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如此-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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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遇到一位好老师,姓鲁名文瑞,我们同村人,相貌清秀、姿态儒雅。他教语录课和别的老师不同,他所选的语录都是毛主席勉励青年如何苦学如何立志,以及一些历史典故。课堂上,鲁老师用绵绵的声音讲,我们津津有味地听。鲁老师讲的这些课程都是正规教科书里没有的,但它却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过了不久,因为要烧书,有人砸开图书室的门,撬开书柜,一刹那小学校里所有的图书像瀑布似的倾泻出来,学生们狂喜不禁,在书籍上踩踏着、翻捡着,将选中的书悄悄塞进书包,偷回家里,我因此得以读到更多的书。“文革”期间这一点还是很有趣的,我与小朋友们互相交换偷来的书,看了学校里几乎所有的连环画和寓言故事,但像丹麦作家安徒生童话那样高品位的书,我那时没有见到。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2)…(图)
有人居然耻笑老村,说全国的人都富了,而老村穷得剩下一把胡子……老村愤然:这不符合事实,我还有一件褂子和一条裤子。
读书在农村的确是个非常大的难题。我的头二十年一直在图书极度匮乏中度过。时至今日,我仍常为自己的阅读量不足而感到心虚,甚至于自卑。譬如在京城里,面对我的一些学者朋友,我就时时感到自愧弗如。他们这些经过国家一流大学培养,经过七八年甚至更久的学理训练,同时又有名师或高朋的指点和提携,做起文字来,就明显比我要规范和成熟得多。近几年,随着我接触圈子的扩大,一些一流的学者和艺术家也进了我的视野,有的甚至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师长和朋友。面对这些上天特别施惠的杰人骄子,特别是他们满腹的学问、雄辩的口才和卓越的见识,仍旧一身乡土气的我,常常只能望洋兴叹。
童年以至少年,书籍对我来说简直是太缺乏了。那时候,为读一本书常常要空着肚子跑几十里路;为借一本书要给人家推半天磨子,待书拿到手里,人早已累得头昏眼花、辨不清东西南北了。即便有书读,白天总有这样那样的家务,诸如打猪草、挖野菜之类的活儿纠缠着你,晚上有时间了,却又被没有亮光所困扰。那时我两个晚上熬一灯油。一灯油需五分钱。这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在母亲看来,一灯油足可以维持一星期家用,因此,为了那一灯油,我没少挨母亲的责骂。油灯底下读书,为省油将灯捻儿拨得小之又小,为看清字眼睛离书近之又近。一夜看下来,到天亮时,两只鼻孔都是黑的,手一抹,像画出来的胡子一样。后来,读到高尔基的《童年》,看到主人公阿廖沙为读书费尽心机的经历,不免感慨万千,我与他竟有着同样的经历和感受啊。
真正的读书犹如吸毒,一日没书便坐卧不宁。那时像我这样酷爱书籍的同乡孩子有四五人。我们经常交换书籍,交流阅读的感受。如今我们还保持着密切的来往,他们是我作品最忠实的读者,直言不讳的批评者,同时又是我写作素材最慷慨的提供者。古时就有许多有关读书的故事,这些故事的主人公大多出身穷苦之家,他们穷途末路,不读书便无以为官,不读书便没脸做人,这种民生的气质,竟是那样的可敬又可爱。
我们酷爱读书,是因为书里有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外部世界,有我们难以实现的黄粱梦想。读书,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存在与梦想之间的巨大反差,强化了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反抗意识和叛逆个性。在农村那种懵懂的人群中,一个孩子读了书,很快就会显示出与众不同的气象,神情沉稳、言谈有度。但读书也常使人表现出性情乖张、狂傲,说起话来出言不逊。有些人,读书虽使他变得聪明,却因此而尖酸刻薄,似乎什么都看了个通透,与社会不合作,和自己过不去。不过,这只是读书的初级阶段。有人说,读书是为长见识,错了!读书是让你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知书达理、高雅有趣的人,一个目光宏阔、抱负远大的人,一个能够承受得住人类的大痛苦、会以大爱去普施众生的人。
值此,我不能不双手合十感激天神,十二岁那年的秋天,我有幸遇到了我们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智慧书——《老子》。那是父亲的朋友王启祥,我叫他启祥叔,铁木业合作社里的临时工,他很看重我,曾多次当着我父亲和很多工匠的面夸奖我聪明。被如此儒雅之人夸奖,我受宠若惊,第一次感到了活着的尊严。我始意识到,一个人无论他长相多么丑陋,只要他聪明好学,有知识,同样会受到世人的尊敬。这一点对我太重要了!打那以后,我开始愈加注意锻炼和丰富自己的思维,以期获得人们更多的赞誉。恰在这时,启祥叔借给我一本著名学者任继愈先生编撰的《老子今译》。
那天,我在木匠铺院内剥树皮,因为树皮可以拿回家给母亲当柴烧。启祥叔从山里回来,卸下木材,收拾绳索。他独住的那间小屋的门,朝我这边开着。我一眼望见他的木桌上放着一本书,一本薄薄的土黄色的小册子,便轻轻地走过去,摸到了那本书,光看书名就让人觉着稀奇。老子,什么是老子?这岂不是人们骂仗或者吹牛常用的那句流行语的代称吗?仔细看看,又不是。它由一句句像诗又不是诗的文字组成,逐句逐行,有文白对照。我读了几行,被它深深地震撼了。其中这样写道:“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另有这样的句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等等。
其时,我是不能够从更深刻的含义上理解老子无为自化的思想的,我只能借助任继愈先生的直译文字的表面,以我自己需要的角度去揣摸,从中学会最简单的辩证思维的方法。你也许会说,这对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但那时的我的确突然地从那些貌似枯燥的字里行间,发现它揭开了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的一些本质!历史上的一些统治者难道不就是玩弄着这样的统治伎俩,使老百姓无知无欲,成为任其欺凌和随便摆弄的“刍狗”吗?在当时,这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经过深思的想法啊。
《老子今译》这本书教会了我逆向思维的方法。我用这方法看社会,在当时几乎是屡看屡中。我借到这本书,并用一个漂亮的小笔记本将它整整齐齐地抄写下来。这个小本我视为珍宝,珍藏了许多年,直到我当兵满三年后回家探亲,才发现它连同我仅有的几部书籍一起都遗失了。不过,这不足惜,因为里面的许多句子,已经铿铿锵锵地响彻在我灵魂的深处。许多年来,我一直将它视为我认识现实、辨析真伪的天赐之书。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3)…(图)
老村自己有时候站在公路边,真想让车撞一下,这样可以获得一大笔赔款,有了钱便可以放心写作。但前提是只能撞断一两条腿,千万别伤别的部件。
也许我不该这样说,这样说会被人指责为拿老子给自己脸上贴金,但我想,无所谓,假如人们了解了我幼年时的心理行为,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就不会有这种误解了。其实,不难想像,幼年的我,对周围是何等的敌视,以至于我的头发像黑毡似的披在头顶,不是被母亲骂急了,我都决不愿意轻易理掉它。加之家境的困难,身上衣着又都是拾哥哥们穿旧了的衣服尾巴,宽大而不合体。尽管我极不愿意这样,但别无选择。于是我只能披头散发、敞衣拖袖,以一个污浊而放肆的顽童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这种心理和处境,在我后来的小说《畸人》中,在一个丑陋憎世的小人物身上,曾有过细致的描绘。那段文字我写得如此生动,其原因就是因为他就是我,精神的我。
家境越来越贫困了。有几次断了顿,一家十多口人坐在灶房门外,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大眼瞪小眼地等饭吃。我已好几次发现父亲为难不下,一个人偷偷地躲进厦屋里哭泣,哭过之后又平平静静地出门,四下为家人寻找果腹的粮食。他过去的那些朋友,死的死,逃的逃,即便侥幸活下来,也不敢随便往来走动。他外柔内刚的个性,又不允许他将无奈的泪水,展示在儿女们面前。也许家境到了这种时候,他仍旧那么坚定地认为,他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还有勇气,还要重新找回这支蔡姓人的曾经有过的兴旺。真够难为他了。这情形让我更增添了对他的敬重。所以,从那以后,每看到那些为子女衣食奔波的普通生命,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生出这种敬意,而不仅仅只对我的父亲。
孔子言: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父亲将我们这支蔡姓族人顽强的创业欲望和成就感,通过点点滴滴的生活行为,传递给了子女。尽管命运给他一次次打击,但他从没软弱或懈怠过,他仍在克己守责、默默劳作。只是像他们这些普普通通衣食男女的命运变迁,通常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依照心理学的理论,绝大多数有个性的孩子,在其成长的初期,对其父母和社会都会有思想感情上的叛逆过程。这一方面是出于对压制的仇恨、对管教的抵触;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家长,还不太懂得如何尊重孩子的自尊。
上五年级的那年夏天,在我身边,发生了一件令我至今回忆起来都觉得心惊胆战的事情,我最要好的小伙伴,终日里与我形影不离的李振保,因无法忍受其母的“虐待”,上吊死了。在这之前,我们俩常在一块玩耍,互诉怨苦,同病相怜。他小小年纪,居然说活着没有意思,结果没过多久,就用一根绳子,将自己吊在村子西边田里的大柿树上,死时只有十四岁。那天下午,他的平日里残忍虐待他的六十岁的老母亲,披头散发地站立在村西的高崖上,奋力拍打着簸箕,朝着灰黄的苍天,长一句短一句苦声哀告着:“振保——回来吧——振保——回来……”
这是在招魂,招唤死者的亡魂。
事出之后,村里有人传言,振保是让狐仙迷去了。一个老太婆更说,亲眼看见那天大晌午的时候,振保与一个美貌的女子在柿树下嘻嘻说笑,玩耍打闹。这似乎给村西几孔塌败的土窑里住有狐仙的说法,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一时间各种说法沸沸扬扬,闹得村子里乌烟瘴气,鸡犬不宁。许多老太婆甚至偷着去庙里烧香,保佑她自家的娃子不被狐仙迷了去。
尽管我知道事情不是她们想的那样,但到后来,我还是恐惧了,越来越觉得振保之后,下一个就轮到我了。再说,我似乎也同振保说过死的事情,但他终于抗不住,先我而去了。其时,我恰好独自一人睡在前院空荡的厦屋里。夜间,我不敢吹灯,不敢合眼,不敢向灯火之外的暗处探看,我甚至想像,那只迷惑了振保的狐仙,又开始纠缠上我了。在那些夜晚,我的感觉里,似乎能听见狐仙进门时的脚步声。那声音像秋风扫过落叶,沙沙沙,沙沙沙,仿佛来到了我身边,正用灵异的目光注视着油灯下蜷体而卧的孤立无援的我。我不能睡,也不敢把头探出被窝去看,时刻担心一不留神睡着了,那狐仙就有可能扑上来,将我的灵魂带走。我陷在无助的恐惧中,等待着它离开,好让我踏实入睡。但那狐仙似乎每天夜里都来,我能感觉得到。
这种恐惧一直持续了许多日子。一天夜里,我实在坚持不住了,但我感觉到狐仙仍站在我的炕边,不知不觉中,我睡了过去,然后我感觉它突然朝我扑了上来,魇住了我。我大声呼叫,但没有人听见。我开始反抗,紧紧地揪住了它,死不丢手。它的毛茸茸的爪子在我脸上身上乱抓,还发出吱吱的惧怕的尖叫。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原来它也会怕人。从此以后,狐仙便再也没来打扰过我。从这件事便可以理解,在农村那种特别的环境里,迷信到了一定程度,它便成了你真真切切的生活内容,参与到你的经历、你的生命里。
现在回想,当时没能与振保一同去死,可能就是出于对狐仙的恐惧,因为那时候,我对狐仙操纵的世界实在太缺乏了解。如果在此事之前读过《聊斋》,以孩童的心理,或许我更愿意接受死亡。幼年的我们,曾是那样强烈地渴望得到大人的爱抚,我们甚至曾这样设想,假如我们死了,大人们也许会因没能给予我们足够的爱而惭愧,而自责,而流下一些悔恨的泪水,那我们即便死,也值得了。在这一点上,振保比我勇敢,他首先做到了。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4)
幼年的我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惧怕,即经常想起传说中的阎王,那些庙里头摆放的青面獠牙的塑像。中国底层社会就是如此,它让你恐惧生,同时也害怕死。它将你赶在不生不死的夹缝中,慢慢地将你驯化成一个适应社会的温顺不语的人。总之,这竟是死亡之神给我心灵烙下的一道深深的印迹。当然,对于一个十四岁的生命来说,社会要他承受的,似乎还有更多的东西。
有书上说,十四五岁,是人生中最尴尬的年纪。每一个处于这一年龄段的孩童,或多或少都会遭遇一些尴尬。在这一阶段,相貌的困扰对我似乎尤为严重,我甚至敏感到了十分脆弱的地步,不管是在校园里还是在街道上,我都不敢抬起头来走路。我总觉得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我,所有人都用嘲笑和蔑视的目光看我,都和我过不去,并且随时有可能走过来羞辱我。
十四岁那年的秋天,我和小伙伴们去地里拾玉米,由于贪玩儿,大半天一无所获,空着兜回到家里,一进门就受到三哥的一通指责。盛怒之下,我抡起兜就朝三哥砸去。兜里装着打鸟的铁弹弓,三哥的头顿时便血流如注,全家人都慌了神。我一看闯了大祸,转身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还想着自己的出路。那一次我是切切实实想远走他乡,像高尔基《童年》里的阿廖沙那样,做一个浪迹天涯的乞儿,到世界外面去寻找那些有知识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