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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第3部分

小说: 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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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谦
  看着那个一溜烟跑掉的身影,他摇摇头,再摇摇头,怎么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她现在不是应该在美国,那个阳光正好的地方,享受这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优越物质生活的吗?
  她怎么会回来!什么时候回来的!
  家谦愣了愣神,拿起外套就要追出去。
  “哎哎哎程行长,你去哪啊!”手被拉住了,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他回头抱歉笑笑,“李老板,真不好意思,刚刚看到一个朋友,我现在去找她。”
  “刚刚有人进来过吗?”李老板一双眼睛喝得通红,纳闷的看着他。
  家谦一怔,“没有吗?”
  “没瞧见啊!”李老板摇头,旁边唱歌唱得正开心的小姐也向他抱歉的摇摇头,嗲声说:“人家也没看见呀!”
  “来来来,程行长,”李老板很高兴的满上一杯酒,说:“这次你在美国帮了我大忙,你现在好不容易回国一次,你要我怎么谢你呢!这杯酒你是一定要喝的了,喝……”
  看着递过来的酒杯,他想了想,接过来,一饮而尽。
  多少次,多少次了?
  几年前在美国街头,见到任何一个稍微有些相似的女孩子他都满怀希望地跑上去叫人林涵,这样的笑话已经闹过多少次了?
  他有些疲惫的揉了揉鼻梁,又给自己斟上一杯酒。
  冰凉的液体有镇静的作用。
  坐了半晌,他还是忍不住,借口打电话,走出包厢。
  走廊上不出所料的空荡荡,一个人影也没有。两只高跟鞋胡乱散落在地上,孤零零的像是被人弃置不理。
  一如他当年……

  PART 4

  昨晚没睡好,第二天昏昏沉沉的去上班。
  对,我上班。在一家女性杂志里当小编。
  不过当然,小编是副业,妈妈桑才是正业,所以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我还是会义不容辞的去当我的小鸡头的。
  我说过,我很敬业,和我那个死去的老妈一样。
  老妈是“怡红”的前老板娘,我之所以会当上妈妈桑完全是女承母业,老蘑菇倒下了,小蘑菇站起来,前赴后继的发扬坚持不懈的革命精神,为祖国的第三产业添砖加瓦。
  站在办公室门口我打了个电话给小花,确定了一下总监确实不在办公室里以后,我一溜烟地跑进去,一把拨开桌子上乱七八糟的文件就支着头开始天昏地暗的睡了起来。
  可即使我小心再小心,还是被总编在巡视的时候发现了好几次我在打盹,这是小花后来下班的时候告诉我的,她说看见总编大人的脸色很不好的从我身边走过。
  我耸耸肩,无可奈何。本来嘛,这也不是我的正业,再说现在家谦竟然回来了,我想我是时候严肃的考虑一下这份工是不是要做下去了。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莫名其妙的做了家谦的女朋友以后。有一次辩论赛回来的路上,当日大杀四方的家谦和我在公车上讨论起人生就业的大问题。
  我说:“程家谦啊程家谦,你以后赚了大钱,不如就让我在家里当全职太太吧!”
  家谦瞪我:“林涵,你有点骨气好不好!”
  怎么这么小气!我气馁。“那你说吧,我做什么好?”
  “你啊,”家谦想了想,“当个编辑吧!”
  “为什么?”我想不通,难道他觉得我适合这种文绉绉的工作?
  “这样子你就可以来采访我啊!”家谦笑。
  “我为什么要采访你!”
  “因为我是未来名扬海内外的程家谦先生啊!”
  “你怎么就知道你还会名扬海外啊,”我揶揄他,“说不定是我成了名扬海外的大编辑呢?”我当然不是怀疑家谦的能力,但俗话说骄傲使人退步,为了程家谦同学以后的幸福,我林涵还是很愿意自我牺牲来唱这个白脸的。
  家谦很明智的不跟我争辩这种无聊的问题,转过头去不看我,骄傲的唇角微微扬起:“我当然知道!”啊啊啊!太嚣张太无耻了!本来昏昏欲睡的我立马来了精神,跳起来抓住家谦的手臂一顿好掐。
  因此三年前刚刚回到这个城市找工作的时候,总编问我要做销售还是编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编辑。总编问我为什么,我很豪爽的一挥手说,总编我不怕告诉你,我林涵从小立志访遍天下猛男,总编你就圆了我这个心愿吧!
  当时总编就被我的豪言壮语唬得一愣一愣的,在加上我曾经在香港报社实习过还算辉煌的业绩,当即拍板让我留下来了。可怜的总监,他现在一定很后悔吧?
  开始做得还挺有乐趣的,我喜欢一边采访各行各业的精英一边想象,如果我再次见到家谦会是个什么情形呢?那个时候我一定要穿上我最最满意的那套香奈尔套装,化一点淡妆,在镁光灯下对他很淑女的微笑,跟他讨论一下时事,展望一下未来,采访过后站起身来和他礼貌的握手说再见。
  我经常这样自欺欺人的然后暗地里偷着乐。当然,这是建立在我确信家谦不会回来的基础上的。其实要知道家谦的消息并不困难,现在科技发达,只要我打开电脑爆肚一下,关于“程家谦”这厮的消息就源源不断的出来了,数一数,好几十页呢!
  “程家谦,美国XXX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程家谦同学成为美国XXX大学第一位拿到奖学金的华人学生”……“程家谦任职美国ABCD银行CEO,冲破笼罩在亚裔头顶的玻璃天花板”……
  家谦确实印证了他当年说的话没错,每每我看着网页上那一条条关于他的光荣事迹时我就会想,果然是老娘当年挑的男人没错!老娘的眼光真是好啊,然后就傻傻看着屏幕上的人在桌子底下笑出声来。
  这样多好啊!这样多好啊是不是?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怀念,老天啊!就让家谦活在我的记忆中永垂不朽吧!我仰天高呼。
  可为什么又要让我见到他呢?
  总编大人又颠颠地在我面前走过,我看着他日渐肥胖微微秃顶的身影在心里默默的说,放心吧总编,我很快就自动自觉的收拾包袱滚蛋了,您就放心吧!
  总编那边好应付,“怡红”这边可没这么好过了,晚上接待客人同志们的时候我也是呵欠连天,弄得好几个比较熟一点的客人都悄悄把我拉一边问是不是晚上磕药了。
  ……靠!我林涵是正宗良民啊!怎么会做这事情,我平时连咳嗽水都不喝的。
  最后还是飘飘看不下去了,接走客人,把我给打发一边了。我郁闷的坐到吧台,李萧萧笑嘻嘻的给我倒了杯牛奶,我就呆一边慢慢的啜起来。震耳欲聋的摇滚乐都快把人的心从嘴里给癫出来了,纯白色的牛奶放在桌上被忽闪忽闪的舞台灯给渲染得跟杯鸡尾酒似的,真是堕落啊!
  当小鸡头都快当三年了,我想我还是没习惯这些人的生活方式。如果当初老妈不是走的这么早,恐怕我现在还真只是一不得志的小编辑,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但是我身边会有家谦……我闷闷的跟李萧萧打了个招呼说我出去逛一圈,然后就离开了这个混混场所。
  大堂中灯火通明,巨大的水晶吊饰悬在半空,折射出来的灯光有些冷清,大厅里没什么人,只有几对情侣偎依在卡座中呢喃。我沿着墙壁低着头慢慢的走着,从刚才极度喧闹中出来一时倒有些不适应了,我仿佛还听得见那些乱七八糟的音乐,耳膜还在突突的跳着,忽然一阵争执身传入我的耳中。
  “先生不好意思,这里真的没什么林小姐,您找错地方了。”
  “不可能,我昨天还在这里见到她!她叫林涵,请你帮我找一下好不好?”
  我一个激灵,赶紧缩一边去,然后悄悄探出半个脑袋观察形势。门口柜台站着一个高挑的身影,我正好可以看到他的侧脸。上次匆匆一瞥太过匆忙,我都来不及看清楚他的样子,现在要趁机看个够本。
  十年过去了,家谦好像一点都没变,只是眉目间年少的锋芒和放肆尽敛,气质更沉稳了。高挺的鼻梁,微微敛眉的样子有些冷峻,这正是我多少次在梦中梦见的家谦啊!我躲在角落贪婪的看着,眼睛一刻也不愿意离开。
  柜台的小姐显然有些无奈,道:“先生,我们这儿真的没有一个叫林涵的小姐,再说我们这里从来都是打开门做正经生意的,也不会随便透露工作人员的信息的。”
  家谦微微皱了皱眉头,不再说话,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柜台小姐不懂,我却是懂得的。这就是家谦的固执,别看他平时对谁都很礼貌很和气的样子,但要是他决定了的事情那就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
  我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心想,家谦啊家谦,果然是在国外呆久了,不懂得国内现在的行情啊,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正是召开十七大,建立和谐社会死抓扫黄打非的时候啊,你一个生面孔贸贸然找上门来要小姐,人家谁知道你是不是便衣卧底啊!
  正绞尽脑汁的想着要家谦知难而退的对策呢,只见柜台小姐一个电话叫来了保安。
  酒吧这种地方是非多,一般聘请的保安都是五大三粗的,个个壮得非人类似的,当时看着走过来的保安,我的脑子就“嗡”的一声晕了,小姐啊小姐你怎么就这么狠啊,你叫过来的保安有一米九八,一米九八啊!!一摇一摆的跟只黑猩猩似的,那胸肌吸一口气都像是要把那可怜的小制服给撑爆了一样,一条胳膊顶我林涵一条大腿啊!
  “先生,请你出去。”黑猩猩保安似乎认定了家谦是警方派来的扫黄卧底,语气很不善。
  家谦抬头瞥了他一眼,语气也有些生硬,“我找到我要找的人就自然会走。”
  那一看就知道是行动派保安似乎也少见这么固执的人,二话不说就准备动手了。
  我靠!我急了,家谦被他这么一推不死也得残废,就算什么事都没有,划伤了那张我在心里最最完美的小脸我找谁赔给我去?家谦是我的家谦,谁敢伤他一根寒毛老娘我跟他玩命儿!
  “停停停!”我从藏身之处跳出来,一边挥手驱散众妖魔一边骂,“老娘平时怎么教你们的,有这么对待我们亲爱的客人同志的吗!
  “可是他说他要找林涵……”柜台小姐申辩。
  “去去去,”我瞪她,“我蘑菇姐的大名你都没听说过还敢在怡红混?”
  最后竟然还是黑猩猩先反应过来,对着家谦淫贱一笑,说:“哟,原来是蘑菇姐的客人啊!你不早说,早说嘛……”用脚丫子想我都能知道,这厮八成是把我的乖乖家谦当嫖客了!
  “滚你丫的,一边呆着去!”我呵责着,把他们赶走。
  两人嬉皮笑脸的跑掉了。靠,一点都不怕我,一定是我平时对这群孙子太仁慈了!我骂了一句然后忿忿回头,这时才突然想起来,身后的家谦。
  我回头,他果然还在,一双眼睛定定的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他刚刚不是冒着被打的危险都要把我给找出来的吗?我现在活蹦乱跳的站在他面前,他怎么又不说话了呢?我郁闷。
  过了一会,还是我忍不住,向他招了招手,说:“Hi!”
  “蘑菇姐?”家谦挑眉,眼中有些疑惑。
  “嗯,”我点点头,“采女孩的小蘑菇,是不是很有创意啊?啊……哈哈哈……哈哈……哈……”我想把气氛弄得活跃一些。
  可是,家谦不笑。
  我尴尬的干笑几声然后收住了声音,太可恶了!这家伙,一点都不捧场!
  家谦看了我一会,然后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迈开了步子,我连忙跟上去。等到我发现不对,开始思考为什么我要跟上去时,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一大段路程了。
  “怡红”对出来的是沿江路,名副其实的是座落在江边,我们并肩走在人行道上,左边是一架又一架呼啸而过的汽车,刷刷从我们身边掠过,右边是黑沉广袤的江面,正是寒冬腊月的时候,江风呼呼的吹过来,我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把手放在嘴边呵起气来。
  家谦看了我一眼,然后很自然的牵起我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掌心干燥而温暖,我偷偷瞄了一眼家谦沉默的侧脸,突然一下子心软了。于是我不再挣扎,任由他牵着,细心享受着他掌心的温暖,一路无语。
  从来没有试过如此安静的并肩行走,路灯一盏一盏的被我们抛在身后,抬眼望去六车道的宽阔大马路一直延伸,像是没有尽头。如果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走下去,走下去……那该多好。可我最终还是开口打破了这平静:
  “家谦,我们去哪里?”
  家谦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我,深幽的眸子映出这满街的灯火流离,他说:“林涵,我饿了。”
  时间像是蓦然倒回十年前,我和家谦手牵着手走在看完电影或是下了晚自习的路上,男孩子食量比较大,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家谦总会喊饿,然后要我陪他去吃拉面。那个时候沿江路还没有这么繁华,站在街头我们就可以看见街尾那一幅写着“兰州拉面”的斑驳招牌被腾腾热气染得氤氲,那间店的牛肉拉面的面筋道,牛肉足,味道香。每次我和家谦去那里吃,我就会很淑女的点小碗,家谦点大碗。
  两分钟后牛肉面端上来,每次我都抵挡不住诱惑的三两下搞定自己的那碗,然后把那双欲求不满的眼睛盯上还在一条一条把可恶的香菜挑出来的家谦……
  其结果自然是家谦辛辛苦苦得来的劳动成果再次被我强行抢走吞了下肚。
  每每这个时候家谦就会很气愤,说,林涵,下次你就不能点碗大的来吃吗!
  我总是满口答应着,然后心满意足的抹着油光发亮的嘴巴,下次再来,我还是坚持要点小碗的。美名其曰:我要减肥。
  那个时候的我啊——暴肥!
  我不知道家谦心里想到了什么,但我在他眸中亦隐约捕捉到了一丝与我相似的笑意。“我饿了,一会还要赶飞机。”他看着我,“小涵,你不是想要我空着肚子上飞机吧?”
  夜晚的江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还中间分界,露出了我那突兀的额头,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无比猥琐,但我就是舍不得松开家谦温暖的手去拨弄头发,舍不得。
  “嗯,”我异常温顺的点点头,“我们去找东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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