蹉跎-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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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次于暗割甚至有过而无不及的女人,就连太岁也只能苦笑着与她握手后说两句不疼不痒的客气话,将目光转向下一个队友。
简单讲,除了样子是高鼻深目外,这个叫做岩石的家伙就是放大了一圈,皮肤深了三分的黑杀,令人惊讶的是,他自称是印地安人,而且是血统很纯正的那种,当然,王平不会与身高超过两米的家伙讨论他的祖先是否骑马打枪并且成为第一批被割头皮的悬赏对象,长毛男只要了解这家伙也拥有几乎和黑杀一样的轻机枪使用能力就足够了,而且,他除了宣布自己的血缘与姓名外,再就没有多说一个字。
从这点上看,如果岩石很幸运的活到满脸皱纹的时候,或许真的会象个印地安人。
相比和白人长相类似的岩石,老布才应该是货真价实的印地安血统,圆脸,小麦色的皮肤,黑发黑眼,一笑两颗大门牙闪闪发光,眼角的皱纹可以夹死正在额头上休息的跳蚤,担任向导的他原名叫布,过了三十岁之后,很自豪的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老布,用他的话来讲,能够长寿是上天赐予的最好礼物,他的父亲活到了五十一岁,是部落里最长寿的人。
除了带路,根据库克的介绍,老布最擅长在荒野上找水,树林中找吃的等等正宗印地安人才会的技能,不过当老布提到他会教太岁与王平如何用烧热的鹅卵石放在腋下,腿窝保持体温的时候,王平才凭借着自己的记忆恍惚想起这些技能似乎也来自于特种部队的野外生存手册,而且辅助计算机也证实了这一点。
根据王平和太岁的特点,他们也很荣幸地拥有了探险队专用的绰号,总之正牌狙击手到来之前,探险队一共包括了七个人,分别是,铁皮桶库克、尖兵太岁、金发小子王平、快枪强尼、火药金姬、旋风岩石,绰号酋长的老布。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叶蜂(下)
“咳,小子,还习惯吧?”强尼哈哈大笑着,两只P226B如神助,面对扑过来的蜂群几乎是一枪一个!
王平在MINI—14射击的||。于太岁,他现在满脸的无奈,双手端着AA12霰弹枪面~连开火,还好他使用的是三十二发的弹鼓,而且队里还有六个储备,否则长毛男真怕太岁忍不住发彪,现出原形大吃一通。
事情还要从他们进入天堑系统的范围区之前说起,本来,库克探险队在王平与太岁加入后的第三天才正式出发,因为还要等一名老手,也就是王平的‘狙击教官’加入,结果就在两人加入的当天晚上传来消息,那个家伙不知道什么原因被三合会做掉了,据说是与他携带的狙击步枪有关,临时再找狙击手是不可能的,库克也就十分无奈地将自己的藏品,保养的十分到位的M110统提供出来,让王平简单了解并且尝试射击两次,由于长毛男的成绩相对于一个新手已经是‘相当不错’,因此,他也就暂且充当起探险队的狙击手。
出发之前,库克再次检查了一下小队人员的火力配置,短枪全部采用P226,二十发加长弹匣,手雷看个人爱好任选,长枪则是无托形增加了快慢机的MINI—14,配备AC—556更适合,不知道为什么,库克就是一口一个MINI—14,除此之外,击手王平用的是M110统,岩石用的是MK46,金姬带着只有她自己知道怎么使用的炸药。
防弹衣、防毒面具等等,那自然是标准配备。
装好给养,骑着马匹,刚刚进入天堑系统的范围,王平就发现了个十分要命的问题,一直给予他最大保障的生物磁场探测系统出现状况!很显然,天堑系统的运做与王平赖以生存的小东西之间有点干扰,可怜的生物磁场探测器怎么可能是覆盖整个北美洲的强大系统的对手?因此只能可怜地胡乱传点半准不准的数据给自己的‘老板’,希望王平先生不要介意。
本来没有了探测器的帮助,王平也没太在意,只是暗自庆幸听从了神甫的嘱咐,选择了一只探险队,否则就凭他与太岁两个人,蒙头蒙脑的闯进系统覆盖区,还不一定会出什么事情呢。结果长毛男还没高兴上半天,为了抄近路,探险队进入山区,就遇到了第一个麻烦——叶蜂。
这是一种可以伪装成树叶的变异蜜蜂,只是体积要比普通蜜蜂大许多,差不多有成年人两只拳头加一起那么大,蜜蜂依靠吸食植物的汁液生存,从远处看,一棵树上似乎生长着几个很巨大的翠绿的树叶,很好辨认。
听老布介绍,这里还是天堑系统的边缘,不常遇到这种攻击性很强,毒性很强,族群在地下生存的昆虫,既然遇到了,当然要饶着走,失去探测器的王平又不是瞎了眼睛,肯定没有疑义,老布指路,太岁打头,刚刚爬上山坡,那些叶蜂突然象疯了一样猛扑过来,而且越聚越多,这下可好,山坡上只能牵马又不能骑马,一帮人面对着几百只气势汹汹蜜蜂那里有还手的时间,趁着昆虫体积大,飞行速度慢,就只有落荒而逃,最终在山顶的开阔地被围住,这些叶蜂不要命一样轮番扑击,塞好马耳后,幸好这些人也都是老手,枪法还不错,这些叶蜂的体积也不小,大家利用马匹当掩护,那些高空飞翔的叶蜂只要扑下来,基本上都成为众人枪口下的尸体。
几次三番之后,这些叶蜂还是不肯离开,始终盘旋在探险队的上空,偶尔会分出一小队扑下来找探险队的麻烦,这也让有着印地安血统的岩石与老布十分迷惑,以前不是没碰到过这种虫子,最多把扑过来的干掉,也没有见它们如此执着的时候啊?
“你确定没和这些叶蜂有过一腿?”又一次解决小股叶蜂后,王平少有的和太岁开起了玩笑,用的自然是中文。
太岁抓紧时间往弹鼓里压着十二号霰弹,抽出点时间和王平斗嘴道:“你还是闻闻有没有虫子激素什么的东西吧,或者声波之类的,我看,没准有什么玩意在吸引着这些虫子。”
王平摇头苦笑,如果有,他早测出来了,顺口用英语问道:“酋长,春天的时候你遇到过这样疯狂的虫子吗?这些虫子怎么老追着咱们?”
酋长老布无奈地点点头,眼睛却盯着空中的叶蜂,说道:
这些小东西是饿了!刚才咱们还是靠的有些近,被它一个发现,这才扑了过来。”
“它们怎么知道咱们能吃那?是因为咱们是活物?”王平顺手将新弹匣接到M8,大声喊道:“注意!又下来了!”
枪声四起,四十多个叶蜂又被击落尘埃。
“这些虫子是不是有指挥系统啊!老布!你知道不知道?”王平看着头上那些盘旋的黑点,目测最少还有六百多个。
“见鬼,谁知道!它们似乎不是一群的!这些叶蜂好象是十多个种群混在一起,一次扑下来一个种群!”老布叫骂了两声,接着回答道:“别小看这些虫子,我父亲说过,它们可是他所知道的,上百年来最聪明的虫子!遇到缺少食物的年景,就会聚集在一起寻觅任何能吃的肉食!而且每一次都是不断派出一部分虫子试探着攻击!不是把猎物累死,就是把自己拼光!我父亲说过,他那个年代曾经听说过部落迁徙,靠近了天堑覆盖范围,正巧在晚上撞上叶蜂也是大群迁徙,结果就被这种疲劳战术活活将整个部落的人吃光了!”
“切!要是我,肯定让所有的蜜蜂都扑过来!”强尼接话说道:“几百只,都扑过来咱们就死定了。”
“不,这些虫子的体积太大,空中飞行肯定没那么灵活,如果一起扑下来,不用等咱们动手,它们自己先撞掉一堆了,再说,它们聪明也不会聪明到天上去,这种攻击模式也是种天性,轻易不会改变的。”王平的推论显然得到了岩石的同意,沉默的壮汉将轻机枪抗在肩膀上,对长毛男伸了伸拇指。
库克作为队长,脑袋可不笨,一直不说话就是因为他也在琢磨这些虫子到底发了什么疯,顶过第四拨攻击,战斗间隙,库克发话了,大声吼道:“王平!你身上带的冷冻手榴弹给我丢到旁边的林地里!三颗!咱们都跑到冷冻雾中央,然后金姬你向冷雾的外围丢烟雾弹!”
“收到!”
“明白!”
有命令就要执行,十秒钟后,短暂的冷烟雾出现了,七个人戴上防毒面具,牵着马匹全都钻到烟雾里,全都蹲在马肚子下面,紧张地听着外面的动静,烟雾弹的效果很强,这些马坚持不了太长时间,纷纷嘶鸣。
叶蜂群飞走了。
“多亏了上帝保佑,现在无风,以往遇到这些家伙攻击,不是大老远的都躲着走,就是看数量不多,打死了事,从来也没研究过它们是靠热源辩识目标的,幸好我猜对了。”库克牵着马匹,边走边说道:“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本来在安全距离,结果这些家伙却飞过来找麻烦。”
库克不知道,太岁可知道,他瞄了眼王平,也不多说废话,王平所拥有的仿生躯体表面,正经有几个地方因为机体散热的缘故,温度比正常人要高,大概在四十度上下,就是马匹的体温都比不过他。
看样子这些叶蜂多半是被王平的体温招惹过来的。
无缘无故打了场冤枉仗,探险队的众人穿过这小片林区,上了条乡间小路,别看是乡间小路,也不次于东亚的正常公路,北美联盟当年的实力可见一斑。
“那些叶蜂群是靠温度抓猎物的,除了它们,这里还有什么东西是依靠这种方式捕猎的?”太岁看似很随意地提问道,只有王平明白他的意思,如果这种捕猎模式在北美内陆属于通用模式的话,那他只好以降低输出功率的方式尽量控制热量散失了,也就是说如果出现紧急情况,王平最少需要十秒左右的反应时间来提高自身反应堆的输出功率,恢复到全额工作的状态。
库克没说话,老布开口说道:“象叶蜂这种白天活动还用热源确定目标的虫子不多,以往封冻年代的变异生物一般只有夜间出来活动的,会用这样方法追踪目标,现在确定的大概有毛蛤蟆、土狼等等,不过不用担心,除了达拉斯城区我们还没有进入外,这十几年的摸索,早就把地区内安全的宿营地摸透了,晚上咱们绝对会住在比较安全的水泥房子里。”
“如果出了达拉斯城区再往北呢?”长毛男追问道。
“再往北?”老布耸耸肩膀,说道:“你别看地图上就那么大点地方,好象也没多远,再往北就我所知,还没人去过,或者说去过的人还没有能活着回来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遇秘(上)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探险队再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偶尔出现的奇怪生物也都被库克等人顺手处理掉了,每天重复着日出前进,日落休息的单调工作,再加上没什么新鲜景色观看,就连当尖兵的太岁都开始懈怠起来。
四月十六日夜晚
闲暇的时候,太岁找了个机会和老布打屁聊天,套问一些覆盖区之内的情况,询问为什么一路走来七饶八饶的没什么危险,却很少有人进入覆盖区之内呢?
“没危险?”老布苦笑着回答道:“这十几年气候好转,刚开始的几年,随着永冻地带的收缩,很多人都进入内陆探险,但是能活着出来的少之又少,咱们现在走的路就是这些人用血换出来的,说白了,如果你看见路上有白骨干尸,那就要注意,前面是禁止进入区域,要小心了。”
库克在旁边用小刀切割着一块他们称之为肉土豆的植物根茎,那是种多年生食肉植物,吃些小昆虫什么的,十年以上的也吃老鼠,根茎的味道和土豆差不多,接茬说道:“小子,是不是觉得这几天除了叶蜂,再没别的危险?别把这里想的太简单,除了你们两个,就只有金姬是第二次进入探险队,而其余这几位,谁不是在地狱里和撒旦喝过咖啡的家伙?要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会这样轻松地进入内陆?老布说的没错,这都是用人命换来的!所以就象我说的,你们两个狗娘养的混蛋够幸运。”
太岁笑笑,这几天接触下来,他也发现库克说话的一个特点,如果他说了狗娘养的三个字,就意味着,他的心情很好,或者很不好。
“明天马上就出山区,就进入荒原了,大家都要小心点,眼睛都给我放亮一些!在荒原上被土狼什么的围上,可没跑,好了,今天金姬守上半夜,王平,你守下半夜,岩石,去把大厅里的马喂好,关进拘留室,没什么事情的话。|说道:“都滚去睡觉!”
除了担任尖兵的太岁不用担任守夜任务,剩余六个人两两一组,都是轮流守夜的。
现在他们处在北美联盟一个小镇废墟的警察局里,小镇不大,一条街,两边罗列着一些残破的建筑物,连超市都没有,保存完好的就只有邮局与警察局,火堆就在警察局三层小楼的房顶上,警察局小楼整体呈现玛雅金子塔形状,钢筋水泥的建筑,楼顶是个八米见方的正方形,常见的太阳能板早就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靠近正门的方向还树立着一根金属旗杆,这么多年,竟然没被人拔掉,也没弯曲,依旧挺立,也算是难得一见。
金姬和王平两人围坐在火堆旁,而其余人则进入三层楼的武器储备室睡觉,选择那里并不是因为储备室里都是枪,枪支弹药早就消失一空,残留了一些配件,而是因为那里的墙壁特意被加厚过,又拥有还可以使用的合金栅栏和防护门,相对安全一些。
干坐了一会,本来就不用睡多长时间的王平忍不住想找点话题聊聊,但是他还没笨蛋到去打听别人的过去,装做随意的说道:“金姬,你最擅长用什么做炸药?”
“化肥。”金姬似乎也看出两人都很无聊,又没什么睡意,也找了个话题问道:“你去芝加哥做什么?”
“找东西。”
经过良久的沉默,两人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看样子我实在不是个聊天的料。”王平自嘲地笑笑,顺手将干树枝丢进火堆里。
“我也不是,刚见面的自我介绍没吓到你们吧?”金姬起身活动了两下,顺手拽过背囊里的毛毯裹在身上,又回到了火堆边。
王平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说实话,吓着了,太岁还猜测你是医生,没想到一张嘴火药味那么大。”
“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