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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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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政党,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自然形成起来。不论人们最初是多么憎恶结党,最后都如孤立的小舟,身不由己地卷入了一个个政党的大潮,也卷入了与此相关的党派纠葛。    
    由于政党是自然形成的,规则规范一开始显然没有跟上。大范围的、无规则的政党活动鱼龙混杂,言论行为都开始失控。政治观点的对立,很快走向人身攻击,开始恶性循环。费城会议上,虽然观点对立,激烈争论,却能够光明正大、以诚相见。可是今天,在大批民众参与的政党活动中,这种古典的传统氛围必然受到污染。也使得很多昔日朋友一旦成为政治上的对手,立即就势不两立起来。假如说,人们还在试图把汉密尔顿和伯尔归作不同政治品格的冲突,那么,当我们看到汉密尔顿和杰佛逊的对立,看到汉密尔顿和亚当斯的对立,以及其他不胜枚举的例子,就会发现,在现代政治运作中,政治对立最后演化为个人之间相互的不信任甚至怨恨,是多么容易发生。    
    汉密尔顿和伯尔的决斗,是古典政治最后的遗风。这并不仅是指决斗这样一种习惯,而是在背后把他们送上这条道路的政治文化。在那个时候,美国的建国者们还站在时代的转化之间。政府官员的个人品格,还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所谓的绅士荣誉,就是个人品格的被认定。这样传统的政治文化,形成了人们对绅士荣誉极度重视的态度。    
    即便是主动挑战的伯尔,也是在拿自己生命争回自己的荣誉。汉密尔顿也一定要把自己的荣誉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令人惊奇的是,论及当时的状态,他们两人其实在政界都已经没有很大的前途。伯尔既失去了继任副总统的可能,也失去了共和党的信任,又无法被联邦党人真正接纳。汉密尔顿离开公职多年,由于他和联邦党人的分裂,即使在他的第二家乡纽约州,影响力也已经越来越小。可是,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对于自己仍然必须被看做是一个“绅士”,竟然看得如此重要。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二部分1804年的信号(4)

    第一批建国者们的政治经验,一开始是基于一个个“小共和国”的古典政治模式的。在这样的政治文化之下,在制定宪法的时候,虽然设立了监督机制,可是在内心深处,美国的建国者们,还是会依据他们以往在古典政治中的从政经验,不由自主地预想着,通过选举是挑选出一批私德相对可靠的好人,作为这个国家的管理人员。因此,在宪法中才出现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选举总统的条款,那就是,大选举团选举总统的时候,每人可以投两张总统票。得票最多的人,当选总统,而得票次多的人,当选为副总统。因为按照古典政治的推论,得票最多的人,应该是“最好”的人,而得票次多的人,自然就是“第二好的人”。这样的搭配,不就是最佳组合吗?    
    在美国的第一、第二两届总统选举中,这样的古典政治的理想似乎在实现,全票当选的华盛顿总统和他的副总统约翰·亚当斯,都算是“德高望重”的老派绅士,是很能够自律的政治家,因此,似乎这样的设置能够达到目的。虽然现在来看,这只是一个历史过渡而已。华盛顿总统完全是一个古典政治中的楷模。他其实非常不适应在党派对立的政治生活中发生着的种种弊端。他虽然两次以全票当选为总统,可是,华盛顿在第一次任满时就不想连任。混乱的局面使他心灰意懒。也正是大家认为,除了华盛顿,没有其他人能够稳住和平衡最初的这阵混乱,才力劝他连任。任满两期,华盛顿说什么也不干了。    
    1796年,华盛顿的离任是美国古典政治结束的第一个信号。美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全票当选”这样的事情了。党派两分,选票也两分。华盛顿的副总统亚当斯,已经身不由己地成了联邦党人的重要领袖之一,并且当选了总统,可是,他已经不是那么胜券在握了。亚当斯比副总统托马斯·杰佛逊只多了三票,而且,他们两人分属对立的两党,观点对立。    
    在制度实行的过程中,美国人终于发现,在政党政治之下,最可能的情况,是得票最多和次多的两人,分别是对立两党的领袖。谁都可以一眼看出,这样对立的总统和副总统,无论如何算不上是什么合作的好搭配。就这样,到1800年大选,党派竞争更为明显了,现在成了分属两党的现任总统和副总统,在竞争下任总统。而年轻的共和国,不仅监督机制没有完善,党派兴起之后,运作的规则也还没有建立。在这个开放的政治大舞台上,许多人或许出于政治热情,或许出于权力的欲望,开始对他们的政党领袖推波助澜。1800年大选演成了一场相互攻击的轩然大波。    
    在联邦党人一方,汉密尔顿在大选前,突然写出一本五十几页的攻击亚当斯总统的小册子,在国会的一些议员中散发,并且很快被对手党拿去在纽约出版。这使得联邦党人产生分裂。    
    亚当斯可谓是代表古典政治理想的最后一人。在竞选中,他没有做任何私下的操纵,去煽动舆论反对自己的对手杰佛逊。他甚至遵循古典政治运作的原则,认为自己为自己宣传、评功摆好的竞选活动,不符合一个绅士的道德观。他告诫门罗,不要把他的名字和这些竞选活动联系在一起。在1800年的大选形势下,有些人甚至认为,亚当斯总统如此“过分天真”,正是他“落后于时代”的表现。    
    相反,亚当斯的竞选对手杰佛逊已经完全适应了新的时代。他参与了竞选中的种种活动,有的还算是光明正大,有的已经不是古典政治风格了。最终,这一切深深伤害了亚当斯和杰佛逊从争取独立时代就开始的私人感情。    
    新建的总统府开始启用。1800年11月1日,亚当斯总统在没有通知下属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仪式,自己搬进了后来被称为白宫的地方。刚巧在场的两名官员和几个工人迎接了他。第二天,他给妻子写信,第一行是:“华盛顿市,总统府,1800年11月2日”。然后,他写道:“我请求上帝赐福于这所房子,以及此后的入住者。但愿从此只有诚实和英明的人,才得以住在这个屋顶下,管理国家。”    
    这个时候,亚当斯已经读过汉密尔顿写的小册子,也看到了两党互相攻击中种种恶语相向的情状,他差不多知道自己马上就将永远地离开这个地方了。他写下的,是那个正在逝去的时代的一个古典政治家,为他们曾经有过的理想,在白宫留下的一个纪念。    
    此后的故事,我前面已经讲过,汉密尔顿在大选前夕造成联邦党人分裂,成为亚当斯在1800年大选中落选的重要原因之一。一向支持联邦党人的纽约州,倒向共和党候选人。结果,亚当斯落选,杰佛逊和伯尔因两人票数相等,谁当总统,相持不下。众议院在经过三十六次投票,才选出杰佛逊成为美国第三任总统。而汉密尔顿由于支持杰佛逊,也因此和副总统伯尔加深了怨恨。    
    1800年大选,给了美国政界很深的影响,现代政党政治已经事实上成为民意集中表达的一种渠道和主要方式,可是它还远远没有规范,还没有发展出大家认可的游戏规则。    
    1804年,美国通过了宪法第12修正案,将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在选票上分开。也就在这一年,汉密尔顿和伯尔进行了这场决斗。1804年的宪法第12修正案,为美国古典政治时代的远去,发出了第二个信号,而两个绅士政治家为荣誉而决斗的枪声,成为它的一个回声。    
    祝好!    
    林达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三部分告别古典政治(1)

    告别古典政治    
    卢兄:    
    谢谢你的来信。你问道,为什么说美国的宪法第12修正案,是又一个古典政治远去的信号。它不是一个技术性的措施吗?    
    说起美国的第12宪法修正案,还是要从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选总统方式说起。    
    制宪会议规定的选总统办法,其实非常简单。每个州推选出的选举人投票选总统。宪法规定,每人可以投两张总统票,其中一名必须不是本州人。最终选出票数最高的人为总统,次高的为副总统。    
    这样的制度设置,源于一种思路,就是“选好人”。是设想每个投票人都会挑选自己心目中最符合总统标准的人。标准很自然,就是道德和能干。而大家对于“好”的理解,更偏重于道德。就像在制宪会议上,富兰克林对于政府的忧虑非常典型:“我们知道第一个总统会是个好人,可是,谁知道后面会选出什么家伙来呢。”大家都知道,他指的“好人”是华盛顿将军。    
    如彗星划过夜空在费城会议上,所有的人都有同感,因为华盛顿将军的道德,是久经考验、有目共睹的。也就是说,假如他们能够确信,以后的候选人都是华盛顿这样十全十美的“好人”,也不用费神设置那么多监督机制了。所以,费城会议上有关“选举”的概念,是“尽可能”选出“好人”来。“不够好”的,让制度来制约他。    
    这是一个单线选择的思维方式,所有候选的政治家都是排在一条队伍里的。他们排队的先后次序,是依据他们“好”的程度,就是道德和能力水准的程度。排在队伍最前面的,就是最好的两个,让他们分任正副总统。而且既然是道德最高尚的两个人,他们也必定会合作、配合得最好。    
    宪法被批准之后,1789年,美国进行了第一次总统选举。这次选举完全是按照富兰克林的预料、其实也是大家预料的方向完成的。华盛顿全票当选,亚当斯以次多票当选。开始第一届的“好人政府”。    
    首次选举的特点是,没有竞选。因为在这样的概念下,不竞选才是正常的。一方面,经历了1776年独立战争之后,大家对于“老一代革命家”,对他们的品行心里都有一个谱。因此认为,根本不用竞选。“施政如何”是和“总统个人道德如何”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好人,当然会尽力以最公正、最好、最廉洁的方式来管理这个国家。候选人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竞选、要出来说明自己将来的施政纲领。因为不论是在选举人或者候选人的观念中,竞选就是道德和能力的高下之争。假如自己出去竞选,就是一个人到公众面前去宣扬自己是如何道德高尚,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不符合绅士们谦虚的美德,就已经“不那么道德”了。    
    再有,就是候选人没有党派。在绅士们看来,结党没有必要,甚至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华盛顿和亚当斯就是这样古典政治中的“好人”,他们的一个特点是,宗教生活使得他们一生都在自省之中。以致他们离开青年时代,步入中年、晚年之后,都会不断在书信和日记中,认真地提醒自己的为人之本,如诚实、正直、尽职。似乎那是一个没有止境的、永远要追求的人生目标。    
    华盛顿的“好”恰体现在最初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时候,他表现出的中庸和克制,成为后世的典范。那个时代,反对党派和政府其他分支的平衡机制还没有成熟。所以需要行政分支尽可能自制,不恶性膨胀起来。如亚当斯对自己副总统职权的克制,如华盛顿总统竭力维持中立、小心听取两派意见,都是很重要的开端。他们的这种克制、谨慎,几乎表现在每一个细节中。    
    华盛顿总统刚刚上任不久的1790年4月17日,制宪会议上年龄最大、有着极高声望的富兰克林,在费城去世了。众议院通过决议,在议会搞了哀悼仪式,可是参院和行政分支却拒绝这样做。按说,这本来是向公众表现自己对战友和先辈“有情有义”的一个机会,可是华盛顿对提出要求的杰佛逊说,他觉得最好不要开这样的先例,因为一旦做了,他不知道以后怎样来制定标准,什么人才能够享有这样的殊荣。他们对于由官方出面的给个人的“崇拜”,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华盛顿总统的克制、不“作秀”,其实反映了他的道德自信。    
    对于华盛顿你已经很熟悉了,我再给你介绍约翰·亚当斯。    
    亚当斯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者,一个非常有原则的律师。他虽然没有参加制宪会议,可是,早在1776年,《独立宣言》刚刚发表、离制宪会议还有11年的时候,他写下了一本小册子《关于政府的思考》。在这本小册子里,他已经指出,“人民的幸福才是政府的目的”,共和制是“法治而非人治”的。他还指出“独立的司法体系”是司法公正的关键。他特地指出司法权必须和行政权、立法权分离,这是他对当时殖民地政府的反思。    
    1779年,在费城制宪会议的八年前,亚当斯在出使欧洲、短暂回国的间隙里,就为他所在的马萨诸塞州起草了宪法草案。现在我们去看,美国宪法几乎就是它的翻版:参、众两院的立法机构,一个有否决权的州长作为行政长官,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由最高法院任命的、表现良好即可终身制的法官。在前言里,还有一篇“人权宣言”。这部由亚当斯起草的《马萨诸塞联邦宪法》,现在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至今还在使用的宪法。    
    最令人折服的是,他在早期的律师生涯中,就能够不为民众和大的政治局势所左右,坚持在办案中不偏不倚、让证据说话。1769年,在英军强行上民船抓壮丁当兵的事件中,他为四名在被抓时抗命、杀死了一名英海军军官的美洲水手作正当防卫的辩护,并得以胜诉。可是,一年后的1770年,坚决主张美国独立的亚当斯,在被人们称为“波士顿惨案”的事件中,为开枪打死了民众的英军士兵辩护。当时,已经没有一个律师肯为这些士兵辩护。亚当斯却逆着民众的怒潮,接受了辩护的邀请。他诚实地分析案情、提供证据,做出了逆民众愤怒而行的判断和辩护,使得几名英军士兵得到了公正的裁决。他自己的律师业务因此大大减少,还被愤怒的民众攻击,可是他依然坚持了法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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