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厌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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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写的时候,就没有起题目,也是没有题纲的,我一向这样写小说,信笔游走,临场发挥,上一部小说《空城》也是这样,所以,很多人都觉略乱,但,乱有乱的好处,或者说,如能投入,便知这故事,这情节,这纷纷扰扰的线索。
写完这一部后,顺手给了个题目,《纠缠》,喜欢这个词,但将这作为题目,终不够妥贴。
然后,它就一直没有题目,就像一个没有名字的孩子,但我知,它的样子。诚然,它不够好,不够美——仍希望会有人喜欢,就像我对自己文字的迷恋——作品,必定比作者本人高明。我深信这一点。
一直到厌倦,这是我博客的名字,去年,很多人在写博,我亦是其中之一,写写删删,不留一字。最后,一月底,我结束了我的博,因为,已经到了厌倦的时候。
惟一的收获就是这五个字,一直到厌倦。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总是要厌倦的,总会有一个尽头,到了那个尽头,两手空空,倦意终现。
但仍要这样下去,仍要走一遭,哪怕预知了这结局,预知了所有的爱都会过去,所有的一切,都会厌倦。
请让我厌倦,这倦,并非是不爱了,我想,只是爱,走不下去了。
第一章(上)细密的皱意(1)
1
暮呈在浦东机场等一架飞往C城的夜机。
她已经不记得张耀明的脸了,坐在明亮的候机室里,边上都是陌生的脸。倦倦合上眼,回忆张耀明,心里起了细密的皱意。
让我开始述说裘暮呈的故事。我充满温柔与伤感地看着这个名字,我爱这个女子,爱她的敏感,她的脆弱,她的忧伤与反复。
我将自己想像成她,将她想像成自己,但我仍然清楚地知,她是她,我是我,尽管我多么渴望将自己嫁接在她身上,她都只是活在我指尖的一缕魂。她既然来了,就不以我为生,她终将寻找自己的命运。
C城,你有没有去过C城,那个有着艳粉街的城市,略有些破败,满大街都是鲜丽的店铺招牌。宋易州住处的方圆十里,暮呈都踩了个遍,她得出的最后结论是,这里盛产美容院,按摩院。
店铺的装潢都俗不可耐,甚至还挂着红色布匹,上面拥挤着写满了经营范围,似乎急于将满腹的热情剖给人看,就是这些没有格调的店铺,充满着人情,暮呈光顾的店家,无一例外地都叮嘱她下次再来。
会不会再有下次呢,暮呈恍恍惚惚地想。
暮呈和兰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摇摆廊,兰庄盘着长发,一袭缀着零星白珠的黑色丝裙。兰庄一直是坚定的女子,眼神里有清晰决断,不像暮呈,依然困顿在渺茫的虚空里。
暮呈有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无谓,懒懒的,对于生活没有太明显的计较,显然,是悲观的。
故事还是从1999年说起吧,那一年普天同庆,“澳门回归”四个字频频出镜,连一贯懒散的A大也张灯结彩,一派热闹景象。走在A大的林阴道上,两边的壁报上绘着缤纷图案,外语系学生在树与树之间拉了条宽大的白布,邀请过往学生在上面签名留念。白布上密密麻麻歪歪斜斜大大小小地爬满了名字,兰庄眯着眼,凝视了一阵,回头朝暮呈微笑,手搭在右下角,看,你家张耀明。
暮呈顺着她的手找过去,看到张耀明刚劲有力的字体,眼里泛出温柔来,接过外语系学生递过来的签字笔,在他边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暮呈的字体比张耀明要小一倍,乖乖巧巧地附在一边,像是没有灵魂的。
暮呈在恋一个人时,常常希望自己变成小人,能让对方放在口袋里,随身带了去。出于礼尚往来,暮呈也帮兰庄找名字,迷迷惘惘搜过去,却不得要领,楚风,郑晓波,还是徐亮?
暮呈思量着,兰庄那边却已刷刷地,在正中央寻出一小块地方,龙飞凤舞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空白只有些许,兰庄的字体又极舒展,富有侵略性地覆盖了周围所有的名字。兰庄满意地后退一步,蓦然笑了,暮呈,我们都要好好地练自己的签名,以后你是要出名的,少不得要给人签名。唔,我是要签单的。
暮呈拉了她走,是,我们这就回去练上三天三夜,签得滚瓜烂熟。兰庄抬起另一只手看腕表,我不回去了,接见郑晓波的时候到了。
怎么,芸芸众生中终于择定良人?
尚早,只是给他一个表现机会。
那郑晓光岂不要跪谢隆恩?
兰庄伸手掐暮呈的胳膊,骂我呢。暮呈一缩手,哪里,慈禧这个美称也不是人人担当得起的。
说起来就恼,程尔那个贱人给我起这么个绰号,吓退了多少跃跃欲试的青年才俊,兰庄自己先笑起来,对了,程尔和楚风多少有点不清不白吧。
暮呈瞪了她一眼,就许你盘满钵满。
我才不在乎,兰庄笑道,我巴不得天下有情人都终成眷属,所有的咖啡都找到伴侣。
你膝下无臣,岂不寂寞?
那时我一定有了新乐趣,要知道,一种乐趣重复得多了,便食之无味。
会是怎样的乐趣?
我要开一家茶坊,在观前街,二层的,到处都是明晃晃的落地玻璃,我坐在沿窗的位置,兰庄突然停住了,暮呈忍不住问,然后?
然后我会请你来喝茶,给你免单,在帐单上满足自己的签名欲。
原来慈禧也就这么点出息,暮呈扑哧一声笑出来。
慈禧吃多了也打饱嗝呢。
比起兰庄来,暮呈和程尔关系稍远些。程尔很瘦,胸形也是小小的,不像兰庄,乳房丰满至微垂,尺码一看就是重量级。程尔对于自己的单薄不以为忤,常常穿着无带胸围招摇过市,有一次走路时,胸围滑脱,落至两肋处,她伸进衣内,若无其事地掏出,塞进口袋,继续谈笑风生,倒是边上的男生露出窘迫的神情。
程尔的头发很短,五官细致,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不像兰庄,眼神里写满了雾雾的妩媚气息。程尔的眼神清洌,纯净,她不懂得蛊惑人心,却极容易地和男生打成一片。她是爽朗的,明快的,兰庄说她具有亲和力,任何人与她相处都不会觉得压抑。
暮呈对于程尔这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不是不羡慕的,她一直知道自己容易与人疏离,对于恋爱更是没有天份。
在暮呈读初二时,有件小事印象深刻,至今,那一滩血都鲜明地泛上记忆。春末初夏某个午后,女主角名字里有个霞字,厚重的头发扎在脑后,无声地趴在桌上,老师叫她站起来回答问题,她始终像死了一般。老师终于生气了,走到她桌前,是个年轻的男老师,眼睛里晃过一丝异样,猛然转身,不置一词,继续上他的课。
一句禁忌漫山遍野地悄然传及全班,都是懵懂少年,对于不可言说的幽秘,有着天然的好奇,隐约的期待,甚至夹杂着一丝略显可耻的幸灾乐祸——且看她将如何收场。整个下午,霞都保持着雕塑般的静默,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突如其来的汹涌只剩下麻木的绝望。地上大滩的血,温热的,散发出叫人屈辱的腥味,而椅子上的血有些凝固了,流出若干惊艳轨迹,气味极其明显,任两边窗户大开,午后的风仍然吹不散血的浓郁。这些尴尬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霞对于自己的困境无力摆脱,也盼不到有人施予援手。
暮呈已经不记得了,也许是她一放学便早早走了,所以对于霞是如何善后的一无所知。她是怎样艰难挪动湿成一片的臀部,端水洗刷地上的血迹,然后怎样一身狼狈地穿过大街小巷,在人们同情、恶意、嘲笑的目光里度过那个毕生难忘的无助时光。
之所以联想起这个场景,因为暮呈觉得,如果是程尔处在如此水深火热的环境里,绝不会无所适从,也许她会在初露端倪时借一件外衣扎在腰间,举手打断老师的讲话,寻一个充分的理由,脱离了生理的尴尬,她甚至可以直言相告,无论如何,程尔这个磊落的女子都会从容地处理,极潇洒地释放自己,消解了戾气,反使旁人的奚落失去阵脚。
在白云山上,倚着栏杆,眺望整个广州城。话语已然尽了,暮呈终知自己的千里之行只为了一睹废墟。她褪下指间那枚小小的戒指,递给了张耀明,戒面是一朵白莲,煞是别致。张耀明摇摇头,不肯收下,隔了会,伸手帮她戴上了左手无名指。
这个动作,两年前他曾经做过,暮呈泪如泉涌。
这枚戒指是他们的订情信物,他们曾经以为能够厮守终身。
终身是什么概念,从这一瞬直至咽气都不改初衷么,而所谓的爱情,可能只是一个时机问题,没有太多的绮丽成份。
第一章(上)细密的皱意(2)
她和张耀明的爱只延续了三年。她将自己关在蚊帐里,戴着耳机,整夜整夜地听电台节目,用俗世的喧嚣驱逐内心的清冷。每至凌晨,都将波段调至某个位置去听情感夜话,这个都市夜幕深笼,众多不眠的灵魂浮出水面,在电话线那端凄楚地诉说自己的心结。从某个角度来说,状况都是雷同的,即感情的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因而心念难平。
暮呈头发蓬乱,静静地听着这些破碎声音背后的挣扎。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夏日午夜,她与张耀明初初邂逅,他穿着黑色T恤,手插在裤袋里,清清爽爽地微笑。
她一早就想识得他,经常趴在寝室的阳台上,眺望对面美术系五楼那个与众不同的身影。A大楼层的布置极不合理,美术系的男生只需站在窗边,就能看见对面女生穿着睡衣跑来跑去的样子。两幢楼之间只相隔二三十米,视力略强点,甚至能将春色尽收眼底。
当然,睡衣基本上是无所谓的,纪初时掠了下弯曲的长发,游泳课还不得露得更多。有一段时期,纪初时和张耀明走得极近,近得别人都产生了误会。
纪初时躺在暮呈的床上说,我和张耀明简直玉洁冰清呢。暮呈看了她一眼,初时侧了侧身,肘撑于床,笑着说,张耀明是要立贞洁牌坊的。
他一直没有谈恋爱吗?
他喜欢维纳斯,能对着石膏像坐上三天三夜,初时笑道。
暮呈之所以会和初时来往,或多或少和张耀明有关。有一次,寝室楼不知出了什么问题,一楼到四楼全部停水,厕所里的秽物重重堆积,发出把人逼疯的恶臭。初时提着长裙跑到五楼上厕所,A大的厕所仍是那种横向蹲式,中间用薄薄的灰墙隔开,一拉水箱上的尼龙绳,冲力极猛的水流就刷刷地扫过所有路径。暮呈听到前面有人说,麻烦拉一下水,声音里有种慵懒的暗哑,略带些鼻音。
暮呈抬手一拉,整个厕道一片洁净,起身时,正迎上那女生充满笑意的眼,她披着一头好看的曲发,还记得我吗?
暮呈凝视片刻,你是宋老师班上的?
是,我叫纪初时,她说,上素描课那会儿,老宋前后找了五个模特来,我们一致公认你最有韵味。
暮呈走到水龙头前,一边洗手一边说,我向老宋要一张作品留念,他到现在都没给我。
那有什么难的,改天有空你来我们画室,叫张耀明好好地给你重画一张。
张耀明?
对,我们班的班草,最棒的那个。
他是长发,暮呈不知道自己是在发问,还是陈述,有些恍惚。
初时已经换了一个话题,你叫什么?
裘暮呈。
喜欢跳舞么?
什么舞?
随便什么舞,初时不知道从哪个口袋里摸出根烟,点燃后,靠在水池边抽了起来,有没有去过锦都?
什么地方?
那晚,许是寂寞了,二十岁的裘暮呈随纪初时去市中心一个叫锦都的迪厅。是谁说,青春不浪费也要过去的。多年后,暮呈依然记得纪初时穿着灰色露脐装,眼皮上洒满了亮晶晶的粉末,在偌大的舞池里,不断与人打招呼,看上去娴熟而舒展。
而暮呈拘谨地站在眩目的灯光下,感到了格格不入。纪初时款摆如蛇,侧过身和一个金发男子大跳贴身舞。
暮呈迟疑了半响,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里不住往后退,回到坐位上,发现背部已大汗淋漓。锦都迪厅在锦都夜总会一楼,同在一楼的还有酒吧,茶坊,二楼则是桑拿房。锦都夜总会门前是一个小小的喷泉,二十四小时开着白色浪花。
在九十年代初期,锦都夜总会一直是A城娱乐业中的龙头,衣香鬓影,夜夜笙歌。吧台主管胖李经常用无限追忆的口吻对暮呈说,啧,锦都刚开张时,这迪厅可是挤得人都站不住,想拿一张锦都的赠券,不知得托多少关系呢。整个锦都,不到东方发白是绝不会熄了门前的灯。有钱人或者赶时髦的,都往锦都跑,那时候单单迪厅的营业额每天就有五万。
真有五万?暮呈将信将疑,现在可是一万都没有。
此一时彼一时嘛,胖李说,不信你问彭彭,他也是锦都的元老,锦都最红的时候他整晚都甭想坐下来。
彭彭坐在吧台边耸耸肩,他和胖李都已经二十六岁,青春就在锦都这个地方不知觉地淌走了。暮呈在锦都做了八个月,那是她生命中最花天酒地的一段时光,也是她和张耀明最甜蜜的日子。后来,他们慢慢远了,她在此岸大声地朝彼岸喊,但他的心盲了视听,漠然地看她泪流满面,临了,坚定地,甚至带些厌烦朝她挥手,从此陌路,到了强末的爱情,类似于一江春水向东流,它将只是向东,绝不会因为某人的凄楚,而发生任何的逆流,对于这样已成定局的输,除了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