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自传 作者:里克·布切-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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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对一个女孩忠心耿耿,他说得很清楚了。唯一很特别的是,当他说起她的时候,眼睛发光,脸孔发红。除此之外,只有一个女朋友没什么不好的。很多年轻人这样很好。我?我老了,我就算了。
后来我告诉斯蒂夫我女朋友给我的红绳结,就是我左手腕上,戴久了现在已经松了,我就常常撸到胳膊上。大家常常问起。“在中国,”我告诉斯蒂夫,“一个绳结代表一个女朋友。如果是你的话,我想需要10个吧。”
他觉得很好笑,跟斯蒂夫相处得好对我很重要,我觉得他是球队老大,我想跟他好好相处———跟他处好了,和其他人也就不会有问题。我真的不想有球队以外的人弄出什么事来。媒体将焦点对准我,让我特别担心。我很害怕队友因此对我另眼相待。
卡洛尔·道森(火箭队总经理):关于姚明的到来,我印象最深的是去机场接他参加第一次记者招待会,几百人,或许有几千人在机场迎接他。我们并没有宣布,我想是人们出于对他的好奇吧。他拍照签名就花了一个小时左右,直到我们不得不去记者招待会,人们都疯狂了。我多安排了10个警察去维持安全,我该多找25个人去的,但我真的不知道会有那么多人。最后我们不得不拖他走,因为媒体都等在我们的旧体育馆———康柏中心。记者采访结束前,有人问,“你能用英语跟休斯顿人说些什么吗?”
姚明看了看他的翻译科林,想了大约1秒钟,“很抱歉,我只有一个人,不能满足所有在机场要我签名、想跟我合影的人,”他说。“如果下次你们给我一个机会,我保证一定做到。”
他一下子就征服了休斯顿。我开始接到甚至不是篮球迷的人的电话,说,“因为这个年轻人,我会做火箭的球迷。”
我知道自己很幸运来到火箭,他们是适合我的球队。我妈妈一开始就很喜欢道森,告诉他,他就像我的祖父。妈妈说。道森却说,这样显得他老了,在美国,那不是恭维话。妈妈说,不要紧,在中国是。
我喜欢到火箭队,另一个原因是斯蒂夫是个好领袖。有些球员对一个新人得到那么多关注,有些不满,尤其是当那个新人还在学习怎样在NBA打球。但他帮助我,当他说,也许他是斯蒂夫“特权者”(英文特权者Franchise同其名字中Francis拼写相近),而我是“明王朝”,听他这么一说,我真的是感觉很爽。他说我们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我身高7英尺5英寸,是中国人,这让我听了也很高兴。我现在知道了,不是每支NBA球队都能这样。
斯蒂夫·弗朗西斯(火箭队队员):我从姚明身上认识到了两点,我认为是中国人的性格:注重细节、慷慨大方。姚明一家初到休斯顿时,他们给队里每个人都送了礼物。大多数人得到的是筷子。我不知道筷子好和坏的差别,但他们送的不是快餐店里的那种木筷。他们是精心挑选购买的。我把这看作是中国人民的心意。
我也马上意识到,他多么渴望得到提高。我们让他进入季前赛的第二天,他就跃跃欲试了。开始举重训练的时候,他要加大强度,让自己变得更强壮,这对于一个大个子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我不是说所有的大个子都懒惰。他身上有那种我们对后卫所期望的充沛精力。
我还马上和波斯简·纳齐巴成了朋友,他来自斯洛文尼亚,外号叫“Boki”,跟我一样也是新人。也许不是所有的球员都这么想,但我觉得和我一起来到联赛的球员都是兄弟。所以在全明星周末的新人赛上,我想坐在西区联队的板凳上,尽管我不能打,因为我参加全明星比赛。我就想和兄弟们坐在一起。Boki像所有的欧洲球员,传球快,不做太多一对一运球,投篮好。我认识他是在我的第二场季前赛,主场对费城。76人队做区域防守,那时,火箭不知道怎样对抗联防,因为那是NBA准许这种打法的第一年。但国际球员都知道,因为那是我们一直经历的。所以我去罚球线拿球,面对篮筐,把防守带到我身边,Boki就有机会投3分空档。我传出球,Boki投中了。后来,我对他说,“国际球员都知道如何对区域联防投篮。”
三周后,我的脚好了些,疼痛停止后,打球好多了。那就是我对肖恩·布雷德利和达拉斯小牛打比赛的时候。一开始我打得不好,脚并不是最大的问题,因为我是新人,又从中国来,感觉不自如。第二年我感觉有很大的不同。第一年每场比赛前,我都很紧张,睡不着。
热身时拼命跑。助理教练们会跟我说,“放松些,我们要打48分钟,你得保存体力。”但我不知如何控制,我是那么紧张,每件事只想做得快点。然后我投入比赛,只过了五分钟我就累得喘不过气来了。我的第一场常规赛事,我真的是好紧张。因为地点在印第安那波里斯,我就更紧张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印第安那波里斯体育馆非常大,我在那儿打过世锦赛,但看世锦赛的人不多。我在火箭队打第一场比赛,再次来到了这里,情形却完全不同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媒体,那么多噪音。更衣室和通向大厅的通道很窄,一切都那么近。我走进那么巨大的体育馆,空间非常宽敞。打世锦赛的时候不成问题,因为人不多。但这次我和球队跑进球场时,偌大空间里响彻着观众的喊叫。天!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第一场比赛发生了什么。第一节我没上场,第二节上了。有一个争球,我们拿到了,但又丢了,只好迅速回防。对方把球给他们的中锋,他跟我形成一对一,我犯规了,非常愚蠢。后来状态也没好转,没清醒过来。我只打了11分钟,唯一的投篮也没中。觉得像开车,美国的车都是自动挡的,对吧?有时开车,如果没换挡,太慢或太快,车就会忽然停下来。那就是在印第安那时的我,我找不到排挡。事后我告诉记者,事情都有个开始,那就是我在NBA的开始,但我也害怕那就是我的完结。我想火箭也许第二天就把我送回中国。约翰·海逊格(姚之队队员):我想,“可怜的孩子。”他在奥克兰为中国国家队打球时,打得那么好,我觉得他是超人。但是印第安那的比赛后,我知道他一定很苦恼。
那天早些时候,我太太烤了一盒巧克力条饼干给姚明,“我不想带着。”他说,“给我妈妈吧。等一下,我拿一个。”
没有得分,两个篮板,两次失误。在几百万中国和全世界的观众面前。也许是他慌了,他也没显示出来。当我在更衣室见到他时,他抬头看到我,笑了。他说,“如果我吃了两块饼干,我就会打得好一点。”
方凤娣(姚明母亲):姚明去NBA我不是太支持,我自己也打过篮球,知道姚明的强项和弱项。他不是很壮,体力上天赋不好。他投篮好,球感好,他是用脑子打球的。我觉得在NBA打球这些是不够的,所以我对他能否在NBA成功,没有把握。我觉得在速度、力量和跳跃能力上,他和大多数NBA球员比都处于劣势。但孩子有他的梦想,父母不能阻拦,要给他机会追求自己的梦想。我就是这么做的。我做好了失望的准备,第一场比赛的结果证实了我的担心,但那并不令我震惊。我想,那是一个需要体力的比赛,他会散架的,所有的骨头都会被碾碎。
王非(国家男篮前主教练):姚明像离开水的鱼,他很努力了。步行者做了一个挡拆战术,准备用屏障去投篮,姚明不只挑战后卫,还试着阻挡投篮。现在他聪明多了。火箭教练对他说,“不要跳了,手举起来。”
我不担心,因为我了解他。他看过许多NBA比赛,但从未打过。但他很能适应,会很快适应不同情况。
许多球员都说要不择手段对付我———本·华莱士说会用身体挑战我,大鲨鱼奥尼尔说要用肘对付我,但我不担心。你知道为什么吗?在中国受伤的机会更大,NBA是非常职业化的。在中国,有些候补球员上场就为了犯规,他们会击打你的脸、身体,等你跳起来,把脚放在下面,等你踩在上面,所以CBA比赛中我不大跳的。有些人现在还这样做,但情况已经好些了。我记得5年前有支球队,球员全是警察。有点像八一队,只不过这支队球员是警察。球队所有球员都用脚、肘、膝伤人。我有一次遇到一个大个儿,用他的膝盖顶我的膝盖侧面。我知道NBA也有个几个人这样做,但没有CBA多。那个警察球队没有了,解散了。没有他们中国的球场安全多了。
我没有太多时间回顾步行者的比赛,因为两晚后我们在丹佛比赛。我第一次得分,只希望不是最后一次。你知道为什么吗?我得分前,掘金的新人奈尼·希拉里奥对我做了个很有力的阻挡,真的很有力。我带球上篮,打到挡板上,他把球一挡,球飞到我们队的场外板凳上。我生气了,更想得分。但我想,难道每次我投篮前,都得有一个阻挡到板凳的球吗? 斯蒂夫·弗朗西斯(火箭队队员):印第安那姚明第一场臭球后,我们第一次谈篮球,那是我们之间第一次真正的谈话。我说,“不要担心,你行的。”两晚后我们在丹佛比赛,是我的臭球。大概是我那个赛季最糟的比赛,我就像他一样。他说,“别担心,想想我在印第安那吧。”
第二晚我们在主场打多伦多,我以为哈基姆·奥拉朱旺会为猛龙打球,但赛季开始前他就退役了。后来我有机会遇见他,见到时的感觉跟与他对打时的感觉是不同的。那晚,我作了一个动作,让所有人都想起哈基姆·奥拉朱旺和他的“梦幻摇摆“(DreamShake)。我在左边底线区拿球,就是哈基姆最喜欢的位置,转到底线,很轻松地上篮得分。他们把这个动作叫做“上海摇摆”(Shanghai Shake)。感觉很好,但那只是一个动作,一场比赛中的一个动作。
主场比赛最好的地方,是打波特兰开拓者,对手是他们的中锋阿维达斯·萨博尼斯,来自立陶宛的球员。我想跟萨博尼斯打球的愿望超过任何人,超过跟乔丹和哈基姆。两人都是伟大的中锋,乔丹是篮球之神,哈基姆则代表伟大的中锋。只是萨博尼斯是个伟大的球员,他来自国外,像我一样身材高大,他向全世界展现篮球的艺术。他来NBA时年龄已大,带着伤,但还是什么都能做———投篮、传球、运球、篮板、阻攻。我十几岁还没想过NBA时,就用他的名字“萨博尼斯”作我的网名。
对我来说,与波特兰的比赛中,最妙的是得到一个机会跟他说话。他没有首发上场,当然,我也没有,但我比他先上场。比赛暂停罚球时,戴尔·戴维斯,开拓者的首发中锋,走去替补席。我站在那儿等,忽然,光线变了,萨博尼斯就有那么高大,他走到我旁边,我不看就知道他在那儿,因为球场忽然暗下来。我们等罚球时,萨博尼斯问我是否知道瓦蒂斯·朱杰拉斯。“瓦蒂斯吗,我知道的,”我说。他是立陶宛的,在上海大鲨鱼只打过一年球,那是我在CBA的新人年。
“他是我的好朋友,”萨博尼斯说。
“真的吗?”我说,“我们叫他Y,他是个好人。”
那晚我打了15分钟,得了7分。比赛前,鲁迪对我说,“不要让萨博尼斯拿球。他传球很好,人强壮,手很管用。阻挡他,不让他去靠近底线的篮筐两侧。”他像个大象,我像个小个子,我们差不多高,但他更大、更宽、更强壮。
鲁迪说得对。我不能只是站在萨博尼斯的后面让他拿球。他太高大了。一旦拿到球,他无论想做什么———运球、投篮、传球———你都无法阻止他。在进攻时,我也不能背对着他。我必须面对着他,利用我的速度,因为他的膝盖有伤跑不快。
我看过萨博尼斯在欧洲打球的录像,是他陈旧性跟腱断裂之前,我都无法相信。如果他没有受伤,一定是NBA最好的中锋,超过哈基姆,超过大鲨鱼奥尼尔。也许他没有奥尼尔强壮,但块头相同,而且他可以从外线投篮传球,他在球场上什么都能做,可以打控球后卫或者中锋。你看到我在篮下过顶传球吗?我跟他学的。
巴特尔也试过那个传球,在国家队训练营。我防守他,把他推出去,所以他不能在底线篮筐处拿球。然后,当一个球员切入底线时,我退后,截到传球。我知道他会掷球,CBA赛季中他为北京鸭打球时这样做过一次。所以我预感到,他又要用这种打法了。
我跟萨博尼斯打过那次球后的第二年,他从NBA退役了,进了立陶宛的一支球队,好跟家人多点时间在一起。我为能在他NBA生涯结束前跟他打球而感到高兴和荣耀。
正如我说,与萨博尼斯交手,是最初几场主场比赛最好的方面。而最糟糕的方面,是听到那首为我写的歌。曲调是采用斗牛士歌曲“Ole,Ole,Ole”,只不过他们把“Ole”换成了我的名字。整个赛季的每场比赛,他们都放那首歌,有时还在收音机里放。这也许是件非常好的事,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人为他写歌,但我讨厌那首歌。歌里也有其它的词,但我满耳听到的只有我的名字,可能有50次。你知道在那种情形下听你的名字有什么感觉吗?像妈妈叫你做事一样,只是比这还糟。就算我妈也没有一口气把我的名字连喊那么多次。有时,周围都很安静的时候,我会听到脑袋里会嗡嗡嗡地响,“姚明,姚明姚明姚明”。我简直要疯了。我的第二个赛季他们还在放那首歌,但只是开头部分了,还是把我的名字叫上三四次。我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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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主场几乎两周,所以整首歌我听了许多次。他们现在还在中国放,在那儿叫“跟姚明共进早餐”,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离开休斯顿,我高兴的唯一理由就是不用听那首歌了。赛季的第二次旅行我们先去了凤凰城,再去洛杉矶。在凤凰城,人们因为另一个动作知道了我,只是这一次那个动作不是我做的。格伦·莱斯(前休斯顿火箭队球员):姚明一定不喜欢我这样说,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