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天窗说靓话-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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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又在另一个院落给了我家一间房,也不大,但我和弟弟终于有了自己的栖身之处。
“草场胡同”一带的房屋历史悠久,最近,政府已将鲜鱼口地区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悠久说明房子年头多,而老房子的破败却是老鼠、土鳖、壁虎滋生繁育的天堂和乐园。一天晚上,母亲正在房檐底下做饭,一只小壁虎掉进了炒菜锅,吓得一家人谁也不敢吃,只好把做好的菜倒掉。老房子的顶棚都是纸糊的。我在顶棚下边住,老鼠和土鳖在顶棚上边住。刚糊好的新顶棚总是被老鼠和土鳖啃得大窟窿小眼儿,它们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活动。躺在床上,可以真切地听到老鼠啃噬顶棚、吵闹、奔跑的声音,吵得我无法入睡。为了防止吵闹,我在顶棚的风口处放了一个铃铛,睡觉时一旦听到上边有动静,就拽一下铃铛。一开始,这个办法还真灵,我甚至为自己的发明沾沾自喜。但过了一段时间,老鼠适应了,不管我怎么拽铃,它们照啃不误。一怒之下,第二天一早我就将顶棚彻底撕扯下来,露出了屋顶处黑黢黢的木廪条和破旧的苇席。现在,我回忆起过去的事情,感情很复杂,惆怅中仍然忘不了那黑色的屋顶。
我家把两处房子换到一处后,从前门搬到了天坛公园南边。
那里是一大片文革初期盖起的简易楼,既没煤气也没暖气。简易楼的房间很小,楼道狭窄昏暗,一层一个公用水笼头,两家共用一个厕所,十几户用一个电表。街坊邻居经常为电表数字核对不清闹意见。不知是因为年久失修还是居民素质有问题,下水管道三天两头堵塞,污水就流到街上,冬天结冰,夏天臭气熏天。
虽说有两间房,但因为太小还是不够住。我结婚时只得在楼下盖了一间房。由于顶子薄,太阳一晒就透,夏天巨热,冬天阴冷。而且,刷牙洗脸也要跑到楼房里,非常不方便。那时候,北京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我经常望着那一片片拔地而起的高楼群感叹,心说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去呢?
妻子单位分房,我们一家3口搬到花市。尽管房子在一个有40多户人家的大杂院里,只有13平方米,可有一间10平方米的自建房,上下水都在屋子里,挺方便。刚搬过去没多久,与我们住处相距百米的虎背口开始拆迁。当时妻子在厂办,在同等条件下,足以优先选择虎背口。但我们只考虑把家搬到离孩子外婆家近一些,将来她上学的时候能够得到外婆的照应。顾此失彼,错失良机。
女儿上小学二年级时,我们搬到了左安门外。虽是平房,可格局是楼房单元式的,而且有一个13平方米的小院,关起门来自成体系。我们铺了地砖,改造了卫生间,把厨房挪到院子里,将厨房改成女儿的卧室。
那些日子,我特别开心,下班后推开这间屋看看,然后又推开那间屋瞧瞧。在坐便器上看完一本书是经常的事。因为,没有呛人的臭味,更不用担心凛冽的西北风吹得人浑身冰凉。我爱自己的家,家的变化让我触摸到了生活的美好。
然而,美好的感觉随着居住时间的延长逐渐消失,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卫生极差,夏天的苍蝇和蚊子比城里多一百倍。而且,随着几个农副产品和日用品交易市场的建立,原本紧张的水源更加紧张,在用水高峰期和节假日,水笼头拧不出来一滴自来水,做饭时得拎着桶到外边打水。一到夏天,要在夜里起来接几桶水预备着。冬天,附近的锅炉一烧,飘落的烟尘跟下雨一样落得到处都是,根本不敢往院子里面晾东西。
期盼再次搬家又成了一个愿望,我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希望搭上拆迁这条大船,万一搭不上,真的碰上各方面都不错的合适新房,甭管贷款还是自己掏腰包,都会心甘情愿,再搬一次家。我知道家会越搬越好。
喝 茶
小的时候,只是看着父母亲和街坊四邻中的老者们喝茶。平常,自己渴了就弄碗凉白开,遇到渴急了而又正好赶上白开水刚刚晾着还烫嘴,就跑到院子里面口对着自来水笼头“咕咚咕咚”来上一通。如果外出游玩或在学校时渴了,统统自来水。从来没有把喝茶当成是一件“必须要喝且不喝不成”的事情。
如今,对于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正儿八经地喝起了茶,我早已经忘记,但最晚也应该是从农村回城参加工作之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就发现车间里每个人的桌子上都放着一个茶杯或是现在已不多见的搪瓷扳儿缸子。第二天,我就从家里拿了一个大搪瓷缸子放在工作桌的右上角。
一晃儿,我已经喝了20多年茶。最早,我也和一般北方人一样喜欢喝花茶,几年前改喝绿茶。绿茶清火解毒,口感清爽。另外,也喝过一些其它的茶,知道红茶性温,冬天喝最好,红茶在文化人中间颇为流行。乌龙茶则口感浓烈,还具减肥轻体的功效,听说在日本很受青睐。在潮汕和闽南一带十分流行的功夫茶大部分地区是用乌龙茶泡制。
现在,我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火烧开水,只有两杯滚烫的热茶入肚,写作的灵感才会产生。平时,外出采访或与朋友聚会,常常约在酒吧和咖啡厅见面,但我只喝茶,很少喝咖啡和其它杂七杂八的饮料。即便是在闷热难耐的夏天,我也不吃冷饮,而是喝热茶,出透汗。如果赶上哪天有事没有喝上茶或喝透茶,我会感到浑身不舒服,心里堵得慌。那种喝透了茶的感觉就好比是五脏六腹被热热的茶水冲刷清洗了一遍,畅快利落清爽滋润。
喝茶在岁月的流逝中成了我生活中的不可缺少。久而久之,我有了一套属于自己风格的买茶喝茶法。比方说,买茶首选那几家老字号茶庄,让售货员将几种价格的茶叶分别称上一两。然后,再到另外的茶叶店照方抓药。那么,都是300元一斤的茶就有了比较,于是,自己就定位于那家比较中意的茶叶店。可俗话说:“越呆越懒,越吃越馋,”喝茶也不例外,越喝口味越高,口感越刁,好几百元的茶叶喝到嘴巴里无滋无味,这绝对是一个不太好的习惯。我就以500元一斤的为最高上限。(自己才挣多少钱呀!)然后,回过头来从100元一斤的重新喝起,忆苦思甜。
从表面上看,喝茶只不过是个人嗜好,但稍稍留意会发现里面存在着挺有内容的事。过去单位的一个同事,哪怕是桌子上掉了几个茶叶末,也要一手当簸箕,再用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扫起来,然后倒进杯子,透着过日子的那份仔细。很早,能听到某人说自己喝“高末”就感到他收入不错。刚刚工作那会儿,比较奢侈的行为就是买一角钱一包的袋装茶。我插队时到关系不错的老乡家串门,如果用茶招待,一方面说明人家非常热情,因为老乡轻易不喝茶,另一方面表明那户人家的日子过得较为殷实。我曾和青年作家方刚在一个杂志社做事。他喝花茶,是那种黑黑的球状茶。甭打招呼,只要一闻到扑鼻的香气就知道人来了。
我在下乡当知青的时候学会了吸烟,回城后学会了喝茶喝酒。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把“大口喝酒”当成一种豪爽,鼎盛时期一天要吸两包烟,一顿可以喝半斤二锅头。但后来将烟彻底戒掉了,酒也很少喝了。惟独喝茶没有大起大落和放弃,可能是觉得喝茶跟过日子差不多,能够在平缓和细水长流中慢慢品出一些特别的味道。
陪母亲看病
母亲病了,顽固不化的糖尿病。气得母亲一个劲地说:得什么病不好,偏偏得这种忌口的病,受了一辈子罪,老了老了连吃东西的权力都给剥夺了。糖尿病的确刁难人,这不准吃,那不许喝,受限制,但要坚持每天服药,控制病情。看着母亲的身体一天比一天瘦弱,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母亲这一辈子不易,要想办法给她治病,正常进食。
我的头脑简单了,把母亲的病症当成感冒发烧一类可以治愈的病。在如同周游列国一般地遍访京城各大医院后,我明白了一个早以听到的道理:糖尿病的治疗方法主要依靠病人自身调理,严格控制饮食;另外还要坚持服药。母亲在我决定带她看病的那一刻,就很明白地说过那番话。我想母亲之所以跟着自己到各个医院转,内心也是希望碰到一个高手,将病治好。
母亲的血压也高,心脏也不是特别好,自从查出了糖尿病,其它病症退居二线。一个月就要到医院做一次检查,开一次药。既然不能痊愈,就拿药顶着呗!有一次,正好我有空就陪母亲去了趟医院,多少也算是尽些孝道。谁知,不但惹得母亲生了一肚子气,自己也觉得有理说不清。
我最不爱去医院,一是自小多愁善感,看到那些被病魔折磨得呲牙咧嘴的病人心里就别扭。二是感到看不起病,药费太贵。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我对付病的办法是能扛就扛,扛不住了就到药店买点儿药。
我挂完号和母亲到诊室门口等着,过了一会儿,听到里边喊母亲,我便扶着母亲走了进去。医生是个人40多岁的男同志,他给母亲看病的时间绝对超不过3分钟,看看化验单,简单问几句,然后就拿起笔“刷刷”地开处方,但开到半截,他忽然停住笔说:我给您推荐一种新药,叫“糖尿灵,”临床试验这种药对胰导素依赖型和非胰导素依赖型糖尿病有显著疗效。糖尿病的根本病因在于肾虚,由于肾气亏虚造成气阴两虚,积湿燥热导致肺脾肾三焦脏气失调而引起三消,“糖尿灵”具有补肾降糖、益气养血的功效……
尽管医生的态度很和蔼,但我还是觉得他的做法有点儿像走江湖,卖假药的郎中。他说过那番话后又问自费还是公费?母亲说公费。我一听心里那个急呀!她老人家的原工作单位不景气,手里压了好几千元的药费还没报销,和自费有什么区别?
医生说那先给您开三个疗程,吃吃看,效果好了再开。
我说一个疗程也别开了,就吃上边开的那些药就够了。
医生看着我说:我是大夫,开处方是我的权力。我说你是在推销!你为什么介绍这种药?他笑说介绍是为了对病人负责,然后又说不愿意要就算了。他说完这番话便将眼光转向母亲。母亲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说:这孩子不懂事,您甭跟他一般见识,该怎么开就怎么开。
走出诊室,母亲披头盖脸地数落我:四十大几的人了,怎么就看不出个眉高眼低?我说他是在推销。母亲说他又没推销别的,也不是光推销给咱们。我说不要怎么了?母亲说:你真是越活越糊涂,不知道现在看病是指定医院?我不服气地说那也没有必要听他摆布。母亲发火了:到了医院你不听医生听谁的?往后你甭来,省得惹我生气!给我添病!我搀住母亲说您别生气,那一刻,不知为什么心里竟然酸酸的,是的,面对着母亲一头如霜的白发和清瘦的面颊我还能说什么呢?
也许真的是我错了,很少有患者对医生提出异议,患者见到医生都是毕恭毕敬,奉若神明。可患者是消费者,没有广大的患者去给医院送钱,医院还办得下去吗?可如今医生不但公开推销药品,患者还要看医生的脸色,这岂不是本末倒置。
不说这件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这种现象就令人深思……
第一辑第4节 又是一个本命年
走在街上,时常被问路的人叫住:“大爷,去哪儿哪儿怎么走?”往往是在回答完了之后,才觉察到问路人的称呼有问题,因为很多年以来,“大爷”一直是自己用来叫别人的,自己什么时候也变成了大爷?
问路的都是明眼人,绝不会因为客气而自动降低辈份。但“大爷”的的确确让我感到烫得慌!
然而,我看到镜子中那张松弛的脸,看到两鬓的白发和肿胀的眼袋以及永远像刚刚睡醒的上眼皮,心中的疑虑和困惑消失了,剩下的只有浓浓的哀与怅。自己真的老了!老了!
我的生命之舟在不知不觉中驶进第四个本命年——48岁!尽管48岁还算不上老,但已经很大了。大爷!
记得一位电视节目主持人曾经在很多场合不断表示希望自己的年岁大一些,仿佛岁数大,除了好还是好。不知他到了48岁是不是还希望再大一点儿?
我不希望自己继续大下去。与年岁大相比,我更喜欢年轻。年轻可以不管不顾,爱谁谁;年轻永远有梦,有期盼,有热辣辣的激情和遏制不住的冲动和鲁莽;年轻在碰壁后自嘲一句“傻蛋”重头再来。人到中年虽然不再那么傻了,但瞻前顾后分明是输不起;什么都看透了,悟明了,分明是麻木不仁!瞅见一些熟识的老街道和老建筑被拆便忍不住伤感;听见大栅栏让摆摊的喊叫声闹得乌烟瘴气也叹气。挂在嘴边的几句话是:“我小时候;文革那会儿;”拨乱反正“那年;我36岁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下海了……”不用别人说,自己听着那些感叹都觉得有股潮气味,很想放在太阳下边晒一晒。
我在新千年到来时写过一篇《新年日记》。文中有这样的话:“我没有等待新年钟声敲响就睡着了,心里盘旋着一缕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估计和自己不太愿意迈进45岁的门槛有关。不知什么时候,青少年时代盼望自己快些长大的愿望早以被时间飞逝的残酷所取代,尽管还没有对时光流逝产生过度的惶恐,但不安却有了。”
时间不管我乐意不乐意,一直向前走,一晃儿又是好几年。
生命从热烈一步步走向凋零,时间将过去轻而易举收藏,往事如同月夜之下南北长街路边老树的枝杈影子,一地斑驳。历来讲究写意的老祖宗偏偏将人的生命以12、24、36、48……切割得整整齐齐,似乎督促人们在某种特定时刻盘点生活。
每每遥想当年英姿勃发青春时刻,心中便会浮出一个撩拨人的滚烫念头:“假如生活可以重新开始!”
但是,我深知谁也无法与自然规律抗衡,唯一能够做到的只是让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