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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大汉情缘--(步步为营)  作者:桐华-第26部分

小说: 大汉情缘--(步步为营)  作者:桐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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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妍嘴角噙着丝妩媚的笑,声音却是冷如冰,“各个歌舞坊的价格势必也要降下来,然后就是一降再降,乱世人命贱如狗!一场天灾还能受得住,可兵祸更胜天灾,虽有‘阿布旦’,她们却只能沦为‘阿布达勒’。”
  
  我道:“事情并未如你所料,我名下的歌舞坊都不许降价,其它的歌舞坊还没有那个能力影响行市。”李妍看着我点点头,“你为她们留了一条活路。”
  
  我浅浅而笑,“降价也不见得就能多赚,如今降下去简单,将来想抬上来可不容易,何必费那个功夫?”李妍笑起来:“你这个人脾气真是古怪,人家都巴不得被人夸被人赞,你倒好,做什么事情都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唯恐人家把你当好人。”
  
  我淡漠地说:“我和你不一样,我虽在西域长大,可对西域没什么感情,也没有什么要帮助西域的心思,我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歌舞坊的生意。”
  
  李妍轻叹一声,“我虽然很希望你能和我一样,但这些事情强求不了。只要你不反对我所做的一切,我就很开心。大掌柜,最近生意如何?”
  
  我笑向她做了一礼:“托娘娘洪福,小人的生意做得不错。”
  
  “我哥哥可好?” 李妍脸上的笑意有些黯淡。
  
  “你应该能偶尔见到李乐师的吧?”
  
  “见是能见到,皇上常召大哥奏琴,我有时也会随琴起舞,但没什么机会说话,而且我也有些怕和大哥说话。”
  
  我从桌上取了块小点心丢进嘴里:“你二哥现在和长安城的那帮公子哥混得很熟,他本来想搬出园子,但李乐师没有同意。”
  
  李妍满脸无奈:“二哥自小很得母亲宠爱,行事颇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如今日日跟那些纨绔子弟在一起,被人刻意哄着巴结着,迟早要闹出事情来。大哥性格太温和,对我们又一向百依百顺,他的话二哥肯定是面上听,心里却不怕,我看二哥对你倒是有几分忌惮,你回头帮我说说他。”
  
  我皱了皱眉头,无奈地说:“娘娘发话,只能听着了。”李妍嗔道:“你别做这副样子给我看,二哥真闹出什么事情,对你也不好。”我只能频频点头,李妍又道:“还有我大哥和方茹……”
  
  我从坐榻上跳起,“李娘娘,你是打算雇我做你两个哥哥的女吏吗?这也要我管,那也要我管,估计公主该出宫了,我走了。”说完不敢再听她罗嗦,急急往外行去。李妍在身后骂道:“臭金玉!就是看在大哥为你的歌舞坊排了那么多的歌舞,你也应该操点心。”
  
  我头刚探出屋子,又几步跳回去,李妍立即站起来,我露了个和哭一样的笑,“我运气没有那么好吧?有人在宫中几年不得见皇上一面,我这第一次进宫,居然就能得见天颜。”
  
  李妍问:“还有多远?”
  
  我一脸沮丧,“远是还远着呢!我只看到一个身材高健的男子和公主并肩而行,连面目都还未看清,可皇上既然是和公主一块过来的,还有躲的必要吗?”
  
  李妍幸灾乐祸地笑起来,“那你就陪本宫接驾吧!公主肯定会为你好话说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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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谦扑腾着落在窗楞上,我一面解下他腿上缚着的绢条,一面道:“看看你的笨样子,你们要减肥了,再胖下去就只能整天在地上走来走去做两只不合格的瘦鸡。”
  
  就着窗口的灯看着绢条,
  
  “‘阿布旦’是楼兰人对自己土地的热爱赞美之词,意思类似于汉语中‘美丽富饶的土地’,但更多了一种家园恋慕之情。‘阿布达勒’在楼兰语中类似于‘叫化子’的意思,没有家的人。这些词语从哪里听来的?看来你新招的西域歌舞女中有楼兰人。别再喂小谦和小淘吃鸡蛋黄,再胖下去,没法见鸽了。”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人太丑会没法见人,原来鸽太丑也会没法见鸽。收好绢条,我抽了条绢帕出来,趴在窗前,发了会子呆,提笔写道:
  
  “我现在正趴在窗口和你说话,你在干什么?我猜你一定在灯下静静看书。我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天上不停眨眼睛的星星,窗外的鸳鸯藤花开的正好,白的皎如玉,黄的灿如金,香气清静悠长,晚上睡觉时我也能闻到。我已经摘了很多花放在竹箩里晒着,这样等到夏天过去,花儿谢掉时,我仍然可以捻几朵干花,热水一冲就能看到水中鸳鸯共舞。我今天去了皇宫,原本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决定如此做,可话出口的一瞬我仍旧犹疑了。李氏家族从汉高祖时代就是朝廷重臣,早有名将广武君李左车,今有安乐候李蔡和飞将军李广,历经几代帝王,在朝中势力也是根深纠错,军中更是有不少李氏子弟,相对卫青的贱民出生和倚靠裙带关系的崛起,朝中的文官更倾慕于李氏家族的丰仪,李妍怎么可能会放弃这个对自己对抗卫氏有利的家族呢?我把选择权看似交给了李妍,可我明白结果是一定的,李敢的一片痴心终只会成为李妍在这场斗争中一把利器。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只希望对你有帮助,我只要你高兴,当大汉不再对西域各国用兵时,你眉宇间的愁是否可以消散?也许你的心可以真正自由,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再勉强自己 ……”
  
  我握着毛笔静静看了好一会鸳鸯藤架,冲着藤架上的花朵笑起来,转身把毛笔搁下,仔细叠好写满字的绢帕,打开锁着的小竹箱,小心地把绢帕放进去,又检查了一下樟脑叶是否还有味道。
  
  …………
  
  “日子过得好快,转眼间已经夏末,满架的花越来越稀疏,已经没有了白色,只剩下零落几点金黄。今天我忽然觉得鸳鸯藤真的象红尘中的一对情人,一对曾有波折,但最终幸福的情人。一朵花先开,它会等着生命中另一朵开放,是不是很象一对未曾相遇的情人?待到另一朵花开,它已变黄,此时相遇,一朵白一朵黄,白金相映,枝头共舞。日随水去,它们相携着变老,都变成了金色,最后也象生命的陨落,总会一朵更先离去,另一朵仍停留在枝头,可是停留的花仍然在尽力怒放,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它不可以辜负,而且它的绽放提醒着赏花人在它的身边曾有另一朵美丽怒放过的花,当它也飘入风中时,我想在风中,在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另一朵花一定在静静等候它……”
  
  …………
  
  “已经秋天,绵绵细雨中,人无缘无故地多了几分慵懒的情绪,常常胡思乱想。听公主说李妍为一直未能身怀龙种而烦恼,她的烦恼不仅仅是为了女人做母亲的渴望。如果没有孩子,她的一切计划都无从谈起。太子之位现在还虚悬,如果她能生一个男孩子,势必会有一场夺嫡之争。似乎一个女子不管有再多的宠爱,最后真正能确保一切的却只能靠自己的孩子。
  
  看到李妍,除了敬佩,我会害怕这个女子,究竟要多强烈的恨意和爱意,才能让一个女子把自己的一生甚至孩子的一生赌进一场生死之争中?我自问自己,我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如果我有一个孩子,我绝对、绝对不会让他一出生就置身于一场战争,我虽然会如阿爹当年对我一样,教他权谋机变,但我要让他快活平安地长大,智谋机变只是用来保护自己的幸福。
  
  脸有些烧,连人还没有嫁,竟然就想孩子的问题。自问自己如果我这一生都不能有孩子呢?想了许久,都没有定论,但看到屋外已经只剩绿色的鸳鸯藤时,我想我明白了,生命很多时候在过程,不是每一朵花都会结子,但活过,怒放过,迎过朝阳,送过晚霞,与风嬉戏过,和雨打闹过,生命已是丰足,我想它们没有遗憾……”
  
  (一)

  秋天到时,汉朝对匈奴的战争结束,虽然卫青大将军所率军队斩获匈奴万余人,但前将军翕侯赵信,右将军卫尉苏建所率的军队碰到了匈奴单于的军队,接战一日,汉军死伤殆尽,前将军赵信祖上虽是胡人,可归顺汉朝已久,一直忠勇可嘉,否则也不会得到汉武帝的重用,可不知道伊稚斜究竟对赵信说了些什么,反正结果就是赵信在伊稚斜的劝诱下,竟然置长安城的妻儿老小不顾,投降于匈奴。
  
  消息传到长安城,汉武帝下令抄斩赵信全家,待兵士赶到时,却发现赵信的两个小儿子已经失踪,龙颜霎时震怒,幸亏紧接而至的消息又让他眉头稍展。霍去病以一种近乎不顾一切,目无军纪的态度,私自率领八百个与他一样热血沸腾的羽林男儿抛开大军,私自追击匈奴,出乎匈奴意料地深入匈奴腹地,在匈奴后方的营地杀了匈奴相国和当户,杀死单于祖父一辈的籍若侯产,活捉单于叔父罗姑比,斩首二千零二十八人。
  
  霍去病一次出击,以少胜多,竟然活捉斩杀了匈奴的四个重臣显贵。在两路军士全部阵亡,一个将军投降匈奴的战败阴影下越发凸现了霍去病的战绩。汉武帝龙心大悦,封霍去病为冠军候,划食邑一千六百户。对卫大将军,功过相抵,不赏不罚。
  
  我听到这一切时,心中多了几分困惑。伊稚斜既然能从长安城救走赵信的两个儿子,应该可以直接用暗处的势力来杀我,何必再费事请西域的杀手?
  
  霍去病呆呆看着一品居,上下三层,里里外外坐满了人,绝大多是年轻的女子。听着莺声燕语,看着彩袖翩飞,闻着各色胭脂水粉,他一脸沉默。我在一旁低头而笑。
  
  他忽然一个扭头拽着我又跳上了马车,我嚷道:“喂!喂!冠军候,你要请我在一品居吃饭的。”
  
  他没好气地说:“我请的是你,不是你歌舞坊里所有的歌舞伎。”
  
  我笑道:“几间园子的姑娘们一直没有机会聚在一起维系一下感情,我有心请大家吃一顿,可请得便宜了,徒惹人笑,请得贵了,又实在心疼。难得你当时发话让我去捡希罕之物点,我就吩咐了一品居尽全力置办。何必那么小气?你这出门转了一圈,就封了候,请我们几百号人吃顿好的还是请的起的。”
  
  “出门转了一圈?说得可真是轻描淡写!你下次随我一块转一圈,我把我所得分你一半,如何?”他紧紧盯着我。
  
  我避开他眼光,笑看向马车外面,“你要去哪里?我可为了能多吃一点好的,特意中饭吃得很少,还有不管你去不去一品居,帐你照付。”
  
  他嘴角噙着丝笑,静静看着我,不说付也不说不付。一别多月,他和以前似乎一样,但又似乎不一样。我心里有些说不清的慌乱,不自禁地往后缩了缩,背脊紧紧贴着马车壁。
  
  马车停住,他一个利落漂亮的旋身,人已经落在地上,伸手欲扶我。我笑着扬了扬下巴,避开他的手,钻出马车的刹那,双手在车座上一撑,借力腾空而起,脚尖在车棚顶上轻轻一触,人在半空,转了一个圆圈,裙带飞扬、袍袖舞动,轻盈地落在他面前,得意地看着他。他笑起来,“这么重的好胜心?不过真是漂亮。”
  
  车夫赶着马车离去,我打量了下四周,我们在一个清静的巷子中,左右两侧都是高高的围墙,我纳闷地问:“这是什么地方?你要干吗?”
  
  他道:“翻墙进去。”我瞪大眼睛,看着他:“看这围墙的气派不是等闲人家,我被捉住了也就捉住了,你如今可是堂堂冠军候。”他道:“现在是真要看你的手段了。这么高的围墙,我不借助工具上不去。”
  
  我心里有些好奇,有些好玩,更有些兴奋,嘴里嘟囔着:“真倒霉!吃顿饭也这么麻烦。”可手中已握住了自己平日束在腰间的一根绢带,带头缚着一个滚圆的赤金珠子,看着是装饰,实际却另有妙用。手一扬,金珠滑过一道美丽的金色弧线,翻卷着缠在了探出围墙一点的槐树上。
  
  霍去病顺着绢带,脚几踩墙壁已经一个利落的翻身坐在了槐树上,我取下绢带,缠在手腕上,手勾着槐树树枝,居高临下地小心打量着院落。
  
  霍去病闷声笑道:“我看你作贼做得挺开心。”
  
  我低声道:“长安城中谁敢轻易打这些显贵们的主意?反正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小命,该怎么玩就怎么玩,出了事情都是你支使的,你若被捉住,就更好玩了。”
  
  我和霍去病刚从槐树上跳下,几头黑色大狗悄无声息地扑了上来,我绢带一挥,金珠击向它们的脑袋,身后的霍去病忙一拽我,我身子跌入他怀中,他一手揽着我腰,一手扶住我胳膊把金珠上的力量卸去。
  
  我惊疑不定间,几条狗已经到了脚边,围着我们打转转,拼命地向他摇着尾巴,我气道:“别告诉我这是你自个的府邸。”
  
  他搂着我的胳膊没有松劲,反倒身子紧贴着我,下巴搁在我肩头,低低道:“不幸被你猜中了。”
  
  我使劲挣了下,未挣脱,他口鼻间温暖的气息,若有若无地抚过肌肤,又是痒又是麻。他身上有一股完全不同于女儿脂粉气的阳刚味道,象青松和阳光,萦绕在鼻端,我竟有些喘不过气的感觉。身子发软,脑袋有些晕,似乎任何招式都想不起来。
  
  着急失措间正想着干脆金珠一挥,砸向他脑袋,索性把他砸晕了拉到,又犹豫着,力道控制不好,不知道会不会砸死他?他却松了劲,仿若刚才他什么都没有干,拖着我的手蹲下,对着几条大狗说:“认识一下,以后别误伤了我的人。”
  
  我无奈地仍由几条狗在我身旁嗅来嗅去,侧头道:“就它们几个能伤我,简直笑话!你这是在侮辱我们狼。”
  
  他手轻拍着一只狗的脑袋道:“如果不是我在这里,你落地的刹那,它们不但攻击你,而且会出声呼叫同伴。以多取胜,这好象也是你们狼的拿手好戏。何况还有紧随而至的人。”
  
  我“哼”了一声,甩开他手,站起道:“我干吗偷偷摸摸来你这里?根本不会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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