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家杀人事件_20051124-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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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 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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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祸不单行(1)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点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那些顶尖的犯罪学作家们包括艾德蒙·皮尔森、厄文、费尔生·扬、坎农·布鲁克斯、威廉·博利索和赫诺德·伊顿都没有特别腾出一些篇幅来探讨格林家的悲剧;现在看起来,那不但是我们这个时代非常重要的神秘谋杀案之一,事实上,放眼整个近代犯罪史,我也没看到多少比〃格林家杀人事件〃更特殊的案件。在重新研读自己为了这个案件所做的浩繁笔记、检视过各种相关文件之后,我不得不承认,整个犯案过程不只〃羚羊挂角,无迹可循〃,而且就算是最有想像力的记录者,也不可能填补得了其中失落的环节。
当然,世人都已经看见了浮现在外表的所谓〃真相〃。在事发后的一个多月间,新闻媒体无不争相报道这宗骇人听闻的悲剧即使只是完全表面的简单概述,也足以满足社会大众渴望异常、惊人事物的偷窥欲。但大家根本不知道,这一连串血案的内情,甚至超越大多数人最荒诞不经的想像;虽然我亲眼看到整个悲剧一幕又一幕地揭开,甚至还私藏着案发后所有侦查过程的真实记录,但当我坐在这儿、打算要公布这些第一手资料时,一种〃这不可能是真的〃的氛围,几乎立刻就包围了我。
这宗骇人听闻的罪行背后,不只潜藏着可怕的巧计奸谋、扭曲失常的心理动机,还有不可思议的、隐晦难辨的原型模式……这一切,报章杂志上当然是完全看不到的。其次,分析犯案步骤一点也无法解释说明最后的结果,光只审视侦办案件的途径,更看不出事件本身的高度戏剧性和违反常情。为什么大家都相信,警方以一般的办案方式解决了这个案件?很简单,因为大家都没看到最关键、最重要的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为什么大家看不到?因为警察局和检察官办公室似乎有一种〃绝不公布血案全貌〃的默契到底是因为害怕〃说了也没人会相信〃,还是只因为事情的真相〃可怕到没有人想谈〃的地步,那我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我正要写下的这个记录,可以说是第一手、而且未经剪辑的〃格林家灭门惨案〃的发展过程(我猜我不必再说明为什么我有资格做这件事了吧)。我觉得,现在正是公布真相的好时机,因为这个悲剧已完全过去,而我们不应该回避历史真实。同时我也认为,侦破这个案子的功臣该得到应有的赞扬。
这个人解开了难以理解的谜团,结束了沉积的恐惧,但令人相当好奇的是,他不但不曾正式地与警方携手办案,而且在所有公开发表过的谋杀案的记述中,他的名字也从来没有被提起过。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因为他和他那犯罪推论的新分类法,这宗以格林家族为目标、令人发指的阴谋可能会永远不见天日。警方的调查工作,一向只能在犯罪的现场找证据,再根据教条式的办案方式步步推进,然而,〃格林家杀人事件〃背后的阴谋,却完全超越了通常警探所能理解的范畴。
经过几个星期孜孜不倦、令人挫折的分析之后,这个人终于查出了恐怖的源头。他是一位年轻爱交际的贵族,纽约地方检察官马克汉的密友。他的名字我无权泄漏,但是为了记述的方便,我决定称他为菲洛·万斯。他已经在几年前搬到佛罗伦萨附近的一栋花园住宅,而且无意在有生之年返回美国,因此他答应了我的请求:发表他以〃法院之友〃身份参与刑事案件的个人经历。马克汉目前也已退休,过着隐士般的生活;而坚决、勇猛、诚实的刑事局警官厄尼·希兹,指挥侦查格林家杀人事件的警方代表,也因为得到一笔意外的遗产,现在已经达成他的人生目标在莫霍克山谷译注:莫霍克人是纽约州的〃原住〃印第安人。 的示范农场饲养少见的怀恩多特鸡。因为这样,我才终于能够巨细靡遗地发表格林家悲剧的深刻记述。
至于我自己为什么参与这个案件,我想我还有必要简单说明一下(说是说〃参与〃,但事实上我扮演的只是个冷眼旁观的角色)。
多年来,我,范达因,一直是万斯的私人律师。我辞掉了父亲律师事务所范达因与戴维斯法律事务所的工作,只为了提供万斯法律上和财务上的协助(附带说明一下:这些工作并不多)。万斯和我在哈佛求学时期就已经是好朋友了,而且在他的法律代理人兼金钱管理者这份职责之外,我也发现,自己还不知不觉地填补了万斯许多社会、文化方面的交游空隙。
当时三十四岁的万斯,身高将近六英尺1英尺=0。3048米。,瘦长、结实而且优雅。轮廓鲜明端正的五官,给了他外貌上的吸引力及均质的外形,但是,脸上经常带着冷漠、嘲讽的神态,也让人无法把他和 〃英俊〃联想在一起。万斯有一双冷漠、超然、充满智慧的眼睛,细长高挺的鼻子,和一张直觉上就是〃不假辞色〃、〃严以律己〃的嘴巴。但就在这严肃地外貌就像他和他的伙伴之间一道无法穿透的玻璃墙之下,却深藏着高度的敏锐和机灵;而且,对那些确实了解他的人来说,他的些许桀骜不驯,反而有一种无法抵挡的魅力。
他大部分的教育都是在欧洲完成的,因此到现在仍略带牛津口音和语调;我发现那没有什么意义:他几乎不可能因为别人怎么想而维持、改变任何〃姿态〃。他是一位努力不懈的学生,始终渴求知识,花了许多时间来研究文化人类学和心理学。他热衷艺术,而且在艺术方面展现了非凡的才智,更幸运的是,他正好有丰厚的收入来满足他强烈的收藏欲。他之所以会把对心理学的兴趣应用在个人的行为主义上正因为他注意到了马克汉管辖的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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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祸不单行(2)
他所参与的第一宗案件,正是我之前已写过的〃艾文·班森命案〃(作者注:《班森杀人事件》)。第二宗呢,就是表面上看来几乎无解的著名百老汇大街美女玛格丽特·欧黛儿的勒死案(作者注:《金丝雀杀人事件》)。同年的深秋时分,格林家的悲剧就发生了。和前两宗案件一样,新近的这次调查我也保留了完整的记录。我掌握了每一份手边的文件,向警方要求对档案逐字抄录,甚至草草记下许多不管是私下或公开的万斯和高层警官间的对话,整个记录的详尽和完整,会让山谬·佩皮斯译注:山谬·佩皮斯,十七世纪时的英国海军官员,以密码写成日记,详细记载了一六六~一六六九年间的私人生活和社会变迁,一八二五年时密码才被解译成功。都感到汗颜。
格林家杀人事件发生时,马克汉到任刚好快满一年。也许你还记得,那一年的冬季来得特别早。十一月时有两度猛烈的暴风雪,而且当月的降雪量打破了十八年来所有地区性的记录。为什么我特别提醒你这个早来的风雪?因为它在格林家事件中扮演着邪恶不祥的角色:风雪,毫无疑问是促成这谋杀计划的重大因素之一。因为这个悲剧里的所有险恶的内情完全没有公诸于世,所以之前根本没有人知道,甚至意识到,那个晚秋不合理的气候,和降临在格林一家人身上的致命悲剧有什么关联。
万斯之所以投入〃班森杀人事件〃,完全是马克汉挑衅的结果;在〃金丝雀杀人事件〃里的行动,则是万斯自己想帮忙。至于参与格林家杀人事件的调查,就纯粹是巧合了。解开卡娜瑞死亡之谜后的两个月之间,马克汉拜访了万斯好几次,就有关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请教他罪犯侦查的纯学术性观点;在某次轻松地讨论其中一个问题时,我才第一次听说了格林家杀人事件。
马克汉和万斯已经是多年的老朋友,虽然品味,甚至道德观都不同,但对彼此的敬意却由来已久。一开始我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两位个性恰恰相反的人,竟会产生如此坚固的友谊?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愈来愈能理解他们独特的友谊。仿佛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后,各自都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天性中缺乏的特质也许带有某种潜藏的遗憾。
这一边的马克汉个性率直、生硬粗鲁,有时甚至盛气凌人,以苛刻严肃地态度看待人生,不顾任何障碍地追随法律良知:诚实,廉洁正直,而且不屈不挠。另一边的万斯则生性活泼轻快、温文儒雅,而且有一种永不枯竭的尤维纳式的嘲讽译注:Juvenal,古罗马的讽刺诗人,传世的十六首讽刺诗,都在嘲弄帝王的权威和贵族的糜烂生活。,向令人不快的现实报以冷笑,坚持在尘世间扮演一个奇特的、公正的冷眼旁观者。此外,他了解人就像了解艺术一般深刻,对动机的剖析、对人物的敏锐判断就如我在很多场合见识过的都超乎想像的准确无误。马克汉显然既能理解万斯身上的这些特质,也很能领会它们真正的价值。
十一月九日早上十点不到,在到达富兰克林大街、中央大街街角上的旧刑事法庭大楼之后,万斯和我直接前往四楼的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在那个关键的上午,两名参与最近一宗薪资抢劫案的歹徒要接受马克汉的盘问他们都说,杀人的那一枪是对方开的火。这次的盘问将会决定两个劫匪谁是谋杀犯、谁又是目击证人。前一天晚上,马克汉和万斯已经在史杜文生俱乐部的交谊厅里讨论过这件事,万斯很希望能参与这场讯问,马克汉则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因此这般,我们才起了个大早,一路开车到市中心来。
在和这两个匪徒对谈了一个小时以后,万斯很让人意外地说,这两个人都不是真正开枪杀人的罪魁祸首。
〃马克汉,你应该看得出来,〃当承办警官送犯人回纽约市坟墓监狱后,万斯才拉长声调慢吞吞地说,〃这两个家伙能说的都已经说了,两个人都认为自己说的是实话。也因此,他们都没有开那致命的一枪。真可惜,因为他们很明显地都该受绞刑不,在我看来他们根本生来就该被绞死的。不能让他们得其所哉,实在是一件极让人遗憾的事……我说啊,没有其他人参与这抢劫案了吗?〃
马克汉点点头。〃第三个给脱逃了。根据这两人的供词,他是一个道上知名的坏蛋,名叫艾迪·马波。〃
〃那么,艾迪才是你想绞死的人。〃(作者注:后来证明这推断是正确的。将近一年之后,马波在底特律被捕,移送到纽约后被判谋杀罪。他的两名同伙则以抢劫罪被判刑,目前还在新新监狱服长期徒刑。)
马克汉不置可否。万斯则懒洋洋地起身,伸手去拿他的乌尔斯特大衣。
〃顺便问问,〃他说,很快地穿上他的大衣,〃今天早上我发现,连我们最高尚的报纸都以昨晚发生在格林豪宅的大屠杀为头条新闻,夸张地在头版上大刊特刊。为什么?〃
马克汉迅速地瞥了一眼壁钟,忽然紧皱眉头。
〃那倒提醒了我。契斯特·格林一大早就打电话给我,而且坚持要见我。我要他十一点过来。〃
〃你准备在哪儿见他?〃万斯本来已经握着门把手,这会儿却伸进口袋,拿出他的烟盒来。
〃我根本不想见他!〃马克汉恨恨地说,〃但显然,每个人都认为检察官办公室是他们遇到麻烦事时的情报交流中心。反正很不巧的,我认得契斯特·格林也很久了我们都是玛丽邦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所以我不得不听一听,在这桩轰动的格林案上他还有什么好添油加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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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祸不单行(3)
〃他们说是窃贼是真的吗?〃万斯连抽了几口烟,问,〃听说还有两个女人被枪杀了?〃
〃噢,那真是一件倒楣到家的惨剧!毫无疑问是外行人干的事。受了惊吓就拿起枪来乱开一通,然后拔腿就跑。〃
〃听起来倒让人很纳闷。〃万斯若有所思地顺势坐进门边的大扶手椅里。〃有什么古董餐具不见了吗?〃
〃什么东西也没少。显然这个窃贼还没来得及收网就被发现了。〃
〃你不觉得,这个小偷也笨得太离谱了点?一个业余的小贼冒险闯入名门大宅,想要趁着夜深人静一股脑儿抄光餐厅里的镀银餐具,但因为受到了惊吓,所以他走上楼去,在两个不同的卧房里枪杀这两个女人,然后再飞快逃走,连支汤匙都来不及拿……非常戏剧化,更非常令人难以置信。谁搞出来这种慈眉善目的理论?〃
马克汉的脸色立刻阴暗下来,但等他再开口时,看得出来已经克制住了愤怒。
〃昨天晚上总局转来报案电话时,值班的是助理检察官费瑟吉尔,他和警方一起到现场看过之后,也同意他们的结论。〃(作者注:亚摩·费瑟吉尔是地检处助理检察官,他后来以坦慕尼协会候选人出来参选议员,而且当选了。)
〃如果费瑟吉尔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