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调查报告-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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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信封都是最普通的,而且还用药水涂过———可能是看过了几本侦探小说后,想套用这种笨但是有效的办法防止中国商务调查报告留下指纹),所以经多次反映,公安机关都不同意立案调查,无奈之下,当事人找到了自己的这位侦探朋友。经过对案情的初步了解,这位有过刑侦工作经历的调查员确定了具体的工作步骤:首先,与当事人一道把所有有嫌疑的人逐个摸底排队、根据知情条件、作案动机、性格特点、作案时间、工具手段等圈定重点嫌疑目标。其次,在明确了几个重点嫌疑目标后,精心设局,引蛇出洞:其具体方式是由当事人表现出颓丧的心情,准备破罐破摔,装做不经意间透露出当晚打算到哪里去找“小姐”,引嫌疑人再次出动,另一方面该名侦探则在后跟踪,演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好戏。当晚,侦探很容易地就发现了怀疑对象之一的某甲一直在跟踪当事人,不过跟了几个小时却一直没见某甲拿出照相工具。侦探很谨慎,于是没有对其采取行动。过不几天,匿名信又来了,内容正好与当事人当晚的行踪吻合。于是基本可以判断:某甲是此次事情的重大嫌疑者!经过多方侧面了解,侦探发现某甲自己并没有照相机,平时也不爱照相,但在几次事发前却找人借过相机,至此,已可以确定某甲就是侵权行为人!但如何取得有力的证据或让某甲自己承认这一点呢?再设一次局未必有效,而且当事人的家庭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也不容再玩这种“边缘游戏”。侦探思之再三,想出一条妙计:因为某甲对摄影并不在行,他寄出的照片肯定是另找人冲洗的。像这种不太光彩的事,找人帮忙的情况也大致可以排除(在对其社会关系的调查中,亦未发现有懂摄影技术的人员),由此就可安排当事人与之直接见面,声称前几天晚上发现被其跟踪,还听说某照相馆有人也称曾为人洗过比较敏感的照片。当事人依此计而行,某甲虽当面矢口否认,但当事人离开后,毕竟还是没沉住气,连夜跑到位于市郊的某照相馆探听虚实,并想收买照相馆的工作人员。结果,被跟踪至此地的侦探与当事人抓了个正着。后来,此案虽未正式对质于法庭,但还是以对当事人相当有利的条件得到了调解。事后,当事人也说:侦探的整个调查方案与实际工作在这里边实在功不可没!
二、“婚外情”调查
俗名为“二奶”的婚外情现象在今天中国的大小城市里已是耳熟能详,人们经常可以在大小报刊杂志上看到某某官员因包养二奶被曝光的报道,也时不时地听说自己曾熟识的朋友因丈夫包二奶而离了婚。“二奶”现象的产生有其社会的、经济的、伦理的、历史的多方面原因,其真正解决可能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究竟有谁、又如何保护这些因丈夫“包养二奶”而导致家庭破裂的女方受害者呢?目前虽说有妇联、有社会舆论,女方在必须走上法庭前也可以获得律师的帮助,但这些都是建立在女方有确凿的、能证明男方有这种行为的证据的前提之上。而这些证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靠女方当事人自身来收集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于是,就有了专门处理这类事务的所谓“二奶杀手”———私人侦探。
在侦探的调查业务中,对“二奶”的调查处在一个令人尴尬的地位。我所认识的很多调查员,没有几个愿意去宣扬自己也做这方面的事(查人隐私,毕竟不太好听),但是这类业务的市场却往往在他们各类调查业务的营业总额中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并且在我国国情特点与证据制度下,“二奶”的调查本身也具有很高的专业性———既要高质量地取得有关证据,又要注意自身安全及取证本身的合法性,委实具有较大难度。
“二奶”调查从调查程序与方式来看是大同小异的,无外乎跟踪目标男性、从通话记录中发现线索后顺藤摸瓜,进一步追查确定目标女性的住址、姓名与工作服务处所,并视委托方要求通过密拍密摄等方式取得能证明目标男性与目标女性之间确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有关证据。但要圆满地完成这些工作,并确保整个调查过程及获得的证据合法有效就不容易了。下面这个案例,可能会让大家对这类调查的方式、手段及调查本身的困难有较直观的认识。①
(一) 案件背景、要求
在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中,女方当事人因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的破裂主要是因为男方有外遇而在诉讼中陷入不利处境。为此,她委托我们为其进行有关调查。
毫无疑问,此类调查除了要查明第三者的真实姓名、住址、工作处所外,更关键的是要找到能够证实男方与第三者之间确实存在长期非法同居的证据。
(二)调查经过
1。案情分析与初步部署
考虑到本案调查时间紧(最迟十天必须结案)、目标对象交际面广、有两台私车且经常出入高档会所等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多管齐下,先对其展开全面监控,从中发现各种可疑线索,再顺藤摸瓜查明第三者相关基本资料,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能证明其非法同居关系的证据材料的操作思路,并安排了两名调查员配备有关装备共同着手调查。
2.全面监控,重点摸排,发现线索经过两天全面的跟踪、守候,调查员们发现与目标对象有较可疑关系的女性有四名之多。由于这些女性所属社会层面、居住区域均不同,在时间紧迫亟待确定重点目标的情况下显然不能一一展开调查。这时另外一方面的工作有了进展———在女方当事人提供了相应帮助的情况下,我方通过一定渠道调出了男方目标近来的所有往来电话,经过细致缜密的时段分析、地域排除、技巧问询(核实)后,筛选出了几个可疑的手机号码,受话人均为女性,虽然都是充值卡手机,无法通过一般的技术手段确定机主身份,但也够了———在第三天晚上的守候中,调查员发现前天晚上曾与目标对象共进晚餐并由其搭载回家的女子又与目标对象在一起,就试着打那几个可疑的手机号码,当打到第三个时,那名女子的手机响了。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跟踪,看他们究竟在哪里住,上次虽然也实施了跟踪,但在一个十字路口,因车贴得不够紧,转弯时后面冲上来一辆本田,耽误了将近一分钟,再加上当天路面较拥挤而导致跟踪脱梢。这一回调查员们吸取了上回的教训,车一直都贴得比较紧,也注意了急转弯与红灯等情况,但还是差点出了纰漏:到了一座高架桥路口处,目标车辆突然在分道口停了下来(事后才知道是在接电话),这使得调查员当时一下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发现我们了吗?是继续直行,还是拐弯?两条路前不远都有几个高档住宅小区。凭着直觉,驾驶员继续直行,不过渐渐地放慢了速度。过了一会儿,目标车辆发动跟了上来,调查员们这才长舒一口气,一直跟着它进了住宅小区。
3。确定目标,多方着手,重点突破
在确定了目标女方的住址后,对她的进一步调查就容易了。第二天调查员们跟踪女方第三者找到了她所在的公司。在了解到这家公司的贸易性质并对目标女方在其中的职务与工作性质做出了合乎情理的估计后,调查员迅速以一个客户的身份拜访了这家公司的某部门经理(原来准备过类似的名片),在交谈中,扮做客户的调查员装做偶然地碰到了一位熟人———在某个场合中曾见到过“这位小姐”,于是在旁敲侧击中不但了解到了这位女士的籍贯、职务,还互换了名片。
经过三天不间断地寻找机会,调查员以旅游者的身份在拍摄这座城市风光的同时也“不经意”地拍下了目标男方与女方第三者相依相偎的多个亲密镜头。
剩下来的工作是难度最大但又是最关键的———如何证明目标对象与该第三者间存在着事实上的非法同居关系呢。
通过对目标男方与第三者同居地点(某住宅小区)的全面观察与分析,调查员与小区保安交上了朋友,在闲聊中证实了目标男方与第三者间的不正当同居关系已维持了很久,并得知小区其他几位物业管理人员也知道这一点,于是,调查员表明了身份,进行了艰苦的思想工作,几经波折后,终于以律师的身份录下了几位知情人士的证词,并复制了小区监控摄像机拍下的多个日期的目标男方与第三者深夜归来的录像带,然后把调查获取的这些证据材料全部提供给了女方当事人的律师,最后这起由男方主动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以有利于女方的方式得到了解决。
第三章 调查员的工作方式与手段第三节 诉前证据调查(2)
(二)分析与总结
长处:
1。调查指导思路正确,准备较为充分
在本案最初的调查中,如果没有双管齐下的打算———一面查与目标对象有较密切关系的女性的行踪,一面通过往来电话排查确定重点嫌疑人的话,工作将会走较大弯路,即使最后能确定并查出女方第三者的有关情况,也必然费时费力,导致在限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全部调查任务。
此外,因目标对象私人有车,且经常出入管理严格的高档会所的实际情况,在本案中,如不派两名调查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也容易因脱梢或调查员体力不支导致调查工作难以为继。
2. 调查员个人综合素质较全面,确保了调查工作的成功
在本案中,调查员综合运用了守候、跟踪、变换身份打入特定目标、密拍、有目的地接触结交特定人员等多种调查方法、技巧,如果哪一环节不熟练或不自然,都有可能打草惊蛇或造成工作难以为继。
缺点与不足:
1。相应专用设备仍然配备不足,调查员在驾车跟踪方面仍不够熟练
在本案中,如果配备了有关的跟踪定位设备或密拍设备,整个工作的完成质量与进度都会有显著的提高,此外,调查员在两次驾车跟踪中的处理不当也反映其在这方面的经验仍然不足。因此,进一步加强对装备建设上的投入并通过实战模拟的方式强化调查员的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仍是当务之急。
2.在调查取证方面我方尚缺乏可靠的渠道与方法
在本案中对关键性证据材料的取得经过了一波三折的起伏。这除了受国家司法体制、有关法规的限制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方在此方面工作的欠缺。所以,在今后不断地强化与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并取得相关政法职能机关的支持将是外联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这还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但由上大家也可以看出,查“二奶”并不是一个很单纯、很简单的工作,随便叫几个鸡鸣狗盗之徒就能做成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若处置不当,不但会露馅脱梢,收集的证据不符要求,没弄好更会给自己带来人身伤害。在实际操作中,调查员因自身防范不够,被目标人员发现报警被擒甚至遭到带黑社会性质的报复殴打致伤致残的例子已有多起。
为此,我综合多名资深调查员的相关经验,结合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研究,就“二奶调查”中调查员的人身安全与合法取证问题归纳总结了以下几条:
1.如何不让目标人员对自己的身份与使命产生怀疑?
A.行动前的精心准备,根据自身守候跟踪时要装扮成的角色,准备相应的服饰,在具体行动中注意不形成固定的活动规律路线,确有必要时,还可通过使用假发、假胡须较大地改变自身体貌特征。
B.平时注意揣摩各种人物在各种条件、场所下的神态,尽量使自己的外表、举止能融入整个环境当中,最自然的、最普通的人也往往就是别人最不会提防的人。
C.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避免一些明显会招致怀疑的举止:如长时间地呆在一个地方张望;与目标人员打照面时躲闪、遮掩;当自己已经纳入目标人员视线时,不要一味不敢接触对方目光,而应较自然地扫视其一眼后,继续干自己“看上去正在干”的事。
D.在守候跟踪过程中,应时刻对周围环境保持警惕,避免被人反跟踪或引入圈套。
2.一旦被目标人员起疑或上前质问该怎么办?
A.在密拍密摄中,调查员一般把自己装扮成外地旅游者、摄影师、广告采编设计人员、学生等———经验证明这几类人在拍摄中最不会引人反感,如果调查员还能带上一些与之身份有关联的随身物品文件(学生带上几本书、课本;摄影师、广告采编设计人员带上几本花花绿绿的画册),即便碰上警察盘查这种比较糟糕的情况,也更容易获得同情而化险为夷。
B.在两人一组的行动小组里,两人一般应分开行动,一则是可以帮助对方注意身后是否有“尾巴”;二则在一人被发现扣留时,另一人可在外寻求援助或伺机解救。
3.如何确保取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取证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取证主体的合法性、取证过程的合法性与证据本身内容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A.取证主体的合法性:在调查取证实际工作中,由于调查员在法律上并不是具有法定调查权的特定主体,这就使得调查员实际是以公民个人或企业受委托人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知情人员而言,他们就既可以提供证言,也可以不提供证言,为了获得证词,调查员有时就会迫不得已通过个人关系或经济方面的利益刺激来收集证据,这反过来就影响了这种证据的可信度。目前解决这类问题就调查员本身还没有太多好办法,因此在所收集证据必须拿上法庭的案件中,找律师与调查员一道参加调查取证的关键性阶段,看来是现在没有办法中的一个办法。
B.取证过程的合法性: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司法解释》,密拍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