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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小偷日记作者:让·热内-第3部分

小说: 小偷日记作者:让·热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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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夜晚,我总会得到几句情报。我的想像力便围着情况转。我感到慌乱,也许是因为我同时扮演了受害者和害人者双重角色的缘故。事实上,我在夜间发行、投放着受害者和罪犯,他们都出自我的手笔,我安排他们在某个地方交手,天快亮时,听说受害者差点儿送命,而罪犯险些被送进苦役营,我痛感惊心动魄。就这样,心乱如麻的思绪茫茫然一直扩展到我自己的那块领地:圭亚那。
  这些小伙子违心的行为,违愿的命运,可谓乌七八糟。他们的心灵承受着本来不希望的暴烈。但他们从心底制服了它。视狂风暴雨如日常气象的人们,往往把自己也看得很简单。这段毁灭性的生命来去匆匆,包含许多运动,每个动作都很简单,很直接,就像一个大画家大笔一挥那么干脆(不过,画笔来回交叉会画出暴风骤雨,炸开雷霆霹雳,把他们统统劈死,也把我扼杀)。可是,与我过去的暴烈相比,他们现在的暴烈又是什么呢?过去,我的暴烈就是接受他们的暴烈,把他们的暴烈变成我的暴烈,要它为我而存在,把它吸引过来,加以利用,铭刻在我心头,就是了解它,预谋它,认清其危险,承担其恶果。但与他们现在经受的暴烈相比,找过去的暴烈又是什么呢?我的暴烈对我的设防、对我的冷酷,对我的苛刻是情有可原、必不可少的,而他们现在经受的暴烈犹如一种厄运,里面装着火药,而同时,外部却弥漫着火花,把他们团团包围,并把我们照亮。我们知道,他们的冒险是幼稚的。他们本身就很傻。他们同意杀人或被杀,仅仅是因为在玩一赌牌中,对手——或他们自己——作了弊。不过,正因为有这样一些傻小子,悲剧才有可能发生。
  这样一个关于暴烈的定义——相反的例子不胜枚举——向您表明,我遣词造句并非为了更好地描绘一起事件或其主人公,而是为了让您从我身上吸取教训。如果要了解我,读者的合作很有必要。不过,一旦我诗兴大作失足落水不知所措时,我会发出警报。
  史蒂利达诺身材高大健壮。他走路步子既灵活又沉重,既敏捷又缓慢,活像装了整流器。他精明强干又下流放肆。史蒂利达诺对我产生的一大部分威力——还有对唐人街的妓女们——在左右贴脸的相濡以沫中施展得淋漓尽致。他满口白唾,活像戴着泡沫做的口罩。
  “他哪来这些口液?”我寻思,“到底是从哪儿发作上来的,那么黏那么白?我的唾沫怎么从来没有这么滑腻,也没这么白?我的唾沫不过像一串透明的玻璃泡脆弱不堪。”
  自然而然,我联想到他那根阳物,如果按我的意思,沾上如此美妙的东西,滑如柔丝,那该会是什么样子,我暗中把这种泡沫丝网叫做“宫帷”。史蒂利达诺戴着一顶灰旧鸭舌帽,不过帽舌已经断裂。他进屋把他的帽子往地板上一扔,帽子顿时缩成一团,像一具断翅山鹑的僵尸;但是,他戴帽子时,稍许歪扣在一边耳朵上,帽子后沿往上抬抬,即露出容光焕发的金发。我还要说一说他那双漂亮的眼睛,清亮透彻,眼帘正派(若论及史蒂利达诺其人,可以说:“他的举止不正派。”),眼帘四周的长长睫毛和上面的眉毛金灿灿地发亮,浓眉下阴森一片,不是夜色朦胧,而是邪气笼罩。
  每当我来到海港码头,看到一条船的桅杆徐徐升起一面风帆,一阵一阵地,一节一节地,费劲儿地舒展着,上升着,开始犹犹豫豫,尔后当机立断,我便感到心慌意乱。这意味着什么?难道不正是这阵阵运动,预示着我对史蒂利达诺的爱慕益发激动吗?我是在巴塞罗那认识他的。他当时与乞丐、小偷、男妓和娼妓为伍。他很漂亮,但尚未确定是否由于我的堕落才使他有如此倾国倾城的美貌。
  1932年。当时的西班牙虫害成灾,叫花子成群结伙。他们从一个村庄乞讨到另外一个村庄,或去安达卢西亚,因为那里天气暖和;或去卡塔卢西亚,因为那里生活富裕,但整个西班牙都对我们有利。我简直就是一个虱子,尽管有人的意识。在巴塞罗那,我们经常光顾梅迪奥达街和卡门街。我们有时六人同睡一张床,没有毯子盖,天一亮我们就到各市场要饭。我们成群结队离开唐人街,来到帕拉勒洛广场就分散行动,胳膊上挎一只篮子,家庭主妇们一般不给我们钱,只施舍一根韭葱或一个萝卜。中午,我们回到住地,用一路所得做成浓汤。这就是我要描写的丐俗。在巴塞罗那,我看到男子成双成对,其中一个正如胶似漆地对热恋伙伴说:
  “今早我拿篮子吧。”说着,他挎上篮子走了。
  一天,萨尔瓦多轻轻地从我双手中夺过要饭篮子,对我说:
  “我替你讨去。”
  外面正下雪。只见他出了门,来到冰冻的街道上,身上裹着撕得破烂不堪的上衣(口袋已经开裂,悬吊在空中),衬衫藏污纳垢结得死硬。他一脸可怜兮兮的穷酸相,脸上阴云笼罩,脸色惨白却布满了污点,因为实在太冷了,我们谁也不敢用水洗脸。快到中午时,他带回来一些蔬菜和一点肥肉。这里,我已经提到一起撕坏衣服的事,后来又撕开了好几个口子,破得很厉害,是我铤而走险故意造成的,我因此得以领略衣不蔽体的美。一片爱的大风(还是兄弟手足情谊)鼓起我体内的风帆,向着萨尔瓦多驶去。他出了旅店,我稍后也跟了出来,远远地看着他向妇女们乞求施舍。为别人也好,为自己也好,我已经乞讨过,我知道要饭的套话:把基督教与慈悲混为一谈;把穷人和上帝相提并论,这是心声谦卑的流露,也许是太低三下四了,以至于我觉得,叫花子们絮絮叨叨正面吐露的轻盈雾气顿时染上了蝴蝶花的芳香。在整个西班牙,当时到处这么说:
  “看在上帝的分上!”
  虽然听不见他说话,但我想象得出,萨尔瓦多正在对一个个摊主,对一个个家庭主妇,挨个儿唠叨着这句话。我跟踪监视着他,像皮条客盯住妓女一样,只是心头充满脉脉温情。就这样,西班牙和我的行乞生涯使我饱尝低贱的辛酸,因为。为了美化这些蓬头垢面的被人蔑视的人物,必须要有许多傲气(也就是爱的傲气)才行。我还得有许多才气。我心想事成,才气逐渐来了。虽说我难以给你描绘它的机理,但我至少可以说,我逐渐强使自己把这种悲惨的生活看作是一种需求。我只是要创造生活的本来面目,绝不为它改头换面,我不会刻意去装饰它,掩饰它,相反,我要在千真万确的污垢中表现这段卑贱的生活,对我来说,最扎实可靠的手笔才是大手笔。
  这真是一个难堪的场面,事情发生在大搜捕(我说的是本书开篇之前的一场故事)之后。一天晚上,警察在搜我的身时大为惊讶,除了从我口袋里掏出别的东西外,还发现了一管凡士林。原来是一管薄荷味的凡士林,大家斗胆开起了玩笑。听了下面的对话,在场所有的书记员无不哈哈大笑,前仰后合,我也哭笑不得:
  “你用这玩意儿抹鼻孔?”
  “可别着凉了,当心让你的男人染上哮喘病。”
  西班牙人冠冕堂皇恶毒攻击人的俗语,我很难用巴黎下流话翻译出其中冷嘲热讽的味道。他们说的是一管凡士林软膏,下端已卷了好几回。这说明它已经被使用过了。在这次搜捕中,从众男人口袋里搜出来的大都是精致宝贵的东西,这管凡士林倒成了精心掩盖着的卑鄙下流的象征,同时也成了一段秘密风流的标志,这段风流韵事竟很快把我从千夫唾骂的处境中拯救了出来。我被关进了牢房,我一旦恢复了足够的理智,克服了被捕的痛苦,那管凡士林就与我形影不离。警察们洋洋得意,老在我面前晃动着它,借以兴师问罪,发泄他们心头的仇恨和蔑视。哦,就这小小的埋汰东西,对社会(指警察社会精英荟萃的代表团,首先是指西班牙警察特种乌合之众,他们浑身散发出大蒜、汗臭和油腻的气味,但从外表上看很是神气,肌肉发达和道德定势说明其强大)来说其用途简直是微乎其微,但对我却极其宝贵。与我的脉脉温情相得益彰的许多东西相反,这玩意儿并没有带着绚丽的光环;它只不过是搁在桌子上一小管凡士林,灰铅皮暗淡无光,已经破裂,毫无生气,同监狱审讯室里所有不起眼的东西(椅子、墨水瓶、规章、身高测量器、气味)相比,它显得格外突出,似乎有重大的干系,因其无动于衷令我感到极其沮丧,但是,也许因为管内装有黏性的东西,不由使我联想到一盏油灯,而很难把它比作一支葬礼用的蜡烛。
  通过这么一刻画,我重建了这件小宝贝,就在这时,一幅画面展现在我眼前:在我现在写作的这个城市一条街道里,在一盏罩式路灯下,一个矮小老太的苍白面孔出现了,这是一张干瘪的圆月般苍白的脸,我说不清是满面愁容还是虚伪。她走近我,对我说她很穷,求我给她一点钱。月亮鱼般的脸和蔼可亲,我顿时明白:老人刚从监狱出来。
  “她是小偷。”我自言自语。离开她时,内心(而非下意识)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梦幻,栩栩如生,顿时萌生这样的念头:我刚才碰到的老太,很可能是我母亲。我对母亲一无所知,她抛弃我时,我还在摇篮里,可我多么希望,她就是这个摸黑乞讨的女贼。
  “会是她吗?”我离开老太时不禁自言自语。“啊!如果真是她,我要用鲜花、菖兰、玫瑰和亲吻簇拥她!我要对着月亮鱼的眼睛,贴着又圆又笨的老脸,娇声娇气地大哭一场!”
  “何必呢?”我又问自己,“我干吗要对她哭呢?”不消多少时间,这些人之常情的亲情表示转念即逝,代之以最下贱最卑鄙的胡作非为,借以表现或亲吻、或眼泪、或鲜花一样丰富的意义。
  “我只要能在她身上痛哭流涕就心满意足了。”我反复想,心里充满了爱。(“菖兰”的发音与“畅然”不是很相近吗?)我要对她抱头痛哭,或者埋在她的怀抱里一吐为快。我疼爱她,这个女贼,她是我的妈妈呀。
  这管凡上林,其用途您可想而知,似乎让我进入一种梦幻的境界,沿着城市漆黑的小街小巷,冒出了一个女人的面庞,那个女人就是我最亲爱的母亲。这管凡士林曾为我在各种与其下贱地位相称的场所暗中寻欢作乐做了大量的准备,竟然成了我获得幸福的前提条件,我那块污迹斑斑的手绢就是证据。在这张桌子上,像是有一只喇叭向无形的宪兵团宣告,我对警察大获全胜。我身陷囹圄。我知道,我的凡士林将整夜遭受一帮警察的蔑视(长恋的反面),他们英武、健壮、强硬。他们个个都是大力士,即使最差劲的人也只要用两个指头轻轻一捏,就会把凡士林挤出来,当然首先要放一个轻声短促的脏屁,接着一股软膏便扭扭捏捏地悄悄流出来。不过,我坚信,这个微不足道而又如此卑贱的东西会硬着头皮顶下去,它仅靠自己的存在就足以让世界上所有的警察草木皆兵。它会把所有的蔑视、仇恨和恼羞暴怒统统吸引到自己身上,也许还有一点讽刺意义,它像一位悲剧英雄以激怒天神为乐事,而它自己则坚不可摧,对我的幸福忠心耿耿,并为此感到骄傲。我真想在法兰西语言中花样翻新,寻找鲜活的辞藻来歌颂它。我甚至想为它去战斗,
  以它的名誉搞几次大屠杀,叫暮色苍茫的荒野染上殷红的鲜血①。
  
  ①我确实打得头破血流,死也不抛弃这可笑的用具。——原注
  语言表达美取决于心灵活动美。说它美就已经决定了它必然美。然后就是证实它确是美。形象责无旁贷,也就是说形象要与物质世界的壮丽相符合。如果行为能激起歌唱的欲望并从我们的喉咙里流露出来,这种行为就是美的。有时候,我们意识到某一种行为卑鄙无耻,必须大声疾呼才能达意,于是不得不临危而歌。如果叛逆逼我们歌唱,这说明叛逆是美丽的。我想,背叛窃贼不仅可能使我回到道德世界,而且有可能使我重归同性恋行列。自强起来,我就是我自己的上帝,我说了算。在我看来,美一词用于男子汉,就是指男性优雅的体貌令人赏心悦目的特质。美往往伴随着妙不可言、作威作福、至高无上的动作。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十分独特的道德态度才决定有这种种动作,而且我们总企望通过我们自身对这种道德体验的文化为我们苍白的脸面、病弱的身躯注入活力,其实我们的情夫们自然拥有这种活力。可惜呀,他们本身并不具备的这种种道德正是我们的弱点。
  我现在正在写作,我思念我的情人们。我想给他们涂抹凡士林,带点薄荷味的软膏;我真想让他们的肌肉浸泡在这种腻滑的透明体里,没有这层透明体,他们哪怕是最宝贵的表征也会逊色。
  有人告诉我说,人体如果有一个部位受了伤残,其它部位便会得到加强。我希望史蒂利达诺断臂的活力已在他的性器官那里东山再起。我早就向往阳刚之躯,棒得像挥舞大棒的运动员,可以厚颜无耻胆大妄为;还有,开始时,史蒂利达诺让我领略到的东西真让我惊讶:他的蓝色工装裤只有一个皱褶,恰好在左腿上。也许这个细节本不该让我想入非非,但史蒂利达诺不时把他的左手摸到那块皱褶上,而且总像贵夫人行屈膝礼那样,用指甲轻轻拈着那角皱褶。我不认为他从来没有心动过,但在我面前他特别冷静。他看见我钟情于他,稍许露出一丝非礼的微笑,但又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我知道,他会爱我的。
  萨尔瓦多挎着篮子还没有跨进我们旅店的大门,我早就激动万分当街拥抱他,可他却挣脱了我:
  “你疯了!人家会把我们看成男妓!”
  他的法语说得很溜,那是以前在佩尔皮扬收葡萄时学的。我受到了伤害,甩了他。他气得脸都发紫了。那脸色就像冬天拔的紫白菜。萨尔瓦多没有笑容。他不高兴了。
  “够辛苦了,”他一定会这么想,“我一大早起来在冰天雪地里要饭。让这小子真不知好歹。”
  他的头发又乱又湿。玻璃窗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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