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作者-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所以说我当时那举动犯贱,是因为沈东宁后来坦诚,就是因为我当时撩了他,他才提早看上我的。若我当时没犯贱,我俩或许就不会有纠缠,也不会发生后来的破烂事。
我们俩的关系的确立,主动权在他。
对于男女该谁主动的问题我一向是这样想的:一定要男方,必须是男方。你对他有好感,你可以暗示,可以勾引,但决计不要说,要等他开口。他若对你有意,他若是个男人,他必定会说;反之,再多的暧昧也只不过是戏,你开了口也没用,开了口就是给自己难堪,就是落幕。
沈东宁和我就是这样,我看得起他我才去撩他,这也算是变向地暗示。然后他要我电话,他说再找我时,我就知道我俩已经开始了。
我们学校都在海淀高校区,说远不远,可说近也不是二十分钟就过得来的。他大我一届,认识时我大三他大四。他仍在校那半年,我们往来密切,相处不错,稳步发展,隔三差五插播些小浪漫小激情。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有情趣些,比如突然夜里开三小时车带我去海边,比如自己会买衣服,会挑香水,会品酒品茶,不用电动剃须刀,不穿俗到爆的某内裤。
认识我之前的大三时,沈东宁就用父母给的一点小资金搞了个软件公司,做外包,零星接日本客户。毕业后直接就全心投入在自己创下的业里,做得更加有模有样,生意不错。凭良心说他是个好青年,我爸妈也比较满意。于是我临毕业前,答应嫁了。那时候有点傻骄傲的心态,自认为毕业直接嫁人是无上光荣的,有着比任何工作都好的前景。
其实我现在仍是这样认为的。青春不经蹉跎,愈早开花,愈早结果。但前提是,必须是对的那个人。所以若问我从这次儿戏婚姻中得到了什么经验教训,那便是:结婚万不能草率,三思后都不可行,要百思,要确定好他是命中注定,是真命天子,是千金不换,是生死相随。否则就别结。
我和沈东宁婚前相处一年半,其中同居半年,就是我临毕业前的那半年。那时他工作忙,回得晚,经常到家时我已因为白天忙着找工作,晚上赶着写论文而累得熟睡,七天里也就周日那天能好好在一起,自然是恩爱得相敬如宾,根本没时间去发现不和谐因素。等我过门了,他的公司渐渐上了轨道,他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这矛盾就出来了。
其实我们这代孩子,离婚率奇高,归根结底无非都一个主因:独生子女,自私,任性,自理能力差,不懂如何与人零距离相处。我和沈东宁的问题貌似纠结复杂,但根源也可以归结在这儿。
我印象中,自己大约做过三次饭,次次失败,我俩都觉难以下咽,于是就不再有第四次,全外边解决,周末去蹭父母的;我对居住环境的态度是,只要干净,乱一些无所谓,所以我不太爱收拾东西,自认为乱中有序;至于衣服,一周放一次洗衣机,有娇贵的不能机洗的就拿去给我妈处理………对这些,沈东宁开始也没觉得什么,可后来突然有天就跟我说,“陌陌,你得有点女人样。”
我一听就不乐意了,“女人该什么样?你说说看。”
“家里东西都规矩点啊…自己会手洗衣服吧…也得会做些菜,你也知道你得靠这个拴住我的胃啊。”
“呦,沈东宁,你这是有对比了吧?跟谁对比啊?”
“瞎猜什么啊,我还能跟谁对比,你妈,我妈呗。”
“拿我跟她们那代人比,你没毛病吧?”
“谁有毛病啊,你怎么说话呢。”
…………………(此处略去你一句我一句的三百回合大战)
早期是这样的拉锯争吵,发展到后来,变成速战速决——三句不合,我就捂耳朵什么都不再听,不管多晚,不管外面多冷,直接开门请他出去。至于他去哪,我不关心。
别人都知道我脾气爆,所以在他们眼里,即便不在场,也断定我是更可恶的那个,包括我爸妈。
张帆后来说,陌陌,你从来没想过赶一个男人出门的后果么?他能去哪?父母家自然是不愿意回,怕他们担心;朋友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伴儿,谁收留他?去酒店偶尔住几次还好说,可禁不住一礼拜三次吧?那最后只能是去别的女人那里了。陌陌,把他送到别人床上的是你,是你自己!
谬论,简直谬论。
我说张帆,你甭帮你哥们儿说话。我本意决不是要他流浪在外,我想听的不过是句道歉。他宁可无处可去也不开口说那三个字。他犟,他要面子不是么?那他选了熊掌就别想要鱼。
站在沈东宁那边的不止张帆,连爸妈也说是我的错。按理,女婿做出这等好事,那岳父该打断他的腿的。可我爸我妈知道后,一致认为解决办法是要么我无条件原谅他,要么痛痛快快离婚。他们竟半点都不怨他。只有我的前公公婆婆象征性地骂了自己儿子几句,可其实心里骂的是我,我看得出来。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自作自受,所以我也很配合地给出了所有人想要的结果——离婚。心底的苦衷、难言和无奈,自己埋了。我相信沈东宁对表层下的暗流并非毫无探悉,他甚至许是早料到了流向的,可他只字不提。他宁愿大家相信表象,我何苦拆台,拆不好倒头来反成跳梁小丑。
双方都选择结束它,何须剥茧抽丝。
我们短暂的婚姻,为期半年。半年,并不至于就把一段婚姻在你大脑里打上深刻标签,可在你脑门上打上“离异”的标签,是足够了。一个有六年恋爱史的人,她没结婚,那她就还是姑娘,就还是香饽饽;而一个有婚史的人,哪怕只六个月,那你也是旧鞋一只,你没市场了。这不是我的臆想,这是我在天涯上作了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
离婚办得挺容易的,没什么牵扯: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没我俩的投资,离了我自然是搬出去那个。没孩子。车子一人一台,各付各的,各开各的。匆匆地我走了,不带走一捆钞票。
其实我知道爸妈是很心痛加为难的。一方面他们知道,劝我原谅他,继续过下去,这是委屈自己闺女;可另一方面,离异,对他们那代人来说,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是要被同事邻居嚼舌根的。两难。所以他们说,你自己决定吧。外加一句,自作自受。
我痛痛快快搬回家,继续SOHO,当啥没发生过,也不在乎所有知情人的目光。八零后的一大优良品质在我身上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是没有后遗症,只是来得慢。
夜深人静,身边没人抱,有点孤枕难眠;想起他点点滴滴的好,有点怪自己当时没好好体会;怀疑导致了他的背叛的第三个原因是自己吸引力减退,于是愈加频繁地对着镜子审查自己,是不是姿色变差,从而变得愈发不自信;会因为离异的身份而抑制自己去憧憬下一个男朋友,觉得竞争力大大减退,而网上调查结果更是加剧了这份不安……
所以当张一律说“我不介意”时,我是绝对意外,绝对舒气的。
所以当我遇上这位战士,这位令我生平第一次心跳如此强烈的男孩子时,我是如此迷茫,懊悔,无助,自卑。
我不配。
二
我抬头,对上战士的脸,啜泣着说,“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毫无意外,他很意外。
我垂下了头,静静等待这场无力开始,或者说我没有入场券的恋爱的夭折。
良久他的声音才响起,问得却单刀直入,“你心里还有他么?”
我即刻摇摇头,拨浪鼓似的。
然后我听见拉锁开合的声音。他递给我一块手帕,“擦眼泪。我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没拒绝。不能开始,夭折也要折得完美,有头有尾。
见我点头,他又拉我手,拉我起来,把我放到他摩托后座。那车高,我自己上不去,他扶我腰的时候,手是微微抖的——不知道是我太重了,还是战士太纯洁了。
他的车和他的头盔很不相配。头盔很闪,摩托很破。瘪凹,擦伤掉漆,车座破损到露出一小块海绵体。他把头盔给我,要我戴上。我乖乖收下。
他跨上车,尽可能慢,以确保腿脚不碰到我,看来不太习惯载人。坐稳后,脑袋斜偏回来问我,“坐过么?”
我凑近他耳朵,“没。”
眼前这半张脸渐渐染红,“抱紧了。”
我紧张,从来都没这么紧张过。我心里问自己,又不是黄花姑娘了,装什么嫩啊。另一个声音回答,我不是装的,我是真不会了。
戴好头盔,挣扎颤抖中,我贴了上去,两臂拢住他的腰,只隔着薄薄一层布。他没赘肉,一点都没。
战士似乎僵了一下,可很快调整了过来,打火前最后一句,“不管发生什么,都别松手。”
“嗯。”我话刚落,摩托上了行道。
我决定放弃纠结,这即将逝去的火花,我该尽情观赏。这样想着,放在他腰前的双手紧了紧,我将下巴硌上他脊椎骨的一节,稳稳卡住,如此合契。
一路无话。只是遇到红灯停下时,他会有意无意用胳膊蹭我的。他肘内的皮肤,我肘外的皮肤,相亲。
他衣服上的皂味,衣服下的体味,同样的朴素,混合着扑鼻而来,我可真喜欢。
少时曾梦想过和心爱的男孩子一起坐氢气球升天,飘在高空感受心跳与自由,就该是现在这样的吧。我曾经历过两次半感情,可他们都没给过我这种感觉,这种“这一刻,虽无言语,却心慌着快乐,恨不得没终点”的感觉。
可我现在还哪有资格去追求这个?我和他的差距,不只是年纪,还有我脑门上的标签。他这样年轻,他值得纯洁的人,美好的恋情,而不是我这只旧鞋和这段无望的爱。
我心里默默说,我是喜欢你,可我们只能有这一面之缘,只能到此为止。这可真是惩罚,惩罚。惩罚我曾经插脚别人的恋情;惩罚我对婚姻的草率不负责的态度;惩罚我没有足够耐心,等到那个能使我忘记呼吸的人,把第一次留给他……… 想着想着,泪水又往外冒,顺着脸往下滴,穿透他的汗衫,渗到他背上。
我没擦,我想让他感觉到。
他收到讯息,在红灯路口,把手放到了我圈在他腰间的手上,握了一下。他用这种方式回答我。
路程不算太近,可我觉得好像才两分钟而已。美术馆附近,他转头问我,怎么走?我用手给他指路。小区门口,我示意他停下。
我得等他先下去,后座高,没他帮忙我只能以极不淑女的方式往下跳,可我不想。即使没下文,我也想留个好印象。他先下了车,却没急着扶我,而是掏出手机递给我,柔软,平静,“输你号码。”
我愣愣地输了七八个数字以后才反应回来不对劲儿,抬头看他,用眼睛问他,怎么还要我电话啊,你是不是没听清我之前说了什么啊?
他看得懂,低头想了想,尔后又抬起来。
我坐在他摩托后座,这个高度使得两张脸距离很近。他的手悄无声息扶上摩托,稳住自己也稳住我,同时找好最佳角度对正我的眼睛,目光坚定,声音清沉,“我是认真的。”
和先前一模一样的话。
我现在才知道他可真有先见之明,提早把手圈在我附近,因为我听完那话,要不是他及时抓住我,我就滑下车了。
这孩子糊涂,不懂事,可我不能利用他的单纯。我是真心喜欢他,我得对他负责。
我咬紧牙根,握紧拳头,收紧心尖,拿腔作调,故意曲解他,“你认什么真啊?你就这么想把第一次献出去啊?多少钱啊?不便宜吧?”我声音已接近颤抖,不知还能撑多久,借着把手机还给他的势,低着头赶紧把狠话甩完,“姐姐虽然有这想法,可囊中羞涩,货色太好的恐怕消费不起,所以啊………”
没等说完,我已经被他从车上抱了下来,放到了地上。我刚站稳,他就飞车离去了,一阵风似的,连个表情都没留给我。
他被我气走了。
如你所愿不是么?我望着消失在拐角的和摩托融为一体的他,抬手,把眼角那几滴不值钱的泪抹掉。
眼泪,心悸,多少钱一斤?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值钱。在这个物欲纵横的年代,不值钱。
不值钱。我又对自己说了一次,转身回家。
这样的六月的一天,浮躁,闷热,大概人都会偶尔脑子抽筋吧。我抽了筋心动,他抽了筋说傻话。等天儿一好,大家就会忘记这抽筋的一天的。
。
刚进家门电话就响,是我妈,要我去帮她买菜。我拿了纸笔记了个全,顺便翻翻钱包钱够不够,这一翻突然记起来,我还没把战士给我垫的钱还给他。
放下电话,看看时间还早,试盘吧。开包,里面空空。
看来大家今天彼此彼此,都抽筋抽得不轻,他竟然也忘记了把盘给我。
我没他电话,而看他离去时那态度那架势,若不气到极点了,该不会没礼貌没气度到那般。所以他主动联系我把盘给我这样的假设,不太可能实现了,给我还不如给方子。看看我今天出去这一趟,真是白折腾一气:挑好的盘被他剔出去三张不说,其余的也没到手;心脏破天荒怦怦乱跳了一通,却是个无果的邂逅,无言的结局。
我深深呼吸,长长叹气,起身去厨房提上菜篮子,出了门。
若没特殊情况,我妈是绝不会让我去买菜的,但我买回来的再有差错,也比没菜吃强。晚上她检验我的采购成果时,如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