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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十一个短篇-第14部分

小说: 十一个短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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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的东西还在,他去了两天了。李沁儿没有做饭,只靠冰箱里的方便面、酸奶和零食度日,中介公司打电话过来说买主不来了,房价太贵,要再多观望些日子。李沁儿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自己期待什么。
    晚些时候爬起来,随便拨了几个电话,大学里的好朋友,一个在带小孩出不来,一个在公司加班,只有自己没事做,辞了酒店的工作本来想一心一意当家庭主妇,看着这个大孩子,结果让人失望,每天他都带着香水味回家,唇膏有时候会在衬衣上出现,胸口有吻痕。却不停的解释,找借口,说是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在应酬应酬。
    李沁儿去楼下超市买酸奶,却没有自己喜欢的牌子,她固执,犹如固执的喜欢成国雄类型的眼镜男。打车去了沃尔玛,在沃尔玛看见一个女人,奇怪,他们不是一起去旅行了么。
    COCO白天看起来憔悴无比,没有化妆,眼窝深陷。她的烟在嘴边却没有点燃,话却说出来了,说对不起,那天晚上只是看见你老公不开心就陪他多喝了两杯,手里刚好有两颗蓝精灵,顺便放了进去,你也知道你老公,帅起来要人命的,我想玩玩而已,没想到你会离婚。
    李沁儿看了她一眼,上了出租车。
    “去哪里?”司机问道。
    “白云机场。”李沁儿吩咐车快点开。
    到达成都酒店的时候中午一点三十分,李沁儿一点也不饿,打开房间的窗帘,小声问自己是不是疯了。
    电话接通,成国雄听到她到四川了很意外,“你在酒店别动,我马上来接你,你不知道这个地方风景多好,根本没有被开发过,到处都是野花,漫山遍野都是,你肯定很喜欢。等我电话,我马上坐车过来。”
    这个马上真的是慢,李沁儿想见到他以后的第一句话就说,说房子现在卖不掉,问他怎么办。至少可以挽回一点面子。
    午睡时觉得有人在摇自己的胳膊,恐怕是成国雄来了,高兴的睁开眼睛,天花板的横梁对着自己的腿砸了下来。
    大街上到处都是人。
    李沁儿在医院昏迷了三天,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在哪里。成国雄的电话关机,周围全是缠着绷带的人。
    问这是哪里。
    护士笑笑说,这是南充。
(下)
    小腿的骨折,身体失血很多,李沁儿安心看了看电视,原来自己属于512地震幸存的伤员,收音机里说成国雄所在的风景优美的银厂沟已经夷为平地。
    眼泪掉下来。
    这恍恍惚惚的两个月里,人就像个木偶。伤心和悔恨,内疚和自责混合着,人瘦到可以被风吹倒。
    等到腿勉强可以活动的时候,李沁儿会在川北医院附近散步。这个城市有很多小吃,可惜你不在身边。
    夏天快过去的时候,李沁儿对照顾她的护士说,谢谢你们,我可以自己回去了。
    护士长愉快的签了字,握着她的手,“举头三尺有神明,你这么幸运,到凌云山上去拜一拜吧。”
    据说那是一座很灵验的山,四相五行俱全。李沁儿不认识路,傍晚才到大门口,门票十元,便宜的不可思议。
    坐了景区里的最后一班观光车,司机是个话多的中年男子,“去金光殿吧,菩萨灵的不得了。”
    李沁儿跪在大殿中央。
    起来时寺庙住持站在自己眼前,看着她,“你眼睛里为何充满忧伤?”
    “我丢了一样东西。”
    “只要在你心里存在,那件东西就存在。”住持笑着离开。
    观光车还在旁边等着,上车,山路两旁,袅袅炊烟,李沁儿的肚子咕噜噜的响,一个刚从医院出来的人如果想吃东西,是好的现象。
    “我们这山上很多农家乐,饭菜很美味。不过今天天色已晚,我又要下山了,我可以顺便送您去我们公司旁边美食一条街吃饭。”
    李沁儿笑着点点头。
    夕阳带着点点清淡的暮色,途径卧佛,闭目慈悲。
    一个妇女在地里掰成熟的玉米,旁边一个男人的在草垛中伸出个光头,流着口水挥舞着双手,“观……光……。车!”
    司机笑笑,“很可爱吧,他是个傻子,两个月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到我们这里来,衣服裤子都破了,被村里的大姐收留了,他最喜欢看我们观光车路过了。据说是地震的时候伤到脑袋了,山上的医生缝针的时候就顺便帮他把头剃了……”
    司机从侧面愉快的扫了这个女孩一眼,李沁儿塞着耳机听groovecoverage的歌,她没有听到,只是觉得山上的风让人舒服。
    也许她看见了,也许没有。也许,看见了等于没有看见。
    只要在你心里存在,那件东西就存在。
下一个就是你
(一)剪刀 
   苏顺清坐在一把靠背椅子上晒太阳,城市冬天的暖阳让那些白领有翘班的冲动,何况是学生。她有着一头长而卷的黑色长发,海藻一般蓬松,披着到肩膀,像个洋娃娃一样眯着眼睛。夏普美型手机是男朋友送的,此时正静静的呆在胸口,李子轩每个月都会去日本,有空会开着他的银色本田车带苏顺清出去吃饭,如果晚上没有回来,同宿舍的两个女孩就知道苏顺清肯定是开房去了,五星级宾馆的大床睡起来比宿舍的硬板床舒服多了,还可以在上面打滚,变幻各种销魂姿势。 
  方怡在喝可乐,她不太爱说话,觉得伤元气。 
   
   孔兰在吃零食,那是她的命。 
   
   苏顺清的手机是让全宿舍其余两个女生羡慕的,光滑的镜面配上独特的花纹,重要的是在国内买不到。孔兰经常叹息道,唉,也不知道我们家秦川啥时候才送这样的生日礼物给我。 
   
  傍晚五点了,天空仍是光线充足,亮堂堂的阳光依旧在宿舍阳台上铺满,方怡拿着剪刀在后面站着,拍拍苏顺清的肩膀,“给你!” 
   
  孔兰吃的是瑞士卷就蜜瓜奶昔,沾着蓝莓酱往嘴里塞,天天喊减肥的人往往吃的最多。她的马尾辫得意的甩着,热情的两片肥厚嘴唇一张一合,“你们两个快过来吃啊,要不我一个人都吃光了。” 
   
  “等下吃,谢谢。”方怡脸上写满了不屑,眉毛扬起来, 吃吃吃,就知道吃。 
   
  蓝莓酱是孔兰的男朋友秦川自己做的,买来新鲜的蓝莓,擦干外面的水,存放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放少许幼砂糖和少许盐,保鲜膜密封好放在不透风的环境中,七天后用木槌捣碎再次密封,一个星期以后就成了美味香甜的蓝莓酱,也成了宿舍里最受MM欢迎的食品。 
   
  那是一把“张小泉”牌子的著名小剪刀,别说开叉的头发,连铁丝都能轻易剪断。苏顺清眯着眼睛笑,“谢啦好姐们,就你最了解我。” 
   
  “你喜欢就拿去好了。”方怡的笑里都挂着冰霜,她的眼睛笑起来向上微微吊,皮肤米白,是典型东方女人的外表。 
   
  苏顺庆的长发舍不得剪的,李子轩喜欢,好几次说要留短发都遭到拒绝,他常常轻抚苏顺清的头发,把脸埋在里面深呼吸,眼神里满是怜惜,你剪短头发就不要你了。 
   
  只要太阳好的时候,苏顺清就喜欢借方怡的剪刀自己修整开叉的发尾,慢慢的上瘾了,不到天黑决不罢休,自己修剪头发有种乐趣,比如回忆那点点滴滴的快乐,失去水分干枯的头发轻轻一碰就折断。 
(二)
    李子轩是一年前在酒吧认识苏顺清的,那天宿舍三个女孩集体庆祝英语过级,到学校的高力酒吧叫了几扎啤酒狂饮,当时李子轩正好参加十年校庆也跟几个老校友聚会,当中年男子碰到年轻学妹,一场轰轰烈烈你情我愿的爱情拉开帷幕。开始是眼神交流,后来几个男女就坐到一桌,彼此看谁顺眼就跟谁喝酒,李子轩的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苏顺清这个带着点野性的长发女孩,青春又活泼,这是让他羡慕的,即使他比她大十岁。
    苏顺清笑起来是可以迷倒一大片男生,瘦又高,鼻子却是小巧标致。其他两个女孩有些普通,特别是方怡,她基本上不抬头,一个晚上都没看清她的脸到底是圆是扁。聚会散了的时候,秦川拿自行车把醉的稀里糊涂的孔兰接走了,苏顺清和方怡也准备离开,李子轩嚷嚷着要开车送两个学妹回宿舍,方怡固执的要自己走回去,苏顺清理所当然的一个人坐在了前排,笑嘻嘻的左看右看。
    “你不怕我卖了你?”李子轩好奇的问。
    “买我的人一定会把我送回来的。”苏顺清吐吐舌头,“你肯定想问为什么对不对。”
    李子轩点点头。
    “因为我很吵啊,而且我天生就有脚臭,谁讨我做老婆谁倒霉!”苏顺清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
    “哈哈哈,你很可爱的。”李子轩觉得自己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这样畅快的笑过了。
    开在学校回宿舍的路上看到方怡孤单的背影,李子轩摇下车窗,“上车吧,一个人走多危险啊。”
    方怡抬起头来笑道,“不用了,我想一个人散散步回去。”
    “她真是不肯融化的冰。”李子轩摇摇头。
    那天天黑的时候信息还没发过来,苏顺清叹息一声关门进了宿舍。
(三)
    地上一地碎发,风一吹,在空中旋转一圈又一圈,有点冷飕飕的意味。
    其实今年夏天的时候苏顺清就开始变了,化烟熏妆,穿露股沟的牛仔裤,除了手机换掉,用的化妆品也都是写着日文,孔兰拿起一瓶爽肤水对还在上铺酣睡的苏顺清夸张道,“啊,资生堂哦,顺清同学这个月准备啃馒头是吧?”
    “ 男朋友出差带回来的。”苏顺清最近厌倦了这样的回答,因为接下来那一句准是,“唉,我们家秦川什么时候才能买这样的化妆品给我用。”秦川的老家在山西,父亲是医院里打杂的,母亲帮人洗衣服度日,谁知道秦川竟然考上名校的中文系,既然如此,父母也只能认命,只求赶紧供完他读书就好,谁知道又交了个女朋友,总是唠叨着城里媳妇不好伺候。
    李子轩和秦川相比什么都好,比他有钱,比他高大,秦川最大的优势就是时间,其实苏顺清也很羡慕孔兰,男朋友天天都在,风雨无阻的送早餐。
    李子轩常常出差,有时候忘记给自己打晚安电话,但偶尔也会突然的出现在宿舍门口,拿着一大束蓝色妖姬配黄莺草,引来孔兰一阵尖叫。方怡只是低头做自己的事情,看了看,仿佛与自己无关。
    一年多了,李子轩对601宿舍其他两个女孩也已经渐渐熟悉,那个高傲的方怡有时候也会跟自己说话,好奇的问,他们真的就把小鱼活生生的吞下去了?富士山的雪一年四季都是不会融化的?
    苏顺清很大方,周末总把李子轩当车夫,先把孔兰和秦川小两口送回他们在学校外租的钟点房,然后再把方怡送回宿舍,接着就是二人世界,通常会看场电影,然后喝咖啡,最后也无法免俗,去做些男女之间一定要发生了才快乐的事情,苏顺清觉得满足,反正他是单身,长的又好看,带出去又有面子,只等自己毕业后结婚了。
    可最近,他又一个星期没出现了,去了哪里,手机也是关机,不知道这次出差到底怎么回事,不上网也不发信息,难道是火星……如果每个恋爱的女人都把自己恋爱时对男人到底现在在干什么的猜测用文字写下来恐怕是让最专业的悬疑小说家都汗颜的。
    越在乎一个人就失去的越快吗?苏顺清失眠了,自己宁愿不要那些身外之物,只是喜欢李子轩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光,就呆着,聊着,坐着。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剪刀靠背椅上放着,忘记收进来了,在月光下闪着冷银色的光。
    (四)米娜
    秦川大清早送早餐,孔兰在下铺,跌跌撞撞的开门,一边埋怨道,“我都说了不吃早餐的嘛,今天星期天,还不到七点就叫门。”
    “就你们宿舍还在睡,三只小猪啊,你们隔壁女生自杀了,你们还睡的着啊。”
    一听自杀两个字,其余睡觉的两个女的立即睁大眼睛,扑的一声掀开被子,裹上厚厚的外套探出头去。
    宿舍走廊的地上一滩偌大的黑血,一个穿着羽绒服的女孩正对门口趴着,眼睛用力凸出,嘴也是张大,仿佛发现了特别奇怪的事,地上是六个血字。
    “下一个就是你”
    那女生苏顺清认识,数学系的,外号米娜,为人挺开朗,怎么活生生的就这样没了。
    方怡颤抖声音道,“我的剪刀!”
    秦川捂住孔兰的眼睛,“别怕,有人报警了,一会警察就来。”
    米娜白皙的脖子上斜斜的插着一把剪刀,血还在喷,身体一抽一抽,死亡的味道弥漫着。
    没有人敢去拔剪刀,谁也不敢想剪刀为什么会在米娜的脖子上,警察上楼来了,尸体拿油布一裹,抬走了,伸出来的雪白的手指上仍然在滴血,滴滴答答从六楼一直滴到车上。
    三个人被录口供,没有什么异常。
    晚上又听外面有人撕心裂肺的嚎叫,米娜的父母捶胸跺足要学校负责,她的遗书找到,确定是自杀,吞了安眠药,米娜宿舍的女生说跟最近她可能跟男朋友吵架了,半夜经常哭哭啼啼的。
    是我不该把剪刀落在外面凳子上的……苏顺清喃喃自语,她会不会来找我,咱们宿舍会不会真有鬼啊。
    是我不该把剪刀送给你的,送剪刀是不吉利的……方怡在宿舍喝了一口啤酒壮胆。
    是我不该让秦川早上来敲门的……否则我们就看不到剪刀和地上的字了。孔兰看了看窗外漆黑的天说道。
    那血字已经被水冲干净了,深夜里的腥味依旧挥之不去。
(五)血字
    第二天三人集体翘课,带上秦川一起去寺庙烧香,每人又求了一个护身符戴上,这才安心,刚走到寺庙门口,李子轩的电话来了,刚下飞机,马上就过来见面。
    火锅店里,苏顺清绘声绘色的说起昨天宿舍有个女生死了就趴在自己宿舍门口的事情,李子轩揉揉她的头发,“别害怕,我在呢,世界上哪有鬼的?”
    “你的手好冷哦。”苏顺清握着他的手,“我给你织双两用手套吧。”
    “什么叫两用手套?”李子轩困惑。
    孔兰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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