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罪情深 作者:拾月初六(晋江2014-05-30完结)-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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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周清迈张口,站在门口拎着一壶水的曹信临就出现在了两个人面前。他穿着一件蓝白格子的衬衫,牛仔裤,一双耐克经典款的运动鞋竟然白的有几分耀眼。“暖壶里没有热水了,我去打点热水。”像是外面的天太热,他额头上生出一层薄薄的汗,微微侧着脸看向清迈的时候,鬓角的发放佛都被汗打湿了。
“我就说一定是曹大夫吧,这么了解我们家清迈的除了你还真没有第二个人……”杜晓培的话说了一半后文的声音就越来越小,曹信临朝着病房里走了几步,一手放下壶,一手将身后的人拉到身边。
“哎呦喂,这不是小白嘛?”刚刚硬是将已经到了嗓子眼的话咽回去的杜晓培马上换了一副嘴脸。“就是,就是~这来医院看我们家清迈当然要小两口一块来才有诚意啊!”
一直站在曹信临身边的人尴尬的笑了笑,松开曹信临牵着的手:“清迈姐,你好点了吗?阿临说你喜欢吃甄一品的粥,我就给你买了些带来,也不知道这个时候你有没有食欲。”白羽的彬彬有礼一直让风风火火的周清迈汗颜至极,她一度以为这个看上去粉嫩白皙的小学妹是故意拿腔拿调,伪装清纯。因为毕竟时下这个社会真淑女早就绝迹,多的是亦如《失恋33天》里的黄小仙般的吐槽女。可是认识白羽也有将近两年的时间,她就一直是现在这个样子,礼貌谦逊,说起话来慢慢悠悠,这一点倒是和曹信临这个小子还真有几分相配。
“我没事,就是感冒发烧来医院挂个水。”她说的轻描淡写,仿佛今天早上那个烧到40度,人事不省的人根本不是自己。说罢,对着桌子上的薏米百合粥露出一个馋嘴的表情。“我就喜欢喝这个,一个人能喝两碗。”
听她这么说白羽也像是卸下了担心:“其实我也不知道甄一品的哪一种粥最好喝,只是平时阿临总是买百合粥给我,觉得味道还不错,就想让你尝尝,幸好清迈姐也喜欢,不然我真怕不合口味。”她重新挽起曹信临的胳膊,乖巧的抬头对着他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呵呵,是吗?没关系的,对于食物我基本上都OK。”躺在病床上的周清迈也跟着一同傻笑起来。
这种场面是不是多少都有点尴尬:前男友的现任女友在自己面前上演温情戏码,纵然周清迈没心没肺,将不走心的精神早已发扬光大,可是那人毕竟牵着她的手走过一段不太平凡的岁月,她在刚刚那一瞬间都觉得如果自己不矫情一点,似乎都对不起现在的气氛……可是她是周清迈,是随时可以变身大黄蜂的周清迈,其他都可以不要,面子却不能不要。尽管她心胸狭窄,但此刻却不想做个小家子气的人,更何况还在在曹信临面前。既然自己已经潇洒在先,那就将潇洒进行到底。
“清迈姐和我还很真是差不多。我也超级喜欢吃东西。”她拉着曹信临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似乎因为刚才还算愉悦的对话轻松了许多。
“啊,对了。上一次我和阿临去了长江路上的一家港式小吃,那里的虾饺很不错,下次清迈姐和我们一起去吧。”白羽说起美食的样子显得有几分小小的激动,拉着曹信临的胳膊晃了晃:“你和清迈姐说说我们还发现了哪些好吃的地方来着。太多了,我一时想不起来,下次我们带着清迈姐一起去吧。”
周清迈干笑了几声,脸上的肌肉都有几分抽搐,去给曹信临当灯泡她还真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清迈不爱吃海鲜。是吧,曹大夫?。”一直坐在一边的杜晓培终于忍不下去,那眼睛使劲横了周清迈几眼,不用开口都知道她在骂她废物。
曹信临表情淡淡的点了点头,没说话,只是伸手从桌子上的袋子里拿出了个苹果,用刀一点点的削着上面的皮。
杜晓培没想到他会是现在这个表情,一双眼瞪的比牛眼还大,气鼓鼓看了他一眼就迅速的别过头。
冷场,终于还是不可避免的迎来了冷场。其实只要白羽在场,多数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不是说周清迈对于曹信临的新欢心怀芥蒂,而是她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曹信临都没有告诉白羽他们两人之前的关系,只是一味轻描淡写。所以她自然不能做那个破坏别人感情的坏心女配,不知者不罪,对于被蒙在鼓里的白羽她也真没什么好责怪的。
“你今天不用去医院实习?”实在是没话找话,周清迈不能让这场面一直这么尴尬下去。
“嗯,今天串休。”他削苹果总是能将果皮削的又薄又长,原来她问过几次这是什么技术,然而他的回答却让周清迈有长时间不愿意再碰苹果这个东西:“这和手术时的剥离皮下组织没什么两样,简单切割而已。”削苹果和做手术联系到一起,血腥粘腻的场面还很是让人对着苹果也无法下咽。
“你怎么知道我在医院呢!”她看着他把苹果切成两半,将一半递给身边的白羽,再一次没话找话的开口。
“你GPRS开着。”就这么简单几个字,可是他一开口屋子里顿时安静了起来。原来无聊时两个人给手机安装过一个小软件,就是只要两部手机密码配对成功、外加开着手机网络,就能随时随地的知道对方在什么位置。上学时这个软件很多校园情侣都在用,屋子里的其他几个人自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周清迈看见白羽的脸一下子就白了,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不该开口解释一下,更要命的是一直低着头的曹信临,竟然在这个时候将剩下的半个苹果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样子放在碟子里,然后若无其事的递到了周清迈的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10。毛毛归来
周清迈在医院挂了两天的水,杜晓培也就生生在那陪了她两天。但千万别感慨她的爱心无限。而是这两天她一直纠结于曹信临这小子如此不靠谱的举动。“你就交代了吧,说实话,是不是这几年;你一直和曹大夫背着广大人民群众玩地下恋情来着。”
周清迈做晕死状:“要是和他我还犯得着地下恋吗!他们全家我谁不认识!”她就是这样,对于自己和曹信临的事情都格外关注。杜晓培有一次喝醉和她说过一次,说曹信临是她的理想型,要不是自己姐妹先下手为强在先,不然名花虽有主,她也要拿着小铁锹给他们松松土不成。
其实也难怪,曹信临虽然不是帅的人神公愤,但从小仿佛就长了爱人肉,就连幼儿园老师在吃饭的时候都会偷偷往他碗里多撑上一条鱼什么的。初三以后的他长个子快的要命,仿佛只是一年的功夫,原本并肩的两个人,突然要一个抬头一个低头的对话起来。他喜欢一切干净的东西,衣服也从来都是清一色的浅色系,运动鞋白的炫目,加之成绩上乘,安静懂事,走到哪里不说吸引目光,但也绝对是让人看一眼就觉得舒服的类型。
“啧啧啧~就说你们两个昨天那表现,要是没有什么鬼才信,我猜小白妹妹回到家一定要大哭一场。”她随手拿起一个苹果咬了一口,幸灾乐祸的说道。
周清迈一脸的坏笑,倒不是因为挤兑了那个青春无敌的小学妹,而是杜晓培对待白羽的一贯态度让她不由得联想起‘理想型事件’。“杜晓培童鞋,你今天必须要从实招来,是不是对曹信临这小子一直有想法至今没得逞啊!”
她调笑的一句话,杜晓培却像被夹住尾巴的耗子,嗷的一嗓子叫了出来。“我杜晓培的人生信条就是:坚决不和自己的姐妹儿染指一个男人。吃剩饭可以,坚决不能爬上过的床。”
说实在的,听完杜晓培这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她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人的样子,那人总是口无遮拦,贱贱表情突然就跳入她的脑海。周清迈也被自己这奇奇怪怪的念头吓了一跳,猛的摇了摇头,岔开话题聊其他去了。
杜晓培下午单位有个会议,所以也就没有送她回家。打完针的周清迈手里拎着吃剩下的半只鸭子一个人站在公交站牌等车,天气很好,湛蓝的天空飘着几片云彩,刚好遮挡住艳艳的烈日,让一切都变得清爽起来。公车还没来,手机倒是先响了。她看一下来电,竟然是自己的老妈。她是很久没有回家了,前几天出团,这两天又感冒,算一算已经有一个月左右没有回过家。
她接起电话,赶紧把话筒拿的老远,只听那头嚎叫一般的声音传来:“周清迈你个小没良心的,你给我说说在哪呢?都多长时间没回家看我和你爸了!”这是老妈的一贯作风,仿佛两人不是母女,而是上辈子的冤家,提到她这个闺女就满是数落与不满。
“呵呵呵”她干笑两声:“我这不是工作忙吗?刚出团回来,我正等车回家呢,你就把电话打过来了。”
“臭丫头片子,你就糊弄你妈我吧。我要是不打这通电话你会回来?”和她做斗争久了,老妈拆穿她的速度是越来越快。
“真的,真的!我在公交车站呢!我爸在家吗?我想吃他做的粉蒸排骨。爷爷怎么样,身体好不好?”她说的一本正经,成功岔开老妈的话。
周清迈自己住在江南的一间公寓,爸妈因为工作关系都在江北,爷爷年纪大了自然也是跟着他们一起住。周家江北的房子是一处别墅,三层建筑,附带一个花园。北洲市的房价相对于全国二线城市水平差不多,但江北是新兴开发区,环境相当不错,所以房价也并不低。在北洲市的江北拥有一套别墅是很多人的生活理想。周清迈父亲是G大的物理学教授,母亲是物理系教研室主任。听上去两个工薪稍高一点的阶层住这种奢侈的别墅有点不可思议,但不要忘了,周家还有一位先生,那就是清迈的爷爷,周崇礼。
在北洲市提起周崇礼的名字大概老一辈人没有不知道的,解放初期,正直壮年的的周老爷子跟随父亲也就是周清迈的太爷爷,一家带着年幼的周父从南洋归来。当时的周家太爷一心想为祖国做点贡献,那腔热血竟遇上文化大革命这朵巨浪。不但没有在故乡本土发展事业,而是直接就被打上了资产阶级的烙印。其实以周家当时的财力,再次引渡回出国也不是没有方法,只是周家太爷一心报国,思乡已久,看着风雨飘摇误入歧途的国家,老泪纵横,硬是想拼劲权利扭转什么,可是他低估了刚从苦难里走出来的国民信仰是如此坚定,十年文化大革命,将原本富家海外的周家折磨的支离破碎。老太爷不堪受辱病死牛棚,留下周家老爷子和年幼的周父相依为命。
十年文革结束后,周家得到平反,年轻气盛的周崇礼凭借多年在海外随父经商的头脑再一次东山再起。抓住粮食短缺时期的机遇,秘密屯粮、倒粮,贩卖挣得了第一桶金。也就是因为周家老爷子的胆大心细,才在那个年代存下了第一杯起步资金。八几年邓小平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周家积极响应推进,事业遍地开花,从原本的粮油产业经营到电视等家电行业,可以说当年的周家在北洲是名噪一时的私营业主。
周氏企业时至今日早已不复当年,也就是清迈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易主。那时她还小,父母都没有从商而是从事教育行业。记事以后好像家族企业就已经不复存在,爷爷整日清闲在家。其实周清迈一直不知道当年是怎么一回事,问过爷爷几次他也都笑而不语,抚摸着她柔软的发满目慈祥。周清迈这个名字就是爷爷取,清迈是泰国地名,是爷爷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寄托着遥远的思念。
爷爷很疼清迈,从来不会勉强她做任何事,即便是当初父母想让她看研究生或是公务员的时候,爷爷也都是站在她这边,让她过想过生活。在清迈的人生字典里:活得快乐、不勉强是爷爷传递给她的信条。所以现在的她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即便有时候四处碰壁,但她却觉得有种奋斗的快乐。
她还没进门,就看见家里像是来了客人。小花园的阳伞下爷爷正和一个人聊的开怀大笑。周爷爷年纪大了,所以有些耳背,又不肯带助听器。说老了耳朵聋是福,听不见年轻人吵架也就不用管他们的烂摊子。平常和他家里人都是用喊的,时间长了都觉得沟通起来太累,也就说的越来越少,爷爷这么开心的样子清迈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了。
因为有客人在她不能太过随意,不然一定会飞奔着过去,抱住爷爷的脖子亲上一下。但这会儿,碍于教养上的问题她只得放慢了脚步,规规矩矩的走到老人家面前。
“哎呦,我的宝贝孙女可回来。”老爷子满头银发,精神却矍铄的很,说起话来底气十足。“快来看看还认不认得这是谁了?”爷爷伸手把清迈拉到自己身边,像是极为高兴的指着坐在对面的人给她看。
那人穿了件线条感并不太强的棉麻衬衫,卡其色的休闲裤,看上去竟有几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味道。他微微上翘的嘴角似笑非笑:“周清迈,你好啊!”
她不好,再见到他怎么会好。这个给她噩梦连连,本应消失在她生活中无影无踪的极品痞子男,此刻如此若无其事或者说是阳光绅士的人出现再她面前,要她怎么可能好的起来。
“清迈,你不认识他了?再想想,小时候他可是和你睡过一张床的!”周爷爷想起往事就笑的格外开心,眼角的皱纹都细密的聚集到了一起。
纪云端抿着嘴挑了挑眉:“她睡觉特别不老实,总是把腿搭在我身上,压的我喘不过气。”一脸的无辜加卖萌,倒是哄的老爷子合不拢嘴。
周清迈只差抓狂,脑袋里一团乱。他?小的时候?她根本不记得自己小时候认识过一个叫纪云端的人?“爷爷,我可不记得和他有什么瓜葛。”
“哎,你怎么不记得!毛毛,他是毛毛呀,那时候你吵着闹着要和毛毛一起睡,半夜把你抱走第二天早上就要哭的!我这半截入土的人都记得,你怎么不记得!”老爷子拉过纪云端的手亲昵的拍了拍。
哈!毛毛~她这才想起来。也就四五岁时候的事,爷爷带回家了一个肤色明显要比她黑上许多的小男孩,而且那个男孩在她们家将近住了一年,全家上下待他都好的不得了。毛毛,纪云端这个痞子男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