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问题 [美]罗纳德·德沃金-第8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着不值得像公民那样给予演说者或作者以同等关切,或者他
的观点不值得给予同等的尊重;审查是侮辱性的,因为它否
定演说者是一个政治上平等的声音,并因此否定他有一个自
由而平等的公民立场;或者,审查是严厉的,因为它妨碍了
个体个性和统合性的发展。除了“观念市场”观点外,穆勒
在《 论自由》 中提出了同前述最后一条类似的主张,因此
可以说,他的理论既要关注保护演说者,也要关注保护观众。
主张普遍保护观众的理论提出了支持我称之为“言论自
由”和“出版自由”的政策论证〔 7 〕 。他们认为,新闻
记者必须拥有某些权力,不是因为他或任何其他的人有权获
得特殊保护,而是为了保证整个社会的总体利益,就像农民
有时必须获得一定的补助那样,不仅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意图,
而且也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某些利益。另一方面,主张保护演
说者的理论提出了支持言论自由的原则论证。他们认为,演
说者的特殊地位,比如想要表达政治或社会价值事务信念的
人,公平地使之有资格得到特殊考虑,即使整个社会因为允
许他的演说而受损也是如此。因此差别是巨大的:在前一种
情况下,社会福利为特殊保护提供了基础,而在后一种情况
下,为了提供特殊保护,社会福利受到了漠视。
这种差别在许多方面和目前的讨论相关联。如果证明言
论自由是正当的乃是以政策为基石的,那么赋予记者以普通
公民不能获得的特权和权力将是说得通的,因为记者在向公
… 478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481…
原则问题 '美'罗纳德·德沃金
众提供详尽信息方面确实有着特殊的且不可取代的作用。但
是,如果证明言论自由是正当的乃是基于原则的,那么断定
记者可以得到其他人得不到的特殊保护便是蛮横的,因为那
将假定他们作为个体比其他人更重要、更有价值或更值得关
切。
既然新闻界所称的权力,比如参加刑事审判的权力,必
须是为它所特有的,那么新闻界赞成基于政策论证的言论自
由观是自然的:新闻界对知情的公众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
是,这种考虑存在着一个相应的危险。如果证明言论自由是
正当的乃是政策的事务,那么每当要对是否需要言论自由作
出决定的时候,都需要某个别的例外或特权,相竞争的公众
利益都必须同公众的知情利益保持平衡。
假设存在这样的问题:是否要对信息自由法案加以修正,
以便不再要求疾病控制中心的报告向记者公开,或者原子能
机构是否允许可能使国外势力更容易获得原子能信息的文章
刊登在某杂志上?在两种情形中,公众在充分知情方面的一
般利益都反对保密而赞成公开。但是,公众在自由检视的医
院和原子能安全方面也有利益,这两种利益必须得到平衡,
比如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决定总的公共利益究竟在哪里。假
定有问题的信息公开后长期的(并把副作用计算在内)公共
利益将失去更多,那么,为了公共利益而出版的论点就会自
相矛盾,而以政策为基础的言论自由的论证将站不住脚。
反之,假如我们把言论自由视为原则问题,那么情形就
大为不同。因为在言论自由和公共利益之间的任何冲突不是
公共利益的两个方面之间的虚假冲突,这种冲突无法通过对
全部利益进行判断而得以解决。它是作为个体的特殊言论者
的权利与作为整体的社会的竞争性利益之间的真正冲突。除
非这种竞争性利益非常巨大― 除非公开会导致紧急事件或
其他严重危险的威胁― 个人权利必须压倒社会利益,因为这
正是假定他拥有这种权利所蕴含的意思。
… 479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482…
原则问题 '美'罗纳德·德沃金
因此,当新闻界主张某种特殊权利或保护的时候,对它
的主张是基于政策还是基于原则作出判决是重要的。然而,
这种区分的重要性被一个新近的时髦观点模糊了,那个观点
是:公众拥有知道记者收集的信息的所谓的“知情权”。如果
这只是意味着公众对知识有兴趣― 例如,假如公众对刑事审
判或补助申请或原子能秘密知道得越多,那么社会将变得更
好,一切事物将都是平等的― 那么这个说法只是对常见的赞
成自由而强有力的言论的政策论证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在一
般意义上,较知情的公众将导致较好的社会。“公众拥有知情
权”的观点,同保护观众的原则论证相比,更强烈地支持提
高新闻界收集新闻能力的特权。
然而,那种更强有力的观点实际上是极其误导人的。断
定社会个体成员有权知道记者希望披露的东西是错误的。假
如费尔伯没有选择在《 纽约时报》 上撰写有关嘉士凯勒维
希医生的故事,那么没有人否认费尔伯拥有的公民平等权、
独立权或完整权,也没有人会指控费尔伯要求他这么做,或
者因其没有撰写该事件而索要损害赔偿金。事情可能是,如
果这些故事没有写出来,普通公民的状况就会进一步恶化,
但是,那是整体利益的问题,而不是任何个人权利的问题。
无论如何,这种假定的知情权被断定为一种权利,但它不是
任何个别公民的权利,而是整个公众的权利。那种断言难以
自圆其说,因为在此语境中,“公众”只是“整个社会”的另
一个名称。即使是社会通过扮演立法者身份,希望修正《信
息自由法》 以免除医药研究前期报道的说法也是有悖情理
的,因为人们认为,这项研究的实情比它放弃的信息更重要,
因为它拥有知情权,它就不应当做下去。信息公开的公共利
益将大大优先于信息保密的公共利益,如果它没有被错误地
贴上“知情权”的标签,那么对宪法第一修正案争议的分析
将得到许多改善。
也许现在我之所以相信新闻界扩展宪法第一修正案范围
… 480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483…
原则问题 '美'罗纳德·德沃金
的策略是一个糟糕策略的理由更为清晰了。总是存在着一个
巨大的风险:法官―以及总体上的法律职业―都可能依赖
针对某特定宪法条款的某种理论。如果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局限于以下原则:想要以他认为重要的方式谈论事物的任何
人都不会受到指控,那么这种宪法第一修正案理论就是一种
个人权利理论。这意味着言论自由的命令不能由于以下观点
而变得更重要:在特定情况下,公共利益将通过审查制度而
得到更好保护。
然而,如果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因基于对保护观众的
关切的论证而被主张― 据说记者的诽谤行为不受编辑判断
力的审查,因为否则将降低他们收集供公众阅读的新闻的有
效性― 那么如此广泛地正当化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理论必定
是一种政策理论。因此并不奇怪,在针对新闻界抱怨的案例
的异议中― 有人认为新闻界本来应当拥有其所主张的权
利― 包含了许多政策论证,却几乎没有原则论证.例如,在
赫伯特案中,布伦南法官的不同意见是以一种宪法第一修正
案理论为根据的,它非常相似于穆勒有关保护观众权利的理
论。布伦南引证了泽察里埃* 崔夫(Zechariah Chafee )的以
下著名说法:“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社会获得真理的利
益,因此国家不仅要采取最明智的行动过程,而且要以最明
智的方式实施它。”
然而,对公众整体利益的诉求当然会招致以下回应,在
某些情况下,通过平衡,审查比公开能够使公众的真实利益
得到更好的对待。与此对照,如果说宪法第一修正案局限于
对演说者的核心保护,那么,通过诉诸个人权利而不是整体
福利,它能够提供一个法律原则,该原则强大到足以提供在
一个真正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案件方面的重要保护,就像《 改
革论者》案那样。但是,如果修正案变得太宽泛,那么它就
只能像布伦南论证那样依靠政策得到辩护,即,它最需要的
时候也正是那些根据最脆弱的时候。
… 481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484…
原则问题 '美'罗纳德·德沃金
三
如果我们只是留意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它作为原则
的问题来保护演说者,那么,尽管远非尽善尽美,但是最高
法院和国会最近的记录看起来要好多了。施耐普案之前,那
个原则的核心受到了新闻界极少关心的一些拙劣判决的威
胁,甚至受到了质疑。《改革论者》案只是一个地方法院判
决,无论如何,它以新闻界的胜利告终。激怒记者的其他判
决― 像费尔伯案和赫伯特案― 全是完全拒绝承认杂志记者
的政策论证的判决,即假如记者拥有特殊权利,、那么公众的
总体状况会更好些。新闻界对这些案例预测的急剧冷却的结
果并没有马上显现出来― 实际上,迈克* 沃伦斯(Mike
Wallace ) ,一位在赫伯特案中拒绝审查的记者,在最近说过
新闻界本来就应该输掉那场官司。
不管怎样,如果民主只是低效运作,如果记者的政策论
证是合理的,那么他们将通过长期的政治过程获得他们寻求
的权力,因此尽管在法院中他们的这些权力不断被否定,但
是他们并没有丢失最重要的东西。因为如果公众的总体状况
由于新闻界的强大有力而真正好起来了,那么公众迟早会希
望了解自己的利益究竟在哪里― 也许得到了新闻界自己的
支持。除了像费尔伯案这样的案件之外,当个人权利―在那
个案件中是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 将受到新闻界权力膨胀
侵害的时候,那么公众可以通过立法给予新闻界所想要的部
分。
然而,间题在于,里士满报业案的判决(在此案中,如
我说过的那样,最高法院认为在缺乏强有力对抗利益的情况
下,记者有权出席刑事审判)是否表明法院错误引用了某种
宪法第一修正案理论,那种理论超越了原则的核心,并扩展
到了对观众整体利益的保护?以下情形当然是真的,那个案
件的结果可以通过像布伦南在赫伯特案中作出的论证那样的
政策论证证明其正当性。比如,伯格在里士满报业案中的意
… 482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485…
原则问题 '美'罗纳德·德沃金
见指出,如果刑事诉讼的深层利益和对惩罚的必然要求受到
报纸对审判报道的影响,那么公众的状况会更好些。但是,
对本案中几种观点的仔细阅读表明,尽管七位法官投票支持
新闻界(朗奎斯特法官表示异议,鲍威尔法官没有参加该案
件审判),诉讼过程是按照不同理论进行的,有两种观点占据
主导地位,但没有一个是穆勒提出来的那种直截了当的政策
论证。由伯格和布莱克曼特别强调的第一种观点把宪法第一
修正案的保护同历史联系起来。这种观点认为,根据长期形
成的英美法理学传统,如果任何重要的政府程序都向公众开
放,那么,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之下,公民拥有对此程
序获得信息的权利,新闻界将因此拥有确保和提供该信息的
派生权利。这项公民权利不是绝对的,因为他必须向被告的
竞争性权利作出让步。但它在某些案件中是成立的,比如在
里士满报业案中,在那些案件中,要么没有被告的重要利益
要体现,要么除了把记者告上法庭之外,法院没有别的办法
来保护这些利益。
在我看来,这种源自历史的论证是一种微弱的论证,因
为不存在习惯将变成权利的理由,除非有某种独立的原则论
据,证明人们拥有习惯给予他们的那种权利。但它无论如何
都不是这样一种论证,即要求法院去判决,通过否定无论在
任何情况下新闻界获得的信息或令人心寒的言论,以有利于
总体福利。它主张,除非某种特殊原因,新闻界必须得到承
认,除非某些特殊的理由,而不只是出于总体福利的平衡,
反对那样做。
第二种论证要重要而复杂得多,它是布伦南法官特别强
调的论证。它主张,对新闻界的特殊保护是必要的,不仅是
为了提升总体的善,而且是为了保持民主的结构。麦迪逊对
这一论证的经典论述经常被新闻界提交的宪法案例摘要所引
用。他说:“人民政府要是没有人民知情或人民获得信息的渠
道,那么它不过是一场闹剧或一场悲剧的序幕;或者也许两
… 483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486…
原则问题 '美'罗纳德·德沃金
者都是… …人民要想成为自己的主宰,就必须用知识赋予
的力量来武装自己。”
这不是穆勒的观点,即人们拥有的信息越多,他们最希
望获得的东西就越有可能受到保护。这其实是这样一种观点,
为了了解其希望得到的事物,为了平等地参与自治过程,人
们需要某种信息。穆勒的政策论证是开放的:信息越多越好。
但是,麦迪逊的民主结构论证不是开放的,否则,它会以似
是而非和自相矛盾而告终。
那是因为从民主的立场上看,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每一次
扩展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