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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12宫与28宿-第18部分

小说: 12宫与28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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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占学家知道万事万物。所有过去曾经发生的事,所有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一切事情都无法对他隐匿,因为他知道天体运动在过去、现在、未来所发生的作用,还知道这些作用在什么时刻发生,以及这些作用会产生何种后果。转引自A History of Astrology。p。103。    
    《天文书》中还列举了各种问题,借助星占学,波拿第认为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解答。这些问题中包括诸如一个人能否升任主教、修道院院长、红衣主教,乃至教皇?按理一个牧师不应该提这类问题;但波拿第表示,许多人确实提了,因此星占学家有责任给出“公正的答复”。又如建造教堂、住宅、城堡乃至建设一座城市,什么时刻破土动工才能吉祥顺利?这也是星占学的用武之地——这倒和中国古代的“择吉之术”如出一辙了。    
    又有意大利人彼得(Peter,阿尔巴诺Albano地方的),生于公元1250年,年青时游踪甚广,到过欧洲许多国家,还曾在巴黎大学活动过一段时间。后来返回意大利,曾与从中国西返的马可·波罗(Marco Polo)有过接触。最后成了帕多瓦(Padua)大学的高薪教授,死在任上。时为公元1316年,这在那时要算高寿了。彼得将星占学家与医生这两种职业一身而二任——这在那时是相当常见的事。他曾任教皇的御医,医名颇盛,得到名流的推崇。他最著名的著作是《安抚者》(Conciliator)一书,主要是论述医学的,但书中列举了反对星占学的论点,然后逐一加以驳斥。彼得强调指出,星占学是一种科学,尽管星占学家有时推算错误,但那是情有可原的。    
    稍后的阿斯科利(Cecco dAscoli),因为是被罗马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判处火刑的惟一星占学家而著称于世。他曾两次受到审判,第一次是1324年,在波隆那(Bologna),他被判决禁止教授星占学,并被剥夺教授席位和医生资格。不知他怎么竟再次犯忌,于是三年后在佛罗伦萨第二次受审,这次难逃一死,被判火刑,并焚毁他的著作。他的星占学著作其实颇为平庸,只是一种对我们前面谈到过的霍利伍德《天球论》一书的评注。不过由于被宗教裁判所下令焚毁,这书反而变得有名起来。书中所持的星占学说,实际上与大阿尔伯特(Albertus Magnus)和阿奎那(T。Aquinas)师徒俩所持的并无不同,然而后两人一个被教廷宣布为“有福者”,一个更被宣布为“圣徒”(而且是在阿斯科利被处火刑之前4年!),前者却被送上火刑堆,遭遇之不同,何啻霄壤,令人感慨不已。    
    在本章所论时代,最后一位大名鼎鼎的星占学家,或许可推英国文豪乔叟(Geoffrey Chaucer,公元1340~1400年)以当之。乔叟之享大名,首先自然是由于他那部流芳百世的《坎特伯雷故事》(Canterbury Tales);但不太为人所知的是,他对于星占学也大有造诣,留下的星占学著作有《论星盘》(Treatise on the Astrolabe)一书。此书据说是为他儿子所作。书中参考援引了一些前人的著作,已知至少有两种:一为马沙·安拉(Māshā Allāh)所著的《托勒密评注》(约成书于公元800年),另一种就是上文提到的霍利伍德的《天球论》。在《论星盘》,乔叟对那种预言未来天下大势的军国星占学持完全排拒的态度。同时,他当然赞成生辰星占学,他称之为“自然星占学”(拉丁文作astrologia naturalis)。他认为行星确实会对人生境遇产生影响。


第二部分 外国篇第37节 星占学理论的探讨与发展

    西方的生辰星占学理论,其总体格局,大致已在希腊化时代确定下来。在中世纪,基本上是继承前代,但是由于有三大新背景的出现,当然也就有一些新的探讨与发展出现于星占学理论中。这三大新背景,第一是蛮族王国的兴起和拉丁化,第二是基督教会成为文化的几乎惟一的保存者和发展者,第三是阿拉伯文明的兴起及其对欧洲的影响。    
    公元11世纪中下叶的英国星占学家阿德拉德(Adelard,又拼作Aethelhard),曾留下一些有关著作。有一篇论文归于他名下,里面引征了托勒密、阿波罗尼奥斯、特里斯美吉斯佗(H。Trismegistus)等不少古代权威的论述,来为星占学壮大声势。其中也有一些充满宗教色彩的新奇想法,例如他将不同民族与日月行星相附会:    
    犹太民族:土星    
    阿拉伯民族:火星、金星    
    信奉基督教的诸民族:太阳、木星    
    这些民族由不同的天体“统治”。当然,基督教的信奉者是凌驾于“异教徒”之上的,因为太阳象征着正直、公平和胜利;而木星则象征着和平、平衡与和谐。阿德拉德还认为犹太教徒、穆斯林以及基督徒之间无休无止的战争是由于火星和土星始终无法与木星保持“友好关系”。    
    著名的斯科特在他的《星占学纲要》一书中,对星占学理论也有许多探讨。他认为,通过行星可以发现上帝对于人类事务的计划,而星占学的理论和实践,其目的就在于作出这种发现。他又认为,恒星也只能显示而不能造成“这个速朽的尘世中那些涉及每个人的真实事件”——这些事件当然只有上帝才有能力来“造成”。换句话说,斯科特认为只有上帝的意愿才是人间事变的原因,而各种天象只是这些事变的结果,只是上帝意愿的显示而已。这种信念与古埃及人和迦勒底人那类星神崇拜的思想显然是不同的。    
    斯科特还认为,在生辰星占学的实践中,妇女受孕时刻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分娩时刻,因为他相信,“妇女总是倾向于注意性交的准确时刻”。而正是在妇女受孕那一时刻的星象,能够揭示那婴孩(严格来说只是受精卵)未来的祸福。进而还有如何判断孕妇所怀婴孩是男是女,方法是请孕妇伸出手给你,如果她伸出右手,怀的就是男孩;反之如果伸出左手,则所怀必为女孩。此外,斯科特还研究过妇女月经与天上月相(新月、残月、满月等)之间的关系之类的问题。    
    从中世纪中期开始,有一套将黄道十二宫与日月及五大行星相互对应附会的学说,似乎日益流行起来。在当时许多著作、绘画中都可以见到这套学说的表现和影响。这里先列表显示如下:    
    行星强效之宫(+)强效之宫(…)土宝瓶摩羯木人马双鱼火白羊天蝎金天秤金牛水双子室女对于日、月而言,各只有一个强效之宫:    
    月巨蟹    
    日狮子    
    这样,黄道十二宫恰好与七政对应完毕。所谓“强效之宫”,意思是当该行星运行至这一宫时,该行星的作用力就会特别强劲显著。例如,当木星运行至人马、双鱼两宫时,其作用力就达到极大;火星则在白羊与天蝎两宫时大显神威;月亮则在巨蟹宫时大行其道……其余皆可类推。有时,星占家们也将强效之宫说成是该行星所“统治”,例如说成“金星统治金牛、天秤两宫”,等等。    
    由上面这套学说出发,又可以附会出许多名堂来。比如,日月和五大行星常在一些星占图册中被绘成人形,他们手中所持的器物也往往有一定之规:    
    日:老年王者,手持书册与权杖。    
    月:裸体女性,手持号角与火把。    
    水星:男子,手持囊袋和两条缠在一起的蛇。    
    金星:裸体美女,手持镜子与花卉,有时还头饰花冠。    
    火星:纠纠武士,顶盔披甲,手持军旗和利剑。    
    木星:常作猎人状,手持箭矢和杖。    
    土星:男子,有时还拄着拐杖,手中的镰刀是其特征。    
    在这类图形中,月与金星两女像是裸体的,其余各像则裸体或穿衣无一定,手持之物也可有些变动(参见图11)。而七位星神的强效之宫,总是用这些宫的固定图形符号绘在星神脚下。    
    由日月五星的形象,又附会出它们所对应的“德”(这里借用了中国古代的用法——“德”可以包括美德或恶德)。例如,在中世纪著名阿拉伯星占学家阿尔布马扎(Albumasar)的《大会合论》(De Magnus Conjunctionibus)一书中,木星被绘成一位学者模样,他所管的美德是“智慧”与“哲学”;而火星照例被绘成全身披甲、手持剑和盾的武士,他所管的美德,不出所料正是“坚定”与“勇敢”。    
    在中世纪星占学理论中,又有所谓“幸运车轮”之说。此说图11中世纪的“幸运车轮”。的实例见图11,该图出于一部公元1490年左右的抄本。图中从位于最高处的持剑武士开始,依顺时针方向旋转,依次代表日、月和五大行星:    
    火星:持剑披甲武士,    
    木星:持树枝的男子,    
    土星:持镰刀的男子,    
    月亮:持月裸女,    
    水星:持蛇者,    
    金星:持矢裸女,    
    太阳:捧日戴冠者。    
    图中最下方那个正在转动摇柄的带翼人,当然代表天使——他秉承上帝的旨意转动着宇宙间的幸运车轮。    
    按照“幸运车轮”的学说,七政星神“当值”于不同的时间,星占学家的能事就在于指导人们捕捉幸运的吉时,加以利用,则无往而不顺遂如意。这种想法其实与古代希腊、埃及、中国等处的“择吉之术”一脉相通,只是表现形式各异而已。至于婴儿降生时刻(或妇女受孕时刻)与此人未来一生的祸福穷通,当然也可以与“幸运车轮”联系起来。    
    在中世纪星占学理论中,有两个方面颇受重视:一是星占学与医学的关系,可名之曰“星占医学”;二是星占学与气象学的关系,可名之曰“星占气象学”。这两者都渊源久远,并不自中世纪始,但在中世纪中后期得到很大发展,直到进入文艺复兴时期,仍长期盛行不衰——事实上它们直至今日仍未绝响。对此将在本章以后几节中再论。


第二部分 外国篇第38节 预言种种

    我们在本书导论中就着重指出星占学两大类型的主要区别——军国星占学预言国家大事,生辰星占学预言个人祸福。后者在西方占据统治地位,成为主流;但是从中世纪晚期开始,前者也找到更多机会得以有所表现。此外,沟通这两者的桥梁也不是没有,因为显然,对于帝王重臣个人命运的预言,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对国家大事的预言。    
    各种各样预言的满天飞舞,构成中世纪欧洲星占学活动的景观之一。首先自然是关于帝王个人的,比如利奥·希伯鲁斯(Leo Hebreus)作了关于两位罗马教皇本尼狄克十二世(Benedict Ⅻ)和克雷芒六世(Clement Ⅵ)的预言;而星占学家穆尔斯(John de Murs)还为后一位教皇排算了“星占年历”(astrological calendar)。这种“年历”实际上是一份预言编年表,由星占学家根据其人出生时刻的算命天宫图,推算出此人今后逐年的祸福、健康、奇遇、注意事项等等,有时可以长达数百页。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认为如果星占学家为某人所排算的星占年历有多少年,就意味着此人能活多少岁,不多也不少——在此人死后的年份中,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关于此人的祸福可言。例如,相传开普勒为华伦斯坦(A。E。W。von Wallenstein)所排算的星占年历到51岁为止,而华伦斯坦竟恰在他51岁这年遇刺身亡(详见本书第八章)。    
    中世纪末期,英、法两国之间的“百年战争”(公元1337~1453年)也为星占学家提供了用武之地。关于某次战役的胜负、某某国王的死期、某某王位继承人的命运(这场战争的直接起因就是关于法国王位继承的争执)等,各种预言层出不穷。这些预言当然失败和成功者皆有之;而即使是成功的预言,有时也是星占学家表述预言时用模棱两可的技巧,或者“事后诸葛亮”式的附会所致。    
    另一方面,我们也绝不应该忽视,在这样的一片预言声还有着某些以准确的数理天文学计算为基础的预言,这些预言确实有着天文学意义。这方面可以举埃斯钦丹(John Eschenden)为例,他是一位英格兰星占学家,著述甚丰,写过不少星占学著作。在他的著作中预言了1345年3月20日的月全蚀,还有同年发生的火星、土星、木星这三颗外行星的“合”(此时三星处于天球上同一方位,光芒迭加,极为明亮,是不常见的天象)等。这些预言当然必须以准确的数理天文学计算为基础才行。不过,这位埃斯钦丹毕竟是星占学家,他推算这些天象,最终目的是预言人间的事务。他所预言的事包括人与兽的疾病、死亡、战争、严寒、雨雪、狂风、庄稼虫害、寒暑无常、伟人的降生、教会的腐败等。这就很有一点军国星占学的味道了。    
    要论中世纪关于人类国家大事的预言,其中最重大的,或许当数星占学家们对于那场席卷全欧洲、几乎像世界末日来临的黑死病的预言。这要到本章关于“星占医学”那一节中再详论。    
    总之,直至公元14世纪末,欧洲各国的宫廷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星占学家而运作。法兰西、不列颠、德意志、波希米亚……,各地的宫廷无不如此。君主们需要星占学家的智慧(许多星占学家的确是有大智慧之人)和预言,他们让星占学家提供咨询,充当顾问,甚至直接参与机要,委以重任。与希腊化时代和罗马帝国时代相比,星占学家和他们的星占学,在政治上、社会上和知识体系中的地位,都没有下降,甚至还颇有上升。


第二部分 外国篇第39节 星占学与天文学及气象学之关系(1)

    一、纯天文学研究的端倪    
    我们在前面说过,古代的天文学和星占学始终是一家——即使古希腊原来的天文学算是一个例外,它也随着迦勒底星占学的传入而“失身”于后者了。在中世纪,这两者分道而行,“划清界线”的时代尚未到来。但是这方面似乎已显露出某种端倪,值得稍加注意。    
    康切斯(Conches)地方的星占学家威廉(William),活动于公元12世纪中叶,早年广泛游历各地,后来进入宫廷作王子的太傅——他的学生就是后来的英格兰国王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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