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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我的梦想在燃烧-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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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之中;同时,乡村里的人们依然处于某种“自然状态”,在“不争”与“不幸”的漫长循环中麻木着。    
    鲁迅精辟地描述了乡下人对“革命”的看法——    
    知县老爷还是原官,不过改称了什么,而且举人老爷也做了什么——这些名目,未庄人都说不明白——官,带兵的还是先前的老把总。只有一件可怕的事是另有几个不好的革命党夹在里面捣乱,第二天就动手剪辫子,听说邻村的航船七斤便着了道儿,弄得不像人样子了。但这却还不算大恐怖,因为未庄人本来少上城,即使偶尔有想进城的,也就立刻变了计,碰不着这危险。阿Q本也想进城去寻他的老朋友,一得这消息,也只得作罢了。    
    这种“蒙昧”的状况,未免让激情澎湃的孙中山和黄兴们感到沮丧。但这却是真实的“乡下人的思维”。他们对于“改朝换代”漠不关心,却为保存自己的辫子而杞人忧天。他们天真地以为,“不上城”就可以避免受到现代国家权力的支配和改造,继续过自己原有的生活——这种生活尽管并不“幸福”、并不“诗情画意”,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也就是鲁迅所说的“坐稳了奴隶的时代”。然而,自从“革命兴起”之后,阿Q们便再也不能享受“化外之民”的“自由”了。根本不知道“革命”为何物的阿Q,却被冠以“反革命”的罪名而被杀。这一极具象征意义的事件,标志着现代中国“等待戈多”式的开端。    
    在许宏泉的《乡事十记》中,我特别注意到《生与死》一篇。这篇几千字的短文堪称《阿Q正传》的“姊妹篇”,它是为“后阿Q时代”所作的一个小小的“脚注”。在中国的乡村里,“生命意识”淡如水、薄如纸,正如《生与死》的开头所说的那样:“乡下人说,生和死就像一根绳子,一头是生,一头是死,生的开始就是朝死奔走的日子。绳子拉个圈,生和死本就挨着,人死如灯灭,人死了就是回到生之前的那个地方。”这就是数千年来中国“各安其命”的民间信仰,人们以此来麻醉日常的苦难、来消解对死亡的恐惧。而近一个世纪以来,国家权力开始向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渗透,也就是美国学者杜赞奇所说的“国家权力的内卷化”。杜赞奇在以二十世纪上半叶华北农村为研究对象的《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中指出,在传统中国,“国家利用合作性的商人团体、庙会组织、神话以及大众文化中的象征性资源等渠道深入下层社会。”但是在近代以来尤其是一九四九年以来的中国,国家权力则逐步摧毁了以上所有的渠道,而直接粗暴地对乡村进行干涉。    
    《生与死》讲述了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树的女人改快要临产了。改曾经三胎难产,孩子一落地就没了气。这次,树精心呵护着女人,巴望着她生下一个生龙活虎的小子。恰恰在这个时候,队长来催促树参加集会。树要留在家里照顾女人,队长训斥他说:“树,你想过没有,毛主席死了,全国人民都戴孝,今天上午九点轮到我们大队去追悼,你还推三落四,你还是不是党员,你有没有良心。”是毛主席重要,还是孩子老婆重要?对于树以及那个年代所有的中国人来说,这不是一个问题。    
    主席的灵堂设在公社的大会堂。追悼仪式开始了,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人们哭成一片。树却好像听见了女人在凄凉地叫喊,他使劲咬着嘴唇,心里念着:毛主席啊,树坏心了,树忘本了,很私心了,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我们,没有我和改了。他默默念着,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保佑平安……    
    仪式结束了,树拼命往家里跑,他和邻居们一起用门板将改抬往卫生院。孩子生下了,医生却说,来晚了,大人保不住了,失血太多了。    
    在这个白描式的故事中,我却感受到了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许宏泉就这样不加任何评说地结束了他的故事。不,这不是他的故事,而是他的乡亲们活生生的生活。许宏泉选择了“笔记小说”的形式,但他的“笔记小说”与贾平凹装神弄鬼的“商州系列”迥然不同,他笔下的是一个“带着血的蒸汽”的乡村,一个被权力凌辱和扭曲的乡村。    
    《牛奔子》一篇讲述了另一个故事:在大跃进的年代里,担任队书记的老牛奔子发现了两个来偷公家洋芋的女人,一个是李家的女人,一个是她娘家的妹子。老牛奔子威胁要告发她们“破坏生产”的罪行,两个女人吓得瘫倒在他的脚下。老六奔子淫心大起,提出如果十六岁的小妹子任他玩弄,他不仅会放过她们,而且让姐姐在田埂上任意挖一些洋芋。田埂下,妹子发出一声声的哀求和惨叫;田埂上,姐姐感到一阵阵的揪心,扔下了锄头,抡起双手死命地扒,指头已经渗出了血,她好像一点也没感觉,一个劲,不停地扒……这个残酷的场景仿佛就在我的面前,我想起了《圣经》中的话:“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吗?你们要观看,有像这样临到我的痛苦没有?”(《耶利米哀歌》一章十二节)那个受到侮辱的乡村小妹,就是我们自己的妹妹;她并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忽视乃至蔑视她们的命运,我们自己不久之后也会招致灭顶之灾。然而,在中国的当代文学中,我们却很少看到这样惊心动魄的真实。文学已经堕落为权力的装饰和谎言的奴仆,与此同时,作家们则升华为高雅的“城里人”。    
    《乡事十记》是一本薄薄的小书,但在我的心目中却无比沉重。许宏泉既非文坛达士,也非学界名流,而是一名自我放逐的“边缘人”。在人人都在标榜“边缘”的今天,连刘心武也开始自称为“边缘作家”了。于是,“边缘”变成了一个值得怀疑的词语。但是,许宏泉的“边缘”是真正的“边缘”,这本《乡事十记》便是他的“身份证”。他是边缘人,自由人和乡下人。    
    我们不能背叛我们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都还生活着的乡村,用天才女作家萧红的话来说,那里是没有边际的“生死场”。卑微的我们,能够在生与死之间作出改变吗?我们是否真的无能为力或者可以袖手旁观?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韦塞尔作出了坚定的判断:“只要还有一个持异议者关在牢里,我们的自由就不是真实的;只要还有一个儿童在挨饿,我们的生命就会充满了痛苦和耻辱。所有这些牺牲者的最高需求,是知道他们并不孤独,知道我们没有遗忘他们,知道当他们的声音被压抑了时,我们会把自己的借给他们,知道他们的自由依赖于我们的自由时,我们自由的质量也依赖于他们的自由。”那么,许宏泉笔下的那些沉默者、痛苦者和牺牲者们,孤苦的祥子妈、憨厚的老铁匠、因信基督而被批斗致死的表婶以及喝农药的女人们,都将因为许宏泉的记忆、描述、理解、同情和悲悯而再度复活。    
    ——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    
    


第三卷·光如何灼痛自己爱,直到受伤

    ——序曹燮《六百个孤儿的父亲——慈善家余祖亮的传奇人生》    
    在与朋友们一起讨论中国的改革和进步的时候,比起经济的增长和制度的修正来,我更关心的是人心的净化和道德的维护。我认为,今天中国最大的问题乃是心灵的问题,乃是道德伦理底线的丧失和悲悯情怀的缺乏。一个没有爱、奉献和宽容精神的社会,无论其经济如何增长、武器如何先进,终究是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社会。二零零三年春天,年仅三岁的四川小女孩李思怡,因为母亲偷东西被警察带走而一个人在家中活活饿死。这个悲惨的故事昭示了一个可怕的现实:我们社会的每一个环节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如果有一个环节的齿轮尚能正常运转,比如警察稍稍有点同情心、比如邻居们多一份爱心,这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就绝对可能活下去。李思怡事件已经发生,李思怡事件还在发生。在面对这样一桩接一桩残酷事件的时候,我时常想到特蕾莎修女的故事。    
    这位瘦小的修女有一句名言:“爱,直到受伤。”在诺贝尔和平奖的领奖台上,许多伟大的人物曾发表激情彭湃、高屋建瓴的演说,特蕾莎修女却讲了一个小故事:“我曾与一个有着八个孩子的印度家庭有过一段最不平凡的经历。我来到这个家庭,发现孩子们眼中闪烁着饥饿的光。我给他们带去一些大米,母亲分了分这些大米,然后出去了。当她回来后我问她:你去哪了?她的回答很简单:他们也饿。她把部分大米分给了邻居的孩子。”特蕾莎修女说,最打动自己的是这位母亲也知道这种爱。那天,她与孩子们分享的不仅仅是大米,还有爱和快乐。“像他们一样的孩子需要爱、照料和呵护,就像他们从自己的父母那里得到了许多许多一样。我们将不仅能够帮助印度和非洲的儿童,而且能够帮助这整个世界上的儿童,我们的姊妹遍布世界。”由特蕾莎修女领导的修道会,有成千上万的姊妹照顾那些需要爱的人,那些感觉“没人需要、没人爱、感到惊恐”的贱民。她们以实际行动传播爱,并相信通过增加这种爱,“我们将能够克服这个世界上的所有邪恶”。    
    “特蕾莎修女在中国”,一直是我极其重视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慈善事业在中国极其滞后的现实。“慈善”的缺席,自然也使得真正的“慈善家”寥寥无几。于是,当我读到《六百个孤儿的父亲——慈善家余祖亮的传奇人生》一书时,如同沙漠中的旅人发现了绿洲一般的惊喜。    
    余祖亮是福建福安市的一名普通百姓,凭借着福建人特有的吃苦的精神和灵活的头脑,他在八十年代末成为当地有名的百万富翁。有了钱,该做些什么呢?是弥补童年的困苦而大吃大喝、拼命享乐?还是把生意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成为千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呢?此时此刻,余祖亮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从事慈善事业,特别是收养孤儿的事业。当地的弃婴现象非常严重,许多女婴和有残疾的婴孩都被父母抛弃到街头巷尾乃至荒山野岭。余祖亮不忍心看到这些幼小的生命如烛火般消失,便决心自己来当这些孩子的父亲。    
    从一九八九年至今十五年间,余祖亮创办的私人孤儿院先后收养了六百多名弃婴,拯救了六百多名嗷嗷待哺的生命。曹燮采访余祖亮的过程一波三折。采访之难让曹燮感受到了余祖亮的可贵,采访之难也让曹燮感到了中国慈善事业的艰辛与困窘。余祖亮的故事显然不是孤立的个案,它能启发我们对今日中国大陆慈善事业的内部运作及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思考。最让我感慨的是余祖亮不断经受的压力、阻碍和打击——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和鼓励慈善事业,加之地方官员对政绩和面子的过度看重,以及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片面理解和执行,使得余祖亮的孤儿院处于“半地下”状态,频频被关闭,屡屡迁移新址。余祖亮的义举不仅得不到某些地方官员的支持,反倒被认为是在“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多次遭到严厉的罚款。在某些地方官僚眼中,他几乎成了一个“捣蛋鬼”。即使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余祖亮依然十余年如一日地以巨款支持孤儿院的事业,并投入了最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不怕被亲人误解,也不怕被官员所欺凌;他不企求得到回报,也不想由此“出风头”。他像老黄牛一样,在背后默默地实践着特蕾莎修女的名言“爱,直到受伤”。    
    余祖亮为何有如此博大的心胸和情怀呢?他从事慈善事业并非出于一时的冲动,而是有着信仰的强大支撑。余祖亮出生于一个天主教家庭,从小便生活在信仰的氛围之中。“六百个孤儿的父亲”,这不是一个常人所能够承担的命名。余祖亮的两个儿子都过着自食其力的快乐生活,受父亲的感染,也都有怜悯和同情之心。小儿子在念大学的时候,每月只要三百元的生活费,而且还要省吃俭用去帮助贫困学生。余祖亮感动了家人,更感动了许许多多的陌生人。如今,到孤儿院来当义工的人数以百计,从学校老师到外地来的打工仔打工妹,从家庭妇女到七十岁的老人,都自愿来到孤儿院给余祖亮做帮手。这就是“爱人如己”,这就是耶稣的戒律。曹燮虽然不是信徒,但他发现了信仰的力量、信仰的激情,他把这本传记的最后一章命名为“理想家园”——这个“理想家园”始于一七一五年抵达闽东福宁教区的西班牙传教士白桑实,这个“理想家园”就是余祖亮所有善行的源泉。比利时神学家吕斯布鲁克曾经提出一个“普同”的概念,一个沐浴在信仰的光芒中的人,他的爱应当是“普同”的。吕斯布鲁克这样写道:“基督之爱是普同的,他的教诲与劝诫是普同的,他那充满怜悯和宽容的慰藉是普同的。他的灵与肉、他的生与死以及他的服务对所有人来说永远都是普同的。若非为了将得永赎的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基督从来都不为自身存活而取一口水、一餐饭,直至末日。基督自己从来没有任何财物,没有任何东西只属于他自己,一切都是普同的:身体与灵魂、母亲与门徒、斗篷与短衣。他为我们而吃为我们而喝。属于他自己的财产只有其伤痛、苦难与悲惨,但是由此而来的助益却属于整个共同体,而且他所博得的荣耀对所有人都永远是普同的。”的确,没有信仰,人断然不会爱。没有信仰,人断然无法臻于“爱,直到受伤”的境界。既然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那么每一个生命都应当受到关怀和尊重。余祖亮正是这样爱着这六百名弃婴,他以自己的怜悯、奉献和劳动,昭示了人的高贵、尊严和超越性。我想,这也许就是余祖亮的故事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吧。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    
    


第三卷·光如何灼痛自己哪个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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