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号当铺-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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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弃,你就让我跟着你当婢女……”
老板停步,急速一个转身,伸手正要向女人的头顶拍下去。
女人敏捷地蹲下来,急忙尖叫:“不!不!不!我不要死!我要长生不死!我要千岁万岁永世长存!”
然后,她索性抱住老板的双腿。
女人的神情坚决得一如高叫口号的革命党人,因着她这种愤慨的坚决,老板的手没落在她的头颅上。停在她头顶之上的手,并没有狠下心。
“呀——呀——”女人忽然又尖叫。
老板收了手,转身继续前行。
女人终于收声,静静地跟在他身后。她其实还未知道这个男人究竟干什么勾当,她只知,跟得贴便没错。
老板没杀她,留下了她,让她跟着看他办事,她也见怪不怪的,老板掏出一个人的肝,人的心,又或是撕出一个人的手,挖走一只人的眼,她全部只是“咦”一声,接着乖乖的双手接过。
对女人来说,这算得上什么?最恐怖的,一向只是饥饿的感觉,吃不饱,肚子会叫,这饥饿,比任何血肉横飞更毛骨耸然。
没有道德观、是非观,唯一盼望是尘世的美食的女人,似乎也是一个好的伙伴选择。
相处不久之后,老板便认真考虑她上来。
而这女人最珍贵之处,在于她没恻隐之心,她对任何人都狠,她没有人应有的怜悯、同情、救恩。凡人的手脚、内脏、知识、青春、快乐……她说要便要,身手利落地捧走,脸上没有任何难过。
再悲惨的身世,都打动不了她。
老板明白,这特点,她比他更优胜。
是在半年之后,老板与阿精,便成为了当铺的伙伴。
“感谢老板给我希望。”阿精说,兼且做了个半鞠躬的讨人欢喜的姿势。
老板望着这个女人,以后生生世世,他都会与她作伴。
Chapter4 The Moment一名客人
第8号当铺今夜来了一名客人。
他年约三十岁,棕色的头发蓬松而散乱,脸上架着黑框眼镜,身型瘦小。从比例上看去,这人的头又比身型为大,令人一看便觉得,他必定聪敏过人。
他坐在老板的书房内,老板与阿精都未曾见过他。
他说话:“听……听说,这儿可以用一些东西,交……交换另外一些东西。”这人的外表独特,说话方式亦然,很紧张,也口吃。
老板回答他:“是的,高博士,你想典当些什么?”
高博士便说:“我……我……快找到完全根治癌症的药物。”
阿精搭口:“很厉害啊!”然后,她递给高博士一杯红酒,她想知道,喝了点酒定下神来的他,会不会依然口吃。
高博士喝了半杯红酒,露出一副赞叹表情,继而向着阿精傻笑,他意欲表达对这杯酒的欣赏。
老板说:”根治癌症的药物,可说是造福人群。”
“但……但……但是……”他的口吃仍然好严重:“我还差一点点……差一点点……”他说下去:“每次,我快要破解那疑团之时,硬是遇上某种阻……阻力……不是实验室停电,就是赞助人不肯再赞助……更有一次,是我突然轻微中风。我的口……吃……口吃……就是那样得来的。”
阿精问:“你要我们保障你万事顺利?”
“是……是……”高博士说。
阿精问下去:“那你用什么来典当?”
高博士回答:“我……我用我所有后代的长子的智力来换取。”
老板与阿精齐齐怔住。然后阿精冲口而出:“好!好!答应你!”
老板的目光内,却隐约看到晶光一闪。他说:”这单交易,我们得考虑。高博士,先请你回去。”
阿精有点愕然,她望了望老板,又望了望他们的客人。因着老板已做了送客的手势,她不得不走出来把高博士送走。
她一边送行一边对高博士说:“你为了造福全人类而牺牲自己的后代,你好伟大。”
高博士的笑容仍然傻傻。“必……必然的。”
阿精又问:“高博士有多少名子女。”
高博士却说:“本人尚未娶妻。”
这一下子,阿精不得不呆了呆。高博士的表情却是从容的。
大门开启,高博士向阿精鞠了躬,便踏出当铺之外。外面,今晚又是刮风。
阿精皱了皱眉,当大门关闭之后,她转身面向室内,头微仰,合上眼,集中精神;继而,她从合上的眼帘中,看到高博士的将来。
她也就走进了去。
那是一间实验室哩,高博士在努力地做着实验,而一名女人带着三名男孩子走进实验室,那女人与高博士来上一个深情的拥抱,而三名男孩子,在实验室内走来走去。
高博士会有三名儿子。阿精微微一笑,她放下心来,最怕他根本没子嗣,阿精才不想做蚀本生意。
满意了,她走出了别人的将来。回复神绪,阿精走到书房。
她对老板说:“那高博士将来一生便是三个儿子,所以不用替他惋惜失去长子的智力,余下还有两个。”
老板却说:“这单生意我不做。”
阿精明知老板有此一着。她说:“这是一单只有大赚的生意。根治癌症的药物,迟早有人会发明得到,但给高博士这种机缘,我们可以得到他连串后代的可贵智力。”
老板依然坚持:“就因为根治癌症的药物迟早也不是稀罕的事,我才不想占有高博士后嗣的智力。他付出的代价太大,而我们的便宜又太多。”
说过后,老板不再理会阿精,他转了身,捧着一本书,垂头阅读。
阿精说:“我们这阵子生意不好,你却左推右推!”
老板不答话。
阿精低语:“岂有此理!”接着,悻悻然走出书房,高跟鞋咯咯咯地,步下往地牢的楼梯。
从那些放满手脚、人体器官,运气、岁月、理智、幸福、寿命的木架旁,阿精一直往前走,走之不尽似的。身边重复着人类的典当之物,每个年代,人类拿得出来的不外如是,而最终,放到这地牢中的,都是一个又一个不归魂。
还是有尽头。这尽头气温最冷,阿精推开跟前的房门,走进去。
这是阿精的工作间。她负责每半年清点当铺中的典当物,然后写报告,向上头呈上。
“你叫我这一次怎么写?”她烦厌地拿起墨水笔,翻开那本又厚又重的大皮面簿。这本簿,当被那重要的人阅读过之后,所有的字迹都会消失,今次,阿精当然又是翻到第一页。过往的,了无痕迹,永远是第一页,永远新的开始。
她写下去:“Mr。 Vonderik,典当了他的耐性基因;Miss Paradis,典当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早村彻先生,典当了一双腿……”
写着的时候,本来仍然不高兴的,这阵子,只得鸡毛蒜皮的典当物。然而,看着这枝会漏墨的墨水笔,她又想起当初老板一笔一笔教她写字的情况,不快就随着她的一划一点而减退。
目不识丁的农村姑娘,被老板握着手由中国文字学起,上大人孔乙己,然后又学习ABCDE。因为自卑,所以一边学习一边发脾气,阿精恐怕学识字这回事是她力有不逮,为着害怕能力不够,她预先表露幼稚的不满,不知掷坏了多少枝毛笔和墨水笔。
然而,到头来,她以奇怪来代替老羞成怒,她不知道,这世界上有男人如此富耐性,他肯重复地每天教她数个生字,她拍台她掷笔她乱抓她吐口水,他却仍然每天教她。后来,男人的耐性也就盖过了女人的慌乱,从不知何年何月开始,她便会认字,她达成了一项她想也未想过的技能。
Chapter4 The Moment永远不动声色
这个男人像尊石像,永远不动声色,阿精在远远看住他,便觉得好笑。他对她说,学懂认字写字,世界便会阔大得多,长生不老或许不会那么容易闷。她想了想,也许是对,学懂字可以阅读,即是说会懂得看菜谱。
也好的,也不坏。
今时今日,虽然把书捧上手头会痛眼会花,还是没耐性看罢一本书;但最低限度,到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也不会迷路。果然,长生不老,识多点字,世界好玩得多。
现在阿精一边记帐一边想着令她开心的事,嘴角便有笑意。
怎样为老板掩饰那些来过却又被他拒绝了的客人?这个高博士,不如就把他写成是基因出错者,他的基因不好,遗传给所有后代的基因也一律不好;于是,根本是单不值得的交易,当铺不要也罢!
半年前,老板把理智归还给一名客人,这种让客人赎回典当物的做法,阿精知道后也一额汗,幸好老板没忘记向客人要回些什么来交换。老板要回客人未出生的孙儿的性命。
阿精知道,那原是名弱智的胎儿,但她在帐簿中,却故意写道,那名未出生的胎儿价值高昂,本应有着惊世骇俗的命运。这样写下来,便抵偿了老板不该有的恻忍。
放下笔,阿精吁了一口气。只望审阅这帐簿的,没有查明深究。
一次又一次,每年总有许多单交易,阿精要为老板掩饰,每次都避得过,但阿精总是心寒。如果,那审阅的不高兴了,她与老板,不知下场会如何。
她大可坦白推老板出来认罪,她明白,事后她的日子只会更风光,但她不想。
陪他去犯罪,就只因为,她就是要陪他。
她知道,最多两个人一起受罪。她虽无做过,但如果他有罪,她也要有。
纵然这个男人真如石像,无反应无冲动无渴求,但她就是要保护他。
有时候阿精会想,老板做那些坏规矩的事,完全不为他们二人的安全着想,这实在自私可恶。她教训过他,他不听,她便又再教训。而到最后,她就由得他。
由得他由得他由得他。
气冲冲的女人,事后惊完怕完,又当作没一回事。
而那永远置身事外的男人,连多谢也没一句。
只在奏他那讨人厌的小提琴。
琴音又在老板的行宫中响起,小提琴独有的旖旎缠绵,一段一段回荡泣诉。
阿精永远分辨不出这首曲与早前的一首有什么分别。事实上是,此刻老板所奏的是葛里格(Grieg)的《献给春天》。她听了一百年,也没有听懂。
小提琴音的世界就是老板的世界,她不懂得。只是,这世界早已包围住她。
她盖上又大又厚的帐簿,走出这小房间,再走过存放典当物的木架。在这些本属于人类的拥有物旁边擦身而过,走到一切的开端时,她深深叹了一口气。
老板的曲还未奏完,激昂地有一粒音符走了调。阿精扬了扬眉毛,沿楼梯而上,离开这地牢。
其实,刚才老板在试用他新造的一个小提琴,那道弦线上得不够好。
他知道阿精在地牢中一定又是万分苦恼。那本帐簿,他翻阅过,阿精总把他的所作所为美化,美化了之后,一切背叛便不是背叛。多年来,他一直平安无事,还不是多得她。
他把弦线调校好,再放上肩膊上拉奏,今夜的月亮好圆,而他的脸上薄薄地有一层笑意,那种薄,就如伴随月亮的雾一般的朦胧。
当铺内一切依旧。阿精在早午晚餐时,放满一桌子的食物,吃得闷便飞到世界各地搜罗美食。最近,她在奥地利买下一个葡萄园,用来制酿红酒,她知道,老板不贪吃,但老板爱喝;于是,她拥有她的葡萄园,用来为她的老板制造她认为是最好的佳酿。
惯常做的是,她要了解世界各地一级交响乐团的演奏时间、地点,然后预早半年预留最佳座位。把老板的作息时间表编定妥当,陪伴他出席欣赏他喜爱的音乐。
较琐碎的是给他的衣服换季,替他订阅杂志,甚至录像世界各地他爱看的电视节目。什么破解基因之谜、宇宙探索、深海奥秘。老板早早超越了人类,却还是对人与这地球充满感情。
阿精的生活绕着老板来走,就如秒针跟分针,卫星跟着恒星。很忙碌很忙碌。
那个被侍候的人永远背着她,背着她看电视、看书、沉思、奏小提琴,而侍候的女人,居然又心甘情愿望着那背影微笑。
或许,爱上那个背影会轻易点;或许,一个背影,足够代替所有自我、尊严、卑微;或许,这个背影,是最美丽。
阿精把目光移离这背影,她走回自己的行宫,关上门。她斟了一杯酒,为这长生不老的爱情喝一杯。
不久之后,阿精决定又找点事情来做,她要装修第8号当铺。
幕幔由原本的红色变成米白色的纱幔,绘有名画的墙身变成石头的质感,所有深棕色的古老家具统统要消失,阿精要换上浅灰色的沙发、白色的台椅,家中各处还要每天插上鲜花。
最后便会像欧美的现代化家居那样。
轮到老板的书房,成千上万的书她不会碰,只是,她也要把这书房的古老图书馆气氛驱走,一切都以米白色为主,要摩登考究。
工程在进行,而有一天,阿精在书房内监工时,随手在上万本书中伸手一拿,又顺手一揭,便翻出了一张不属于这本书的东西。
那是一张老照片。照片中有老板,他身旁伴着一名女子。老板穿着古老的西服,那女子是华人,却又是同样穿着洋服,发式也是西洋妇女的打扮,头上戴了一顶帽子。
阿精检视这照片,那该是一百年前的年代。她大概知道老板之前是什么人,是名放洋的留学生,只是老板的私人生活,她一概不知情。
真教她有点惊奇,老板缘何会与一名女子合照?而发黄的照片中,还留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幸福感觉。
阿精注视着照片,她是谁?
难道老板也有过爱情?
想到这里,阿精既兴奋又妒忌。兴奋是她发现了老板有另外的特质;妒忌是,老板把爱情交过给别人,却没留下一点给她。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