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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图说中国女性-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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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将亡而思补救,则匹夫与匹妇皆有责任。《中国女报》刊登的《大魂篇》把女权看作大魂,说:“唤起国魂,请自女界始”,“吾之所祝于同胞姊妹者,为我女子群大世界,为我祖国发大光明,为我女界编大历史,争已失之女权于四千年,造已死之国魂于万万世……还以助男子,共争主权于异族……”  总之,这些刊物对妇女问题的宣传和论述,使中国的女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鼓舞。虽然,也有一些主张女子“毁家”求解放的空想主义以及兴女学、培养贤妻良母的改良主义观念,但是,一部分先进知识妇女已从女性角度认识到妇女受歧视丧失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现实,提出争取人格独立、权利平等的要求,并认识到妇女对民族、国家的责任,这是近代妇女觉醒的表现。  当时,觉醒了的先进妇女的代表,当数竭力倡导女权,主张改革婚姻家庭并以自己的行动付诸实践的女革命家秋瑾。  秋瑾,浙江绍兴人,出身名门,自号鉴湖女侠。幼年时,曾随为官的父亲在福建,后又随父到湖南。秋瑾擅长诗文,喜爱骑马习剑。一八九六年,由家长包办嫁给官家子弟王子芳。一九○三年,王子芳捐官户部主事,秋瑾随夫迁居北京。秋瑾思想进步,与她那胸无大志的纨绔子弟丈夫 格格不入,加上入京后,丈夫时常嫖赌,秋瑾忧愤不宁,曾作词 《满江红》,抒发郁闷:     小住京华,早又是中秋佳节。为篱下黄花开遍,秋容如拭……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 知音?青衫湿!    一九○四年秋,秋瑾与丈夫决裂,她忍痛离别幼小的儿女,典卖首饰作盘缠赴日留学。她在《鹧鸪天》一词中盟誓:    祖国沉沦感不禁,闲来海外觅知音。金瓯已缺总须补,为国牺牲敢惜身。嗟险阻,叹飘零,关山万里作雄行。休言 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秋瑾在新思潮的影响下,不断写诗著文,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宿妓纳妾,反对缠足,反对从一而终。她主张婚姻自由,男女平权,号召女子走出家门,入学受教育,争取经济独立自主,并鼓励女子体育锻炼,参加反清革命,与男子一样,负起 兴国之重任。  在日本,秋瑾与创办《女学报》的陈撷芬相识,成为至交。 后来,陈撷芬迫于父命,准备嫁给一个广东商人为妾。此事引起 留学界议论纷纷。秋瑾为此召开留日女学生大会,向陈撷芬提出 忠告,陈撷芬腼然退席,婚事就此瓦解。  一九○六年,秋瑾回国后,在上海创办《中国女报》和女子 学校,从事妇女权利的宣传。她在《致湖南第一女学堂书》中说:“欲脱男子之范围,非自主不可;欲自主,非求学艺不可。 东洋女学之兴,日见其盛,人人皆执一艺以谋身,上可以扶助父 母,下可以助夫教子,使男女无坐食之人,其国焉能不强也?” 更可贵的是秋瑾主张把妇女解放与整个社会变革结合起来,把家庭与国家联系起来。她在弹词《精卫石》中写道:“扫尽胡氛安 社稷,由来男女要平权。人权天赋原无别,男女还需一例担。” 她在给女友徐寄尘的诗中写道:“祖国沦亡已若斯,家庭苦恋太 情痴。”秋瑾亲自组织妇女和男子一起参加反对清政府武装斗争 的准备活动。《秋瑾集》中有一首名为《失题》的诗,其注解上 说:“据绍兴谭琳致本所函云:一九○七年盛暑六月里,秋瑾得悉杭州有一标清兵渡过钱塘江,要围攻大通学堂的消息后……抄小巷直奔大通学堂,正好路过许一飞同志家门,许一飞也是光复会会员,任大通学堂的体育教员,因他卧病在床,秋瑾进内探望,随手在他案桌上翻了一本书,在书的衬底背面写诗一首。” 这首诗抒发了秋瑾为国捐躯的雄心:“大好时光一刹过,雄心未 遂恨如何?投鞭沧海横断流,倚剑重霄对月磨。函谷无泥累铁 马,洛阳有泪泣铜驼。粉身碎骨寻常事,但愿牺牲保国家。”  秋瑾于一九○七年七月十五日,为组织反清武装斗争而慷慨 殉难。秋瑾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自觉地为民主革命和妇女解放 献身的女子,她以系统的妇女解放理论和自身的实践来唤醒中国女性。


第六部分:女性的发现妇女参战参政

  1.对妇女解放道路的探索  五四时期,是一个发现“人”的时期。在揭示数千年封建社会的痼疾,砸碎束缚灵与肉的镣铐的同时,大量的西方现代世界的清新气息,促进中国现代社会思想的解放,也叩击着中国女性被蒙蔽着的心扉,唤醒其寻求独立人格的现代意识。但是,由于辛亥革命后,封建势力依然强大,北洋军阀鼓吹尊孔读经重建封建礼教,褒扬节妇烈女。更可悲的是大多数妇女对三从四德等伦理纲常并无反抗意识,许多女子还效法烈女传,如海宁的唐烈妇历十八日之长,以九死之惨为夫殉葬;海盐十九岁女孩俞氏为未婚夫服丧三年归报地下;上海陈宛珍在未婚夫死后三小时服毒殉节等等,竞倾倒了一大批对封建礼教焚香礼拜的妇女。因此,如何唤醒二万万沉湎于愚昧与不幸之中的妇女,中国女子的出路何在,成了新文化运动先驱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九一六年一月,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一九一六年》的关于妇女解放论的文章,高呼打破“三纲”,青年女性要从被征服的地位起来居于征服地位,不要做他人的附属品。一九一七年从美国留学归来的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美国的妇人》一文,介绍美国妇女的社交、婚姻、家庭、就业等情况,胡适称赞美国妇女“自立”的思想,并希望中国女子“把这种自主的精神,来补助我们的依赖性质,若能把那种超于良妻贤母人生观来补助我们的良妻贤母观念,定可使中国女界有一点新鲜空气,定能使中国产生出一些真能自立的女子”。周作人翻译了日本妇女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提出贞操不是道德,而是一种趣味,一种信仰,一种洁癖,如若夫妻之间没有爱情,而强迫女子对丈夫保持贞节,这是虚伪的,对于女子便是“极大的苦闷”。   贞操观念,是封建宗法制下,为保持继承人血缘的纯洁以及与家族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紧密相联的万世不变的成规,妇女已被逼到了“从一而终”的绝径上,这是压制妇女最严酷的规范之一。要使女子成为独立的人,成为能公开社交与就业谋生,乃至参政,能否破除封建贞操观是一个关键。《贞操论》发表后不久,胡适写了《贞操问题》一文,他指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是男女双方相互的一种态度。中国的男子要女子守贞节,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这是不平等的。他认为“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完全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此外,鲁迅先生作了《我之节烈观》,他指责用“节烈”这一畸形道德来欺骗愚弄妇女,他分析了“节烈”观念给妇女造成精神上的惨苦和生活上的苦痛。他指出:“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己,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去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与此同时,许多知识妇女也在为寻求自身解放之路著书立说,奔走呼号。有的女作家以其女性特有的感受与理解,致力于妇女问题的探求。如五四时期与冰心齐名的女作家庐隐,曾在理论上和文学创作中专注地探究中国妇女的出路问题,她呼吁妇女的“人的恢复”,主张“打破家庭的藩篱到社会上去,逃出傀儡家庭,去过人类应过的生活,不仅仅做个女人,还要做人”。她在《今后妇女的出路》一文中,从妇女的主观意识上剖析造成女子依附地位的原因。她认为有的妇女懒散惯了,拿拥护母权作挡箭牌,安于过寄生享乐生活;有的妇女存在封建观念,认定“男治外女治内”为真理,甘愿做—个无个性的贤妻良母;还有就是许多以男性为中心的教育家,竭力反对妇女投身社会,制造出许多压制妇女的奇谈怪论来。因此,其结果只能是:“一,失掉了独立的人格。只好躲在男人背后,受尽他们的支配,任他们去宰割,爱之当宝贝,弃之若敝屣,便造成畸形的病态社会了。二,失掉了社会地位。人类对社会负有义务,当然也享有权利。而女子们对于社会似乎不负责任。她们把自己锁在家里,使男子得有垄断社会事业的机会。第三,埋没了个性。人类只有个性的差异,而无男女间的轩轾。所以,女人们虽有喜欢在家操持家务,抚育儿女的,但也有许多人是喜欢做科学家、政治家、教育家、工程师、医生种种事业。而既往的妇女,为了回到家里去,埋没了个性,牛马般地做着不愿意做的工作。这不但是妇女的损失,也是国家的损失,甚至还是人类的损失呢。”庐隐对妇女问题的探索,代表了已觉醒女性的心声。 总之,对于妇女解放道路问题,五四时期从反对封建礼教、婚姻自由、社交公开、职业平等、家庭关系、贞操与娼妓等诸方面展开探索与论争,以民主和科学为武器,打破封建封闭式社会格局,中国数千年沉沉女界开始觉醒,开始显露出勃勃生机。


第六部分:女性的发现争取男女社交公开

  中国封建社会历来重视男女有别,认为“男女有别,国之大节也”。因为封建式婚姻把男女两性的结合看作是宗族延嗣之本,为求其纯种正宗,极重视性行为,使男女两性隔离甚远。“七岁不同席”、“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表面上似乎已物化了,但其影响仍深留于中国人的心中,由此,男女社交是不允许的,被视为伤风败俗的行为。   辛亥革命时期,女学堂的开办和女学生成立慈善会,上街义卖,接济灾民等活动,曾被封建顽固派视为洪水猛兽,认为“以年轻女子,横行街市,成何体统”。他们认为女子到社会上活动,男女公开社交,会使国民道德败坏。对男女之大防,防范甚严,尚有伤风化之事发生;一旦公开社交,会造成社会混乱。但是,往往就是这些假道学者,对色情感觉很强。他们对于女子,只视为男性的玩物,他们所注意的也只是女性第一性的特征或第二性的特征——乳房,当时的南北官宪干涉女子服装,其用意也只在于防止女子裸露肌肤。如有的军警维持风化禁令中有“短袖临风,高裙映日,肌肤隐露,肘腕横陈”等词。《顺天时报》有一篇题为《游园客饱览曲线美》,副题为《卖俏淫娃露膝袒胸恣谑浪;无情警土焚琴煮鹤太冬烘》的文章,叙述了因为穿短袖衣而被捕的女子,其中指责道:“且见该少妇赤露双肩胸背迄至膝上,仅着一件坎肩式之玻璃纱衣服,胸乳毕现,并无穿裤,足登高跟底花皮鞋,穿过膝长腰袜,成为半裸体之形状。”可见,社会上所以反对男女社交公开,反对女子上街,参与社会活动,其根源仍在于视女子为男子藏之于秘室的玩物。一方面,对女子严加防范,紧紧禁锢于深宅大院;另一方面,又津津乐道于色情。  男女社交不公开,妇女解放就无从谈起。五四时期对于男女社交公开的讨论十分热烈,并实施成立男女共同主持的社会团体,鼓励青年男女冲出家庭,破除男女授受不亲的陈腐观念。尤其在男女教育平等,大学开放女禁,中学男女同校等方面,都破除了数千年的陈规戒律,首创新风。  在争取大学开放女禁方面,最先站出呼喊的是西北甘肃循化籍女学生邓春兰,她渴求入学深造。一九一九年四月,她给北大校长蔡元培写信,大胆要求北大增设女生席位,表示自己愿为女界开一个先例。不久,她决定自费赴京求学,她与五名考入北京女高师的兰州女学生为伴,乘牛皮筏离兰州顺黄河而下,到宁夏中卫易船,绕道包头乘坐火车,历经艰辛,行程一万余里来到北京。邓春兰在报上发表一封《告全国女子中小学生毕业生书》,提出征求同志,组织大学解除女禁请愿团,引起社会舆论的重视。此后,要求大学开女禁的声浪日益高涨。北大校长蔡元培、教务长陶孟和文学院教授胡适都积极支持开放女禁,实行男女社交公开。蔡元培公开表示:“改良男女关系,必要有一个养成良好习惯的地方,我以为最好的是学校了。外国的小学与大学没有不是男女同校的。”   一九二○年寒假后,邓春兰、王兰、韩恂华、赵懋芸、赵懋华、杨寿璧、程勤若、奚贞、查晓园等九名女学生分别进入北大哲学系、国文系和英文系一年级旁听,成为中国国立大学第一批女大学生。  随着大学开放女禁渐成风气,中小学男女同校也开始促成,至一九二二年,已有近十所中学实行男女同校。男女之间的戒备开始松懈,男女社交逐渐公开和合法化,这在禁束了数千年的中国社会,是颇为不易的。  


第六部分:女性的发现女子就业与经济独立

  五四以前,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造就了中国第一代女工,但社会其他职业向妇女开放的都极有限,从事较多的是小学教员和保育员,再就是医务工作。女医生主要从事妇科及小儿科专业,也有少数祖传女中医。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妇女来说,仍只是在家里做主妇,抚养孩子与操持家务,包括许多女校毕业生,因为就业范围限制,只能出嫁成家,生儿育女。  女子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对于妇女如何能获得经济独立,不少有识之士提出种种设想,还把西方妇女理论家对妇女参加社会职业的观点介绍到中国。许多知识妇女尝试从商、经营。一九二○年,广州有几位女师毕业生自动发起,集资在广州较繁华的惠爱马路上创办女子竞业商店,经营杂货,但由于资本不充裕,又缺乏经营经验,不到一年便在竞争中倒闭了。但这毕竟是女子自谋职业的最早的尝试。一九二一年春,广三铁路用考试的方法录取了高小水平以上的四十名女子,首开录用女职员的先例。不久,上海等地银行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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