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凶猛(出书版) 作者:陶畅(出版日期:2012.09-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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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下筷子,定睛看着她,一本正经地说:“帮我个忙。”
“说。”
“如果有人问起你我昨天在哪儿,你就说我在大兴。”
“啊?”李淑芬也放下筷子,看着我。
“行吗?”
“什么行吗?你怎么了?”
我长出一口气,说:“昨天我来这儿租的房子,但我不想让人知道我在这儿租房子。我是个私人医生,你就说我在大兴出诊给你治病。”
李淑芬想了想,问:“谁会问我?”
“嗯……有可能是我父母,有可能是我老婆,反正你答应我就行了。”我露出一点儿恳求的表情。
“行!”依然是干脆的回答。
“那咱干一杯,一言为定。”
我往我们俩的杯子里各倒了一些饮料,然后双方高高举杯,像煞有介事地碰了杯。
“他们会问到我吗?”李淑芬问。
“不知道,反正不管谁问你就这么说。既然我们这么有缘分,又干了杯,那就说话算话。哪怕是警察问你,你也得这么说!”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有点儿肝儿颤,因为我怕她怀疑为什么我无缘无故地提起警察。而我却深知,估计只有警察会这么问。但可喜的是她并没有怀疑,依然满口答应。酒足饭饱后,我们互相留了电话,便各自散去。后来我把一个真正住在大兴的患者地址和简单病历通过短信发给她,让她记住,并叮嘱她,如果有人问她在大兴的地址就报这个。
从11月22日囚禁了梁赞之后,我就回到朝阳区自己的出租房去住了。我把梁赞的手机摔得粉碎,SIM卡折断,把他的证件夹随意地扔进了抽屉里。
11月24日,梁晓欢失踪3天,梁赞失踪2天。我爸报警了,公安局传唤我和我爸下午去那儿做例行审问。这期间我爸问我为什么梁赞跟我出去之后就没回来,我告诉他梁赞跟我出去后是分头去找的,后来我给他打电话他也不接。没想到,我那个单纯的父亲相信了。
我开着车带着忧心忡忡的父亲来到派出所,进去之后我爸就被单独叫进一个房间里问话。说实话,当我爸进了房间关上门之后,我紧张得要死,我真希望他永远不要再出来。因为我不想进去,我不想面对警察的审问,我不想编瞎话,更不想坐牢!我在派出所的大厅里,盯着繁忙的警察、盯着来来去去的过客、盯着墙上的挂钟和标语,几次有冲出警局逃之夭夭的冲动。但我不敢,因为这是我的计划中必须经历的一环,也是必须经历的考验,我不能就此失败!我强按住自己的身体,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
突然,一间办公室的门开了!从门缝里我爸的半个身子侧了出来,我看到他的表情更加凝重了!我知道我要进去了,我微微抬起屁股盯着他。他的身子完全从门里走了出来,后面还跟了一个警察。我爸转过身,握住警察的手,跟他寒暄着。我站了起来,同时,警察向我挥手,招呼我过去。我真的迈不开腿,感觉像灌了铅一样。可我知道我不能犹豫,越是这样越像心里有鬼。想到这儿,我僵硬地迈开我畸形的右腿,朝他们走过去。从我所坐的椅子到那个办公室大概有15米的距离,一声心跳一个脚印,我像个战败的士兵,又像个凯旋的斗士。纠结与恐惧,是此时的心境。当我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怒吼!
“都他妈闪开!!!”
所有人向发出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我们看到一个身穿黑色皮夹克的中年男人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我还听到不知道从哪儿传出几声妇女的尖叫。那个男人把匕首架在胸前,要挟站在他面前跃跃欲试的三个警察。
“你们他妈谁过来我就捅死谁!”
“你别胡来!”一个警察大喊。
“你先把刀放下,咱有话好好说!行吗?”一个年长一点儿的警察说。
“去你妈的!反正要他妈世界末日了!我找点儿吃的怎么了?啊?你们这是要逼死我啊?!”
我看着那个丧心病狂的男人,然后又猛地转回头看着我爸和他身后的那个警察。我爸完全被吓傻了,而那个警察好像本能似的一步一步往前凑。我偷偷四下看了看,在场所有穿黑色衣服的警察基本上都一步一步往前凑,而这一举动被那个男人看出来了。
“都别过来!我他妈再说一遍!!!”男人挥舞着手里的刀子,声嘶力竭地咆哮。
这个男人应该没干过什么绑架的事儿,因为他除了随身带着一把应急的匕首之外毫无准备。既没有人质,也没有第二套方案,甚至连此时此刻应该靠在墙角以防背后有人偷袭都不知道!果然,一个从他身后过来的警察将其恶狠狠地扑倒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儿就像电视里常看到的那样,所有人“轰”地一下一拥而上把他制伏。其中,还包括那个即将要审问我的警察。看到这儿,我赶紧疾步跑到我爸身边,抓住他的袖子就往警察局外面走。这一路我生怕后面有人大喊一声:“站住!”但没有,只听到嘈杂的一片乱喊:“按住手!按住手!”“放开我!”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我开着车回家的时候能感觉到我爸依然忧心忡忡,但我自己却差点儿高兴得笑出来。千钧一发之刻居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横在面前,解救我于危难之中,好像老天都在帮我。这是我计划中没有的突发事件,但可喜的是这种突发事件对我来说却是良性的!
后来我才知道警察除了让我爸在报纸上多打些寻人启事之外,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并且他们隐晦地告诉我爸,因为最近末日言论越传越广,影响越来越大,他们每天都会接到很多恶性事件,实在是忙不过来。这种类似丢自行车一样的人口失踪事件基本上没有时间调查。这个利好的消息对我来说简直如沐春风一般,甚至让我顿时对世界末日都丧失了全部的恐惧感,同时也让我更加放心大胆地进行下面的计划。
Chapter 3 初恋之殇
回到自己住的地方,我拿出一部新买的手机,插上在街边报亭买的SIM卡,拨通了一个电话。说实话,当通话等待声音响起的时候我又开始紧张了,手心又开始不自然地冒汗。这个电话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我好久没有打过。所以我很矛盾,既希望对方快点儿接电话,又希望对方永远不要接听。
嘟……嘟……嘟……
“喂?”一个悦耳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喂,咳,喂。”我干咳了一声。
“是你啊?”对方居然听出了我的声音。
“呵呵,是我。”
“怎么了?怎么会给我打电话啊?”
“没什么,想看看你换号了没有。”我随便编了一个理由。
“怎么可能?自从我高中毕业买了手机就没换过号,这你知道的。”
对方的声音依然那么甜美悦耳,只是比我四年前那会儿听到的声音成熟稳重了些,更加让人心动。
“你还好吧?”我平静地问。
“挺好的,你呢?结婚了没有?”
“还没呢。我听说你结婚了是吧?”
“我早就结婚了,孩子都两岁了。”
听到这儿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对方结婚的事儿我是知道的,因为有人告诉过我,但她有了孩子这事儿我确实毫不知情。虽然我们已经那么长时间没见,但说到底毕竟之前的感情是很深的。她有了孩子,这让我心里的确有那么一点儿不舒服,但我依然故作镇定。
“是吗?男孩儿女孩儿啊?”我问。
“女孩儿,跟她爸在加拿大呢。”
“那挺好。”
也许是太长时间没联系了吧,说到这儿的时候我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我们俩在电话里尴尬了几秒钟。可仅仅几秒钟之后,我那根绷紧的弦又开始发出提醒的信号。似乎每当我对我的计划有懈怠的时候,它总能非常敏感地察觉到,并且及时提醒我:“完成你的任务!完成你的任务!”
“咳。”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又说,“过两天有时间吗?出来见一面吧。”
“嗯……”她犹豫着。
“怎么?还怕你老公骂你啊?”我打趣着说。
“那倒不是,我得看看我有没有时间。最近忒忙了,一大堆事儿。”她为难地说。
“呵呵,我们有四年没见了吧?”
“嗯……差不多。”
“四年没见,我们见面聊四十分钟总可以吧?”我有点儿埋怨地说。
“嗯……”她还是犹豫着。
“哎呀,你还想什么啊?真服了你了。”我埋怨的口气越来越重。
“哈哈,好吧好吧!我才服了你了!”她爽朗地笑了两声,满口答应。
“那行,你看……什么时候?”我问。
“明天中午?你现在住哪儿呢?”她反问我。
“我还住朝阳,你呢?”
“我也在朝阳,最近住我妈那儿呢。”她说。
我想了一下,说:“那,我们还约老地方吧。”
她叫璟雯,我们的关系是:大学同学、初恋、未婚妻、朋友、陌生人,最后是仇杀对象。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斗争,才把她列为在末日前月我要杀的四个人之一,我也能预料到杀她这件事儿会让我遇到很多的问题和困难。有外在的原因,比如那么长时间没联系,她会不会理我?会不会见我?会不会乖乖听我话,“配合”我完成这个计划?当然也有内在的原因,毕竟我们认识太多年了,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我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虽然你现在可以把我当成是一个杀手,但我没杀掉任何人之前你不能认为我冷血。所以在杀与不杀之间,我因为她纠结了很久。但当末日前月迫在眉睫的时候,我最终下定决心,在那个杀戮名单上重重地写下了她的名字。原因?听我慢慢道来。
我和璟雯认识的时候是大一军训,因为我右腿残疾,所以并没有被列在军训的名单里,但我同样得和全体大一新生一起被拉到郊区的部队去。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穿着极不合身的军装,远远地站在我们系方阵旁边的某个地方观看他们军训,并且必要的时候给身体不适的同学拿毛巾或者送水。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有大把的时间观察这些陌生而朝气蓬勃的面孔。
最先映入我眼帘的并不是璟雯,而是一个外号叫老包的男孩儿。之所以叫他老包,因为他长得皮肤黝黑,而且脑门上有一个如月牙般的疤!很像包青天包拯,所以大家给他起外号叫老包。为什么我会对他感兴趣呢?因为他总是以各种名义逃避军训,不是胳膊疼就是腿疼。开始教官和老师还让他坚持坚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演得惟妙惟肖,好像多走一步就要骨折,再走一步就会全身消融而死似的,所以干脆就放弃了这个“逃兵”。他经常坐在我身边跟我侃大山,一侃就是一天。当然侃得最多的就是关于这届大一的女生,如果不是他,估计我不会那么快认识璟雯。
老包喜欢一个护理专业的女生,而那个护理专业的方阵离我们外科专业的还有一段距离,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那个女孩儿的。老包把那个女孩儿形容得如貂蝉一样美丽,后来他强行拽着我去看那个女孩儿,让我帮他参谋参谋,其实我知道他是想在我面前显摆显摆罢了。而当我看到那女孩儿的时候确实被她的美貌惊住了,不过唯一的出入就是这个女孩儿不像貂蝉,而是像小凤仙。就在见到那个小凤仙的同时,我也见到了她的同学璟雯。
那天军训结束后,全体同学排队去食堂吃饭。老包拉着我找到护理专业的队伍,寻找着那个小凤仙的踪迹。找她并不困难,因为那个女生被一群女生围在中间,她好像一个说书艺人一样妙语连珠,时而还能听到她放声大笑。总之,在人群中,这个女孩儿绝对是焦点中的焦点。而我们的老包同学也不含糊,直接走过去开门见山地搭讪。
“同学,能认识一下吗?”
一群女生都被这个愣头愣脑的黑小子吓了一跳,几乎每个人都不知道他在跟谁说话。而只有小凤仙非常自信,她好像非常笃定老包在跟她搭讪一样。
“行啊!”
后来两人喜笑颜开地聊了些什么我几乎都听不到了,因为我已经被这开门见山的搭讪方式和一拍即合的默契所折服。就这么两句,这两人就认识了。我当时心中暗暗挑出大拇指,罢了!罢了!太牛了!泡妞居然就这么简单!
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立在一旁的一个女生。她显然对老包和小凤仙的调侃没听进去,甚至眼睛都没看他们。她默默地发呆,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当我第一眼在人群中看到她的时候,我觉得她长得就是个一般人,中发,中等身高,白皙的皮肤,淡淡的眉毛,眼睛不小,但总觉得有点儿空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个普通的女孩儿,她,就是璟雯。
第二天白天,我照样和老包坐在军训方阵旁边闲聊。老包把他如何挑中小凤仙、他如何跟她搭讪、如何把她泡到手等一系列经验口传心授,毫无保留地告诉我。并对我说:“现在刚开始军训,你要看上哪个了就得快点儿下手!要不然就全飞了!”
后来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告诉他我想认识那个大眼睛女生。但说实话,我是没打算上来就跟璟雯谈恋爱的,因为我根本没有那个经验,而且也没那个本事。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的我,再加上那条残腿所带来的自卑感,我怎么会有谈恋爱的念头呢?曾经我真有一辈子不娶老婆的打算,不过后来在老包和小凤仙的介绍之下,我还是认识了璟雯。就此,我和璟雯的恩恩怨怨彻底拉开了序幕。
那时候刚刚结束了军训,从部队回到学校的第一天,老包就拉着我去见璟雯。当璟雯扭扭捏捏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简直和小凤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产生的冲击力之大足以让在场所有人都觉得浑身不自在。不过不管怎么样,我们后来还是相识了。只不过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熟络度远没有老包和小凤仙那天那么高。因为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