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如此-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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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辫子拖在脑袋后面,牵头毛驴,从街西往街东,蹒跚而行,并不时回头望一眼坐在街角的乞丐,也就是我的父亲。已近傍晚,下着小雨,天色过早地黑暗下来,镇子里的店铺与饭馆都一一关门打烊,街面上显得凄冷而空旷。尚且年少的父亲冻得瑟瑟发抖,蜷缩在一家店铺的屋檐下。也许他就是想在此度过一个饥寒之夜吧,因为自在西安告别伯父后,他已不知经历了多少个这样的夜晚。这时,一个老者从店里踱出来,他是这个镇上的老木匠。镇子大庙檐下那一簇簇栩栩如生的镂空木雕——那些个给我童年时期以无限美感的飞鸟走兽——大都出自他的手艺。老木匠看我的父亲年少惜惶,便将他带进店里。这位老人,不愧是刘家洼的第一好人。灯火之下,他见我的父亲长相聪明、言谈得体,便当即决定收他做学徒。这的确是父亲的运气。三年过后,因为天资聪明灵巧,再加上超乎常人的刻苦,父亲很快便学成出师,并最终代替了老人,成了方圆数十里颇有名气的木匠。从此,我的家便成了世代相传的木匠之家。我的兄长和侄孙们也因此大都以此为业。如果仅是穿衣吃饭,这天傍晚的机运不仅对他,对我们这些晚来的儿女们,也都受益无穷。
父亲从此成了真正的手艺人,虽然做木匠也只是个实在的生计之道,永远不会使人大富大贵,只能养活家口而已。不过,好的木匠实在可堪称民间艺人,尽管因其作品过于实用而被人忽视。在澄城的县志里,就赫然记载着晚清时期一位叫任大成的木匠师傅,他盖楼修庙,其手艺之高超,闻名百里。我父亲的师傅不知是否承接了这一师传。但在我回家探望家人的日子里,每遇老乡家中搁置着由父亲亲手打制的木器,便会不厌其烦地端详。我发现,父亲之后多年的制作,大都可以称之为木器中的精品,无论选材,还是技艺。我想,父亲手艺之好,除了灵性的佑助之外还得经过名师的点化,而在这偏僻的山地,除任大成这一脉师传还会有谁?
不过谁传与传谁已不重要,关键是我的父亲,凭着他的聪明与灵巧劲儿很快便掌握了木匠这门手艺,之后,马上就表现出了河南流民那种顽强的适应性和灵活的应对能力。他带话到西安,唤了伯父来,一同落脚在刘家洼。兄弟俩先是走乡串村为人家修理风箱家什,后租了南街的一面砖窑,叮叮咚咚就干开了。此时国民党地方武装正和游击队打仗,死人多,需要棺材,这对我父亲和伯父来说,无疑是一个发财的良机。时隔不久,兄弟二人又租了刘皇庙东邻的一家大铺院,正儿八经地开起了木匠铺。没用几年,当地的老人们就开始对父亲以“蔡掌柜”相称。并且这称呼,一叫就是许多年,一直到“文革”才不再叫了。木匠铺初具规模后,父亲从一个被他叫做“王掌柜”的人那里,将这所大铺院买到手,又回了趟河南老家,娶了我的母亲。这一系列行为,一连串壮举,几乎是在一瞬间里完成。从此,我的父母就在这所大院里生儿育女,做木工活儿,并且终生没有再离开过。
后来,我们兄妹六人,便一个接一个地出生在这所大院里。这大院给我的印象是深刻的。它邻街的铺面房是一座高度仅次于刘皇庙的高房大屋,与刘皇庙一样,它的脊瓴与马头墙用的也是镂空的砖雕,飞鸟走兽活灵活现。据老人们说,最早的时候,这院子曾是刘皇三兄弟张飞的庙宇。当地人多姓刘,后来便只有中间的刘皇庙被留下来,做了庙宇。许多年后我曾不无幽默地推想,大概我家住的是张飞庙的缘故,致使我们弟兄面貌生得一个比一个黑,只是眼睛不像他那么大,脾气也没他那样暴烈罢了。张飞庙正门的上方,是三个被黑漆遮盖的三尺见方的大字。以此推断,后来这里曾是做生意的商号。我七八岁的时候,曾看见西安美院的老师到村子里来写生,他坐在当街上,拿着大画夹子,画了刘皇庙与我家门房的速写。这样想来,我家的大门房的确是有些特点。这些古老建筑的具体年代已无从考察,但是从建筑的样式和古旧的程度看,至少也有二三百年的历史。如果不是一九七六年那场大地震的影响,也许它还能保存到今日。
我觉得小时候的雨水似乎比现在要多。因为那时经常能看见许多路人在我家的门房下避雨。夏天里,坐在它阴暗和空旷的台阶上,呼吸着它发霉的气味,总让人产生些许异样的感觉。大房的屋梁上常看见蛇,小时候我们叫它长虫。父亲对它总是敬若神灵,不允许徒弟和我们这些孩子们招惹它、伤害它。
那时候,山里的狼经常下到塬上来骚扰,时不时就能听到狼吃了某村某家小孩儿的传闻。像祥林嫂那样的故事,是太凡常不过了。传说中的狼故事里,有一种极具魔幻色彩的说法,说世间的人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常人,另一种则是猪人。常人和猪人,我们人的眼睛是分别不出来的,但狼能看出来。狼是土地爷的狗,它不敢吃人,而只吃那些被它看出来的猪人。八里地外的郭家洼庄子,一个男人,到二十里外的赵庄赶集,天黑回家,路上遇到狼。狼看他是个猪人,便缠住他。好在是冬天,他穿着厚厚的棉衣,脖子上还围了一条大围脖儿。狼三番五次将他扑倒,他都挣扎着爬起来,爬起来再被扑倒。狼没咬透他的围脖儿和衣服。他边跑边打,挣扎着跑到村头的土地庙里,用身子顶着门板,狼在外面嚎,用爪子拼命地抓门。快到天亮的时候,那男人屙出一堆猪屎,才变成了正常人,狼这才转身走了。听过这个故事之后,在我孩童的视觉里,很长一段时间,不再用正常的眼光看人。人在我的眼里,开始有了区别。我开始猜测着,谁是猪人谁是正常人。说来也真够马尔克斯(哥仑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其创作特色为魔幻现实主义)的。还有人传说,狼在夜里,会模仿女人纺线的声音,让孩童以为自己的妈妈在那里。狼还会学小孩哭泣,让找孩子的母亲上当受骗。年岁活得长的狼,最终会变成狼精,狼精又会变化成女人,纠缠那些孤独行走的男人。一个农人到远处去赶集,夜里往回走,碰上狼精。狼精变成一个漂亮的女人,将他哄骗到坟地里要干那种事情,他脱光了衣服,狼精便露出原形,将他吃了。这些故事都让我恐怖极了。我常做噩梦,并在惊恐中喊叫着醒来。我怀疑世界的真实性,似乎也从这个时候开始。这种哲学意识,潜伏在乡村生活的深层里,不知不觉影响人的世界观,比那些深奥难懂的教科书要管用得多。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3)
关于狼,另一个更真实的故事是,邻村一个叫做“狼抓婆”的婆婆,至今仍健康地活着。那是解放前的一个夏天,她和邻家的一个女孩子去地里拾麦子。大正午,被一条大狼缠住了。她用手中的篮子,一面护着那女孩子,一面与狼周旋。本来两人齐心协力也不至于有事,但那女孩子竟独自跑了,留下她一人和狼撕打。但狼放弃了她,追上了那女孩子。不等她赶到,老远就听见狼嚼食那女孩子骨头发出的咯嚓咯嚓的声音。这次遭遇,她的大半个脸被狼抓去了,留下了让人恐怖的伤疤,并因此终生未嫁。据说在邻村的村口,经常能看见她挺着露着骨头的半拉脸,在大树底下歇凉。陌生人冷不丁见了,会吓一跳。遗憾的是,我去过那村子许多次,竟没遇见她一次。这个故事,后来又演变成道德教化的内容,在乡人的口中广泛流传。大意是,人到险恶的时候,不能舍弃自己的同伴不管,如只顾自己,定会遭遇老天的报应。
夏天的月夜,大房屋檐的下面,是我们一班孩子戏耍的好地方,我们拉了草席,睡在檐下的台阶上,听父亲的大徒弟德信讲故事。有关他和狼的故事自然是我们最爱听的。德信自己曾用石块打死过一只狼。那是他在河沟里的水磨子里磨面,那只狼一定是饿急了,守着磨坊直打转,怎么也不肯离开,一对蓝光荧荧的眼睛始终盯着他。他怀里揣了块石头,装作没看见,仰起脸面走出了磨坊。走了几里地,狼不声不响地跟在他身后,距离越来越近。双方都在等合适的时机。说到底还是人聪明,他看准时机突然转身,掷出怀中的石头,正中狼的脑门。这故事他讲了无数遍,然对能说会道的他来说,每一次讲述都似乎事情刚刚经历过一样。他讲故事的能力真让人佩服。而且有好几次,正在我们听得津津有味时,突然,一条黑影从台阶下的街面上飞蹿过去。大人们恐惧地喊,“啊呀,狼——”人们慌忙立起,寻找随手可以拿到的家伙,孩童们被护着躲进铺子里,一片打狼的呼喝声随后在村里村外响起。我的心咚咚乱跳,又害怕又好玩。可惜今天的孩子们没有那种强烈的感觉了。这让我不禁有些冲动,想在合适的时候,写一部人和狼的长篇,写写生为猪人的那些可怜人。
父亲带着许多徒弟,没日没夜地干活。他很注意结交地方,和当地说得起话的乡绅和地主,有着很好的个人交往。在我的印象里,他似乎还与他们中的许多人结成了拜把子兄弟。解放后,一帮把兄弟大概都时运不济,这种本来就有些趋炎附势的关系也就自然而然淡漠和瓦解了。有几个当年没成为把兄弟、后来被称为富豪劣绅的,倒成了家中的常客。他们一般都是晚上十点以后,镇子里的人都安静下来了,在夜幕的遮掩下,这才偷偷摸摸地到我家里,围着火盆,和父亲谈很久很久。我躺在被窝里,佯装睡着,其实却在一边偷听他们说什么。这些人过去在镇子里大多是有本事的。他们看时势和事物的角度,竟给年幼的我,过早地揭开了人世间经常被着力歪曲和掩盖的面貌。在我的印象里,他们都有着儒雅的仪表和谈吐。其中三个人,还是父亲天天相伴的好友。一位姓刘名东林,村里的地主,经常上批斗大会。他教我许多读来朗朗上口的谚语,其中一段很长的口诀,是讲述一年十二个月里与每个月对应的花名。在那些日子里,他几乎每天傍晚都到家里来,和父亲坐在一起,一面吸水烟袋一面闲聊。他打理烟丝和清洗烟袋的方式,看上去竟像一门精致的手艺。另一位姓王名启祥,木器厂的临时工,旧政府的文人。他的工作是驾着毛驴拉的人力车,进黄龙山里拉运木料。“文革”后期,“清理阶级队伍”,他被公开通缉,才知是从河南某地逃亡到当地的漏网分子。幸亏他维得一个好人缘,在大家的包庇下,逃进黄龙山里,成了一个与虎狼为伍的野人。“文革”结束后,听人说他回到河南老家,干起了农活。他逃走时落了一箱子书在木器厂里。这些书曾随他逃来逃去,此次终于无法携带,作为读书人,我猜该是他最大的痛苦。他身材修长,知识渊博,说起话来斯斯文文,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雅致。与父亲谈话,他经常引经据典。我的发蒙,竟受他许多影响。另外一位是店头村有名的地主,据说在旧社会,每每出门办事,他总掖着一把手枪。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与父亲对面坐,一老埋着头,抬手动足慢慢悠悠,比常人要慢一个节拍,不过又总是中规中矩,但抬起头来,一双细眯的眼睛里,总是闪烁着锐利的亮光。他悄无声息地来,悄无声息地去。他的样子,一直让我感到害怕。
父亲因为和这些人过从甚密,终于背了个“思想落后”的名声。在当地,父亲是有口皆碑的正派人,也正因如此,那些公社干部都另眼看他。的确,我家就在公社大院隔壁,但在我的印象里,父亲很少去公社大院,也很少和那些干部套近乎,那大院与他之间,似乎有遥远的距离,即便在我考高中、当兵时需要走后门,他也不去活动活动。如此,藏匿于他个性深处那股执拗抗上的劲儿,未必逊色于后来的我。
我的母亲也是河南人,娘家在与我们蔡家相邻的村子。她也是通过媒妁的巧言善辩和外公外婆的一力包办,按照最传统的婚嫁方式,嫁给我父亲的。她自到陕西,便成了父亲发家致富最得力的帮手。以后的年月,她给我的父亲生下了五男二女。这对需要劳动力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贡献。母亲性情刚烈要强,对生性懦弱的父亲是很好的补充。两位老人相处十分融洽,即使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那几年,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很少看见他们争吵。这对我们子女的影响相当大。在父亲创业的年月里,她的确表现出了通常女人少有的吃苦与协助精神。每天天不亮,她便起来为门前铺子里师徒十多人张罗饭菜,晚上还得在灯下熬油补缀,为他们赶做鞋袜,深夜两点方才歇息。母亲带大了我们弟兄五人和一个妹妹,这里面的辛苦何止一把屎一把尿啊。我的一个姐姐出生不久便夭折了。这之后能记起她的,也只有我的母亲。父母亲给我们这些子女一个个娶了亲。在这之后,母亲又亲手将我们下面的十几个孙儿孙女一个个抱大。由于这样长久劳累,让她那只右臂在她的晚年里,即使不抱孩子也常常弯曲着,仿佛孩子依然在怀里。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4)
父亲在他创业初期就出尽了风头。这从母亲三言两语的回忆里,便能感觉出他当时的得意。他置房子买地,还让伯父带银钱回河南老家,将家中的大堂屋重新修盖一遍。这一切,无论在陕西的刘家洼,还是河南的老城,都被大家伙看在眼里,一时间,他一下子成了穷孩子创业成功的榜样。
父亲长相英俊潇洒,年轻时尤其精神。平日爱唱几句河南梆子。据说在河南老家,傍晚人们都爱坐在树底下纳凉,他从村子走过去,每每被人拦住,要听他唱几句。父亲也不害羞,说唱就唱。他的这份自信,在他后来的子女里没人再有。到了刘家洼,年轻的父亲仍不改好唱的习惯,每遇镇子里赶庙会,河南人的剧社唱戏,总少不了他凑份子登台。他唱的是旦角,勾脸画眉穿红戴翠之后,扮相十二分妩媚。我稍懂事之后,常听到人们风传的一句顺口溜便是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