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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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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小弟也就能实现我的志向了。”自此以后,滴水不进。婆婆站在她的床边呜咽不止。程氏对婆婆说:“我若是再嫁的话,您应当哭泣;这是好事,干吗要哭呢?”于是,起身检点妆奁盒中的首饰,拿出一部分给婆婆,作为办后事的费用,其余的送给家人和一个邻家老太婆,因为那老太婆常来关心她。她还自己占卜说:“十八九日这两天都是好日子,我当在这两天死。
  以前,我曾割肉救治丈夫,丈夫不能下咽,我用灰和好放置在床头,请你们把它附在我的左手腕上,让我有个完整的尸首。
  “说完,便咽了气。
  今日得为杜氏鬼矣
  《四川总志》:刘氏,宜宾人,是杜高宾的妻子。高宾溺水而死,刘氏发誓要殉夫而去。曾上吊,被家人解救下来,才幸免于死。随后,她暗中把丈夫的头巾袜子系在胳膊肘上,把毒药掺和在面里,做成面饼吃。婆婆发现后,急忙去抢她的饼,她拿着吃剩下的半块饼厉声说:“今天我能为杜家鬼了,请别靠近我。”说完,就气绝身亡。死时年仅二十五岁。
  好妇人好妇人
  《台州府志》:卢氏,是黄岩人,名津奴,赵叔民的妻子。
  她姿容艳美,博猎经史。明洪武十九年(),叔民受人诬陷,死在京城,第二年,又要没收其家财。卢氏听说官军到了,就想同儿子一起服毒自杀。后转念一想:儿子刚刚七岁,也许还有活的希望。我自己则宁肯死去,也不受他们污辱。于是,便在墙壁上题了一首诗,题完诗,就喝了毒药,倒地而死。官军闯进赵家,见了壁上的题诗,都赞叹说:“好妇人,好妇人,我们回朝上奏皇上。”人们都称她为“赵烈妇”。
  明朝娘死别
  《上虞县志》:陈氏,是徐万选的妻子。自幼聪颖敏慧,知书能诗,但她认为这不是女人的事,所以也不多表现。二十岁时,嫁给了万眩万选苦读成疾而死,家人环绕在万选灵柩旁痛哭,突然发现陈氏不在了。大家纷纷呼喊着她的名字,到处寻找。一看,她关上门上吊了。家人把她救了下来,过了一天才苏醒。自此以后,拒绝进食。父母把她接回家中,她已奄奄一息了。一天,她让人把儿子送给婆婆,还口授一首诗说:今日儿生离,明朝娘死别。
  儿长娘不知,娘面儿安识。
  说完,便闭上了眼睛。年仅二十六岁。
  愿执币帚以事将军
  《宋史·烈女传》:詹氏女,芜湖人。绍兴初年,她十七岁,淮州有个号称“一窠蜂”的人率兵攻占了县城。詹女叹息道:“我的父兄恐怕都很难保全性命了,我要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他们。”不久,“一窠蜂”的士兵闯进了詹家,抓住了詹女的父兄,就要杀死他们。詹女快步上前拜道:“我虽然容貌丑陋,但也愿意到将军的身边侍奉,来赎回父兄的性命。如果您不同意,杀了我的父兄,也没什么好处。”“一窠蜂”见詹女姿色还不错,就放了她的父兄。詹女挥手让父兄赶快离开,她说:“你们快走吧,别挂念我,我能够有幸侍奉将军,还会有什么遗憾的吗!”说完,就跟着“一窠蜂”的人马走了。大约走了几里,路过市东桥,詹女纵身跳进水里淹死了。“一窠蜂”及其手下的人吃惊地看着,叹息着离开了。
  从不从皆死无宁先死
  《如是我闻》:有位富人调戏他仆人的妻子,妇人不答应,富人大怒道:“你敢拒绝我,我打死你!”妇人哭着把这事告诉了丈夫,丈夫也无可奈何。不久,富人喝醉了酒,又对她发怒说:“你要是胆敢不从我,我用刀刺你的胸膛。”妇人愤怒地说:“我从不从都是死,不如先死算了。”于是,就上吊自杀了。官府派人来验尸,尸体没伤,口说无凭而且她又死在丈夫的房内,无从追究。可是,自从她吊死之后,她住的房间虽然天气晴朗,屋里也阴暗如薄雾,夜里好像总有撕绸帛的声音。
  灯前月下,常见有股黑气像人影一样摇荡,走到跟前,又不见了。这种现象持续了十几年,富人死后才消失。富人没死之前,日夜让人守在他的床前,因为他总觉得妇人就在他的身旁吓他。
  吾今乐死而苦生
  《徽州府志》:吴氏,名和英,歙王村吴玉的女儿,嫁给浯村的朱汪为妻。朱汪患病,无钱医治,吴氏卖换首饰为他请医买药,还祈祷上苍,愿以自身替代丈夫。然而天不随人愿,朱汪最终还是命赴黄泉。吴氏看丈夫人殓了,便走进屋去沐浴更衣,把先头所蓄的砒霜拿出来吃了。随后,来到灵堂前与公婆诀别,并嘱咐拜求妯娌们好生供养公婆。家人知道她服毒后,十分惊慌,忙找来解毒药,强迫她喝下去。吴氏推开药碗,说什么也不喝。她说:“我丈夫已死,我们又没有孩子,我活着还有什么用,我现在觉着死了倒比活着痛快,你们是想逼我过苦日子吗?”听到这话的人无不嗟叹流泪。吴氏神色自如,静卧而逝。
  天涯难住两人身
  《广州府志》:文苏清,是黄兼倩秀才的妻子。苏清四五岁时,开始读书识字,不久,便能写诗。稍大些后,竟会给人相面,这些招术她是无师自通。她的诗作颇多,其中有这样两句:恰似岭云飞不动,天涯难住两人身。
  她很喜欢这两句诗,时常吟诵。
  苏清不大照镜子,每次照镜子,她都涓涓泪下,别人问她为什么一照镜子就哭,她也不回答。苏清没有兄弟,父亲想纳妾,苏清劝父亲说:“从您的面相上看,您是没儿子的命,即使您再娶也没有用。”父亲问她原因,她也不说。有时候,她偶然谈及他人的寿命长短,仕途穷通,都预测得很准,人们为此很惊奇。后来,她嫁给了黄兼倩,结婚没两天,便频频回家,父母批评她不该这样做,她说:“我与父母不久就要永别了。
  “父母听她一说,都很感伤。婚后,苏清有了身孕,刚刚几个月,赶上端午节,兼倩想去看龙舟大赛,苏清不许他去。劝阻他说:“您有水厄,不宜前去!”丈夫不听,非去不可。苏清叹息道:“这都是命呀!”兼倩果然一去不返,溺死水中。丈夫死后,苏清回到娘家,对父母说:“从前人们都不理解我吟诵的那两句诗,我也没对人解释。我现在怀孕而死,就是‘天涯难住两人身’。现在应验了。”父母怕女儿寻短见,严加防范,岂料苏清坐在床上,一叹而绝。死后,人们作诗哀悼她。
  如此烈女子实所未见
  《广都县志》:刘氏,名金容,荆城村民刘廷福的女儿。
  廷福早逝,金容嫁与本村的农家。这家人不好,金容就像一朵莲花长在污泥中,纤尘不染。村里有个恶棍,名叫马廷柱,他是金容的表姐夫。马廷柱与金容家住邻居,他贪慕金容美貌,便千方百计想把金容搞到手。但是蓄谋了许久,也没得逞。马廷柱得不到金容,便痛恨她,对妻子说:“我要不把她搞到手,就杀了她。”这马廷柱是个屠夫,平日里与他的狐朋狗友在村里横行霸道,奸污了许多妇女。一天,金容的公婆走亲戚去了,丈夫在官场做事,值班当早起。廷柱得到这一消息,就在金容家门口窥视,等金容丈夫出门后,他便拿着刀闯进了屋。原来,丈夫走后,孩子啼哭,金容便给孩子喂奶,没来得及插上门,所以让马廷柱钻了空子,顺利地进了门。马廷柱闯进屋后,辗转求之不得,便用双手扼住金容的喉咙,几乎要把她卡死。马廷柱威胁她说:“天将亮了,你要再不听从我,我就卡死你!
  “金容拼力骂道:“你要杀就杀,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得逞!
  “马廷柱大怒,用刀杀死了她。时年二十七岁。此事发生在隆庆辛未年二月十五日。
  金容的丈夫见妻子被杀,哭着投诉官府,请求缉拿凶手。
  马廷柱的兄长廷梁,害怕受牵连,也到官府首告。于是,官吏派人将马廷柱逮捕审讯,马廷柱供认不讳,他还说:“我强奸的人多啦,死了也不冤枉,只是像这样的贞烈女子,可从来没见过。”审讯完后,将马廷柱处以极刑。
  不令汝曹独死
  《汝宁府志》:王氏,是进士尚际明的妻子。她办事果断,识大体,深受邻里称赞。那年,叛贼突袭汝宁城,登上城墙狂呼乱叫,尚际明逃去避难。王氏对樊氏、徐氏、张氏众妾说:“你们受为土大,姬妾,不应受辱,若让你们上吊,恐怕敌人来时一下子死不了,你们赶快抱点柴草来,我为你们点火,大家一起自焚,不让你们独自死去。”说完,便用火点着了床铺,烈火熊熊燃烧起来,王氏纵身扑进火海,三个小妾也随之而入,四人一同烧成灰烬。听说这事的人无不鼻酸落泪。
  安能以残肱事他人
  《黄州府志》:熊氏女,与刘康订了婚。订婚后不久,刘康便身患重玻熊氏知道后,便咬下左手腕肌肉,打算送给他治病,不料,年幼的弟弟无知,将它扔掉了。熊氏又用刀割下一寸多长的一条肉,由父母派人送给了刘康。刘康吃了后,病情稍有好转。但过了一个月,还是死了。熊氏听到讣讯,便滴水不进,想一死了之。父母百般劝解,她才说:“你们要是不让我去刘家哭吊他,我就不活了。”父母见拗不过她,便同她一起去了刘家。熊氏见了灵柩,哭得死去活来,当天夜里就上了两次吊。幸亏刘康母亲发现得及时,才捡了一条性命。刘康母亲流着泪水劝她说:“你与我儿子还没正式结婚,何必要这样呢?”熊氏说:“我割下左臂肉送给他吃,这就是以身子侍奉他,我怎么能用残缺的左臂侍奉他人呢?”自那以后,全家人都严密防守,怕她出意外。一天,熊氏把父母和刘康母亲请到一起,对她们说:“如果能允许我终身留在刘家,我就不死。
  “刘康母亲高兴地答应了她的请求。熊氏假装起来梳妆打扮,又祭拜了刘康灵柩,随后进屋关上门,撞墙柱而死。家人将她与刘康合葬在一起,有关部门上奏朝廷表彰了她的贞烈行为。
  烈妇之头
  《武进县志》:杨氏,是秀才徐安远的妻子。崇祯年间,安远陪同父亲徐叔美及妻子杨氏、小妾蕙香到太湖避乱。他们男女分船而行。船到湖心,叔美的船被敌人发现,敌人给了叔美十几刀,然后把他扔进了湖里。安远见父亲已死,也痛哭着跳进湖中,溺水而亡。蕙香看见前面的船发生变故,大喊道:“情况不好了!”随后跳人湖中淹死。杨氏见此情形,也想跟着投身水中。还没来得及跳,敌人登上小船,一把抓住了她,杨氏大骂,誓不相从。敌人拿刀威胁她,她就把脖子放在刀刃上,锯断了自己的喉咙。敌人叹息道:“这真是个节烈妇人。
  “于是,把她的头悬挂在大树上,写上“烈妇之头”四个大字,众人一起祭典跪拜而去。
  女中荆聂
  《松江府志》:陈氏,是苏州吴江秀才张士柏的妻子。士柏死时,她年仅二十三岁,便立志守节,誓不二嫁。乡里的豪绅徐洪见她长得漂亮,便贿赂士柏的兄长张有筠,谋划纳她为妾。又与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设计把她劫持到家,陈氏誓死不许徐洪近身,徐洪大怒,把她赏给了他家的奴仆,这位奴仆头上长癞而且秃顶。徐洪让奴仆逼她就范,陈氏拼力反抗,只求速死。她的表兄徐道隆听说情况有变,便去告诉了她的父亲陈翁。
  陈翁一听,大吃一惊,忙派人把女儿接了回来。
  女儿回到家中后,陈翁便向县里递了状子,讼告徐洪强抢民妇。县令章日玠收了徐洪的贿赂,歪曲事实真相。陈氏忍无可忍,拿刀自杀,章日玠命令官吏夺下了她的刀,打了她几十个嘴巴子,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绑上,然后将她投进了监狱。
  后来,推官刘鸣到此县巡行,发现此案有假,才把她放回家。
  此时,巡按路振飞到松江巡视,陈女便和父亲前去控诉,递上状子后,陈女就拔刀自杀,鲜血如注,喷洒在地上,遂气绝身亡。路振飞很震惊,也很惋惜,拿出自己的俸禄,让陈家厚礼安葬她。此事发生于崇祯九年(公元年)四月二日。
  陈女死后,家人把她殡葬在东禅寺,郡中的文人都带着醇酒,作诗著文来祭奠她。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题了四个字:“女中荆聂”,意思是说,她像荆轲、聂政一样勇烈。
  再说路振飞出钱让陈家安葬了陈女后,便将徐洪绳之以法。尔后,将此事上奏朝廷,为陈氏建立牌坊,以表彰她的贞烈节操。受贿枉法的章日玠被贬了官,不久,就暴病身亡。那些与徐洪同谋者,也相继死去。
  裸体受屠
  《如是我闻》:奇节异烈,湮没无传的,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姚安就曾听云台说过这样一件事:明朝末年,天下大乱,百姓纷纷四处避难。有夫妇二人一同逃难,那丈夫好像身上带着不少钱财,一个贼匪盯上了他,拿着刀在后面追赶他们。夫妇二人拼命跑,贼匪死力追,眼看就追上了,那妇人突然一个急转身,屹立在原地。等贼匪赶到时,突然抱住了他的腰,贼匪用刀猛刺她,血流如注,可是她不管怎么挨刺,就是强忍巨痛不松手,等到她气绝倒地时,她的丈夫已经跑远了,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
  又听诸镇番公说:明朝末年,河北等五省都闹灾荒,以致杀人卖肉,官府也禁止不了。有个客人在德州与景州间进旅店吃午餐,见一位少妇裸体爬伏在那案板上,手脚被绑着,当用水冲洗她时,恐怖战悚的情状,不可忍视。客人很同情她,便拿出一倍的价钱赎出了她。先为她解开了绳索,又帮助她穿衣服。在穿衣时,客人用手碰了她的乳房,少妇愤然变色说:“我靠你获得了新生,就是让我一辈子做您的奴仆,我也不后悔。
  让我作婢媪可以,但要我作姬妾却绝对不行。我就是因为不肯侍奉两个丈夫,才被卖到这里,你怎么能这样轻薄呢!”说着,脱下衣服,仍裸体伏在案板上,闭着眼睛等着屠宰。屠夫恨她没能让他多得钱,便活着割她屁股上的肉,割了一筐。妇人哀叫不止,但直到死,她也不后悔。可惜也不知道这妇人的姓名。
  节娥投江
  《宋史·烈女传》:郝节娥,是嘉州一户娼妓家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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