情绪根本没有到位,尤其是帕瓦罗蒂一直显得魂不守舍。他们并不太“敬业”。看来,“三高”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高雅华贵,跟国内那些疯狂走穴的明星没有什么两样。由于紧张的日常安排、疲劳的环球飞行,他们在这次演唱会上完全就是糊弄。    
    对“三高”的评价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我更担心的还是故宫的保护。如此巨大的一场演唱会,为什么非得安排在故宫的午门呢?究竟是哪个政府官员批准的?有没有经过文博专家的论证?媒体上都没有蛛丝马迹。我想进一步追问的是:这场演唱会是否已经重要到了以不惜损害故宫为代价的地步?故宫方面有没有拒绝演出的权利和法律地位?午门的每一块砖头、每一面墙体,都是无法复制的历史遗产,如果弄坏了的话由谁来负责?又有谁能够负责?(是政府官员?是演出公司?还是故宫管理者?)尽管相关新闻中反复强调说,演唱会的组织者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文物保护问题,对安装灯光和座椅的每个细节都作了无微不至的安排,但我还是忧心忡忡: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三高”刚刚离开,拳王又抵达了。首先到达北京的,是拳王们的经纪人唐·金。这个自称崇拜毛泽东、每天读毛选、同情第三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美国黑人,刚刚来到中国便获得了英雄般的欢迎。有人甚至评论说,唐·金与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一样,“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然而,我也是“中国人民”的一员,我却从来就没有把此人当作我的朋友来看待。    
    我看见唐·金在电视上侃侃而谈的镜头,偏偏想起了几年前的一段往事:拳王泰森出狱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唐·金这位昔日“亲如手脚的兄弟”,挥拳将其打得鼻青脸肿——因为唐·金趁着泰森入狱的机会,侵吞了泰森数年来多达数千万美元的各种报酬。唐被泰森打掉牙齿后被迫往嘴里咽,他没有报警。因为这个无比精明的商人知道,一旦泰森再度入狱,自己失去了组织比赛的机会,也就失去了一口袋一口袋的金钱。他虽然被痛打了一顿,对外却宣称这是一场“误会”,他与泰森的“友谊”并没有受到根本的影响。然而,泰森对媒体说,唐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吸血虫”。我想,没有谁会比泰森更了解唐这个人了。    
    这次来中国也一样,尽管这个家伙口口声声说如何热爱中国、如何热爱毛主席、一直跟“第三世界人民”站在一起,但他要起钱来却丝毫不手软。他一边去毛主席纪念堂朝拜,一边照样享受他那大资本家穷奢极欲的生活;他穿着印着毛泽东头像的汗衫,同时要求在合同中制定最严苛的条款。对于唐来说,究竟是热爱中国,还是更热爱中国的金钱呢?答案不言而喻。后来,因为拳王的感冒,拳王赛暂时搁浅了,唐失去了一次在中国大发横财的机遇——在中国赚钱比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容易。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三高演唱会和世界拳王比赛成为媒体上的热点和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让我弄不明白的是:国人为什么会对“三高”演唱会和拳王争霸赛之类莫名其妙的活动如此热衷?难道在我们的国土上举办过这样的活动,就能证明我们“与国际接轨”吗?难道“三高”和拳王们来过中国,就能表明中国已经变得空前强大吗?在中国,演唱会和拳王赛的票价炒得比欧美昂贵若干倍,难道这就能够说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超越了西方发达国家?依靠某些“象征物”来证明的强大绝对不是真正的强大,正如“满汉全席”的奢华并不能证明大清王朝的文明和进步。某些官员想依靠“三高”和拳王为自己的脸上贴金,来证明中国的“繁荣昌盛”。其实,他们的骨子里还是极度的自卑和猥琐——自己的强大何须由他人来证明呢?这与帝国时代炫耀来自各方属国的贡品和“文革”时代四处传送一个伟大的芒果,思路简直就如出一辙。    
    另一方面,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这些活动的昂贵的票价,显然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消费得起的。“三高”和拳王的表演,跟真正的“人民”毫无关系。因此,我想劝告记者朋友们一句话:吹捧这些活动固然是你们无法回避的工作,但是你们在吹捧的时候还是少打“人民”的旗号吧!“人民”并不是可以由你们任意玩弄和侮辱的!    
    就我本人来说,对高雅的演唱会和残酷的拳击赛都没有任何兴趣。我私下里想:与其在这类华而不实的活动上花费巨额的金钱,还不如踏踏实实地把钱用到刀刃上,用到事关百姓日常生活的事情上,比如教育、比如医疗保障、比如环境保护。我们并不是像中东地区的阿拉伯石油富商们那样,钱多得用不完,需要招歌唱家和拳王们上门来为单调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相反,这我们这片土地上,尚未“脱贫”的同胞还数以亿计。    
    别了,“三高”;别了,拳王。    
    作为“中国人民”中的一员,我不欢迎你们再来。    
    后记:    
    最近,媒体报道了这样的一个消息:故宫博物院状告中艺公司,追讨其拖欠因举办“三高演唱会”而承诺支付的两百万元的场地费和劳务费。而中艺公司居然声称,演出是“公益性质”,并没有赚钱,所以拒绝按照合同付款。    
    对此,我感到莫名惊诧:两千美元一张的门票,究竟有多少是“公益”的成分呢?主办者的收入是否真的捐献给了公益事业?对于这笔资金有没有特别的部门专门进行监管?看来,丑闻还在继续演绎着。我更想知道的是:当初的那些批文上,究竟有哪些官员的签字呢?后来,法院判定中艺公司必须向故宫支付相关的费用。商人的狡辩没有成功。但是,我真的希望此后再也不要出现这类丑闻了。    
    


第二卷·与天空接近国宝、巨款与爱国主义

    在香港和内地都掀起了不小风波的国宝拍卖事件,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文物公司以一千九百九十五万港元的天价买下了这件名为“乾隆酱釉粉彩镂空花果纹六万套瓶”的文物。该国宝抵京之后,在首都博物馆开幕的《情系国宝——市文物公司历年征集文物精品展》上登台亮相。    
    至此,那些口口声声地宣布自己“爱国”的人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媒体大肆渲染这一事件,把拍卖会描述成一场激烈的“争夺战”,仿佛一旦这件宝贝被外国人买走,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就蒙上了巨大的国耻。在新闻报道中,不断出现痛斥拍卖行的言辞,在中国公众的心目中,该拍卖行如同毒蛇一样卑鄙。而以一千九百九十五万港币买回文物,则被描述成一次伟大的胜利、一次对强大的国力的展示。这个出资购买文物的公司,也似乎摇身一变成为民族英雄。    
    然而,我对高价买文物的举动并不认同。首先,如果中国政府能够用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自己是文物的真正拥有者,就应当通过《海牙条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用外交手段讨回公道、也讨回文物,何必斥以巨资呢?政府的文物部门和外交部门,为什么没有人去做这方面的工作呢?究竟是出于天朝大国的傲慢还是出于官僚主义的惰性呢?    
    当记者询问国家文物局有关领导时,该领导却表示:“北京文物公司买回文物,纯粹是公司自己的商业活动,与政府无关。”那么,矛盾就出现了:既然纯粹是企业的商业行为,为什么要给它蒙上浓浓的“爱国主义”色彩呢?当“爱国主义”也成为一种广告和“作秀”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赞赏它呢?    
    下面,我们该分析分析北京市文物公司的“性质”——如果这是一家私有企业,它愿意花多少钱去买文物,只要是通过合法的手段,都是它的自由。你可以嘲笑它是“冤大头”,但你不能阻止它的购买行为。甚至它愿意把钞票扔到大街上去让大家捡,也是它的自由。然而,北京市文物公司明明就是一家“国有制”的公司,它的资金还是来自于纳税人的身上。它既是企业,又有部分的政府部门的性质。如果纯粹是一家企业的话,它最看重的当然是利润,而如此轻易地就动用这笔庞大的资金来购买文物,很难说完全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在这背后,很可能有来自政府的行政命令和“建议”。    
    “爱国主义”有多种方式,有舞台表演式的,也有脚踏实地式的。在我看来,沸沸扬扬的国宝事件,就是一次“爱国主义”的舞台表演,就像当年义和团民众披红挂绿、念念有词、请关公请王母助阵一样,并不见得能起到什么正面的效果。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毁灭了多少宝贵的文物,当我们毁灭它们的时候,我们还不是打着“建设一个完美的新世界”的旗号下手的?我们何曾爱惜过这些祖先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结晶?我一直认为,文物放在香港乃至西方国家,跟放在大陆的博物馆里,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经过岁月的磨洗,文物已然成为全人类的财富。多买回几件文物,并不见得就能够证明中国已经强大起来;而文物流失在海外,说不定正是一种宣扬中国文化的好方式呢。我们将一件购买文物的事件无限地上纲上线,正说明我们自己的内心是多么的脆弱和卑微。我们没有把振兴中国文化的使命寄托在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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