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伍德的领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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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算大功告成了,克礼退后两步,含笑注视着自己的杰作。而后,他坐在椅子上休息几分钟,因为他心跳如雷,而且突然发觉全身每一块肌肉都疲倦不堪。不要紧,还好他现在有钥匙了,可以锁上门,好好回家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再好好享受成果。
克礼从某个场景的一个蜡人身上脱下一件毛衣,因为蜡人的手无法弯曲,他只好把毛衣从脚上脱下来。领口虽然因此拉大了,但也无计可施。现在,蜡人胸前只剩下一个围兜似的东西,手臂和上身的其他部分都赤裸着。
克礼把夹克卷起来,把自己认为碰过的地方都拭去指纹,然后关了灯,小心翼翼地从后门走出去,上了锁,拴好门。如果有信箱,他会把钥匙留在里面,但是没有信箱,因此他把钥匙丢在后门的台阶上。他在垃圾筒里找到一些报纸,把夹克包起来。后来又找到另外一个垃圾筒,就把报纸包的夹克硬塞进糖果纸、啤酒缸和其他的垃圾筒当中。
那天晚上,母亲问他:“新毛衣吗?”
“立基送我的——祝我好运。”
夜里,克礼睡得像死人一样,他实在太疲倦了,联想到那个坐在马桶上的老头,都没有力气再笑了。
第二天早晨,售票员九点半之前抵达,克礼就站在马路对面观看动静。九点三十五分时,只有四个人进场,但是克礼实在没办法再忍耐下去了,他穿过马路,买了一张门票。这时,售票员也开始兼任收票员。他告诉观众说:“直接进场参观就好,今天早上大家都迟到了。”
说完,他走进去打开房屋外的灯,再往里走,把展示厅到衣帽间的灯全都点亮。好笑的是,他竟然没有发觉任何异样,连美玲戴着帽子,穿着外套坐在马拉特的浴缸都未曾觉察。
到目前为止的四名观众,是一男一女,一个十四岁左右、穿球鞋的男孩,另外还有一个男人。他们面无表情地看着浴缸里的美玲,仿佛十分“正常”似的。但是克礼的心却疯狂地跳动着,几乎要无法呼吸了。接下来,那个吃香肠和泡白菜的男人也没有引起任何惊愕,克礼不禁有些失望。
又进来两位观众,一男一女。
最后,走到魏伍德的场景前面时,终于有了反应。一个女人挽着丈夫的手臂问道:“签署休战协定时,有人被枪杀吗?”
“不知道,应该没有吧。”男人含含糊糊地应道。
克礼胸中的笑意简直像一触即发的炸药一样,他赶快转过身克制住自己。他有种感觉:他知悉一切历史,任何其他人都不了解。这时,鲜血当然已经变成铁锈色了。绿色吸墨纸浸满了血。
多余的血水从桌子旁边一滴滴地流下来。
房间另外一头,站在美玲身边的女人忽然大叫一声。
有个男人哈哈大笑,但是瞬即停止。
霎时之间,一切都爆发了。有个女人尖叫,同时也有一个男人喊道:“老天爷!是真的吧!”
克礼看到有一个男人爬上去,仔细检查脸上都是泡白菜的尸体。
“血是真的!这真的是个死人!”
另外一个男人——一名观众——昏倒在地上。
售票员从人群中挤进来。“怎么回事?”
“尸体是真的!”
这时,售票员仔细看看马拉特的浴缸,惊讶得几乎跳起来。
“老天爷——是美玲!”
“还有这一个!”
“天哪!赶快——赶快打电话给警察!”售票员说。
一男一女匆匆离开了,但是其他人既震惊又着迷,依然留在原地。
售票员跑进衣帽间打电话,克礼听到他的尖叫声,想必是看到坐在书前的男人,以及桌上马拉特的半个身体。
克礼认为该是离开的时候了,于是从挤在门口围观的人群中溜出去。
克礼心想:很好,真好!真不错,真是太好了!
这一天,他本来根本不想去上班的,但是又突然觉得还是亲自去请个假比较好。他告诉薛先生,说他觉得不舒服时,薛先生当然又是那副酸溜溜的口气,但是克礼捧着肚子,装得十分虚弱时,老薛也无计可施。克礼离开了杂货店,随身把自己所有的现金全部都带着,大约有二十三元。
克礼想搭巴士长途旅行。他知道,如果售票员回想起他经常到“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甚至想到他前一天晚上曾经去过,克礼就可能会沾上嫌疑。不过,这和他想搭巴士旅游的心愿并不相干,他就是抗拒不了那种渴望。他用八块多买了一张往西部的单程车票。下午七点左右,他抵达了印地安那州一个不小的镇。
到了终点站,车上下来几名乘客,克礼也包括在内。附近有一家自助旅馆和一个酒吧。克礼很想知道报上如何报导这件事,就走到自助旅馆门边的报摊。第一版的标题分别是:
像三人杀案
像大屠杀
杀手像三人害
克礼最喜欢最后一个标题,他买了三份报纸,站在酒吧边喝啤酒。
“今天早上九点三十分,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售票员贾莫迪和几名到场参观的观众,发现展示的蜡像当中,竟然有三具尸体是真的。死者是四十一岁的吴美玲太太、四十三岁的哈乔治,以及三十七岁的马理查,三人都是蜡像馆的工作人员。两个男的是被撞击脑部之后,加以刺杀;女的则是被勒死。警方正在搜查有关的线索。根据调查,凶案发生的时间,应该是昨晚十时左右,三名员工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凶手可能是九点半闭馆之前,最后离开的观众之一。他(或他们)也许藏在馆中某个隐秘的地方,等待其他参观者离开……”
克礼非常满意,含笑啜着啤酒。他的身子叭在报纸上,仿佛不希望任何人分享他的快乐,但这并非事实。几分钟后,克礼站起来,左右张望,看看有没有其他人也在看同一则消息。有两个人在看报,不过不知道是否在看有关他的消息,因为他们的报纸折着。
克礼点了一根烟,把三份报纸都看过了,看看有没有任何线索牵涉到他,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有一份报纸说,贾莫迪没有发现昨天晚上最后进馆参观的人当中有任何可疑份子。
“……由于死者及蜡像的安置方式非常怪异,警方怀疑凶手有精神病的倾向。警方已经利用广播和电视警告当地居民,上街时要特别留意,并且随时锁紧门户。”
克礼忍不住噗哧一笑,凶手有精神病倾向,真可惜报上未曾提及细节,三名记者的报导也缺乏幽默。他们真该对那个坐在马桶上的老家伙或者那个签署休战协定的家伙后脑几乎被敲扁的事,发表一点看法。这些都是天才的手法,他们为什么不能欣赏呢?
喝完啤酒之后,克礼走到人行道上。天已经黑了,街灯也已经亮起。他喜欢在这个新的地方四处观望,浏览商店橱窗。但他主要在找速食店,所以见到第一家就走了进去。这家餐厅的外观像头等火车的车厢一样。
克礼点了一客汉堡和一杯咖啡,他身边的两个人看来像是西部人,穿着牛仔鞋和相当破旧的宽边帽。其中一个会不会是警长呢?克礼也不知道。不过他们正悠闲地谈着某块土地。他们趴在桌面上吃着汉堡和咖啡,因为距离很近,某中一个人的手肘一直碰到克礼。克礼又把报纸全部从头再看一遍,其中一张架在他面前的餐巾盘上。
旁边的男人需要餐巾,麻烦了克礼,但是克礼欣然报以微笑,并且友善地说:“你看到蜡像馆谋杀案的新闻了吗?”
那人起初一脸茫然,然后说:“喔,看到标题了。”
“有人杀了三名蜡像馆的员工,你看。”报上有一张照片,不过克礼并不十分喜欢,因为三具尸体并列在地上,毫无趣味可言。他倒比较喜欢美玲在浴室的照片。
“嗯。”西部人似乎不大喜欢克礼,慢慢从他身边离开。
“那些尸体也被摆起来展示,跟蜡像一样。这是报上说的,可是并没有刊登照片。”克礼说。
“喔。”西部人继续吃他的东西。
克礼觉得好失望,也有一种受辱的感觉。他的眼光回到报纸上时,脸上已经有了几分怒火,而且越来越强烈,心跳也越来越快,就像每一次经过“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感觉一样——只不过此刻的感觉毫不愉快。
但是克礼仍然装出笑脸,又转身对左边的男人说:“我提到这件事,是因为这是我的杰作。”然后指指尸体的照片。
“你给我听着,小鬼,”西部人根本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今天晚上,你玩你自己的,行吗?我们没有惹你,所以你也别来烦我们。”他笑了笑,看一眼他的同伴。
他的朋友正盯着克礼,但是克礼瞪他一眼,他就立刻把眼光移开。
这真是双重侮辱,克礼已经忍受够了。他东西还没吃完,就掏出一块钱付账,连找的钱都不要,就走向大门。
“其实,那家伙也许不是在开玩笑。”克礼听到两人之一在说。
克礼转身说:“我本来就不是在开玩笑!”然后走进外面的夜色中。
克礼在青年会睡了一夜。第二天,他多少有点以为自己会被路过的警察逮捕,但是却没有。他搭便车到了另外一个邻近他家乡的小镇。日报上没有提到他的名字,也未提及任何线索。当天晚上在另一个饭店里,克礼和另外两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小伙子之间,又进行了几乎与前一天晚上相同的对话。他们都不相信他的话,克礼觉得他们好愚蠢,不知道究竟是装模作样,还是在说谎?
克礼搭便车回到家乡,直奔警察局。不知道他们究竟会说些什么。他想像着自己认罪之后母亲会说的话——也许跟她平常和她朋友谈的话,或是他十六岁那一年偷车被逮到时,她对警察说的话一样。
“克礼他爸爸走了以后,这孩子就完全变了。我知道家里应该有个男人让他模仿,做他的榜样,人家也一直这样告诉我。从十四岁起,克礼就一再问我:“我到底是谁?”“妈,我是个人吗?”克礼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听到她在警局说话的神情。
“我要自首一件重大的案子。”克礼对柜台的一个男人说。
那人一副怀疑、粗鲁的模样,不过仍然叫他到办公室去。克礼对灰发圆脸的警官说出自己的事。
“你在哪里上学?克礼。”
“我没上学,我已经十八岁了。”克礼告诉他,他在老薛的杂货店工作。
“克礼,你有麻烦了,不过不是你所说的那种麻烦。”警官说。
克礼被指定在另外一个房间等待。过了一小时左右,来了一名心理医生,然后是他母亲。克礼越来越不耐烦了,他们根本不相信他,说他是为了引人注意,才故意假冒罪名。他母亲一再重复他那些 “我是个人吗?”、“我到底是谁?”等等问题,仿佛更印证了心理医生及警察的话。
此后,克礼必须每周接受两次心理治疗。
他满怀怒火,不愿再回老薛的杂货店工作,不过他又找了一份送货的工作,因为他喜欢口袋里有一点钱,而且他脚踏车骑得很快,又不会弄错该找的钱。
“你们还没找到凶手,对不对?”克礼对警方的心理医生说。
“你们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笨蛋!”
心理医生却平静地说:“孩子,像你这样子说话,永远不会有任何结果。”
克礼说:“印地安那州有个相当正常的陌生人说:“那家伙也许不是在开玩笑。”他可比你有头脑多了!”
心理医生一个劲儿地笑着。
克礼气得七穷生烟。也许有一件事可以证明他的话——一直挂在他衣橱里的魏伍德的领带。不过这些蠢蛋根本不配看那条领带。即使是和母亲一起吃饭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送货时,他都无时无刻不在计划着。下次,他一定要做一件更耸人听闻的事,例如在大楼里纵火、装炸弹、拿机关枪到阁楼上,对着大街扫射。每次至少可以杀死一百人,甚至一千人。他们得进入屋子里才逮得到他。那时候,他们总该明白了吧。那时候,他们总该会把他当成真正存在的人,承认他在“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确应该得到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