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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5615-解读苏东坡-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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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的夫人王弗病逝后,棺椁寄放于汴京城西的一个寺院内。后因苏轼的官职不断提升,王弗作为原配夫人,先后被朝廷追赠“魏城君”、“崇德君”、“通义郡君”等称号,辞世多年之后,才因苏轼当上翰林学士、礼部尚书等要职,荣膺“诰命夫人”。    
    宋神宗治平三年(1066)四月二十五日,也就是王弗去世尚不足一年,官为霸州文安县主簿(正九品下)、在太常礼院参与编修礼书的苏洵因病在汴京去世。宋英宗下诏抚恤,并赐给银两、绢帛,宰相韩琦等要员也都有银钱馈赠。苏轼却谢绝了这些赐赠,只请求朝廷能给父亲一个名副其实的官职。宋英宗答应了他的请求,追赠苏洵为光禄寺丞(从六品上,与儿子苏轼大理寺丞相同),又特令有关部门出具朝廷官船,运送苏洵灵柩回眉山安葬,王弗的灵柩因此而得以随行,并安葬于公公和婆婆的墓侧。苏轼在他为爱妻所写的《墓志铭》中悲叹道: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古代为父母丁忧,名义上是守丧三年,实际每年以九个月计,共两年零三个月。就在苏轼兄弟远离京师,在眉山给父亲服丧期间,朝廷发生了巨大变化,三十六岁的宋英宗因病而亡,他的儿子、年方二十的宋神宗即位。待他们服丧期满,已到了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七八月间。    
    就在此后秋冬之际,苏轼续娶王弗的堂妹王闰之。苏轼后来在哀悼第二位岳父的《祭王君锡文》中说:    
    轼始婚媾,公之犹子。    
    允有令德,夭阏莫遂。    
    惟公幼女,嗣执罍篚。    
    恩厚义重,报宜有以。    
    ——《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犹子”便是侄辈,这说明王君锡是王弗的叔叔,闰之即是王弗的堂妹。“”是烧茶的泥罐,“篚”为采桑用的竹筐,这两个字虽是谦辞,却恰如其分地表明闰之的身份,一个擅长炊茶采桑、地地道道的村姑。    
    值得注意的是,苏轼所娶的王闰之,当年已经二十一岁①。根据宋代礼仪,“女子十四至二十”,如果不是丧服在身,“皆可成婚②”。从苏家的八娘十六岁嫁给程之才、王弗十六岁嫁给苏轼、史氏十五岁嫁给苏辙来看,眉山女子,出嫁之日多在十五六岁之间。那么,闰之为何二十一岁还待字闺中呢?    
    原因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三年前王弗病逝时,苏王两家已经议定,将闰之嫁到苏家接替堂姊,给苏轼当继室。这桩姻缘,极有可能是王弗在病危之际作出的安排,否则,苏轼身为两中制举的“天子门生”、从六品的直史馆官员、欧阳修多次公开宣称他将是未来天下的文章宗师,不可能去娶一名韶华已逝的村姑。    
    这一点,确实被研究苏轼、为其修谱作学者们所忽略了。    
    元祐八年,闰之病逝于汴京,苏轼在《祭亡妻同安郡君文》中,终于清楚地道出原委:    
    昔通义君,没不待年;    
    嗣为兄弟,莫如君贤。    
    妇职既修,母仪甚敦。    
    三子如一,爱出于天。    
    ——《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通义君”为朝廷后来对王弗的追封,“没不待年”,说明在王弗去逝尚不到一年,苏轼和闰之的婚事便已定下。这样做目的很简单:惟有闰之作为继室,王弗所留下的幼儿苏迈才会得到精心呵护。果然,闰之对姐姐的儿子和自己后来所生的苏迨、苏过,“三子如一”,皆同己出,苏轼不久便重新有了和谐、美满的家庭。    
    根据自己在娘家的排行,新娘子原叫二十七娘,“闰之”这个名字,显然是苏轼给取的,她所出生的庆历八年闰正月,而闰之恰恰生于这个闰月里,“闰”的字面意义就是不期然而然地“增多”,对于苏轼来说,中年丧妻,只好无奈地给孩子找个继母,也与“闰”字吻合。    
    考察苏家族谱,我们发现,苏家的女人与当时社会大多数女性一样,都没有正式名字。苏轼祖母称史氏,母亲也只叫程夫人,而苏辙的妻子一辈子安于“史氏”之称,惟有苏轼的两个夫人和侍妾朝云,都和男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名、字,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从这一点来说,嫁给苏轼这样一位大文人,是她们莫大的幸运。    
    不仅如此,闰之比王弗更进一步,有了自己的字:季璋。由此可见闰之在家排行老三。    
    也许给不甚精通文墨的闰之取字,是在苏轼纳朝云为妾前后,因为朝云跟随苏轼,取字“子霞”;既然侍妾有字,夫人岂能没有?    
    钟莱茵说“苏轼对前面两位夫人,感情平平淡淡,诗人为她们献上的作品仅一二篇”,实为妄言。如前所云,苏轼怀念王弗的作品决不止“一二篇”,而提及闰之的诗文,则更多,所昭示的情感之真、之朴,更非浮光掠影者所能窥见。    
    闰之第一次被苏轼在诗文中向外人提起,便是以贤妻身份。    
    熙宁四年(1071)十一月二十八日,苏轼抵达杭州,出任通判。第三天,也就是十二月一日,他便去西湖寻访恩师欧阳修所介绍的朋友、孤山诗僧惠思和惠勤。在《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这篇名作里,他非常洒脱地写道:    
    天欲雪,云满湖,楼台明灭山有无。    
    水清石出鱼可数,林深无人鸟相呼。    
    腊日不归对妻拏,名寻道人实自娱。


闰之篇贤淑继室 妻却差贤胜敬通(二)

    在宋代,腊日是个公休日,皇上在这天赐给官员医药,平民百姓也互通有无,“闾巷家家互相馈送①”。在初到杭州,需与同事、邻里多打交道的日子里,苏轼放弃了人情往来,独自跑到孤山去寻僧会诗,还得意地说“腊日不归对妻孥”,正说明家中和“闾巷”之事妻子全能应对,这样他才得以远离尘世喧嚣,到清静的孤山观水赏鱼,与鸟雀相呼。当时闰之在开封所生的儿子苏迨尚不能走路,苏轼大伯父苏澹的长孙又病故于京城,侄子的遗孀及两个侄孙只好由他们抚养着,老奶妈年纪又大,十几口人的家务,全然交给闰之,苏轼的“洒脱”,实在是一种幸福。    
    后来他在重阳节写的一首诗里,这样称呼自己的闰之:    
    可怜吹帽狂司马,空对亲舂老孟光。    
    ——《明日重九,亦以病不赴述古会,再用前韵》    
    “司马”是通判的代称,“孟光”则是汉人梁鸿的妻子。《后汉书》说梁鸿在江南给人做随从时,妻子梁鸿亲自舂粮,以维持生计,她与丈夫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老孟光”这个比喻,足以见出闰之勤劳能干,与丈夫相濡以沫,感情十分深厚。    
    苏轼后来在给好友王巩的一首诗中,给爱妻闰之以更高的评价:    
    子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    
    ——《次韵和王巩六首》之五    
    “元亮”是隐逸诗人陶渊明的字,陶渊明在归耕田亩时,曾作《责子诗》,告诫儿子们不要懒惰。苏轼这两句诗,前面是点缀之词,妻子非常贤惠,才是他所标榜的。    
    “敬通”是东汉大鸿胪冯衍的字。《后汉书》称冯衍“幼有奇才,年九岁,能诵《诗》”,“博览群书”一词,就出自对他的评价①。冯衍学问、人品都好,更讲究气节,遗憾的是他娶了个特别悍妒的妻子,终生牢骚不断,甚至给小舅子写信,要求将老婆休掉。正因为此,《世说新语》的作者刘义庆才自嘲说,我与冯衍冯敬通相比,有三点十分相同:一是为人慷慨,有高风亮节;二是刚直敢言,不为世俗所容;第三就是屋里头有个厉害的老婆,家道坎坷②。苏轼也喜欢无事自嘲,夫人若有一丝专横,他早就像刘义庆那样叫苦了,“妻却差贤胜敬通”一语,说明实在无可挑剔,自己这辈子比冯衍幸福多了。    
    有趣的是,苏轼在诗后还写下这样的自注:    
    仆文章虽不逮冯衍,而慷慨大节乃不愧乃翁。(冯)衍逢世祖英睿好士而不遇,流离摈逐,与仆相似。而衍妻悍妒甚,仆少此一事,故有“胜敬通”之句。    
    苏轼生性狂放豪纵,只有像闰之这样贤淑的女人,才能给予他更多的自由,才容得苏轼将自幼生在歌台舞榭的时尚女子朝云收在身边,并与之终生和睦相处。也许王弗深知堂妹性情豁达、任劳任怨,才在临危之际特意安排她来照料自己不善理家的丈夫和幼小无依的儿子?    
    贤淑决不是盲从,更不等于逆来顺受。闰之跟随苏轼十六年,历经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官任,共同遭受责居黄州的生涯,后又从朝廷到州郡,再由州郡回朝廷,几起几落,颠沛流离,但她在苏轼的生活中,决不是可有可无之人。请看下面一例:    
    苏轼刚到密州当太守时,正值天下大旱,蝗灾四起,百姓饥馑,民不聊生。苏轼到任伊始,便投身灭蝗,接着扶困济危,沿着城墙拣拾弃婴,最后与百姓一道挖野菜,度饥荒,几乎到了身心交瘁的地步,偶尔在家里发点脾气,对孩子说话声音大些。是可以理解的。苏轼有首《小儿》诗,就记载着家中发生的一件小事:    
    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    
    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    
    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这个小儿应是闰之在杭州生的苏过,当时仅四岁,见到父亲从外面回来了,大概是想要点好东西吃。苏轼又累又饿,也许是刚刚挖完杞菊、拣罢弃婴,身心交瘁,于是就发了脾气。所谓“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是记述闰之的话,用现在的话语,就是“小孩子不懂事倒罢了,你怎么比他还任性?回到家就生气,干嘛不找点乐子呢?”既有责怪,又有怜爱,还有对丈夫、儿子的双重关怀。接着她就给丈夫洗净茶盏,砌上新茶,或许是端上苏轼喜欢的密州“薄薄酒”,用融融暖意让丈夫回到家庭的温馨之中。    
    此时苏轼除了自责之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说的是另一个故事。晋代名士刘伶是个酒鬼,家里只要有点钱,就被他拿出去买酒喝。为帮他改掉酗酒的毛病,刘夫人常把酒给藏起来,甚至“捐酒毁器”,把酒泼掉,酒器砸了,弄得刘伶在家里只好整天说谎、骗酒喝。苏轼认为闰之的德行,大胜于刘伶夫人,爱而不溺,怨而不肆,像这样惟妙惟肖的诗,这样真真切切的生活感受,不是对闰之最好的赞颂么?


闰之篇狱中悔恨 身后牛衣愧老妻

    元丰二年(1079),历经密州、徐州、湖州太守之任的苏轼,因在诗文中“讥切时事①”、“讪上骂下”、“腾沮毁之论②”,被神宗御批差人捉拿,于七月二十八日戴上枷具,押赴汴京,当时情状,被人这样形容:    
    苏轼以吟诗有讥讪言事、官章疏狎(于)上,朝廷下御史台差官追取……(皇甫)僎径入州廨,具靴袍,秉笏立庭下,二台卒夹侍,白巾青巾,顾盼狞恶,人心汹汹不可测……吏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鸡犬。    
    ——孔文仲《孔氏谈苑》卷一《苏轼以吟诗下吏》    
    堂堂太守,天下名士,突然从万人景仰的位置上跌落下来,被皂吏们鸡犬般地呵辱着,面对这种遭际,苏轼都有些不知所措,家人魂惊魄散,惶惶难安,可想而知。    
    好在苏轼的好友、驸马都尉王诜得知消息后,事先派人通知了在南都(今河南商丘)为官的苏辙。苏辙急忙派出家人,星夜兼程,与朝廷捕快展开竟奔,提前一天到了湖州,将这坏消息告诉了苏轼。苏轼当时的应对是:    
    臣即与妻子诀别,留书与弟辙,处置后事,自期必死。    
    ——《杭州召还乞郡状》,《苏轼文集》卷三十二    
    闰之自熙宁元年嫁给苏轼,至此已历十二个年头。由于丈夫动不动就拿钱接济别人,家里人口又多,她靠勤劳和节俭,把一切安置得井井有条,再大的困难也能对付。可丈夫出了如此大的事,就像天要塌下来一般,闰之一时无法应对。苏轼为了安慰妻子,临别之前给她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当年真宗皇帝去泰山封禅,回来时听说有个高人杨朴,安贫乐贱,吟诗自娱,不愿为官,便让人将他召到御驾之前。皇上问:“听说你整天与人吟诗唱和,临行之前,有没有人给你作诗送行?”杨朴说:“没有。不过我的老妻唱了一绝。”皇上且惊且喜,问道:“你夫人也会吟诗?不妨诵给朕听听。”杨朴不愿回答。在皇上再三强迫下,他才诵道:“且休落魄贪杯酒,更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皇上听了大笑,不复强留,将杨朴放了回去。说完故事,苏轼还和闰之开起了玩笑:“夫人若是想救我,何不也吟诗一首,感动皇上呢?”    
    夫人听了,不禁哑然失笑①。    
    由此可见,苏轼被捕之前,并没有被吓得魂不附体。相反,他在尽力安慰闰之和家人。当时苏迈已经成婚生子,他要陪着父亲前往汴京,闰之带着两个不足十岁的儿子,还要照顾年逾七十的任奶妈以及苏迈的老婆、出身大户人家的范氏和新生的楚老(苏箪,苏轼长孙),全家老小的安危,都系于闰之一身。在南都(今河南商丘)为官的苏辙深知嫂子十分艰难,急忙派人到湖州来接她们。当苏轼被押到宿州时,闰之已经启程,全家都在船上。这时御史台再度派人,前来搜寻诗文取证,全家老小,受到极度恫吓。闰之在惊恐之余,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情。苏轼后来忆道:    
    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书。州郡望风,遗吏发卒,围船搜取,老幼几怖死。既去,妇女恚骂道:“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烧之。    
    ——《黄州上文潞公书》,《苏轼文集》卷四十八    
    苏轼现存的诗文,湖州任上最少,就因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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