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1-断裂-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含义不仅仅是经济的,同时也是社会的。农民工就是一个典型的由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造就的一个弱势群体。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到目前为止,已经达到上亿人的规模。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具有相当规模、身份和社会地位相当独特的社会群体。从一个方面来看,农民工进城打工,不仅对于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其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有研究报告表明,农村青年认为进城打工的最大收获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但在另一个方面,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民工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身份进入城市的。对于其中的许多人来说,他们虽然是居住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之中,但在制度上他们不是城市社会的一员。
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值得关注的是,在90年代初“民工潮”刚刚发生的时候,虽然涌入城市的农民工人数众多,他们是在城市中做一些拾遗补阙的工作,或是在一些边缘性的工种中从事一些城里人不愿从事的工作。那个时候,他们更像城市中的“临时过客”。有他们没他们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关系。但在十几年后的今天,许多临时过客似乎开始在这个不属于他们的城市中安顿下来。在一些行业中,比如建筑业,他们已经成了一线工人的主体。那些在这里从事拾遗补阙工作的人,也在拉家带口地要在城市中安顿下来。然而,尽管是这样,僵硬的户籍制度仍然将他们排斥在他们所工作和生活的这个城市之外。在这个城市社会中,他们无疑是下等人。其中的相当一些人有过被收容和遣送的经历。本来,按照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收容遣送工作主要是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但在近些年来,它已经成为城市中的某些部门专门用来对付农民工,甚至以此来创收的手段。
而在工作场所中,他们的基本权利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工所从事的都是城里人所不愿从事的工作。工作环境差,待遇低。2000年在广东惠州曾发生一起一个月工作500个小时 使得打工仔当场累死的事件。据了解,这家手套厂工人都长时间地加班,一个月里每个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要超过500小时。但工人的月工资最低的只能拿到300元。二是基本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三是工资经常被拖欠。
第三,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失业下岗的问题日益严重化。在城市中,失去职业意味着基本生活来源的断绝。因此,在最近的几年间,在中国的城市中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失业下岗人员为主体的新的贫困阶层。这是原来不曾有过的现象。与农民相比,这个贫困群体有一些独特的特征:一是农民还有自己的一块土地,即使缺少现金收入,吃饭的问题还可以自己解决。而城市中的居民没有这块土地,当现金性收入断绝的时候,可能连吃饭都成为问题。有关部门1999年对北京市1000名下岗职工的调查显示,职工下岗前后个人收入平均下降6115%,特困户下降的幅度还要大些。二是普遍贫困是农民所处的基本环境,在农村中缺少贫富差别的刺激;而在城市中,贫富差别以极为鲜明的状态存在着,不时对城市中的贫困群体产生强烈的刺激。三是城市中生活费用高,且缺少弹性。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物价和生活费用急剧上升,到90年代末,虽然物价相对稳定,但增加了一批原来属于社会保障而现在则需要自己负担的消费项目,如住房、子女的教育费用、部分的医疗费用和养老费用等。由于下岗职工主要集中在35~45岁之间,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其工资收入是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一旦下岗,全家就会陷入贫困的境地。四是在单位仍然具有很强福利化特征的情况下,失去工作和收入的同时意味着失去诸多的福利。
弱势群体是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的现象。关键是我们应当认清特定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特征,以便采取正确的对策。
资源重新积聚与底层社会中国弱势群体的结构性特征(1)
近几年来,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引起了各界的关注。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就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甚至会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的影响。但要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就需要对目前中国弱势群体的特征,有足够的了解。
按照作者个人的理解,所谓“弱势”至少有这样三层含义。
第一,他们的现实生活是处在一种很不利的状况之中。从更现实的意义上来说,就是其物质生活的贫困状态。“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划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弱势群体中的一些人,实际上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这个特点,说明了弱势群体生活状态的严重性,也说明了社会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第二,他们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弱势地位。经过20多年的市场取向的改革,我们的经济生活,甚至也部分地包括社会生活,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个人的地位,个人从社会中能够得到的报酬,更多地要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和竞争能力。这样的机制有助于造就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但同时对个人也会造成极大的压力。而弱势群体,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社会的原因,如社会的制度安排;也有个人的原因,如身体的原因,智力的原因,性别的原因,受教育程度的原因等。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这一点在西方社会就很明显。有钱有势的强势群体,可以动用自己所掌握的资源,影响公共舆论,影响政治家的态度,甚至可以影响选举过程,影响政府的决策。而弱势群体,他们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涉及弱势群体的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他们自己的声音是很微弱的。说句老实话,如果政府和媒体都不为他们说话,他们自己很难具有有效地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手段。
上面所说的是弱势群体的一般性特征;由于中国目前弱势群体形成的特殊背景,他们在社会结构的层面表现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弱势群体”不“弱”。弱势群体几乎在所有社会中都存在,包括在西方发达国家。但在西方发达国家,弱势群体主要是长期市场淘汰的产物。而在这种淘汰的过程中,个人的特质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有的是由于个人身体的原因,如残疾人;有的是由于个人能力的原因;有的是由于家庭背景或受教育的程度;有的还可能是由于个人的某些生活经历。在中国由此类原因形成的弱势群体也是存在的。但目前中国弱势群体形成有一个非常独特的背景,这就是经济转型。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特别是由于部分国有企业的破产、倒闭,这些企业的职工被整体地抛到了失业群体当中。我们可以发现,与传统的弱势群体相比,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由于个人的某些弱势特征而沦落到弱势群体中去的,而是由于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他们所在的行业,所在的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被淘汰了。他们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一员,与其说是由于自己的原因,不如说是由于社会的原因。就其中的一些人来说,他们本身并不具有“弱势”的特征,相反,其中的一些人可能具有很好的专业技能,但由于整个行业的衰落,他们也沦落到失业者的行列。
第二,高度的同质性、群体性和集中性。由于经济体制转型这样一个独特的背景,目前中国弱势群体的形成往往具有很强的群体性。在研究贫困问题的时候,有的学者就已经注意到,在中国,贫困问题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群体性贫困。在分析中国的弱势群体的时候,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这样的一个特征。
传统的弱势群体,往往分布在很不相同的人群当中,比如,残疾人在各个群体当中都有。当然,残疾人本身也可以看做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与不同群体的正常人生活在一起的。而“经济体制转型造成的弱势群体”就不同了。一个国有企业破产了,可能几百人、几千人同时失业。他们过去都是同事,他们有着共同或相似的经历和特征,甚至还居住在相对集中的地区。一般地说,传统的弱势群体很少有自己联系的纽带,也很难形成共同的认同。而“经济体制转型造成的弱势群体”就不同了,他们虽然被破产的企业抛了出来,但共同的遭遇,过去的同事关系,以及现在也仍然存在的某些经济连带关系,使得他们具有很强的共同意识和群体感。这种共同意识和群体感使他们很容易形成共同的目标。
如果分析一下,我们还可以发现,这种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甚至可以表现在行业和地域的层面上。这在一些传统工业和传统工业比较集中的城市中,就表现得更为突出。这些特征可能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从一个方面来说,由于这样的一些特点,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要更强。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他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也可能带来更多的社会动荡的因素。
第三,弱势群体与社会的断裂。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剧烈社会变迁的时代。弱势群体的问题是与这样的一个时代背景密切相关的。这个时代中的许多因素,比如科技进步的因素,全球化的因素,社会结构变动的因素,都会造成弱势群体的一些独特的特征。在这些特征中,我觉得尤为值得注意的,就是通过弱势群体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断裂”的结构性特征。
以失业问题为例。由于新的技术革命的作用,一些传统的职业正在被淘汰。当然也会有一些新的职业被创造出来。但如果我们看一下失业和下岗群体的状况,再看一下新创造出来的职业的需求,就可以发现,新的工作位置并不会给失业或下岗者提供多少再就业的机会。目前的下岗和失业者大多具有如下的一些特征:年龄基本在35岁或40岁以上,大多数只受过中等教育,过去所从事的主要是低技术的工作。而新的就业机会,则需要相当高的受教育程度,这些工作岗位主要是提供给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的。即使是新的经济增长来临,即使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搞好了,他们的状况也难有根本的改变。对于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来说,一是,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已没有可能;二是,在目前的体制之下,回到原来那种稳定的就业体制中去,也没有可能;三是,朝阳产业不会向他们提供多少就业机会。这也就意味着,目前的下岗和失业者,事实上是社会中的被淘汰者,他们已经成为被甩到社会主体结构之外的一个群体。而且这个群体的规模很大。指出这一点是重要的。如果将现在的失业者和下岗者仅仅看做是由于某些暂时的原因而失去工作,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就是创造再就业的机会。如果承认这些人将永远也不可能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甚至无法找到稳定的就业机会,就需要在创造边缘性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出某些制度性安排,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需求。两种不同的思路,具有完全不同的政策含义。
资源重新积聚与底层社会中国弱势群体的结构性特征(2)
社会断裂的另外一种表现,是在城乡之间。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整个社会要从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变为一个以城市为主的社会。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够顺利实现这种转变,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如果不能顺利地实现这种转变,也将不会继续保持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而会形成一个断裂的社会。
第四,制度性歧视。这突出地表现在进入城市的农村流动人口上。绝大多数农民工进入城市的时候,并没有从事投资经营的资本,他们有的只有劳动力。他们中的许多人只能从事那些城市人不愿从事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特别是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差或具有某种危险性的工作。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都由政府制定了种种规定,明确规定许多工种是不许他们从事的。因此,他们事实上是被排斥在城市的主流劳动力市场之外的。更重要的是,一张农村户口使得他们在社会身份上无法成为他们居住和工作于其中的那个城市的一员。他们没有城市的户口,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和其他城里人能够享受的社会福利。他们的孩子不能在城里的学校里念书。他们往往居住在狭小拥挤、秩序混乱和卫生条件较差的城乡结合部。同时,他们还要为取得在城里居住和工作的资格支付多种费用。以北京市为例,一个外地农民工要想在北京合法打工,首先要在户口所在省市区办理《流动人口证》,同时缴纳管理服务费50~80元/年,到了北京之后又需要办理的证件多达六七种,每个打工者每年至少需要支出450元。而遭到公安、城管、工商等等执法人员的粗暴对待,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会滋生出社会仇恨。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有的实际上是一种恶性拖欠,由此矛盾激化导致的恶性社会治安案件也时有发生。共青团广东省委的一项调查表明,农民工所在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中,644%存在拖欠工资、克扣或拒发工资的现象,有的血汗钱被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