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水浒-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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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水浒 作者:肥羊
前言 给你一个理由
说实话,这个前言是我把《大话水浒》鼓捣到九的时候才写的。再说个实话,其实肥羊当初打算写这个小说的动机也比较龌龊,就是为了出一大名。为什么要出大名呢,因为我在TOM的一个论坛发了一篇文章,结果被删了,还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当时我在TOM体育论坛也算有点小名儿的人了,没事儿还能写个专稿什么的,居然被欺负成这样,心里不忿啊(这也算自我安慰了)!我当时就想,你说如果我能跟宁财神之流的一样有名儿,谁敢删我,于是这个想法也就成了我写《大话水浒》的动力。
之所以要选择《大话水浒》来写,是因为我是一个超级标准的大话迷,在TOM体坛混久了兄弟一般都知道我,也知道我的签名档,星爷的照片。有人说,大话你看不下20遍,你就不能认为自己是个大话迷,我现在看了有70多遍了,但我觉得这话不对。当看大话看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看懂了;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是傻乐,乐完了也忘完了;第二遍乐完了之后,我还能想想;看到第三遍,我哭了。所以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网络这种速食文学会不会有人愿意认真的去看你的东西,一遍都谢天谢地了,又何来三遍呢。
大话从95年到现在,风格无人能出其右,大家也都已模仿为主,唯一被认为有所创新的《悟空传》现在已经成为了登堂入室的大雅之作。而我写这个小说,完全没有想超越大话思维的范畴,有一个朋友看了我的一段草稿之后,告诉我他满脑子都是星爷在说话,我不但不难过,相反我认为自己成功了。我写大话水浒就是想用大话的思维来演绎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模仿但是又能有自己东西的故事。说句大言不惭的话,我不认为我这篇小说比《悟空传》差,如果你为我的自信叫好,那请给我鼓鼓掌,如果你认为我放屁,那我就当不是在和您说话,认错人了吧!
记得看过蜘蛛1的一篇批判安妮宝贝的文章,里面有大致有这样一段话:“网络文学是只母鸡,下了无数个蛋,其中有一个就是安妮宝贝。” 其实这话有点偏激,但大致如此。三驾马车,美女作家,拿隐私写作等等等等都是网络文学的产物。好朋友给我出注意,你在大话水浒里加点潘金莲和武松的感情纠葛,再半脱不脱,一定可以大火。我回了他一句,那我不如直接改一题目《宋江和两个处女的感情纠葛》,当然了,我这就是一扯淡,不过网络文学的方向由此大致也可见一斑。
在我写这个长篇连载段子的过程里,我有想放弃的时候,不过朋友天外肥仙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帮我出点子,给我想经典的话,比如“你丫这个bith”,“两个沉溺爱情中的人就像一双袜子,少了任何一只都会变得不再温暖”,这些都是他给我的灵感。对于他的信任和支持,我在这里全体投地了!还有看过我草稿,支持和提出过意见的朋友,我也很谢谢你们!
写到连载九的时候,我发现目的已经不是出名儿了,而是为了完成一个自己喜欢,也真的有朋友喜欢的作品。现在的网络文学,水平参差,里面藏龙卧虎多的多的多,滥竽充数的也大有人在,早已不是几年前竖起个大旗,多码点字数就能混个脸熟的年代了。
所以,最后我对那些能够仔细看我的小说,也愿意继续看十,十一。。。的朋友,在这里给您鞠躬了。至于那些不喜欢看的朋友,觉得我的小说纯粹是发挥想象力,而没有任何实质性东西的朋友,您也可以用我大话水浒里面的台词骂我一句:“你丫这个bitch!”,我真不介意。
喜欢一篇文章需要理由么,需要么,不需要么,尽管不知道您到底喜不喜欢我的段子,但我还是最后一次诚挚的罗嗦一句:“谢谢!”
第一章 一个“梦”
一片竹林,漫山遍野的火把,到处都是凶神恶煞的叫喊声。我们似乎是在躲避追杀,在跑,更准确的说,是一个人拖着我在跑。他的左手拿着一把钢刀,等等,什么东西从我的额头滴落下来?是。。。血,这血好像是从他搀扶着我的右手上流下来的,或者,是我自己的血也说不定。两个人从山上沿着草丛滚落,还好,在悬崖边他用钢刀钉住了棵歪脖子树。我们被围住了,三面闪烁着火把,后面是无处可退的悬崖,“大哥,要像个男人的活着”;说完,他拉着我跳了下去。。。 。。。
“啊!”,在恐惧的叫喊中睁开眼睛,原来刚才我只是做了梦而已,不过那梦是么熟悉,那么真实。“唉呦”,这时候我才发现床不远处的竹椅上还坐着一个女孩子,我迷惑的瞪着她,她也瞪着我。
终于,她顽皮的眨了眨眼睛,开始说话:“你醒拉,刚才你的叫声跟野兽似的,吓了我一跳,我正给你缝衣服呢,结果。。。就把手扎破了!”
恍惚中,她的声音像春风一样轻柔滑过我的耳边,让我几乎忘记了端详一下这个房间的布局。这是一座木屋,她坐的椅子,我躺的床都是竹子做成的,房间虽说不上宽敞,却也很清洁和雅致,顺着门帘向外望去,这木屋应该还有几个房间。
正在我左顾右盼的时候,一把苍老的声音把我拉了回来,“旺才,你终于醒拉,你都睡了三天了,饿了吧,我去给你熬粥去,对了,这些天的营救费,掩埋费,治疗费,还有我女儿的三陪服务费,别误会啊,是陪照顾,陪喂水,陪换药,一共是88两8钱,这个。。。?”
“爹,你,快去熬粥!”正在我满脸诧异的时候,那姑娘涨红了脸,大声叫到,说着急急忙忙把那老头儿推了出去。
等她转回头来,我急忙问道:“你爹叫我。。。旺什么什么才?”
她却噗哧一下笑了:“那天早上,我和爹上山砍柴,却在崖底的一颗树上发现了你,你满身都是血痕,衣服也破的不成样子,吓的我还以为是鬼呢。人家心好,加上爹养了7年的柴狗旺才也是死在山上,所以。。。就救你回来拉,你怎么谢我啊?”
看着她可爱的样子,我突然想和他逗逗嘴:“大恩不言谢,男子汉大丈夫,不谢!”
她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一顿,作了个鬼脸,悻悻道:“你!不谢拉到,那你总该告救命恩人,你到底是谁吧?”
我是谁?我突然怔住了,我是谁,我到底是谁?搅尽脑汁,怎么就记不得了,妈的,我的名字,过去,朋友,还有生活?
大概是这个简单的问题太耗费我的脑细胞,在听到门外,老汉一句:“旺才,粥来了”之后,我两眼一黑,又晕了过去。
第二章 水泊梁山
靠,外面的阳光好好灿烂,晒在我身上就好像一个濒临死亡的吸毒者再次享受到毒品带来的HAPPY一样。在我能够移动之后,王婆所作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带我走出门,从远处好好看看他们把我救我的地点--那座山。对了,要解释一下,救我的老头就叫王婆,他姓王,但这不是他的真名儿。只不过他老婆难产的时候死了,他又当爹又当娘的把女儿拉扯大,所以村里的人就给他起了一个女人的名字--“王婆”。至于她女儿,也就是每次和我逗嘴输了之后都恨不得掐死我的我那个女孩儿,叫阎婆希。
“旺才,看见远处的那座大山了吗,那就是我们救你地方了”,王婆一只手指向远方,另一只手向遛狗一样拉着我的衣角。说实话,我第一不喜欢王婆用这种形式牵着我,第二也完全明白老头为何要带我来看这座山,不就是想让我认同他叫我旺才嘛,休想!
“I see?”,我眯起小眼儿,假装向他手指的地方望去,“这座山,上宽下窄,歪歪斜斜,西历哗啦,噼里啪啦,一看就不是人杰地灵之处嘛,NO看头啊!”
王婆突然回头看我,一双老么咔嚓眼射来两道精光,“旺才,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嘛,那是麦加,是哭墙,是耶路撒冷,是劳苦大众的圣地,是我们反抗恶势力的前沿,更是贫下中农崇拜的偶像!你不崇拜它我不怪你,可是你不能阻值我们崇拜它嘛,虽然崇拜也可以放在心里,不一定要讲出来。但是我相信听过我的讲解,你也一定会拜倒在它的脚下,亲吻,叩拜。来,让我从头给你讲解,这个就要从前朝的是时候开始叙述。。。。”
谁在打我,哦,原来是王婆,不好意思,刚才实在无聊到睡过去了。妈的,这老头让我想起了以前唐朝的一个和尚,那个和尚叫唐僧,据说非常罗嗦,把他徒弟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是变猴儿就是变猪,不过估计王婆和他有一拚!
“王婆,你就别罗嗦了,SAY吧,那到底是什么地方?” 我终于忍受不住痛苦,打断了他。
王婆吸了口气,字正腔圆的说道:“听好了,那山就是‘替天行道,水泊梁山!”
“什么?”我一下如中了邪一般;呆坐在地上。之所以瘫倒在地上,并不是因为我真的崇拜那个什么狗屁圣地,只不过“水泊梁山”这个名字让我突然之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就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暖暖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字,晚上我又做了一个梦。而且,这个梦和上次的一样,还是那么的真实。。。 。。。
第三章 聚义厅
当我站在台上,为“替天行道”誓师大会发表声明的时候,自己心既在激动的笑,也在感动的哭。
吴用用他特有的风格开始点名:“这么多胸毛?李逵!叫你刮刮嘛,说了今天是大场面。”
“梁山第一帅,柴进,帅啊,幸好我不搞GEY。”
“你是扈三娘还是母大虫,我们梁山就这么几个女人,啊,原来是后院厨房的大妈,不好意思。”
“怎么只有107个呢,哦,王英你原来在底下啊,谁叫你这么矮,得了,别抱怨了,‘丝米马赛’。”
庐俊义把上个月的业务考核交给我;我们猪圈的母猪生了两之小猪,一个有八只脚,一个头有四百多斤重;在石迁儿兄弟的带领下,灭“四害”的成绩显著,臭虫苍蝇依旧在,鸡全没了;还有戴宗,为梁山开展了特快转递业务,树立了一面赚取外快的旗帜。
那天我在声明里说了什么早已全然不记得了,大概是些鼓励士气,脱了裤子放屁之类的话,因为我喝高了,一个喝高了的人,忘记什么都是正常的。其实不只是我,所有人都喝高了,都翻到桌子底下去了。李逵以前叫我“哥哥”,结果那次醉的非要喊我“爷爷”;鲁智深差点把“替天行道”的杆子当垂杨柳拔出来;庐老二大概是真晕了,把他那把家传的碧玉匕首硬往我包里塞,说我不要就看不起他
!总之,我们那一晚玩的很疯,也很过分,以前没有过,以后估计也不会再有了。
当我从梦中惊醒,我刚好看到阎婆希用她那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在她的眸子里,我分明看到自己眼里充满了晶莹的液体,我翻出枕头底下的碧玉匕首,它也同样映出我眼睛里模糊的东西。
尽管除了一些没有任何关联的片断,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我还是写了一首诗:
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说它熟悉是因为我记得院子里的桃花
说它陌生是因为记不得那桃花我种了多少年头
熟悉而又陌生的朋友
说他熟悉是因为我们曾在雪天喝酒吃肉
说他陌生是因为忘记了我们谁喝倒谁
当陌生和熟悉成为混淆的感觉
当白雪和阳光芒刺着我的双眼
屹立在山顶的只有那四个大字
如果你不相信
你可以在我心里找到它
还有帮我书写他的友情”
我只用了四分之一柱香完成了这首诗,因为我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记得梦里的事,所以我要抓紧。
阎婆希成为了我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当我再看她眼睛的时候,我却已经分不清那泪光到底是我的,或者是她的。。。 。。。
第四章 闲人“黑炭头”
木屋外边,水井旁边,一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人穿着缝满补丁的干净衣服在晒太阳。没错,这个人就是我,自打王婆第一次带我出来晒太阳,我就喜欢上了这种有益身心健康,且浪费时间的活动。
“蓬头垢面”是因为我觉得,人如果没有一颗激动的心,再怎么打扮也不会光彩照人,所以何必多此一举呢;躺在水井边纯粹是“懒”的表现,如果我渴了,或者想洗澡,连一步都不用多走;至于干净的和我不符的衣服,那是阎婆希非要给我洗的。当接过上充满清香的袍子,我随口嘟囔了一句:“女人,真麻烦!”,阎婆希立刻回头用眼睛杀死我。为了避免再次被暴打,我赶紧补充道:“麻烦的女人,好啊!” ,看着少女满意的笑,其实我心里也有甜味。
现在我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不用别人搀扶,一分钟大概可以迈6步。王婆叫我多活动活动,因为旺才被狼咬伤的时候,也是没两天就开始蹦达。于是我像个“闲人”一样在村子里东绕西绕,可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情,没人搭理我,除了小孩儿。
开始的时候,小孩儿们拿石块砸我,他们嫌我黑,咋一看像个“坏蛋”。我觉得自己不是“坏蛋”,但皮肤“黑”是事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后来和小孩混熟了,他们就不再躲我,还让我当“老大”,因为我弹珠打的准,玩官兵捉强盗总是能赢,还有,我从来都是扮“强盗”。打弹珠让我想起了一个叫张青的人,扮“强盗头”也让我很舒服,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当老大,也不知道张青到底和我什么关系。
村子里的人看见一个大人成天和小孩儿混在一起,他们就觉得我是个疯子,还给我起了个外号--黑炭头。其实大人和小孩最大的巨别就在于,大人只会“以貌取人”,而小孩看的是心。我能写一笔好字,会吟诗作对,还懂一点兵法,这些都是王婆和她女儿无意发现的,我自己也很惊奇,因为村子最有学问的一个私塾先生,也只认识我认识所有字儿的六分之一,难道我是个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