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阿蒙的正常生活-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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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谁怕谁,喝!”洪姐抄起一瓶啤酒,跟我碰了一下就往肚里灌。我也没含糊,仰着脖儿瓶底朝天的喝,一口气喝掉半瓶才停下来。
“刚才我说到哪儿了?哦,还没说那破事儿呢吧?其实你那朋友走了正好,当她面儿我还真不太好意思说呢。”洪姐握着酒瓶子,眯着眼睛看那红红的炭火,“可能是我这人命不好吧?除了我爸,我就没碰到一个好男人,畜牲都比他们强。”
第四章洪姐小传(6)
洪姐不自觉的摇摇头,眼睛继续盯那燃烧的炭火,神思却已经飞了出去:“本来我在我大姐那厂里干得好好的。谁知道有天晚上,我都睡着了,睡着睡着就觉得不对劲,睁眼睛一看,吓得我魂都飞了——我那大姐夫趴到我身上,一手脱我的衣服、一手乱摸。我嗷一声把他推开,坐起来就喊‘姐夫你干啥’。我姐夫说‘别吵吵。我喜欢你,跟你睡一觉能咋的’,说完又往我身上扑。我赶忙跳到地上,他第一下没扑着,转过身又把我抓着了,把他那臭嘴直往我脸上贴,还说什么‘你个离了婚的老娘们儿,装啥装啊!没我收留你,你他妈不定儿上哪疙瘩卖去了呢’,一边说一边扯我衣服。我都没咋想,抬腿哐就朝他鸡巴上狠踹了一脚,真是宰了他的心都有!这一脚把他踹够呛,当时就嗷嗷叫着躺那疙了。我抓起衣服和鞋就往外跑,跑了老远,回头看确实没人追过来了,才把衣服和鞋都穿上。
那会儿,别看我到那儿半年多了,可一天到晚呆在厂里,对那地方一点儿都不熟。我沿着一条道儿瞎走,也不知咋的就走到海边了。那是我第一回看见海。那天晚上没月亮,满天都是一闪一闪的星星。我在沙滩上走啊走啊,也不知咋的就想起上小学时学的那歌儿‘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我想我爸妈,想我小时候过的那些高兴的日子,我还想起你了阿蒙,真的。咱们小时候过得多好,谁能知道长大了会碰到这么多闹心的事?早知道有今天,还不如没长大时就死了得了,那样的话,就算我成了鬼也会觉得做人有意思。
那会儿海边就我一个人,老多星星在天上闪、在海面上闪,真好看。海水哗啦哗啦的往岸上扑愣,我也不知道咋的,就觉得海里面有啥东西在招我,忍不住就朝海里走。
走啊走啊,那海水都没到我脖子了,我忽地想起小红来,然后又想起我爸妈了。我寻思着我这是干啥呢?我这不是找死吗?我能死吗?能现在死吗?我死了孩子怎么办?我爸妈怎么办?我又没做过啥伤天害理的事,凭啥刘义、大姐夫这样的混蛋不死,我倒先死了?我要是真想死,还不如先把他们俩宰了,捞俩垫背的我也算死得值了。再一寻思,这俩畜牲值得我陪上一条命吗?我活着就是为了跟他俩拼命?那样儿我也太贱了吧?
那会儿我站在海里,海水都淹我脖子了,我总算想明白了——我、他、妈、得、活、下、去!我得把我的小红领到海边来,教她唱‘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我得让小红知道,她妈妈不是个熊包!
这么一想,我就来劲儿了。我从海里面走出来,顺着原路走回去,到厂里拿我的东西。那地儿我是不能呆了,不过这么大的城,总有我吃口饭的地方吧?
第二天,我跑到一个饭馆当服务员。就在那儿,我认识了老李——就是头一个给我打电话那人。他原先是个贼穷的老农,逮着个好时候发了财。对我还算挺真心的,给我投资开了个饭馆儿。阿蒙,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要是没有那晚我想跑海里淹死的事儿,我怎么也不会跟着老李这样的人。可那天晚上的事儿让我觉得:天底下没有不出来卖的人,只不过是卖得钱多钱少、卖得有脸没脸的差别。我要是让他养着我,那我就一点儿脸都没了;可他给我投资开饭馆,我有事儿做、以后还能还他钱,那我的脸就还在,谁也不能说我是寄生虫。
开了饭馆,我才知道做生意有多难,没人罩着啥也甭想干成。老李只管给我投钱,工商税务、地痞流氓他可管不了。后来我认识了那儿公安局的王局长——就是后来给我打电话那个,有他罩着啥事儿都没了。没有这两人,就没有现在的我,我打心眼儿里感激他们。我也明白在他们眼里我不算个啥,可我记他们的好儿总没错吧?”
我感觉我一定是喝多了,不然,为什么听到这里我会泪流满面?我用手捂着脸,眼泪还是止不住的顺着指缝儿流下来。
“阿蒙你干啥呀?哭啥呀?都过去的事儿了,我就是讲给你听听。你这哭哭叽叽的,想闹死我是咋的?我现在有钱了,我能一辈子守在我爸妈、我闺女旁边看他们了!你不替我高兴你哭啥呀?”洪姐的舌头都大了,舞着酒瓶子摇头晃脑的训我。
我想我一定是喝多了,不然我不会扑到洪姐怀里,惨嚎着说“我都不知道你受了这么多委曲”,然后就有无数的雨滴洒落在我的头发上,操,冬雷阵阵、夏雨雪。
我不记得是怎样与洪姐告别的。我只知道,第二天我醒来,老妈哭笑不得的说我:前一晚喝醉了回家,脱下一只靴子扔到天花板上,把顶灯都砸碎了……
春天未到,我再度离开家乡;春暖花开,金兰终于得偿所愿。她在信中对我说:“阿蒙,那天听你讲完洪姐的故事,我更加坚定了离家的决心。前半生,我不想象洪姐那样惨;后半生,我不想象她那样无奈。不错,她的确勇于抗争,可她的局限远比我的大。这是她的悲哀,同时也是我的幸运。我不会是第一个金兰,她也不会成为最后一个洪姐。只是在这第一和最后之间,我希望有更多平和快乐的人生。”
第五章哎呀我的妈!(1)
阿蒙直到读《东周列国志》第四回“郑庄公掘地见母”时,才知道为何自己的老妈不爱自己。
你说人家郑庄公横产而出能怪他自己个儿吗?那胎位不正有啥办法呀!这姜氏真够狠心小器的,就为这么点事儿跟自己儿子较劲那么多年。你说她偏爱小儿子段,让人家庄公得不到母爱也就罢了,最后竟然离谱到跟小儿子密谋起兵夺权!幸亏最后庄公获胜,不然就凭姜氏对他的厌恶程度,非得死翘翘!
阿蒙这么想着,忍不住对着老妈的背影翻了个大白眼儿。
据各路亲戚的统一版本,阿蒙得知自己当年出生时不仅是早产,还外加一难产。把老妈折磨得半死不活后,终于开恩先露出了一条腿。
好不容易被医生给弄出来后,先是没气儿。等打了一针并被护士倒拎小腿儿在屁股上痛打一掌之后,才愤怒得哭起来。
累得奄奄一息的老妈定睛一看,立刻哭着喊她自己的妈(这就是人的本能,一遇刺激全想着缩回母亲子宫里去):“哎呀我的妈呀!我咋生出来这么难看一东西呀!”紧接着下一句是:“我再也不生孩子了,呜呜呜——”
生阿蒙那年,老妈二十三岁。
至于说阿蒙刚出生时到底是不是很难看,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阿蒙的爷爷坚持说,阿蒙刚生下来特漂亮:白皮肤、花朵似的脸蛋、大眼睛、小嘴巴;
除了爷爷之外,所有当时见过阿蒙的人都说,阿蒙刚生下来贼难看:浑身红黑、大脑袋、小细脖儿、眼睛肿成一条线儿老睁不开,而且头上稀稀拉拉没几根黄毛。
阿蒙认定爷爷的版本为正版,另一版本是盗版,痛剿之。
跟郑庄公的待遇一样,阿蒙生出来之后就不受老妈待见,现以一例证之。
某天到了哺乳时间,老妈仍不见踪影。因阿蒙不肯喝牛奶,所以饿得哇哇乱哭。奶奶心痛欲死,含泪抱着阿蒙一路跑着赶到老妈单位,老妈还在那儿跟同事聊天呢!奶奶急怒之下痛斥老妈,弄得老妈很是下不了台。
阿蒙那天奶倒是吃上了,可奶奶和老妈的婆媳矛盾因此又增加了一层。
阿蒙还没长到两周岁,可恶的弟弟出生了。
老妈讲从怀上弟弟开始就没受什么罪,不象她怀阿蒙时,天天吐得死去活来;等生弟弟时一帆风顺不说,一看弟弟长得黑黑壮壮、听弟弟哭声那么嘹亮,老妈不禁喜心翻倒。
阿蒙心里这叫一个不服气,暗想:没常识!那俺是你的第一胎,你当然会受苦。再说了,俺本心不想做这第一胎不受你待见,俺不也没办法嘛。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就关不住闸了:“妈,你不用老跟那儿夸我弟弟的出生史。我听农村人讲过,人家乡下女同志比你厉害多了,去趟厕所就能把孩子顺便生了,一人去两人回呢,你行吗?”
老妈气得抬手就要打,阿蒙嗖一声窜了个无影无踪。
弟弟出生后,阿蒙在老妈的心中基本没什么位置了。
小时候,只要阿蒙和弟弟吵架打架,老妈不问原由肯定站在弟弟那边,还胡说什么:“你当姐姐的就不能让着点弟弟呀!”气得阿蒙嚎啕大哭,然后打弟弟打得更狠。
看着老妈经常抱着弟弟亲脸蛋,阿蒙既羡又妒。有时也装出可爱相儿喊着“妈妈——”扑过去,结果被老妈无情的大手推到一边儿,还被责骂:“没看妈正忙着做饭那!”
阴谋败露,阿蒙恼羞成怒,转投到奶奶怀里。奶奶慈祥的拥着阿蒙,引得阿蒙引吭高歌“世上只有奶奶好”,跑调儿数千里。
有次阿蒙见老妈独自包包子,孝心顿起,凑过去说:“妈,我帮你包。”老妈正说着“去洗手”,阿蒙的黑爪子已经按在了面皮儿上。老妈气得扬起擀面杖说:“去去去,一边玩去,净跟这儿捣乱!”
阿蒙碰了一鼻子灰,怀恨在心。拿起铅笔画了一个满头圈儿怒目圆睁张着大嘴手举擀面杖的老妈形象,并从户口本上抄下老妈的名字,在名字后写上“大王八”三字。
第五章哎呀我的妈!(2)
画写完毕,狗胆包天,竟然得意洋洋拿去给老妈看。
老妈疑惑的用沾满面粉的手接过一看,先是愣了几秒。阿蒙正想拨腿开溜时,忽然听到老妈的歇斯底里的大笑声。
老妈一直笑一直笑,笑得弯腰笑得蹲在地上笑得满脸通红,笑到后来声音都变了。
后来将阿蒙的杰作传阅全家,一看那可笑的形象和那句“***大王八”的批语,全家人笑了个半死不活。
从此,他们对阿蒙的性格又多了一条定论:报复心极强。
阿蒙上小学一年级时,老爸老妈领着弟弟旅游,去了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他们出发前,阿蒙闹着也要去,老妈说不行,因为你正在上学。阿蒙恨恨的说:“我上幼儿园的时候你们怎么不出去玩?非得等我上学了才去。你们就是不想带我去,偏心眼儿!”说完了裂开嘴要哭。
老爸安慰阿蒙,说以后一定领阿蒙去北京玩,并承诺给阿蒙买洋娃娃回来。
阿蒙日盼夜盼,总算把他们三个盼回来了。欢呼着去翻行李,以为能找出个漂亮的洋娃娃来。
可老妈却拿出了一套衣服给阿蒙,并给了一些零食,然后就叫阿蒙出去玩。
阿蒙问:“我的洋娃娃呢?”
老妈说:“太贵了,没买,再说后来也没钱了。“
阿蒙一眼看到弟弟拥着一堆宝剑、手枪,立刻嚷起来:“骗人!给他买那么多玩具,我就要个洋娃娃还不给我买。不是没钱,你就是不想给我买,你就向着他。我不干我不干,我要洋娃娃,我就要洋娃娃!呜呜呜——”
阿蒙放声大哭,任谁哄劝也不听。最后爷爷下班回来,抱着阿蒙说一定领阿蒙去北京玩,而且不带弟弟去,阿蒙才慢慢不哭了。
那件事之后,阿蒙对老妈真的疏远了起来。
阿蒙以前从不认为老妈长得有多好看,直到爷爷过六十大寿时才发现老妈真是个美女。
按民族风俗,六十大寿必须隆重庆祝。本民族妇女无论老幼,都得穿上民族服装轮流上去跳舞敬酒。
老妈那天穿一身淡粉的长裙,长发盘一个髻,略施脂粉,与老爸在众宾客面前翩然而舞,看上去光彩夺目,引得众人一片喝彩,交耳称赞。
阿蒙觉得很有面子,正暗自得意,忽然听旁边有人说:“她(指老妈)爱人长得可不怎么地,那么胖,看着不般配。”
另一人说:“可不是咋地。你看他们家闺女长得就随她爸,和她妈比差老远了。”
气得阿蒙差点吐血。
阿蒙长到十几岁后,与老妈在一起时,经常会有人问老妈:“这姑娘是谁啊?”
老妈笑着说:“我闺女。”
对方无一例外的睁大眼睛做惊讶状说:“你有这么大的闺女?不象不象,我还以为是你妹妹呢。”
老妈乐得合不扰嘴,阿蒙气得在一边翻白眼儿。
当阿蒙的男朋友来阿蒙家玩,陪阿蒙娘俩一起买东西时,又有不识趣的人如上所说。男朋友当场笑了,并调侃阿蒙说:“你怎么显得那么老?”阿蒙毫不客气的上去拧他,拧得他吱哇乱叫。
阿蒙晚上气呼呼的对老妈:“以后不跟你上街了。这帮人真离谱,想夸你年轻就直说呗,非得拿我来跟你比,我看用不了多久就有人说你是我妹妹了。你还想不想让我嫁出去了?”
阿蒙上初中时,因迁居楼房,爷爷奶奶与老爸老妈分家了。
老爸老妈的房子是两居室,所以阿蒙和弟弟必然有一个得去爷爷奶奶家住。
阿蒙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当然二话不说就跟过去了。再说了,爷爷奶奶也希望阿蒙一直跟在他们身边,因为阿蒙比弟弟聪明漂亮,这是有目共睹的。
弟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