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同人)包租婆 作者:他化(晋江vip2012-07-30完结)-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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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福尔摩斯的那一刻,我原本以为因为刚才的脚步声而受惊吓的心会平静下来,但没想到它反而跳跃得更为剧烈,耳鼓膜就只剩下砰砰砰的回音了。
直到坐在沙发上,我才觉得稍微平复下来。福尔摩斯递了一杯水给我后,随手拉过一张椅子,坐在我对面。
“谢谢。这几天你会一直住在这里吗?看起来你过得不错。”我心里有很多问题,但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开口,只好胡乱说点什么。
“我是翻窗户进来的,不得不说这栋房子的门简直就是摆设,如果你不想招待一些不请自来的、有着第三只手的客人的话,你真该好好锁紧窗子,钥匙现在还不能还你。你来之前,有人给我送一些生活必需品,就是你看到的那个孩子。”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屈起食指在椅子的扶手上有节奏地敲打着。
“……啊,其实我并没有看到人影。”
福尔摩斯瞥了我一眼,我打赌那里面绝对有鄙视的成分。
“丽贝卡,你如果还有疑惑,完全可以问出来,不用说一些搭不着边的话,还尽是一些看上去关心的虚伪言辞,它们给不了你想要的答案。”
“那最多也不过是客套话,和虚伪扯上关系的话,你还真是高估我了。”为什么我感觉自我进了这里,什么都开始不对劲了。
没错,就是从福尔摩斯开门的时候起,我就一直拘谨着,直到此刻坐在沙发上,但我仍然紧绷着腰背,就像去别人家做客那样。再反观先在坐在我对面的侦探先生,他没有穿外套,只是一件白衬衣,两只衣袖还被卷起了一些,这种放松的模样和他原本一丝不苟的样子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反了吧,反了吧,为什么作为屋主人的我要比房客还拘束啊?但是,下意识地放松不起来啊,总觉得今天福尔摩斯在默默地散发着某种具现化才能看到的黑色气体,他似乎有点不高兴,尤其是在我那一开头被“虚伪的关怀”之后。
难道是他的调查陷入了瓶颈?不,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应该红光满面像被打了鸡血要去见情人一样兴奋无比啊,之前的几次还老是在听他抱怨类似于现在的罪犯都不爱动脑子这种话,华生当时还夸张地在背后因为对于他的自大的不满连吐了好几次舌头。
“哼,你现在可以回去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乖乖待在家里哪也不要去,我和华生回去那天会去找你,你就跟着我们一起回去,也省得华生担心你没带钥匙进不了门。”
“我就一次忘带了钥匙……华生真的会担心吗,别污蔑他啊,比起我曾经忘带钥匙这种事,我觉得他记得你连日心说都不知道可要记得牢得多了。等等,你说不是我想的那样,你知道我来找你的原因?”此时我才后知后觉福尔摩斯说的前半句话。
因为福尔摩斯的后半句话让我想起了一次出门忘带钥匙后进不去,却不愿去邻居家敲门待着,而是选择了蹲在门前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把出门的两位房客给盼回来。结果这件事就继日心说之后成为了华生时常会提到的又一话题,通常情况下的作用是嘱咐福尔摩斯出门早回。比如说,“嘿,伙计,今天可别太晚回来啊,否则丽贝卡忘了什么的话可就又得进不来了。”华生一度让我的脸红了又黑。
“虽然知道你见过亨利爵士,但我没想到那么凑巧。那粒袖扣的主人并不是凶手。如果你要我解释,那么我只能说袖扣的确是死者从凶手的衣服上拽下来的,当时握在在他僵硬的手里,是我把它放进死者口袋里的。因为那是他最后都在执着的东西,其余的,不如我们来听一听凶手的解释吧。”
我抓了抓头,伸手从口袋里取出了那枚袖扣:“说真的,福尔摩斯,我越来越不懂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亨利爵士不是吗?当然,我也愿意相信他是一个好人,他也没有杀人的动机,但我相信,要是把厨刀和袖扣放到他面前他也无法解释清楚。刀也就算了,但私人衣物上居然连缺了一粒袖扣都不知道,我真不该说那位爵士是粗心还是为人不拘小节了。”
“别说的那么肯定,丽贝卡。你回想一下,见亨利爵士之后,在近十个小时之后你要找的人就被杀掉,那时,亨利爵士两只袖管上的袖扣还在吗?有缺少吗?”
我低头想了想,并不太肯定:“那时光线暗淡,我觉得亨利爵士的衣服上没有什么不妥、或者特别扎眼的地方。如果说哪里少了一枚扣子,细细看一遍的话,一定会觉得某处很奇怪的。”
“well,那就是说,你并没有觉得亨利爵士当时少了袖扣对吗。华生说,你们进巴斯克维尔庄园就是因为大雾弥漫,根本无法回去才会在那里借宿一晚。那么,连常年居住在沼泽的人都不敢在有雾的夜晚行走,更何况只是一个刚来到这里的外地人呢?他冒险出去,还能平安回来的可能性太小了。”
“我的天,华生给你的报告里面怎么什么都有,他是在写日记吗?”我开始怀疑华生是不是连每天吃些什么都会写下来让福尔摩斯知道,“不过你说的没错,福尔摩斯。可是,你说你看见迪克是在清晨雾散时分被杀不是吗,那么我假设亨利爵士就是凶手,他完全可以起得早一些,杀了人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回来,那时我可已经走了,也不知道他的袖扣少了没。喂,你那是什么眼神?我的假设很离谱吗?”我看见还未等我说完,福尔摩斯已经不厌其烦地对我露出了一个“你简直是蠢毙了没救了”的表情。
“你的假设漏洞百出,快停止你脑子里那些可笑的猜测吧,这样还能拯救一下你那单纯的神经组织。案发地点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距离绝对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赶回去的,连你这个比亨利爵士都早到了好几天的外地人都需要在密林中让人领路才能到达,亨利爵士没事去那里做什么。再者,如果凶手不是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杀一个陌生人可没什么意思。”
听了福尔摩斯的话,还真是这样。但我依旧不解:“你说的都没错,那这粒袖扣可就离奇了。”我挥了挥手里捏着的袖扣。
“有时候事情往往很简单,但我们若是一时间难以给自己一个合理解释的时候,那么就会不由自主地将它复杂化。或许等到凶手先生出现的时候,我们就明白了。”福尔摩斯看了看从裤兜里掏出来的怀表,“我改主意了,本来都已经忘掉了,但现在突然想起来,为了补偿我今早已经等你等得快要没耐心了,一起去吃午餐怎么样?这个时间出发刚好。”
“……我的荣幸。可是等、等我?”我指着自己,“你难道猜到我今天会来这里,还是来找你?”
“如果你不是突然之间性格大变的话,”福尔摩斯站起来捞起挂在椅背上的外套,“不过你要是再迟一些,我可能会以为你把自己丢在了半路上。”
这一次,我在走之前把窗户一扇扇都锁好,按照福尔摩斯的话来说,这期间居然都没有陌生人光顾这里简直已经称得上是奇迹了。
福尔摩斯的东西基本上都放在原来那个石屋里,而他带我去的目的地也就是那里。路不远,加上福尔摩斯挑的都是捷径,所以很快就到了。
“没想到你竟对这里的地形这么熟,我想如果拉出去说你是本地人大概没有人会怀疑吧。”我笑着对走在前面的福尔摩斯说。
“我勉强认为你这是在夸奖我好了,不过你还需要再继续努力。”听福尔摩斯的声音,他的心情似乎又变得好一点了,真是古怪的男人,比伦敦的天气更让人纠结,至少伦敦一年到头大多不见太阳。
在小石屋里吃过简单的午餐,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怎么了?你现在的模样看起来需要一个方便的地方才能解决。”福尔摩斯头也没抬,我怀疑他的脑门上长了眼睛。
“我的肠胃目前为止工作一切顺利。不过,我今早在来的路上遇见华生了……”
“如果说你现在想向我阐明为此姗姗来迟的理由的话,我觉得没什么必要。”福尔摩斯的语气又莫名冷下来了,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不是这个。”我摆了摆手。
“哦?”尽管只是一个疑问词,但好歹比刚才稍微回了点温度。
“我把你在这儿的消息泄露给他了,但他不会说出去的,我保证。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我差点没拍胸脯了。
“这又不是间谍,但听起来挺像那么回事的,丽贝卡。可是,你不觉得,有之前的那个艾米丽就已经够多的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大半夜码字,窗外传来了泡面的香味,它成功地勾起了我的馋虫。等我大汗淋漓地吃完跑回来,居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orz
第四十二章
更新时间:2012…7…21 21:57:58 本章字数:4901
其实我不太明白高深的侦探先生想向我传达些什么,但我可不是傻瓜,他言语之间分明是嫌弃艾米丽的多余。喂,作为一位偶像你的这种想法要是被粉丝知道的话肯定会被抛弃的啊,要不得啊要不得。
不,或许我不该想得这么简单,我的大脑应该再多拐几个弯。按照福尔摩斯那种骄傲自信又有一点虚荣的心来说,能被小姑娘喜欢这种事应该感到荣幸才对,但他背地里当着我的面却是嫌弃,重点是当着我的面。没错,一定是这样。艾米丽当时是和我一起出现的,福尔摩斯那时也没有想到会惊现他的fan,而他的行踪在他看来又是需要保密的,所以他一定是在责怪我和陌生人一起出现在他眼前,也许他更不想见到我的蠢脸也说不定。这么想来,他提到艾米丽很明显就是在指责我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还是和别的小姑娘一起,最要紧的是在艾米丽面前毫无保留地揭露了他的真实身份。
果然,聪明人的话都是要反复推敲的。这么一遍想下来,被嫌弃的人完全就不是艾米丽,而是我了。
“收起你的那种呆滞表情,我已经在用最直白的话在跟你交谈了,还听不明白的话你真是没救了。”福尔摩斯皱着眉,说出的话语速很快。
不对,等等,这种说话的语气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了,福尔摩斯先生我们才分开没多久吧,性格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一定是作者在您的属性上做了手脚没错吧,除此之外我可想不出其他的理由了。但别这样啊,福尔摩斯先生在这篇种马文里头连配角也算不上,作者桑你终于忍不住寂寞要把他也拉进'哔——'的深渊了么?崩坏成这样真的好吗,会有读者抗议的啊喂!
内心的小人终于泪流满面无力跪倒后,我满脸死灰望向福尔摩斯:“不,我明白了,福尔摩斯,时至今日我已经大彻大悟。都是我的错……”一定是我触发了某个关键点,这才导致某人的性格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
“你……?”
“我以后一定会听你的话的,艾米丽是个意外,当然我自知比她更加意外。我没想过会给你添麻烦,下次不会有意外了。”我最后一句说得很小声,几乎是在喃喃自语。
虽然说和福尔摩斯那发达的大脑相比,我的脑容量小不说还反应慢,但我毕竟还是一个正常的人,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福尔摩斯是可以被贬义词形容得了的。反之,他非常优秀,在各种方面,就连那一些放在别人身上会变成无可挽救的大缺点(如过分恃才傲物),但出现在他身上就成了闪光点。当这样一个闪闪发光的人就生活在我一个普通人的身边的时候,你无法想象我的那种激动之情,在最开始的一个礼拜,我甚至于只要一想到第二天早上能和福尔摩斯面对面道声早安就兴奋得大晚上睡不着觉,在卧室里面蹦蹦跳跳被隔壁的纳尔逊太太扯开喉咙批评后选择在床上抱着被子开心得打滚儿。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先生,也许这种喜欢里面崇拜的成分占了绝大多数。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把这位英俊的先生介绍给别人的那种得意感让我感觉非常好,尤其在后来福尔摩斯被各家报社大肆宣扬之后,我觉得所有人的眼光都不同了。单是凭借不俗的容貌,福尔摩斯应该就能够得到不少姑娘的芳心暗许了,更勿论他还是一个头脑聪明的名人,从来有一个好脑子就比一副好皮相要值钱得多了,让人羡慕的是福尔摩斯把两样都占全了。
其实我也是有虚荣心的,而且比起福尔摩斯来应该只大不小。我认识这样一位才貌双全的先生,并且能和他朝夕相处,这样能得到许多人的羡慕,并有一种“我有的而你们没有”的优越感。今天回想起来的这些,都让我感到很羞耻。
在别人面前可以把福尔摩斯当成自己的所有物炫耀一番,但面对福尔摩斯的时间多了,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挺恶劣的人,无论是言语还是神态。刚开始的对福尔摩斯的认知除了是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之外别无其他,时间久了他的本性也就露了出来。我曾看到福尔摩斯把华生打击得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疙疙瘩瘩地争辩,然后我出去了,等我再敲门进来的时候,华生已经一脸菜色“我完全被你打败了”的沮丧样趴在桌子上,手指泄愤地在挠桌子。我对这件事印象深刻是因为那张桌子上至今为止还留有华生挠很显眼的四条指甲印,我当时心疼得都想搬起一把椅子敲爆当事人的头。
看华生被福尔摩斯打击得脸由青到红是很开心的一件事,但是自己被他用刻薄的语言讽刺的时候就完全笑不出来了。华生被暗嘲后,他可以无所谓的耸耸肩,因为他把福尔摩斯当做了至交好友,而且他也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任何恶意。虽然我也知道自己很蠢,但要是被喜欢的人毫不留情地戳破自己很蠢这种事,我是真的很想哭啊。我也明白福尔摩斯那种家伙不能把他的刻薄话放在心上,但是心里还是很难过啊。自己承认愚笨和被人指出完全不是同一种感受。
好吧,福尔摩斯其实从没有用过太难堪的形容词放在我身上,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打擦边球好不好。就比如刚才的呆滞,它离褒义词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对吧,而且更加靠近的也是贬义,我虽然此身是一个寡妇,但我有的也还是一颗少女心啊,谁规定寡妇的神经一定比少女粗,可悲的是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