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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大汉情缘--(步步为营)  作者:桐华-第22部分

小说: 大汉情缘--(步步为营)  作者:桐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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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过来究竟怎么回事,情急下忙用手去拍,火势却是止也止不住,正急得想索性躺在地上打滚灭掉火,一件锦鼠毛皮氅扑打在裙上,三两下已经扑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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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情缘--(步步为营)  作者:桐华    作者有话说 
(二)

  “手伤着了吗?”霍去病问,我摇摇头,把左手缩到了身后。
  
  霍去病抖了抖手上的大氅,叹道:“可惜了,前几日刚从皇上那得来的,今日才上身。”
  
  我本想说赔他一件,一听是皇上赏赐,又闭上了嘴巴。他看了我两眼,把大氅披在我身上,“虽说不好了,可比你这大洞小窟窿的裙子还是好很多。”
  
  我拢了拢大氅,“你怎么在街上?”
  
  他道:“刚去给公主和舅父拜年回来。你怎么一个人在街上,看样子还逛了很长时间,头发梢都结了霜。”说着用手替我轻拍了几下鬓角发梢,细心地把冰霜拍去。
  
  我没有回答,转头四处打量,看究竟身在何方,竟然糊里糊涂转了小半个长安城。他细看了我一会,“大过年的,怎么一副丧气样子?跟我来!”
  
  我还未来得及出声反对,他已经强拽着我跳上马车,我的力气都已在刚才用完,此时只觉一切都无所谓,默默地任由他安置我。
  
  他见我一声不吭,也沉默地坐着,只听到车轱辘压着地面“吱扭”的声音。
  
  半晌后,他道:“我知道你吹的是什么曲子了,我随口哼了几句被皇上无意听见,打趣地问我哪个女子向我唱了《越人歌》,我还糊里糊涂地问皇上‘为什么不能是男子唱的?’”
  
  我向他扯了扯嘴角,勉强挤了一丝笑。
  
  “楚越相近,但言语不通,楚国鄂君坐舟经过越国,河上划舟的越女见之倾心,奈何语言不能说,遂唱了这首歌,鄂君听懂了曲意,明白了越女的心意,笑着把她带回家。”霍去病娓娓讲述着这段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故事。
  
  因为美丽的遇见与结局,也许很多女子都会效仿越女,试图抓住自己的幸福,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得偿心愿,我不愿再听这个故事,打断他的话,“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静静盯了我一会,忽地一个灿如朝阳的笑容,“带你去听听男儿的歌声。”
  
  霍去病竟然带着我长驱直入羽林军的军营。刘彻登基之初选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出身良好的少年护卫建章宫,称建章营骑。当时朝政还把持在窦太后手中,刘彻虽有扫荡匈奴之志,却在连性命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只能做起了沉溺于逸乐的纨绔少年。刘彻常命建章营骑分成两队,扮作匈奴和大汉相互厮杀操练,好象一帮少年的游戏取乐,却正是这个游戏队伍经过刘彻多年的苦心经营,变成了大汉朝军队的精锐所在。现在已经改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的意思, 
  
  虽然是过年,可军营内仍旧一片肃杀之气,直到转到休息的营房才有了几分新年的气象。门大开着,巨大的膏烛照得屋子透亮,炭火烧得通红,上面正烤着肉,酒肉的香气混在一起,惹得人食指大动。
  
  霍去病出身羽林军,屋内围炉而坐的众人显然和他极是熟稔,看到霍去病都笑着站起来,一个锦衣男子笑道:“鼻子倒是好,新鲜的鹿肉刚烤好,你就来了。”我闻声望去,认出是李敢。
  
  霍去病没有答话,带着我径直坐到了众人让出的位置上,大家看到我都没有任何奇怪的神色,彷佛我来得天经地义,或者该说任何事情发生在霍去病身上都很正常。一个少年在我和霍去病面前各摆了一个碗,二话不说,哗哗地倒满酒。
  
  霍去病也是一言不发,端起酒向众人敬了一下,仰起脖子就灌下去,大家笑起来,李敢笑道:“你倒是不罗嗦,知道晚了就要罚酒。”说着又给他斟了一碗,霍去病转眼间三碗酒已经喝下。
  
  众人目光看向我,在炭火映照下,大家的脸上都泛着健康的红色,眼睛是年轻纯净坦然热烈的,如火般燃烧着,不知道是炭火,还是他们的眼睛,我竟觉得自己的心一热,深吸了口气,笑着端起碗,学着霍去病的样子向众人敬了下,闭着眼睛,一口气不停地灌下去。
  
  一碗酒下肚,众人鼓掌大笑,轰然叫好,我抹了把嘴角的酒渍,把碗放在桌上。第二碗酒注满,我刚要伸手拿时,霍去病端起来,淡淡道:“她是我带来的人,剩下两碗算我头上。”说着已经喝起来。
  
  李敢看着我,含笑道:“看她的样子不象会喝酒,竟肯舍命陪君子,拼却醉红颜,难得!在下李敢。”说着向我一抱拳,我怔了一瞬后方沉默地向他一欠身子。
  
  李敢和霍去病的关系显然很不错。霍去病在众人面前时很少说话,常常都是一脸倨傲冷漠,一般人不愿轻易自找没趣,也都与他保持一定距离。可李敢与霍去病一暖一冷,倒是相处得怡然自得。
  
  李敢给霍去病倒满第三碗酒,然后也在自己的碗中注满酒,陪着霍去病饮了一碗。又用尖刀划了鹿肉,放在我和霍去病面前,霍去病用刀扎了一块肉,递给我,低声道:“吃些肉压一下酒气。”
  
  其他人此时已经或坐,或站,撕着鹿肉吃起来,都不用筷子,有的直接用手扯下就吃,文雅点的用刀划着吃。还有忙着划拳的,喝七喊六,吆喝声大得直欲把人耳朵震破。
  
  我的酒气开始上头,眼睛花了起来,只知道霍去病递给我一块肉,我就吃一块,直接用手抓着送到嘴里,随手把油腻擦在他的大氅上。
  
  醉眼朦胧中似乎听到这些少年男儿敲着几案高歌,我也扯着喉咙跟着他们喊,
  
  “……唱万岁,送我行。父娘慷慨申严命:弧矢悬,四方志,今日慰生平。好男儿,莫退让,马踏匈奴汉风扬:铁弓冷,血犹热……”
  
  大喊大叫中,我心中的悲伤愁苦似乎随着喊叫从心中发泄出少许,我也第一次约略明白几分少年男儿的豪情壮志、激昂热血。
  
  第二日早上,我呻吟着醒来,红姑端着一碗醒酒汤,嘀咕道:“往日不喜饮酒的人,一喝却喝成这个样子。”
  
  我捧着自己脑袋,还是觉得重如千斤,红姑摇摇头,拿勺子一勺一勺地喂我喝,我喝了几口后问,“我怎么回来的?”
  
  红姑嘴边带着一丝古怪的笑,娇媚地睨着我,“醉得和滩烂泥一样,能怎么回来?霍少送到门口,我想叫人背你回屋,霍少却直接抱着你进了屋子。”
  
  我“啊”了一声,头越发重起来,红姑满脸幸灾乐祸,“还有更让你头疼的呢!”
  
  我无力地呻吟着,“什么?”
  
  红姑道:“霍少要走,你却死死抓住人家袖子不让走,嚷嚷着让他说清楚,你说的颠三倒四,我也没怎么听懂,反正大概意思好象是‘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你可不可以对我坏一些?你对我坏一些,也许我就可以不那么难过。’弄得霍少坐在榻边一直陪着你,哄着你,直等你睡着才离去。”我惨叫一声,直挺挺地跌回榻上,我究竟还胡说八道了多少?
  
  渐渐想起自己的荒唐之态,一幕幕从心中似清晰似模糊地掠过,我哀哀苦叹,真正醉酒乱性,以后再不可血一热就义气用事。
  
  我伸着裹着白罗的左手道:“我记得这是你替我包的。”
  
  红姑点头道:“是我包的,不过霍少在一旁看着,还督促着我把你的指甲全剪了,寒着脸嘀咕了句‘省得她不掐别人就掐自己’。可怜我花在你指甲上的一番心血,但看到霍少的脸色,却不敢丝毫废话。”我忙举起另外一只手,果然指甲都变得秃秃,我哀叹着把手覆在脸上。
  
  …………
  
  “怎么没人唱歌了?”我趴在马车窗上大口吸着冷风,霍去病把我拽进马车,一脸无奈,“怎么酒量这么差?酒品也这么差?”我笑着挣开他的手,朝着车窗外高声大唱,“唱万岁,送我行。父娘慷慨申……命:弧矢悬,四……志,今日慰……”他又把我揪回了马车,“刚喝完酒,再吹冷风,明天头疼不要埋怨我。”
  
  我要推开他,他忙拽住我的手,却恰好碰到先前的伤口,我呲牙咧嘴地吸气,他握着我的手细看,“这是怎么了?难道又和人袖子里面打架?”我嘻嘻笑着说:“是我自己掐的。”他轻声问:“疼吗?”我摇摇头,指着自己的心口,瘪着嘴,似哭似笑地说:“这里好痛。”他面容沉静,不发一言,眼中却带了一分痛楚,定定地凝视着我,看得已经醉得稀里糊涂的我也难受起来,竟然不敢再看他,匆匆移开视线。
  
  …………
  
  红姑笑得和偷了油的老鼠一样,揪着我的衣服,把我拽起来,“不要再胡思乱想,喝完醒酒汤,吃些小米粥,再让丫头服侍着你泡个热水澡就不会那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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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谦和小淘现在喜欢上吃鸡蛋黄,小谦还好,虽然想吃也只是在我喂食的时候“咕咕”叫几声,可小淘就很是泼皮,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在我裙边绕来绕去,和我大玩“步步惊心”的游戏,我在“踩死她”还是“胖死她”之间犹豫之后,决定让她慢性自杀。这个决定害的我也天天陪着他们吃鸡蛋:他们吃蛋黄,我吃蛋白。
  
  我时不时就会看着小谦和小淘发呆,我尽力想忘记九爷的话,那句“曲子倒是不错,可你吹得不好”每从心头掠过一遍,心就如被利刃划过般的疼。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任何联系,我有时候会想,难道我们从此后就再无关系了?
  
  夜色低垂时,我倚在窗口看点点星光,小谦和小淘在黑夜中刺眼的白时刻提醒着我,今晚的夜色和以前是不同的。我暗自问自己,我是否做错了?我也许根本不应该吹那首曲子,否则我们之间至少还有夜晚的白鸽传信。我太贪心,想要更多,可我无法不贪心。
  
  清晨刚从水缸中汲了水,一转身却无意扫到窗下去年秋天开的一小片花圃中的几点嫩绿,我一惊下大喜,喜未上眉头,心里又几丝哀伤。
  
  走到花圃旁蹲下细看,这些鸳鸯藤似乎是一夜之间就冒了出来,细小的叶瓣还贴着地面,看着纤弱娇嫩,可它们却是穿破了厚重的泥土才见到阳光。从去年秋天它们就在黑暗的泥土里挣扎,从秋天到冬天,从冬天到春天,一百多个日日夜夜,不知道头顶究竟多厚的泥土,它们是否怀疑过自己真的能见到阳光吗?
  
  我轻轻碰了下它们的叶子,心情忽地振奋起来,催丫头心砚去找花匠帮我扎一个竹篾筐子,罩在鸳鸯藤的嫩芽上,好挡住小谦和小淘,它们还太弱小禁不得小淘的摧残。
  
  我在石府围墙外徘徊良久却始终不敢跃上墙头,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有勇气的人,现在才明白人对真正在乎和看重的事,只有患得患失,勇气似乎离得很远。
  
  想进不敢进,欲走又舍不得,百般无奈下,我心中一动,偷偷跳上别家的屋顶,立在最高处,遥遥望着竹馆的方向,沉沉夜色中,灯光隐约可见,你在灯下做什么?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只三两颗微弱的星子忽明忽灭。黑如墨的夜色中,整个长安城都在沉睡,可他却还没有睡。我独自站在高处,夜风吹得衣袍啪啪作响,身有冷意,可那盏温暖的灯却遥遥不可及。
  
  那灯一直亮着,我就一直望着,不知道痴站了多久,隐隐传来几声鸡鸣方惊觉天已要亮,我的心蓦然酸起来,不是为自己。一盏孤灯,一个漫漫长夜,独自一人,你又是为何长夜不能眠?你究竟为什么守着寂寞孤清?
  
  街上就要有早起的行人,不敢再逗留,匆匆跃下屋顶,未行几步,脚步一顿,瞬时呆在当地,霍去病正站在街道当中。
  
  暗淡的晨曦下,他微仰头,一动不动地凝望着我站了一夜的屋顶,清冷的晨风吹过,他的袍袖衣角也似仍带着几分夜的寒意。
  
  他在此处站了多久?
  
  他低头看向我,深黑双瞳中喜怒难辨,似乎没有任何感情,可即使隔着千山万水,依旧躲不开那样专注的视线。我的心一窒,不敢与他对视,仓促地移开视线。两人遥遥立着,他不语,我不动,一径地沉默。
  
  路上偶有经过的行人望望他又望望我,满面好奇,却因为霍去病气宇不凡,又都不敢多看,只得快步走过。阳光由弱变强,明亮地洒满一地,他忽地笑起来,似乎笑得很是畅快,“风露立通宵,所谓何事?”我嘴微动一下,却嗓子发涩,难以回答他的问题,蓦然拔脚从他面前匆匆跑过,不敢回头也不能回头。
  
  烛光下,砚台中的墨又已变稠,可我仍旧找不到一句可以落笔的话。我该说什么?从白日想到晚上,竟然还是一无所得,最后一咬牙,提笔写道:“我陪小谦和小淘一块吃鸡蛋,吃得多了,好象有些贴食,吃不下饭。我不喜吃药,你可有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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