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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猪业实录 作者:南方农村报-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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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月份,仔猪吃了标志为〃中外合资江西茂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仔猪前期浓缩料-25311后陆续死亡,前后共死了297头。9月12日,经权威机构检测该批次饲料不合格。
  然而,茂昌公司始终不承认这批饲料有问题,更不认为是不合格饲料导致仔猪死亡。这对养了十多年猪的邓善本打击不小,他要讨个说法。7月底,邓善本到兴宁市消委会投诉。当地工商部门对此进行了初步处理,经销商不服并上诉。截至11月9日发稿前,养户邓善本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们准备动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两个月内死猪464条
  兴宁市叶塘镇是有名的省级禽畜养殖专业镇,群星村是该镇养殖大村,而邓善本是该村的养殖大户,多年来,猪场规模从小到大,而他也成了当地有名的养猪能人。
  〃去年9月份就开始用茂昌公司的饲料,一直没事,这次却出事了。〃邓善本称,今年5月初,母猪产下的仔猪断奶后,就到兴城同丰畜牧服务部经销商陈送辉处以175元/包购进标志为〃中外合资江西茂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仔猪前期浓缩料-25311,共95包,仔猪吃了以后就陆续出现发病死亡现象。到7月中旬,问题越来越严重,〃每天都要死好多条(仔猪)〃。
  和邓善本有同样不幸遭遇的还有同村的邓幼本和黄湘文。
  〃一直都没有怀疑是饲料问题,直到经销商打电话给我。〃邓幼本清楚记得,7月27日,经销商陈送辉电话里告诉他,〃那批饲料有异味,出问题了,先不要用〃。对此,记者在陈送辉处得到证实。
  他们心里豁然明白了,随即转料。〃转料以后,仔猪慢慢好转,还会死猪但已经不多了。〃邓善本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幸好知道这个消息,否则这批饲料还会一直用下去,〃还会死更多的仔猪〃。自此,他才突然明白,仔猪是吃了饲料后中毒死亡,〃难怪用什么药也没效果〃。
  兴宁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会同兴宁市畜牧局、叶塘镇政府、叶塘镇生猪办等部门一同前往了解情况。据他们统计,前后两个月内,邓善本死了297条仔猪,邓幼本死了108条仔猪,黄湘文死了59条,3家加起来一共464头。〃当时,猪苗的价格很好,至少能卖630元/条。〃邓善本表示,不算饲料、药物等其他费用,他们一共损失了近30万元。
  权威机构检出饲料不合格
  随后,当地工商部门对该批次饲料进行了封存,并对经销商作了25510元的罚款。据介绍,在邓善本家,当初购进的95包饲料只剩下10来包。
  7月30日,兴宁市消委会第一次抽样,送到梅州市饲料检测站,等了近一个月,结果显示常规指标正常。邓善本认为可能是其他方面出了问题,要求送到省里检测。
  8月27日,消委会第二次抽样,这次送到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9月12日,邓善本拿到检验报告,检测项目共5项,其中第一项喹乙醇的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测结果为〃458?3 mg/kg〃;其他4项均为正常;检验依据为产品明示质量指标、GB 23078-2001《饲料卫生标准》和GB 10648-1999《饲料标签》。
  对此,兴宁市消委会主任廖展浩表示,依据封存饲料和检测结果,该批次饲料有两个问题:一是按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1〕20号)要求,喹乙醇预混剂属于饲料药物添加剂,但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分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等,而该批次饲料没有在标签上标明含有〃喹乙醇〃。二是喹乙醇含量超标,检测结果为458?3 mg/kg,按25%比例混成全价料后,每1000 公斤饲料中喹乙醇的含量为114。5克,据2000年版《中国兽药典》,喹乙醇预混剂中每1000克中含喹乙醇50克,其用法与用量为〃混饲,每1000公斤饲料添加1000克-2000克〃,即每1000公斤全价料中喹乙醇规定含量为50-100克。这表明,检测结果超标,邓善本等5月初购进的江西茂昌实业有限公司仔猪前期浓缩料-25311为不合格产品。
  结果是出来了,但结局不容乐观。
  〃茂昌就是不承认饲料有问题〃
  〃从出事到现在,茂昌最牛!〃提起茂昌,年过半百的邓善本就非常气愤,他说,从一开始茂昌就在推卸责任,不肯承认饲料有问题,现在检测报告出来了,还是不承认。〃要是有责任的公司,就算不是饲料有问题,猪出事了也会派专家到场里来看看,而现在是饲料出了问题,也没有人来解决问题。〃
  对此,厂方却有另外一番说法。11月6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经销商处见到了一位叫李国艳的经理,他拍着胸脯说自己是茂昌公司的代表,说话算数。对邓善本的说法,他解释公司是诚心诚意为客户服务的,其间有派人过来解决问题,是邓等〃错失了机会〃。
  据邓善本回忆,茂昌公司当初前来协商:检测费公司承担,赔偿给养户20包饲料。对此,邓幼本气不打一处来,〃谁还敢要他们的毒药,还会毒死我们的猪!〃养户对这种〃诚意〃根本无法接受。
  兴宁市消委会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关于这次事件,他们前后调解了3次,结果是〃双方在赔偿款项上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一次调解是9月24日。调解无效之后随即终止,进入下一道司法程序。
  另外,公司代表李国艳对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结果不表态,但表示〃送检程序不合法,消委会没有资格作为第三方送检,一切等法律说了算〃。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明文规定,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消委会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超量使用喹乙醇相当危险
  双方在几个方面有明显分歧,其中两处是关键。
  关键一,仔猪是怎么死的?猪场是否发生了高致病性蓝耳病?因为当时这个病很厉害。对此,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了兴宁市畜牧局局长刘炳坤。他表示,事发后畜牧局派人前去了解,猪群不存在高致病性蓝耳病症状,但是没有对病死猪做剖检,〃不好说仔猪是怎么死的〃。另外,其他饲料原料是否有问题?仔猪前期浓缩料-25311属于25%的浓缩料,全价料尚有75%的其他原料,不排除是玉米等原料变质引起的黄曲霉素中毒。邓善本说,猪场全场采用同一种玉米,而且是兴宁最贵的一种,其他猪群没有出现问题,偏偏是吃了这批料的仔猪出现问题,而且转料后猪群又恢复了正常。
  关键二,喹乙醇超标能否导致仔猪死亡。邓善本说,猪吃了不合格的饲料陆续死去,这〃还不明了吗?〃而公司代表李国艳却认为,喹乙醇不会导致仔猪死亡。
  随后,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了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药理研究室副教授孙永学。他表示,目前国家对喹乙醇管理严格,按2000年版《中国兽药典》,喹乙醇禁用于超过35 公斤的猪,休药期比较长,需35天。据介绍,喹乙醇(快育灵),具影响机体代谢,特别是内分泌系统代谢,促进蛋白质同化,提高饲料利用率、生长速度和瘦肉率的作用;并对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好抑菌效果,对猪下痢有极好的治疗效果。
  孙永学表示,超量使用喹乙醇相当危险,如果使用时间较长的话,很可能导致猪只中毒,严重的还会死亡,在临床上有因为使用过量喹乙醇导致猪只死亡的相关报道。据了解,喹乙醇本身毒性小,但其杂质邻硝基苯胺毒性很大,使用它时,还需要注意纯度。
  11月9日,记者从兴宁市消委会主任廖展浩处了解到,经销商陈送辉已经以〃工商局没权力查封饲料和罚款〃为理由上诉工商局,但工商局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传单。另外,养户邓善本亦告诉记者,他们准备以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还没有起诉。
  (记者:林礼广《南方农村报》2007年11月10日)
  第四篇 合作组织
  化州市养猪协会代表420个养户质疑当地管理部门:
  不提供服务却照收防疫费
  化州市养猪行业协会在粤西地区远近闻名,当地90%以上的规模养猪企业(户)都是协会成员,毗邻的高州、电白、吴川等市县的养户也纷纷要求入会,现已发展到420人。2004年该协会被评为〃全省先进民间组织〃,其成功的运作模式成为阳春、茂名等地养猪协会效仿的典范。国庆前夕,记者慕名而来,本意是想要了解协会的发展历程和成功经验,没想到会长徐伟光见面后的第一句话竟是〃这个会长做得好难!防疫费问题不解决,解散养猪协会!〃防疫费问题究竟是怎么回事?养猪协会遇到了什么困难?
  兽医站收费绝对合理?
  今年8月,化州一直坚挺的生猪市场开始出现滑坡,生猪价格一跌再跌。9月10日,养猪协会召开研讨会,研究应对措施。就在会议即将结束时,几名代表突然向参加会议的畜牧局负责人提出:〃生猪防疫费的收取绝对不合理!应该取消!〃这一意见迅速得到与会养殖户的赞同。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养户们非常愤怒,提出:〃如果不能解决,就一级一级地上访,告到中央去!〃甚至有人建议〃把卖不出去的猪赶到市政府门口去,示威游行!〃防疫费问题在猪市行情下跌的背景下,突然爆发。
  〃兽医站根本就没有为我们养猪户提供任何防疫服务,为什么还要收费?〃一提到防疫费,化州市养猪行业协会会长徐伟光就十分恼火。按照化州畜牧局的规定,当地每头生猪出栏时,养殖户要向兽医站交8元的费用,其中包括生猪防疫费5元、生猪产地检疫费3元。〃产地检疫是生猪出栏时的健康证明,这个工作必须由兽医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养户对于这笔费用的征收也没有任何异议。但是防疫费就不一样了。〃
  据徐会长介绍,目前化州除少数散养户以外,绝大多数的规模化养猪企业(户)的生猪防疫工作都是养户自己完成,药物、疫苗等也都是养户根据需要自行购买,兽医站等防疫监督部门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因此,养猪户普遍认为防疫费征收不合理。
  记者从当地的养猪户处了解到,养户对收取防疫费不满的情绪由来已久。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养猪企业大多聘请了专业的兽医负责场内的防疫工作,兽医站的防疫服务逐渐退出了规模化养殖场,但防疫费却一直照收不误,只是征收的时间由原来的打防疫针后改到出栏时,同检疫费一起收取。〃如果不交钱,就不能领取检疫证明,生猪就卖不出去,进不了屠宰场〃,养户们虽感不满,但也没有吱声。由于这几年生猪市场的行情一直不错,养猪的利润空间也比较大,养户们宁愿交一点钱,免得麻烦。但是5元钱的防疫费一直是养猪专业户心中的一个疙瘩。
  拒不交费是依照规定?
  〃养殖户表达意见的方式也许有点儿过激,但是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他们的要求并非像某些部门说的那样猪卖不出去就无理取闹。〃徐伟光客观地分析着这个〃突发事件〃,〃不收生猪防疫费,也是有一定依据的!〃徐会长拿出相关文件,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第452号文件《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附件三《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依法对畜禽实施各种防疫措施的,可收取防疫费。
  另外,1999年广东省第54号文件《关于我省生猪购销税费实行统一征收项目和控制计征标准问题的通知》中再一次明确规定:〃生猪防疫费进行防疫服务才可以收取,不提供防疫服务不得收取。〃兽医站没有对养户的生猪实施任何防疫措施,为什么还能收防疫费?据当地养殖户反映,对比有关文件,化州市生猪防疫费收取中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情况。比如,广东省1999年第54号文件明确规定,生猪防疫费统一按每头生猪收取4元,而化州市畜牧局却收5元。他们给养户的解释是,其中包括1元的耳标费。
  但是耳标费并不在全省统一生猪购销税费征收的9个项目之列,并且根据2004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动物防疫耳标费是明令取消征收的费用,为何当地还敢捆绑收取?另外,本应该在打完防疫针后收取的防疫费,现在却在生猪出栏时同检疫费一起收取,这样如何能保证进入屠宰场的猪都经过防疫程序?如何保障流入市场的猪肉都是健康的?还有,各兽医站对运载生猪的车辆收取10-15元/辆的消毒费,却根本没采取任何消毒措施。只要交钱,就发消毒证明书。
  有意见是对政策不熟?
  带着养户的疑问,记者先后走访了化州市畜牧水产局和茂名市畜牧局的相关负责人。
  〃按照国家1992年452号文件规定,生猪防疫费是政策性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范畴,不是社会服务性收费,必须征收〃,化州市畜牧水产局局长余进福说,〃养户对防疫概念的理解是片面的,防疫服务工作不仅仅是打防疫针,还包括在全市范围内控制疫病,设立防疫检查站,宣传防疫知识,疫情出现后的控制、扑灭等。这些工作也是防疫服务,所以收费是完全合理的。〃茂名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朱所长和兽医法制科的刘科长也认为:〃动物防疫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动物防疫法》中规定,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养户对收取防疫费有意见,主要是由于对政策不熟悉。〃
  据余进福局长介绍,多收的1元钱是增加口蹄疫疫苗的注射费,而不是耳标费。〃我们收费的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过物价局审定后实施的。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第452号文件附件四《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每增加一种疫苗在原预防注射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50%。〃
  〃兽医站没有对规模化养猪场开展预防注射、驱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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