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麦克阿瑟(下)-马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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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麦克阿瑟(下)…马骏
主讲人简介:
马
骏:法学博士。1953年生,曾就读于东北师范大学、国防大学和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历史学学士、军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外国军事思想和军事历史研究工作,现执教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为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研究会理事。著有《世界经典战役》、《第二次世界大战风云人物》等著作。
内容简介:
麦克阿瑟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几乎在刚会走路的时候,就学会了骑马和打枪;13岁时,他就进入西得克萨斯州军校,在那时就显露出打仗所需要的才华;19岁时,他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考入著名的西点军校,毕业时被破例授予上尉军衔;38岁时,他出任著名的“彩虹师”师长,成为美军历史上最年轻的准将;39岁时,他出任西点军校校长,后来被誉为“西点之父”;50岁时,他成为美军历史上最年轻的陆军参谋长……那么,他有着怎样的家世渊源?他为什么能够取得如此成功?而在这成功的背后,有着怎样鲜为人知的故事?以下是他人生的三个截面:
一、一生中最崇拜的人:麦克阿瑟桀骜不驯,刚愎自用,谁都不放在眼里。但有一个人例外,在他的心目中,这个人不仅没有缺点,而且是他一生崇拜的偶像。那么,麦克阿瑟会崇拜谁呢?他是否会像巴顿那样,崇拜美国一代名将潘兴?抑或是其他什么人?
二、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如果说,麦克阿瑟的父亲作为一个优秀的男人,给麦克阿瑟以从军的理想,勇敢、坚强和自信,那么,他生命中的女人将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呢?中国的俗语说得好: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不过,这句话用在麦克阿瑟的身上是否合适呢?
三、一生中最重要的精神家园:麦克阿瑟一生曾在无数地方战斗过,他年轻时曾赴法国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赢得很多荣誉,中、晚年曾在菲律宾、澳大利亚、日本等地战斗过。
那么,他会对哪个地方最为留恋呢?他会把什么地方当做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精神家园呢?是法国、菲律宾,还是澳大利亚、日本?抑或是其他什么地方呢?
(全文)
中国人大多熟悉一个叼着烟斗、戴着墨镜的美国军人,这个军人就是道格拉斯·麦克阿瑟。
麦克阿瑟和巴顿是同时代的美军名将,他们两个人具有相似之处。比如,他们都喜欢研读军事历史,研读人物传记,具有惊人的记忆力,他们都热爱战争事业,作战顽强、凶猛。这两个人都爱兵,巴顿喜欢到野战医院看望伤病员,麦克阿瑟他经常给阵亡的将士家属写信。两个人都不胜酒量,会喝酒,但是酒量都不大,但是两个人都吸烟,这两个人都信仰上帝,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同时,两个人有惊人的魅力,人格的魅力,获得广泛的赞誉和尊敬。
但是,这两个人身上更多的是不相同的,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巴顿好大喜功,却从不忽略或轻视参谋人员的意见,一旦定下决心,巴顿是从不干涉部下的行动,如果战后总结,一切的功劳不要问我,去找我的参谋,因为我有很好的参谋。这个是巴顿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是麦克阿瑟则不然,麦克阿瑟高傲、自我,一旦定下决心,他再也不愿意听到“行不通”,或者“也许行得通”之类的话。巴顿讲话无论正式和非正式场合,很少拿稿子,内容扼要、中肯,绘声绘色;但是麦克阿瑟则不同,他非正式的讲话谈笑风生,文不加点,但是如果是正式讲话,他总是要撰稿,讲究语言修辞,讲究说话的逻辑结构,两个人同样是爱情至上主义者。但是巴顿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就是他的妻子,麦克阿瑟不仅婚姻是梅开二度,而且一生绯闻不断,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他在西点军校上学期间,他曾经同时和八个情人约会,创造了西点军校约会情人最多的学员的记录。那么他还有一点不同,就是巴顿牛仔风格浓烈,而麦克阿瑟英俊潇洒。
同为名将,风格却如此不同!那么麦克阿瑟是怎样一个人呢?由于他的军事生涯太丰富了,所以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向大家详细介绍,我择选他一生中的几个“最”,通过这几个“最”让大家看一看麦克阿瑟人生的几个截面。
第一个“最”,就是他一生中最崇拜的人。巴顿有自己崇拜的偶像,谁啊?潘兴将军,美国第一个五星上将——潘兴将军。巴顿在到欧洲打仗之前,专门拜访了潘兴,第一,是讨教用兵方略,向他的老上级,老上司,因为巴顿当过他的副官,讨教用兵方略;第二,就是借一点灵气,因为潘兴毕竟是名将啊,他曾经率领美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远征过欧洲,巴顿想借一点灵气、吉利的成分。不管怎么样,巴顿把潘兴看成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而麦克阿瑟不一样,尽管他也在潘兴手下呆过,一战的时候他曾经在美军第42步兵师当师长,也就是后来的“彩虹师”当师长,潘兴是非常喜欢麦克阿瑟的。然而,麦克阿瑟对潘兴的感情远不如巴顿对潘兴的感情,甚至麦克阿瑟连潘兴的情妇他都敢碰一碰,潘兴的情妇叫路易斯·布鲁克斯,就是麦克阿瑟的第一任妻子。那么,麦克阿瑟最崇拜的英雄就是他的父亲了,麦克阿瑟的父亲叫阿瑟·麦克阿瑟,是苏格兰人,苏格兰的后裔。1863年,林肯总统亲自推荐老麦克阿瑟到西点军校读书。美国的西点军校不是一般人能考的,必须由议员来推荐的,议员以上的人来推荐,而他——老麦克阿瑟就是麦克阿瑟的父亲是由林肯总统推荐的。但是,当时美国内战正在进行,老麦克阿瑟愿意打仗,学习还没有结束,他就托人离开了学校到部队当兵去了。麦克阿瑟家族的军事显赫的征程从他这儿开始的。那么,老麦克阿瑟最高的军衔是中将,最高的职务是美军驻菲律宾首任军事总督。
老麦克阿瑟对他的第三个儿子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就是今天我们讲的这个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最主要的影响就是他为他的第三个儿子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铺就了一条通往胜利之路的平台。麦克阿瑟同潘兴、马歇尔、艾森豪威尔、布莱德雷这些人不一样,这些人虽然也是五星上将,但是麦克阿瑟不是那种从小对军营生活非常向往的青少年,当麦克阿瑟还在母亲怀抱的时候,他就开始熟悉军营的生活了。麦克阿瑟后来晚年的时候讲,他说,我最早的记忆是军号声。那么这一切,麦克阿瑟说,都是我父亲给予我。所以说,麦克阿瑟从小追求的目标,是当一名军人,当一名将军。
1912年9月5号,老麦克阿瑟因为心肌梗塞去世了,小麦克阿瑟是非常痛苦的,他从那天开始,他就把他父亲的照片是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半个世纪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父亲这张照片,那种微胖的,略带忧郁的目光,一直伴随着他,他的一生。为了纪念他的爸爸,麦克阿瑟还把自己的儿子,惟一的儿子取名为阿瑟——和他爸爸一样的名字。这是麦克阿瑟的第一“最”。
第二“最”,他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麦克阿瑟他说过,生活缺少女人就非常不完整了。他说,将军的生活是孤独的,因为将军的荣誉与凄凉共存。对于麦克阿瑟看来,男人如果没有女人分享生活,简直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事情,他需要女人和他一起理解和分享生活。那么,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有三个。一个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叫玛丽·平克尼·哈迪,金发,漂亮,是弗吉尼亚的一个股票交易所的富有的代理商的女儿,她身上有贵妇人的气质,非常浓烈,这个女人要求孩子是非常严的。
在麦克阿瑟的记忆里面,身高五英尺十英寸的母亲,总像猎鹰一样地保持骄傲的姿态,从不向困难屈服,她对儿子的教育,麦克阿瑟讲:“母亲对我最大的影响,她从不单纯地激励我竞争的本能,而是更加注重把这种竞争的本能磨炼成剑锋,她使我懂得,只要决定开始做某事,就无论如何要成功。”这是麦克阿瑟对母亲的一段评价。那么在后来的日子,麦克阿瑟总是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几乎每一天他都把所做的事情告诉母亲,像孩子听取母亲的意见一样,尽管母亲后来老了,麦克阿瑟也知道,母亲不会像年轻的时候给自己提出什么更有智慧的建议了,但是麦克阿瑟说,我只要和妈妈在一起说说话,我的心里就舒服了。
那么在当时,美国有一个叫菲利浦·怀利的政治家,他曾经抨击美国社会的母权主义是美国社会的一大弊端,他认为,美国的母子关系比铁路和电话线还要密切的母权主义,使得整个美国社会的男性非常神经质,充满了不安全感和不幸福感。那么麦克阿瑟听说之后,不屑一顾地说,像我这样的母亲的乖儿子,在美国绝不是惟一的,而是千百万。他非常孝顺。
1936年,麦克阿瑟的母亲去世了,麦克阿瑟非常悲痛,难以接受母亲去世的事实。他说:“一生中,我第一次感到如此般无助。”那么,当时麦克阿瑟正在菲律宾当美军总司令,他居然就把母亲的遗体在附近的停尸所里面放了一年,直到一年之后才护送母亲回国,安葬在阿灵顿公墓,陪伴自己的父亲。
那么此后,麦克阿瑟除了身边父亲那张照片,还多了两样东西,一个是母亲晚年用了十年的拐杖,一个是母亲给他留下的一部《圣经》,麦克阿瑟本身也是基督教徒,他每天都要虔诚地读几页母亲给他留下的《圣经》,一个是对主的一种忠诚,一个是缅怀他所热爱的母亲。这个是他第一个最重要的女人——哈迪,他的妈妈。
第二个就是他的第一任妻子——路易斯·布鲁克斯,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女人。1921年9月,美国几个军官开车到西点军校去玩儿,去看已经是西点军校校长的道格拉斯·麦克阿瑟,这几个军官带了几个女伴。其中,有一个女人叫布鲁克斯,这个女人长着一张苹果脸,娇小玲珑,棕色的眼睛,非常可爱。这个女人的祖先可是非同小可!她的祖先是谁啊?是英国资产阶级大革命里著名的护国公克伦威尔!家族非常富有,这个女人非常有钱,当时有1。5亿美金的财产。布鲁克斯有一次失败的婚姻,离婚之后生活就非常不检点,生活放荡,她曾经跟潘兴有一段婚外恋,她第一次和潘兴,就是美国第一个五星上将潘兴将军上床之后,她就对潘兴说:“你要么娶我,要么以后不要碰我。”潘兴对这种人当然看不起了,就说:“和你结婚就好像买一本书给别人看。”就拒绝了她结婚的要求。
而麦克阿瑟偏偏看中了这个女人。西方的《麦克阿瑟传记》作家讲,他说,麦克阿瑟看到布鲁克斯,就仿佛顷刻间世界突然在脚下裂开,麦克阿瑟像一只中弹的小鸟一样从树上落到了深渊,顷刻间难以自制地就拜到了这位31岁女人的石榴裙下。麦克阿瑟十分爱布鲁克斯,十分爱她,所以他专门选择了1922年的2月14号——情人节这一天和她结婚了。当时,美国媒体对这个事情还报道了一番,有一家报纸它曾经很煽情,标题就很煽情——《战神和财娘的绝配》!“战神”——麦克阿瑟在一战很能打仗。“财娘”——布鲁克斯有钱,很煽情。可是,正中了中国的那句话,好得快,散得也快!布鲁克斯这个人她习惯于灯红酒绿的华盛顿、纽约的社交,她很快对军旅生活感到厌倦,她希望自己的丈夫退出军界,干嘛呢?用中国的话讲,现在的话讲,就是下海,就是做生意。她跟的她的丈夫讲:“你如此聪明,不应该在戎马生涯中浪费自己的光阴了,应该去赚钱。”尽管麦克阿瑟非常宠爱自己的老婆,这个妻子,然而,当他的妻子提出让他离开军界的要求,他断然拒绝了,不行,我不去。最后,在两条路——要不然你退出军界,要不我们分手。他毅然决然地选择后者——分手。1929年6月,麦克阿瑟和布鲁克斯正式离婚。两个人没有生过一个孩子,没有孩子。这是第二个女人。
第三个女人是他的第二个妻子,琼·费尔克洛斯,1935年10月,麦克阿瑟带着母亲,他走到哪儿,把妈妈带到哪儿,带着母亲到菲律宾任职,在船上和费尔克洛斯认识了,邂逅,又是一见钟情。但是,这次该轮到费尔克洛斯像中弹的小鸟一样跌入深渊。费尔克洛斯当时是35岁,是个老姑娘,当时她打算到上海,中国的上海,和几位朋友在一起玩儿。那么到马尼拉的时候,麦克阿瑟下船了,她继续走,可是人离开马尼拉,心在那儿,刚到上海之后,马上买了返程票,到马尼拉会见麦克阿瑟。最后两个人结婚了。又过了十个月,也就是1938年2月21号,他们有了惟一的儿子,这一年麦克阿瑟已经58岁了。麦克阿瑟的朋友听说麦克阿瑟喜添贵子,就开玩笑,他说:“将军,没有想到你现在还宝刀不老啊!”麦克阿瑟笑着回答:“是啊,我也没有想到,我的老板让我年轻到了当父亲的程度。”
“我的老板”是谁啊?就是他对他自己的妻子的爱称,他妻子称他为“我的将军”,他叫他老婆“我的老板”。婚后,麦克阿瑟和他的妻子感情非常好。从那个时候,麦克阿瑟的绯闻是越来越少了,麦克阿瑟原来是个舞迷,跳舞啊,舞场上身材高大,长得也漂亮,现在讲,叫“帅哥”,跟妻子结婚之后,他基本不到舞场,他戒舞了。但是他鼓励妻子去,他在旁边看着。两个人极少分离。
当日军占领菲律宾的时候,罗斯福总统让麦克阿瑟先把妻儿撤离菲律宾到澳大利亚去,麦克阿瑟把总统的电报给他妻子看看,他妻子说了这么一句话,她说:“我的将军,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们都同饮一杯水,三人永不分。”他们两个人一直恩爱生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