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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令人惊叹的实案:美国8大奇案-第19部分

小说: 令人惊叹的实案:美国8大奇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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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欠佳等等。在他的印象中,理查德生性懒惰,没有动力,从不想认认真真地做好一件事,也很少能够圆满地完成一项工作。但在另一方面,理查德待人接物却颇有风度。比如在狱中接受专家们的面谈时,每到吃午饭的时间,他总是殷勤周到地关照所有的人都点完了菜,最后才点自己的。
  赫利博士和被告方的另一位专家伯纳·格鲁克指出,纳森和理查德经常表现出一些有别于常人的言行举止,虽然不能笼统地说他们神经有问题,但正是这些异常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作为对这一观点的佐证,被告方传唤了纳森和理查德的几位同学朋友。这些年轻人在证人席上谈到理查德的幼稚和神经质,谈到他毫无节制的抽烟喝酒,谈到他在学校因酗酒而受到警告处分,谈到他对所有侦探犯罪类读物的着迷,谈到他在一次新年除夕夜的狂欢中因饮酒过量而晕倒,醒来后逮谁揍谁。理查德的女朋友萝兰琳·那珊说,理查德开车非常野蛮,从不为行人让路,他出过好几次车祸。就在勃比·范克斯命案前不久,理查德撞坏了他父亲的豪华礼宾车。萝兰琳讲到有一次理查德去她家,正巧她父母的几位朋友也在那里,理查德就跟小孩子发“人来疯”似的,独自一人在屋子中央跳舞,用手指头摁遍盘子中的每一块巧克力,又将客人们挂在门厅里的帽子挨个儿试戴一遍。还有几次,理查德一到萝兰琳家就开始偷东西,临走的时候又一件一件地放回去,为自己的行动能瞒过众人的耳目而兴奋不已。
  就是在这些证人中,记者们发现,雅各布·范克斯收到的那封赎金索取信上,左下角的GKR原来是理查德的另一位女朋友婕梅·K·荏哈德的英文缩写。在一般的公务信函中,这应该是执笔或打字秘书的签名。警方在后来的调查中证实,婕梅与本案没有关系。
  纳森的一位教授谈到,这位聪明的学生特别爱钻牛角尖,经常提出一些稀奇古怪、不着边际的问题。他的同学们则作证说,纳森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奉行实用主义,有用的就是好朋友,没用了就一脚踢掉。能与他长期相处的只有理查德,因为纳森对理查德的态度更像是“恋人”。出庭的专家们证实,纳森与理查德之间确实发生过同性恋行为。
  被告方也请到了一位本地的专家。在芝加哥西郊挂牌行医的豪洛德·休勃博士指出,两名案犯之所以胆大妄为,犯下如此滔天的大罪,是因为他们自认为才华出众,智力超群,警方逮不着他们。
  克拉任·达偌的最后两位证人是阿尔伯特·洛易的秘书卡瑟琳·菲茨拉德和纳森的哥哥迈克·里奥普。
  卡瑟琳说,她的老板曾授权于她,任何时候只要理查德需要钱,她都可以开给他250美元以内的支票,而无须经得阿尔伯特的同意。科罗检察长在交叉取证时问:“这就是他被惯坏了的原因之一?”卡瑟琳支支吾吾,说以她的身份,不便对此事作出评论。克拉任从被告席上起身道:“我方承认这一点。”
  迈克·里奥普在证词中说,纳森每月的零花钱是125美元。此外,如果有其他需要,家里可随时给他更多的钱。事实上,里奥普先生不久前刚刚给了纳森3000美元,让他在今年暑假去欧洲度假。
  克拉任·达偌博士在此想要证明的是,以两名被告的经济状况,他们不可能为了图谋钱财而杀人,就像公诉方所指控的那样。
  被告方听证结束后,公诉方要求重新取证,以利用这次机会和法官8月1日的新决定传唤他们自己的专家证人。受雇于公诉方的三位神经学家和心理学家一致认为,从总体上讲,纳森和理查德心智健全,精神正常。休·派骓克博士指出:“除非我们认为,所有在作案之前精心部署周密策划的杀人凶犯全都是神经病,否则很难证明,这两名被告确实有什么神经方面的疾病。”
  阿契巴德·丘尔其博士告诉法庭,根据他的观察和诊断结果,理查德在作案的时候“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在干什么”。“他知道他自己是谁,身在何处,以及当时的日期、时间等等的一切。在我们的交谈中,他所表现出的记忆力、理解力和逻辑推理能力都是一流的,我看不出他的神经有什么毛病”。丘尔其博士补充说,纳森的情况也是如此。
  几位公诉方专家的共同结论是,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自小便生活在极其优越的环境,他们富有的家庭为他们提供了锦衣玉食,他们住大房子,开好车,特别是,他们在学业上的卓越表现,使他们自我感觉处处高人一等。他们鄙视周围的人、周围的物和周围的事,进而发展到蔑视所有的规章制度和法律。在他们看来,他们的与众不同也包括了他们可以不受任何规章制度和法律的约束,或者说,他们过人的聪明才智可以使他们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这一点,才是导致他们犯罪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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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22)



  在被告方交叉取证的过程中,克拉任·达偌博士几次向法官表示,纳森和理查德被捕之后,检察长罗伯特·科罗为了让公诉方的专家们完成他们对两名被告的评估诊断,一再拒绝被告方律师与委托人见面的要求,直至法庭下达命令。克拉任指出:“扣押委托人并强迫他们招供绝对不是执法。”
  科罗检察长回答说:“我们并没有强迫他们说话……实际的情形是,他们一旦说起来就没完没了……没完没了地吹嘘他们筹划的这桩所谓‘完美犯罪’是多么的聪明巧妙,周密细致。”
  在克拉任·达偌的追问下,检察长终于恼羞成怒:“我不否认我的行动违反了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且,只要我还坐在地区检察官这把交椅上,我还将继续这样做。当一个人被控犯罪时,我绝对不会在我们的人找他谈话之前,就打电话告诉他请什么律师。”
  克拉任·达偌也火了:“你以为市民们会选举一位公开扬言要违反宪法的人做他们的地区检察官?”众所周知,罗伯特·科罗将在即将到来的11月大选中竞选连任,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在勃比·范克斯绑架谋杀案中如此不遗余力的原因之一。
  克拉任一语中的,媒介也借此大做文章,甚至把这段对话中的画龙点睛之处挑出来,做成报纸上的大幅标题。后来,科罗检察长不得不在法庭上就自己的上述言论作一番“解释”。
  在1924年,“蒙然达权利书”尚未问世。直到30年后的60年代,联邦最高法院才在蒙然达案的裁决中指出,有关当局必须向犯罪嫌疑人通告他们有保持沉默和聘请律师的权利。当记者们就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采访芝加哥著名律师、罗伯特·科罗检察长的侄子威连·科罗时,他承认克拉任·达偌博士在若干年前就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先见之明。(“蒙然达权利书”全文见笔者所著《美国8大名案》中《被亵渎的母爱》一文)
  8月19日下午,当公诉方的最后一位证人退出法庭之后,约翰·加维利法官宣布总结性发言开始。
  首位陈词的是助理检察长汤姆斯·马歇尔:“鉴于本案前所未闻的恶劣情节,和作案人前所未闻的残忍手段,公诉方的立场是,对两名被告只可能有一种惩罚,即处以极刑——死刑。”汤姆斯讲了整整一个下午,几乎数遍了历史上所有判绞刑的案例。
  另一位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对加维利法官说:“现在在您面前的,是两名最冷血、最残酷而又最懦弱、最卑鄙的罪犯。”他们甚至不曾给被害人勃比·范克斯反抗的机会。“他们从背后袭击勃比,那是一种完全懦夫的做法。”现在,当他们栽到了警方手里,当他们被带到法庭上受审,他们用重金聘来的律师便开始侈谈什么宽容和仁慈。“当他们用拳头在勃比的头部连击四次,又将他拖到车后座用凿子活活地戳死时,他们对勃比表现出了任何的宽容和仁慈吗?法官大人,您难道不觉得,当他们对一个活生生的男孩下了那样的毒手,如今又到法庭上乞求宽容和仁慈,是多么的荒唐可笑吗?”
  旁听席上,呜咽和叹息之声渐起。雅各布·范克斯终于忍不住站起身来,离开了法庭。
  “绞死他们!绞死这两个狼心狗肺的杀人犯!”约瑟夫·萨瓦其最后说,“如果我们不以法律的名义对他们处以极刑,我们便是亵渎了法律。而且,我想对您——尊敬的法官大人说一句出自肺腑的话,如果这两名被告不被绞死,以往历史上所有的那些被绞死的罪犯都会觉得冤枉。”
  据说在约瑟夫·萨瓦其发言结束后的休庭期间,纳森·里奥普一改开庭以来向公众展示出的轻松、随便和无所谓,在哥哥迈克面前痛哭失声:“哦,我的上帝!……迈克,你觉得我们真的会被送上绞刑架吗?”
  与约瑟夫·萨瓦其的激愤形成鲜明的对比,被告辩护律师本杰明·巴赫拉奇的发言则非常冷静,非常学究气。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向法庭内的听众们讲解当时新兴的弗洛伊德学派对人类精神状况的解释,说“精神疾病主要是指患者不可能对其所生活的环境,以及此环境中所发生的事件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处理这类案子需要的是学识与理解,而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在其发言中却只是一味地煽动民众的成见和敌对情绪。
  8月22日,星期五下午,当法官约翰·加维利午饭后返回时,发现刑事法庭大楼内外人山人海,几乎万人空巷,他必须左冲右突,才能上到六楼。等他终于进到了自己的审判室,加维利法官愤怒地命令法警立刻关闭大门。
  用一位记者显然是比较夸张的说法,半个芝加哥都涌到了这里。人们是想亲耳聆听克拉任·达偌在本案中的总结性发言。
  2点12分,克拉任·达偌博士站起身来。门外的嘈杂声,窗外的喧哗声,此起彼伏。克拉任讲了不到十句,便无奈地举起手:“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法官大人……”后面的话淹没在新一轮的声浪之中。旁听席上观众们只看见这位大名鼎鼎的律师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
  加维利法官厉声命令法警必须在十分钟内将整幢楼里的人们全部撤空,并打电话给芝加哥市警署署长摩根·柯林斯请求增援。克拉任·达偌又试了两次,才得以在2点40分左右重新开始。
  克拉任首先谈到了勃比·范克斯绑架谋杀案在全美造成的轰动。“当一个案子激起了民愤,舆论纷纷要求严办凶手时,人们只会想到一种惩治方法,那就是死刑,而不会考虑被告所犯具体罪行的轻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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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23)



  克拉任要讲的第二个问题是人们关于“百万美元辩护”的议论。“我们曾公开地告诉过大家,我们在办案的过程中绝不会花高价聘请专家,也不会花高价做其他任何的事情。我们在这里再次公开地告诉大家,我们信守了这一诺言。”克拉任声称,被告方专家证人们的酬金标准和公诉方的专家们完全一致。“如果我方在本案中败诉,其缘由将不会是因为钱太少,而是因为钱太多。”克拉任说,如果纳森和理查德是两个穷人家的孩子,则伊利诺伊州的任何一位检察官都不会在他们承认“有罪”之后,再要求法官判处其死刑。
  事实上,克拉任·达偌指出,在伊利诺伊州的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任何30岁以下的被告在承认“有罪”之后被判处死刑。“然而,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到的只是以血还血的呼声,我听到的只是被检察长办公室愈煽愈烈的仇恨,我听到的只是人们不断地援引那些毫无人性可言的原始酷刑,我听到的只是人们不断地敦促法庭将两个孩子送上绞刑架,而无人屑于认真地去考虑本案提供的证据,考虑可资参照的史实,考虑两名被告人的年龄。”
  克拉任列举了若干统计数据,列举了芝加哥历史上的90例绞刑判决,其中只有三例被告承认“有罪”。而在过去的30年里,“芝加哥共有350人被指控谋杀并承认‘有罪’,其中只有一人被绞死。”“将此人送上绞刑架的那位荣耀无比的检察官,便是我们在本案中的首席公诉人朋友。但是请注意,他的那位‘受害人’已经年满40岁。”
  罗伯特·科罗检察长听到这里,狠狠地瞪了一眼他的对手。
  达偌博士接着说:“在我经手过的案子中,公诉方对案情的形容无一不是‘有史以来最冷血、最恐怖、最凶残、最不可饶恕’等等等等。”“如果是一桩谋杀案,那一定是迄今为止最血腥的。如果是一起抢劫案,那一定是迄今为止最可怕的。如果是一宗策划阴谋案,那一定是迄今为止最险恶的。”克拉任直言,以他的经验,勃比·范克斯命案其实算不上十分残酷,虽然凶杀本身是残酷的。“可怜的小勃比实际上并没有太遭罪。从他进到车里开始,所有的一切在15分钟内就全部结束了。”
  克拉任·达偌再次分析了公诉方关于二犯“谋取赎金”的作案动机,“这两个从不知道缺钱是什么滋味的孩子,会为了区区一万美元杀人?”“不,这一切不是为了金钱。这一切只是两个孩子毫无意义,毫无目的,毫无用处,也毫无动机可言的恶作剧。”
  克拉任历数纳森和理查德作案过程中的种种细节:他们为了物色目标而在哈佛学校附近长时间地逗留,却丝毫没有意识到那里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出他们;他们劫持勃比·范克斯的地点就在范克斯家的视野范围之内,却丝毫没有意识到“四周围任何一扇窗户的后面都可能有眼睛”;他们带着尸体在熙熙攘攘的闹市区穿行将近20英里,甚至停下车来吃晚饭,却丝毫没有意识到:“一丁点儿的差错,一丁点儿的疏忽,一丁点儿的事故,甚至一丁点儿的霉运,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交通违章,都可能给他们招来杀身之祸,灭顶之灾。”“所有的这一切为了什么?什么也不为!就我所能想到的,只有《李尔王》中那个傻瓜的疯狂举动,可以与我的两位委托人相媲美。”事后,他们又跟朋友、记者,甚至警察大肆谈论此案。“没有人相信,一个头脑清醒的人会做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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