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番外 作者:漫空(晋江vip2012-7-28完结)-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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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呆了呆,然后说:“我是看。”
“就算看也不能这样看,那样能看出什么,一本好书要好好享受地去读,每个字句都要去回味,我每一本至少要看三天知道吗?”一页书停一秒他是无聊数纸呢,谁相信他是在看书啊。
他又习惯地将手搁在下巴,“我没时间。”
“你现在不是时间?”经常望着窗外发呆的时间难道不是时间?
然后他沉默了,然后他继续低头看书,然后一个小时还翻十本。我彻底对他没辙。
“我回来了。”将花放在花瓶里,清艳的颜色让客厅的色调明亮许多。
我把借来的书放在他身边,其实已经好多了,他至少不会跟一开始一样以极快的手速翻完一本就往后扔,扔得满个客厅都是纸,有些还被扔成散装,一页那一页全飞出来,我心痛到差点挠墙,可对方是病人我又不能掐他,掐出个好歹还得我照顾,只好跟在他身边一直讲道理。现在他已经知道翻完随手搁一边,虽然偶尔会听到他说:“真麻烦。”
这孩子,真是任性。
走向厨房,身后的他突然说:“我要鱼排汁卤饭。”
我疑惑地想,他为什么会知道我买这种材料。
他接着说:“闻到了。”
我看着手上密封的袋子,无力地进厨房,这家伙难不成属狗?
我们吃饭是安静的,我细嚼慢咽,他无声无息地吞咽。我从不抬头看他怎么吃饭,因为实在太痛苦,看到一个人毫无知觉一大勺一大勺几乎不停顿地往食道里塞,从没见过他牙动一下,我看了喉咙痛啊。起先我还试着纠正,可是我放弃了,因为我一试着纠正他会吃得更快,怕我跟你抢食物啊。
所以我很怀疑,他口味偏重是因为食物沾到舌蕾的时间太少,所以清淡的东西根本就吃不出味道吧。
吃晚饭后他将一把药丸吞下去,连水都不用让我佩服。其实很少见他喝水,有时明明渴了盯着水壶就是不动弹,我不解地说:“你干嘛,渴了就倒一杯啊。”
他的答案让我三条黑线,“喝一点少一点。”
我无语,又说:“你以为我们住沙漠里?”
“不,该怎么说呢?”他又不自觉地用手指轻抚着嘴,好像在思索世界和平主题的纵向发展如何展开般沉思,“就是明明知道有很多的水,可就是改不了习惯,总会有种喝一些就没一些的感觉,这应该是习惯性思维的作用,明明事实摆在你面前,可因为以前根深蒂固的习惯还是会遵从以前留下的本能。毕竟食物可以很久不吃,可水却是绝不能少的,水是生命。”
我也跟着沉思,其实在发呆,发完呆对他说:“恩,原来你也有看几页书,说话文理不错。”
然后见他额上凸见“井”字型,声音依旧冷静,“我全都看过。”
我耸耸肩,“小孩子说谎不好。”
他好像说了一句,“……没有孩子。”
前面倒是被含糊的语气遮掩过去。
☆、你家人呢
其实关于吃药也是件惊悚事,他第一次能动时自己吃是一整瓶打算全吞下去,我扑上去差点被他一脚踹飞才阻止,“那是半个月的量,每次只能吃五颗。”
“一次吃完不就好。”他的语气理所当然到这个世界的乌鸦全是凤凰你还觉得是对的。
“是药三分毒,全吞下去你是自杀吧。”我头痛啊,谁给他灌输这种吃得多久好得快的可怕观念?这根本就是想折腾死人吧。
“这种东西死不了人。”
他说的跟真的一样,我夺过药瓶,“逞什么强,不准吃就是不准。”
什么家庭教出来的常识白痴?然后我才突然想起我忘了联系他父母,哈里斯一直说我忘性大我是不大承认的,可当我专注一件事就会忘记周围其他,才会让人觉得我老年痴呆发作。
我连忙问:“你家的电话号码呢?”
他看书,“没有。”
你家是低保户?穷到靠政府补贴的那种吧。
“你家地址呢?”
他翻书,“不定。”
难不成还是流浪汉,一家流浪?开着车当吉普赛环游世界不成。
“你家人呢?”
他扔书,继续下一本,“家人?什么东西?”
那不是东西,不是东西不是东西。
“你父母呢?”我咬牙切齿。
翻书中,干脆地扔出两个字,“没有。”
我又发呆,一分钟后对开始拿另一本书的他说:“其实我也没有,呃……不一定人人都有是不?”
他抬头看我,我看他,我们俩看了许久,久到我最后揉揉眼,“好,我承认你眼大,我瞪不过你。”
那气氛什么安慰的话都掏不出来,我本还想触到他伤心处他哭了怎么办。
我偶尔会在饭后泡茶,他也有喝,喝完后说:“难喝。”
我感受到陶制的绿竹杯都快被自己掐裂,不断地告诉自己,还是个孩子,不懂内涵不怪他不怪他。然后想以后要天天泡,天天端给他喝,他好像有一道只要是吃的不论是什么都会吞下去的咒令。
好,我承认有时也会恶劣一下,但是为他好不是吗?一个以后是优秀的社会精英的男士,怎么可以不懂品茶呢。
喝完茶客厅一人占一半,他占着沙发看书,我坐在藤椅上补衣服,一件黑色的长风衣,他一开始穿的那件,我本想扔了,可是料摸起来是好料我就舍不得,钱能省就省,以便以后可以花到有用处。所以在用洗衣机洗不干净后又用手洗了三遍,晾干后拿出来补。
最长的一道口子是从胸领裂到底处,我只得耐心一针一针用黑线缝起来,密密麻麻的针脚让我有时会想起上辈子,来到这个世界有三年了,就如神的恩赐那般富足的生活。我午夜梦回时总会回到上辈子的家门外,看着家人及朋友在屋子里吃饭聊天,温馨的生活,他们都还是那般幽默安详,有时还会梦到自己走到自己的墓前,看到一大把粉色的康乃馨,他们都记得我喜欢的花,幸好不是菊花,呵。
说起针线,妈妈曾经给我纳过千层底,那种纯粹由手工及耐心做出来的布鞋只要不死命折腾十几年都穿不坏,我一手针线全来自她。
缝着缝着又想要不有空去扯些布回来自制布鞋,布鞋舒服,虽然运动鞋也不错,跑起来快些自在些。
缝累了捶捶肩膀,却见坐在沙发的他拿着书看我。在灯光下,眸光里的碎金又涌动流逝。
我不解,“怎么啦?”
他微眯了下眼,翻了一页书像是在确定什么后直接朝我走来。
我顺手又缝一针,他已经蹲下跟我平视。
洁亮的灯光,浅蓝的窗帘,原木的家具的清香,窗边的紫月铃构成了我熟悉的家。可当他看着我时我却有一瞬的陌生,一种被强势侵入的不悦。
空气中有一种成分变异,所以无足轻重的气体浓腻起来,压的头发都重了。
真奇怪的气氛,我不在意地想,手里的针已经不用看,就轻轻不断地继续接下上一针的轨迹缝着下一针的道路。
“我知道这样很突然,但我无法压抑来自心灵的渴求,就像沙漠的旅人渴望绿洲,就像遗迹猎人渴望十大墓地的珍宝,就像月亮渴望太阳的光,我的心告诉我,我渴望你。”
他靠我近到超过任何亲密的临界点,就是我只要动一下我们俩就可以来个法式热吻。声音是种清冷的沙哑,像变声期过不久的特殊融合,拥有蛊幻人心的诱惑。
我轻声轻得像是蝴蝶在花瓣上跳舞,怕自己一气息乱了就会吻上眼前这张近得毛孔贴毛孔的脸,虽然他皮肤细几乎看不见毛孔,但不可能没有,“我知道,有没有人说过,你的眼睛是属于黑夜,注定了统治星河与天空,注定了由破毁得到新生,注定了贪婪的冰冷。我渴望你,就像绿洲等一千年后的旅人,渴望你,太阳寂寞注视沉默的月光,渴望,卡多拉遗迹的所有宝石砌成你前来的阶梯。”
他的眼眸变成一种墨蓝,我的蓝色投射上去的蓝,我第一次在一个人眼里那么清晰地看见自己的眼睛,不像天空与大海,像落入深渊的蓝色勿忘我,美得惨烈。
他欲张口,我接下,“德尔克斯,哈达贝共和国的著名文学家,1798至1860年,著有十一部长篇,上百篇短篇小说及散文,是世界文坛的璀璨文星,最著名的作品,《黑夜中的国王与女王》,被翻译成世界通用语等多国语言,以当时内战为背景基础,讲述了超过三代的恩怨情仇,里面最脍炙人口的一段就是二代的王者与敌方女王的恋爱。”
他将书举起,冰紫色的封面上有滕花枝蔓以通用语写着《黑夜中的国王与女王》,刚才我们说的全是里面国王与女王的台词。
我继续摸着衣裂处缝下一针,他跟我对视良久才往后仰些,“我只是想告诉你,我都有看。”
我差点将针插入指甲,囧了。这么多天不声不响却突然跑来对我念情诗,说我只是让你知道我不是乱翻书。
孩子果然是孩子。
我点头,“很好,你背的一点不漏,继续努力,你会进步的。”
“砰”,他将书随手扔书堆里,走回去窝到沙发里抓出今天我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以秒翻页,哗啦啦响。
他生气了?虽然一样面无表情,可就是清晰地感受到他的不高兴。
为什么?我边不解边缝衣服。
果然,年轻人的节奏还是不太能跟得上。
☆、我生气了
四月的阳光温温蒙蒙,这是院里月光花盛开的季节,我蹲在院里西边的月光花旁给它们松土。累累的白色花苞在白天开放,在夜晚发出荧光。我一直惊叹于这个世界的神奇,这些不可思议的植物随处可见。猎人啊,富坚义博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我想他一定是个很热爱幻想的人,文采很好,又热情又拥有深至海底的慧智吧。
因为他亲手造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在这里活到老是个不错的主意。再次画十字架,我仰头望天,以虔诚的心祷告,感谢神让我得以重生,让我无忧无郁地度过这三个年头,也感谢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富坚义博,愿您平安顺美,让我一直平平安安生活下去吧。
松完土浇好水,牛仔吊带裤已经全是泥巴,我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居家服,往洗浴间走去。洗浴间上挂了一只小鸭子,配上淡棕色的原木门板很可爱。
洗浴间里传来疏疏沙沙的水声,我迟钝一下想起什么地推开门,没锁。急着冲进去,却忽然眼前一黑,一块黑乎乎的东西迎面劈来,还没看清另一个圆形的东西撞飞迎向我的黑影,两样东西轰的至我耳边呼啸而过,直接撞上身后的墙同归于尽,是块肥皂跟瓶沐浴乳,不过肥皂烂成泥,沐浴乳也碎成块,里面的液态溅得到处都是。
我根本没管,见他站在蓬头下,冰冷的水流冲刷过□的身躯,雪色的皮肤健韧地紧绷着,他的手微微抬起,刚扔出什么东西。绷带又泛上艳红,一点点又由水带走,留下粉印。
我急冲冲地跑到蓬头下,淋到颈里的冷水让我颤抖一下,连忙关起。回身就大吼,“你笨蛋吗,都十几岁的人还这样胡来,伤口不准碰水,要是感染了永远好不了怎么办?你真是一刻不看着都让人不省心,你这孩子你这孩子,气的我说不出话来了。”
没人让我操心操成这样,太任性了,是因为父母都不在的原因吗?所以常识不足,心里年龄退化?
他低头看身前的我,高我七八公分的确可以俯视我,眼瞳黑得纯净,怎么说呢,是一种专注吧。
我顺他的目光看向自己,发现全身湿淋淋,白色长袖衬衫贴着皮肤,清晰得可以看到肉色跟内衣的轮廓。
我觉得太阳穴抽痛,叹了口气扯下一条大毛巾披上他的头发,“擦干净,我们去换药。”
我的话他估计都是左耳进右鼻孔出了,还不如自己动手。将他塞到沙发里,看到他的裸体我还真没反应,上辈子的岁数大他太多,正在气头上的我有害羞等之类的反应那才是奇怪。所以一路牵着他时都忘了让他穿上衣服,将他擦干净后把大毛巾草草系在他腰间,动作虽不纯熟但也不磕碰。
他任由我给他拆沾湿的绷带,却用平常的语气问:“你经常捡伤患回家吗?”
我听着怎么觉得这平静的语气下有些压抑,我急着给他上药没想就回答,“没有,我都送他们上医院了,因为你不上医院我得尊重你的意愿,放在外面又不合适,就搁在家里了。”
“恩。”他放松了些。
我忙的焦头烂额,管不了他奇怪的情绪,好不容易重新绑好绷带,我手酸得要命。
我从药箱里重新配了副药,倒了杯温水盯着他吞下去才松了一口气。
“别动。”他的反射性太可怕,刚才浴室那幕我可没忘,就是反应神经迟钝几拍,现在才想起那种后怕,只一下而已,因为又没被打到。
我伸手捂住他的额头,另一只手放在自己额上,认真比较两边的温度,“还好,没发烧。”发烧这东西很吓人,烧的过分可以将智商一百二的脑子烧成六十五,严重就会直接烧到去见如来佛大爷。
放下手抓住他的肩膀,我瞪圆眼睛严肃而一字一句地咬给他听,“我、生、气、了!”这次真的很生气,笨蛋,很生气。
说完就将他甩到一旁,重新拿了套衣服去冲澡。
因为家务全身酸痛的关系,我打算泡个花浴,倒了一些放松身心的清香精油,又撒了把绿色的籽籽花,是对面沙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