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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黑洞]温床.狼的温床+番外 作者:总攻大人(晋江2013.5.23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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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聂明宇这样说道,却没有后话。
  他很干脆地承认他的确有烦心事,但并不打算告诉她是什么事。这个认知让季忆明智地闭上了嘴没有再追问,她嘿嘿嘿傻笑了两声,尴尬地别开了头。
  住持,恕小的无能。。。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为什么邀请你出来。”聂明宇边走边用陈述句的语气说道。
  季忆低头丈量这他的步伐,认真地跟着,听他这么问脚步不由自主顿了一下。
  聂明宇装作什么都没发现一样接着道:“你很像我妹妹,她该是和你一样的年纪,一样青春美丽。”
  他用的是“该是”,那就说明他的妹妹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季忆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小心地回答:“有你这样关心惦念她的哥哥,她一定会幸福快乐的。”
  她真是太机智了,每一分钟都智勇双全不可方物。
  聂明宇闻言停下脚步,前方已经到了台阶,他看样子不打算上去了:“你说的对。”他双手抄兜将风衣口袋里的手套拿出来,又将风衣脱下来,轻轻罩在了季忆身上,一系列动作连贯流畅行云流水,等季忆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了。
  季忆的心中跌宕起伏像看了知音头条一样悲喜交加,你说他怎么脱个衣服都能脱得这么帅呢?【心态不对吧喂!(#‘O′)
  “谢谢。”季忆诚恳地说,“您太客气了。”
  聂明宇象征性地弯弯嘴角,侧身瞥见不远处台阶下面站着一个人,眉头微蹙,开口告辞:“今天麻烦你了,我还有事,再见。”说完,转身便走了。
  季忆顺着他的方向望去,那里立着一个男人,胖,个子不算高,穿着厚重的黑风衣,头发全都朝后梳着,形神阴肃,整个一典型的中年老卵男,负分拿好他必须服。
  老卵男毕恭毕敬地跟聂明宇说了两句话,便簇拥着聂明宇离开了,看样子应该是他的下属。
  季忆后知后觉地发现她身上还搭着一件质地柔软的风衣,可风衣的主人却已经没了影子,不由有些懊丧,原来她也是个会犯花痴的人,真是太令人难以直视了,眼看着连饭都快没得吃了居然还有心思看帅哥,她自己都忍不了自己了。
  季忆愧疚地双手抄兜往回走,却忽然感觉风衣口袋里有东西。
  她疑惑地拿出来一看,是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聂明宇,龙腾集团董事长。                    


☆、第3章

  龙腾集团,一听就是个写俩字就几百万的大公司,她是不是也应该励个志?
  嘛,还是算了,先解决了温饱问题再谈那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吧。
  季忆将名片塞回口袋,寻思着找个机会打名片上的电话把风衣还给人家,聂明宇当时一定是有什么急事,居然连风衣都忘记了,但是身为一个填过入党申请书的人,她绝不能占人家便宜,请组织考验她!
  季忆把一切都打算得非常好,只是没料到组织这么快就考验她了。
  她为自己老是走路分神不看道这个毛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狠狠地摔了一跤,只来得及护住脑袋和戴着家传手镯的右手腕。
  呵,献丑了……
  季忆热泪盈眶地从地上爬起来,浑身疼痛的同时发现自己周围的景物从山林变成了一片白茫茫,右手腕上的玉镯子也不见了,她顿时着急起来。
  头可断血可流手镯不能丢!那可是她身边和父母有关的唯一一件东西了,孤儿院的院长说那镯子是跟她一起放在孤儿院门口的,她二十几来年一直带在身上,今天是第一次离身。
  季忆紧张地在这片白茫茫中转了一圈,除了一个红色的按钮毛都没看见,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按下了红色的按钮,然后新世界的大门就打开了。
  漫无边际的雪白仿佛薄雾般流动着,和着轻风缓缓消失,变成了一处平淡常见的农庄,除了一亩三分地,还有一间茅草屋,屋外放着一些农具,还有一把椅子,她的镯子就放在椅子上。
  “诶?”季忆怔怔地走到椅子旁边,拿起镯子打量了一下,没有任何裂纹,她松了口气,把镯子带回了手上,刚想进茅草屋里看看,就发现镯子闪起了银光,绘着各种等级和植物的界面好像投影般浮现在她面前。
  季忆好奇地看着上面的植物和相对应的等级、功效信息,待将它们全面了解透彻后,顿时无语凝噎。
  其实她已经弄明白怎么回事了。
  连穿越这种事都会发生,那么“随身空间”这些常在小说里看到的东西就容易接受多了。季忆念书的时候虽然是个书呆子,但也不是没看过小说,这点猫腻儿她还是看得懂的,问题是……这些植物的名字和功效简直太奇葩了。
  一级农作物:哈士奇之梦,功效:强身健体,可治疗痛经以及笑点低等症状。
  ……现实就是让人如此的猝不及防。
  请跟她一起念,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记得!
  所以痛经和笑点低到底关哈士奇鸟事?!
  你以为这已经很没节操了吗?稚嫩!更无法直视的还在后面!
  二级农作物:狼的诱惑,功效:补全五音,可获得凤凰传奇般优美的歌喉。
  三级农作物:日本猫毛,功效:塑身美体,长期服用对祛痘除斑减肥美容有奇效(副作用:可能伴有短时的身高萎缩。)
  …此间省略数十种无节操农作物…
  顶级农作物:心肝宝贝开心果,功效:起死回生。
  季忆的眼泪在看到“心肝宝贝开心果”的时候止住了,她盯着起死回生四个大字思索良久,迟疑地想,雨公公和万贵妃不会来找她收版权费吧?
  最终季忆还是向现实妥协了。
  她满脸屈辱地从手镯里购买了一堆免费的哈士奇之梦,扛起榔头就去刨坑了。
  一边挖,她一边吟唱着那丧尸的种植条件:“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自己的土,自己的地,种啥都长人民币!”黄洪老师你不会和雨公公万贵妃一起来找她收版权费吧?!求放过,她是无辜的,这一切都是命运的错!
  季忆从镯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了,她惊喜地发现镯子里的时间是停止的,她进去到出来在外看来只用了甚至不到一秒种。
  看来上天还是有好生之德,她不应该太责备老天爷,他老人家的眼睛至少没有全瞎,还给她留了条后路,也许等他收到了顺丰快递送来的剩下半只慧眼,就会她送回家了!
  带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季忆又在檀山观停留了两天,便辞别了住持,在青玄道长的指引下下了山,背囊里背满了哈士奇之梦,以及升级后种出来的一颗小手指那么大的山参。
  这是她的命根子,名副其实的命根子,她接下来在天都市的生活都得靠这颗小山参了。
  季忆一下山到了天都市,就开始寻找市区哪里有药店,问了不少人,徒步走了十几公里,才见到了X仁堂的招牌。
  好怀念啊……季忆不由有些感慨。
  果然这种名字很百搭吗?在2013年的帝都也有这么一家药店。
  季忆怀着复杂的心情走进了药店,她的衣服是刚刚穿越过来时穿的那套,洗干净后没什么不妥,她的长相虽说不上是惊为天人,但也是极有气质,属于那种看了就忘不掉,总想再看一眼的类型,所以药店里的人对她态度很好。
  “小姐,要买什么药?”药店老板憨厚直爽地问。
  季忆摸摸鼻子,有些心虚地问:“老板,请问您这里收野山参吗?”
  “野山参?”老板愣了一下,看上去挺有兴趣,“野山参现在很少见了,你有?”
  “有……一点点。”她比了一下小手指,“大概这么大。”
  老板颔首道:“如果你有的话,我收的。”
  “好的。”季忆将山参从小布包里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到柜台上,“你秤一下,看看有多重,顺便开个价吧,正宗长白山野山参!”她现在编瞎话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十五分钟后,季忆揣着五千块钱从药店走了出来,顿觉神清气爽腰板都直了起来。
  有钱的感觉真好。
  她粗略估算了一下那野山参的价钱,虽然并不像她说的那样是长白山野山参,但品质也是极好的,应该还可以卖到更高,不过碍于现在急着用钱,便将就着卖了。
  这种东西以后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拿出来卖比较好,谁知道它是不是济公的金子,过一段时间就会变成石头?到时候被报警抓起来反而得不偿失。
  季忆走在路上,留心了一下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遗憾地发现也不知道是不是2000年的中国还没有2013年那么混乱,电线杆子上见不得人的小广告很少,例如办假/证的。
  既然暂时弄不到可以糊弄一阵子的证件,季忆便先到手机店买了一部一百来块钱的诺基亚手机,实惠耐用待机时间长,最适合她这种无产阶级。
  有了手机,自然要办张手机卡,这样办事也方便许多,她将聂明宇的手机号存上后,就到手机店门口的牌子上看了看出租房屋的消息。
  千挑万选后,季忆终于在夜深之前找到了自己在天都市暂时的落脚点。
  她疲惫地坐在沙发上,对这间拎包入住的公寓颇为满意。这里虽然很小,但贵在干净安静,一人独居,可以马上入住,而且因为地方偏僻,租金也不贵,她一下子租了一年,房东便将她“证件忘在老家没拿来”的小理由忽略掉了。
  季忆把为数不多的行李——即那些哈士奇之梦还有聂明宇的风衣放到床上,随手捏起一颗长得跟糖豆豆差不多哈士奇之梦放进嘴里,拿起手机拨通了聂明宇的电话。
  她其实……还是挺紧张的。
  她也想过将大衣干洗一下再还给他,但她现在是坐吃山空,没有工作,不能乱花钱,手洗又怕把衣服洗坏,而且这件大衣非常干净,几乎纤尘不染,他应该不在意她穿过几分钟吧?
  她对她自己的衣服都没有整理得这么认真过啊QAQ
  季忆忐忑地听着电话里嘟嘟的声音,对方响了很久都没接电话,直到她灰心地准备按键结束通话的时候,聂明宇那优雅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才缓缓传了过来:“喂?”
  他的语气很疑惑。
  ……不疑惑才怪好么,陌生号码大晚上的来电话,别说是他了就是她也会犹豫要不要接。
  季忆有些囧地轻声问:“请问是聂明宇先生吗?”
  “是我。”聂明宇干脆地问,“你是谁?”
  “……呃(〃▔□▔)那个,我是季忆,在檀山观的时候咱们俩见过,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她的自我介绍还没说完,对方就打断了她的话。
  “原来是季小姐。”聂明宇周围似乎有人说话,季忆好像听到了椅子拉开的声音,接着停顿几秒后,安静了,“你找我有什么事?”他平淡地问。
  季忆捂着热腾腾的脸,讷讷地说:“是这样的,上次您借给我披的大衣您忘了拿回去了,我在大衣口袋找到了您的名片,所以就给您打个电话,看看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给您送去。”
  “你不必对我用敬语。”聂明宇的语气柔和,说起话来很健谈,给人很好相处的假相,“遗漏了衣服是我的失误,怎么好意思再麻烦你跑一趟,你把地址告诉我吧,我自己过去拿。”
  “诶?”季忆怔了怔,脑子里还没想明白嘴巴就先出卖了她,将住址连珠炮似的告诉了对方,说完了才有些懊恼地想她这样会不会显得太不矜持,毕竟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孤男寡女不太方便,于是她妄图弥补缺憾,想要建议他白天再来,但对方在她报完地址后只淡淡地“嗯”了一声说“马上到”就直接挂了电话……
  以前她倒不觉得自己智商低,现在有点了。                    



☆、第4章

  季忆用五分钟的时间收拾了一下房间,又用五分钟的时间收拾了一下自己,虽然聂明宇完全没可能会到楼上来,但为了安心她还是让自己忙碌了起来,成功磨蹭到了他来的时候。
  其实他用的时间还蛮久的,得有半个多小时之后才给她打来了电话,估计是他家离她住的地方比较远,她接了电话后半分都不敢磨蹭立刻下了楼,虔诚地捧着他的风衣跑出了楼道。
  聂明宇穿着一件米色的中山装外套,挺拔的身影在昏黄的路灯下自带柔光,他闲适地站在一辆用2013年眼光看略显普通,但在2000年的中国十分昂贵的奥迪车旁边,手里拿着一小瓶矿泉水,漫不经心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听到脚步声,他抬头望向了季忆,女孩子捧着他的风衣欣喜中又带着羞涩地跑到他面前,轻喘着气将风衣递给他,漂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在夜晚里显得十分明亮。
  “久等了!”季忆努力平复着因为跑得太快而有些急促的呼吸,“你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哪里坏了。”
  聂明宇随意接过风衣,打开车门看都不看便丢到了后座上,接着扭头望向她,问:“多少?”
  季忆一怔,不解地看着他:“什么?”
  聂明宇的眼镜片在这个侧着的角度下有些反光,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他很快收回了那个她不明白的问题,换了一个简单的:“吃过晚饭了没?”
  季忆仍在思考他刚才的问题是什么意思,下意识回道:“还没有。”
  “我刚才来的时候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个小餐馆。”聂明宇单手抄兜,拎着矿泉水领先带路,似乎料定她不会拒绝,“一起去吃点吧。”
  季忆迟钝地跟在他后面:“你这么晚了还没吃饭?”
  “吃过了。”他放缓脚步,迁就着只能小跑才跟得上他的季忆。
  季忆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心里琢磨着这人可真奇怪,吃过了还喊她一起吃饭干什么……
  或许是感觉到了季忆微妙的目光,聂明宇难得解释了一下:“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吃饭,接了你的电话就过来了,没吃饱。”
  “……不好意思TAT我应该白天再给你打电话的。”她的语气充满了歉意。
  “没关系,正好我想脱身,我反而要谢谢你。”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小餐馆门口,聂明宇毫不在意餐馆里面又小又不算太干净,自然地帮季忆拉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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