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世界大拯救-第3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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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的确是不想理这件事情的,割鹿刀虽好。我麾下的人却也没有能用得上的。不过既然萧十一郎是母后的弟弟,看在母后的面子上。我就陪逍遥侯玩玩。”王宇轻笑道。
“不会很麻烦吧?”萧后问道。
“现在的草原,虽然是蒙古一统天下,但是也并非是铁板一块。蒙古族只是草原各族之一,在草原上,还有其他很多的民族。他们臣服在蒙古的铁骑下,奉铁木真为首领。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就甘心臣服。逍遥侯,就是草原哥舒部的大宗师。有他在,哥舒部得以没有被蒙古灭族。”王宇悠然道。
“按照宇儿所说,逍遥侯和蒙古并非一路。这样一来,岂不是我们可以拉拢逍遥侯,这样就更没有必要和他为敌了。”萧后皱眉道。
她现在一心以王宇的霸业为先。
王宇轻轻一笑,摇头道:“母后你想的太简单了。逍遥侯虽然是大宗师,但是蒙古有足够的实力镇杀他。现在铁木真留着他,是想让他关键时候出力,可不是让他反戈一击。只要逍遥侯表现出一丝的反意,立刻就会迎来蒙古的全力镇压。逍遥侯虽然也有些手段,可是在蒙古面前。只能说不堪一击。所以他现在就是一条疯狗,而他的主人,正是蒙古。想要拉拢这条疯狗,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些人。是永远不可能做间谍的,比如逍遥侯。
有整个哥舒部牵绊,他不可能逃脱蒙古的掌控。也不敢背叛蒙古。
他能做的,就是在哥舒部做自己的土皇帝。醉生梦死,自欺欺人。
“宇儿。逍遥侯的武功比你如何?”萧后问道。
“从前的他,或许还可以与我一争长短。不过我一直在进步,他却一直在退步。现在的逍遥侯,只怕称之为史上最弱的大宗师,也未尝不可。”王宇不屑道。
“他怎么会如此弱?”萧后道。
“因为逍遥侯不能接受现实。他空有一身武功,却无力反抗蒙古。空有一腔抱负,却无处施展才华。论武功,蒙赤行几倍于他。论势力,哥舒部弹指可灭。在这种打击之下,逍遥侯整个人废了。他没有更进一步的能力,而是选择了用疯狂来麻醉自己。他在草原上建立了‘玩偶山庄’,囚禁不服从他的各路武林高手,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捉弄这些受困之人,以此取乐。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目标,剩下的便是无尽的放纵和疯狂。这样的一个人,空有一身的武力,在我看来却已经废了,不足为虑。”王宇道。
逍遥侯原名“哥舒天”,最初被称为“天公子”。
天下间“公子”无数,也有很多公子名动江湖,但是“天公子”,曾经是公认的公子第一。
但是在哥舒部被铁木真击败之后,“天公子”便已经死了,取而代之的,是“逍遥侯”。
看似逍遥,贵比王侯,但是却已经没有了以天空为目标的志向。
他已经折翼,没有了目标,即使他的武功深不可测,武学也已经近乎神迹,但是他这个人,废了。
没有像石之轩那样掉落境界,是他的命好。但是现在逍遥侯的实力,说是大宗师垫底,毫不为过。
性格偏激,做事损人不利己,逍遥侯从一个枭雄,变成了一个疯子,以捉弄他人为乐的一个疯子。
王宇以前从来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但是这一次为了萧后,提前解决了逍遥侯,也未尝不可。
“宇儿你有对付他的方法吗?”萧后问道。
“对付逍遥侯,还真不用什么方法。连城璧那一关,逍遥侯都不一定能闯过去。”王宇道。
“连城璧?”萧后皱眉,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连城璧,无垢山庄的庄主,连家是隐藏世家之一,虽然已经没落,但是连城璧却是一个中兴之主。一个很出色的年轻人,在我看来,比起萧十一郎来,连城璧还要出色的多。”王宇对逍遥侯很不屑,对于连城璧却是不吝赞美之词。
萧十一郎这种人物,没有了主角光环的保护,在这个世界,和连城璧的差距明显。
如果把很多人都放在同一个竞争环境下,他们取得的遭遇会截然不同。
“他武功很高吗?”萧后道。
“他现在的武功不高,也就比萧十一郎略高一些,和逍遥侯的差距明显。但是有些时候,武功并不代表全部的实力。”王宇意有所指道。
一把宝刀,名曰割鹿,“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割之”。
萧十一郎爱割鹿刀,纯粹因为那是把宝刀,好刀的本身就是一种完美,如同无瑕的璧玉。
连城璧爱割鹿刀,是因为它象征了一种至高的荣耀和地位。
逍遥侯爱割鹿刀,是因为得到至好的事物是他的快慰。
王宇对割鹿刀没有兴趣,但是王宇很有兴趣,见识一下在隐藏世家和叶孤城并称的人物——连城璧。
以没落之身,能够和赢氏一族的传人叶孤城并称,该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现在的叶孤城已经进阶大宗师,连城璧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王宇很期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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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七章 小李飞刀成绝响
“母后,萧十一郎的安危,我不保证。不过他应该不会死,逍遥侯那个变~态现在享受的是折磨人的乐趣,而不是杀人的快~感。”王宇道。
萧后点了点头,道:“你的正事要紧。”
“逍遥侯不算什么威胁,只要萧十一郎不要作死的去追沈璧君,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人要有自知之明,没有了主角的光环,就要低调一点。风四娘哪点配不上他了?”王宇摇摇头道。
“宇儿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萧后奇怪道。
“没什么,自言自语罢了。母后,三天之后你和我一起去参加一个婚礼吧。”王宇转移话题道。
“谁的婚礼?居然有这么大的面子?”萧后问道。
王宇和萧后,新朝名义上权力最高的两人,居然要去参加同一个婚礼,这个人的面子的确是不小。
“算是我的一个朋友吧,不过,最重要的是,他的结婚,代表了一些东西的结束。我要见证一下这段历史。”王宇意有所指道。
“宇儿你不要神神叨叨的,我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萧后皱眉道。
“李家,母后你应该听说过吧?”王宇道。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家?”萧后问道。
她虽然久居深宫,但是也是听说过李家的名头的。
王宇点点头,道:“不错,就是那个李家。李寻。欢要结婚了,我要去为他主持婚礼。”
“李寻。欢。我倒是听说过他的名字。据说他的武功非常不错。”萧后道。
“不,其实他的武功非常一般。但是他总是能够杀伤比他强很多的人。从前他帮过我的大忙,我终究是要回他一个礼物的。”王宇道。
“什么礼物?”萧后道。
“一世安宁。”王宇嘴角浮现一抹笑容。
…………
三日之后。洛阳,李园,高朋满座。
李园坐落在洛阳城的官道之上,气象恢弘,宅第连云,门上上书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是王宇亲笔书写在李园门上的。
今日,李园迎来了一场盛会。
李园内居住的,自然是李家。
李家在新朝内部。是很出名的一个家族。因为李家父子三人,皆为新帝股肱之臣,位高权重。
今日李家二公子和他青梅竹马的表妹完婚,洛阳城内有头有脸的 人物,都受邀来参加了这个婚礼。
李家是书香世家,历代缨鼎,可说是显赫已极,李寻。欢要结婚,的确是无法低调。
最重要的是。这场婚礼从最初就低调不起来,因为王宇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正是如今的新朝皇帝王宇。
王宇和李寻。欢相识已久,洛阳之战。李寻。欢曾经帮助王宇以飞刀射伤傅采林。
那一次战斗,在王宇的一生当中,或许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李寻。欢来说。却是他此生最危险的一次。
但是他答应王宇出战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
李寻。欢这个人,真的是一个很适合做朋友的人。
就怕遇到那些居心叵测的朋友。
王宇曾经想过利用李寻。欢的飞刀来达成自己的一些目的。毕竟李寻。欢的武功虽然算不上很高,但是他的飞刀。的确是堪称无解。
当年傅采林都没有躲开李寻。欢的飞刀。
但是最终王宇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君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
李寻。欢是自己人,对自己人使用手段,超出了王宇的底线。
熟悉李寻。欢的人都知道,他向往的生活,从来都不是什么醉酒狂歌、笑傲江湖,更不是飞刀取人头、名传天下。
李寻。欢至始至终最想要的,只是和他的表妹林诗音相知相守,相爱一生罢了。
王宇给他这个机会。
对于自己人,王宇向来不吝啬自己的善意。
该来的宾客都已经快到齐了,李园内的气氛也逐渐热烈起来,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蕴含~着期待之色。
新郎官李寻。欢据说丰神如玉,新娘林诗音更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但是吸引这些人的,却不是今天的主角。
“父亲,陛下该到了吧?”一个身材瘦削的男子来到李克常的身边问道。
他是李布衣,三李当中李寻。欢的哥哥。
李克常严肃的脸上今日也绽放出了笑容,道:“放心,宫~内已经传来消息,陛下已经动身了。不仅陛下,连太后娘娘也来了。”
“太后娘娘据说深居简出,甚少出宫的,今日居然会来参加二弟的婚礼。”李布衣大惊道。
“皇恩浩荡啊。”李克常一手抚须,抑制不住自己脸上的喜色。
皇帝和太后亲临,这还是新朝头一遭。李克常当然是喜不自胜。
在他们两人的旁边,李寻。欢一身大红,有些坐立不安,脸上兴奋与紧张之色夹杂。
“二弟,不要急,表现稳重一点。你要是急了,诗音后悔了怎么办?”李布衣笑道。
“大哥,当年你结婚的时候,和我现在一样的表情。”李寻。欢道。
在李园的一处闺房之内,一个红衣新娘正在对镜梳妆,旁边有两个丫鬟在侧服侍。
镜中的美人,脸色微微苍白,眼睛却异常明亮。她坐在那里,就自然而然的显出清丽高贵的气质。
而今日,她的眼睛内,是充盈着幸福和笑意的。
很显然,她就是今日的新娘——林诗音。
“夫人太漂亮了,二少爷真是好福气。”一个丫鬟赞叹道。
她是李园的下人,平日里都是称呼李寻。欢为二少爷的。
林诗音俏~脸微微一红,却没有说话。
今天是她最幸福的一天,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个敲门声,同时有声音道:“皇帝陛下和太后娘娘已经来了,请林姑娘准备准备,去前厅完婚。”
“居然连太后也来了。夫人,我们盖上红盖头吧?”一个丫鬟道。
林诗音再次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眼中满满的幸福。
她点了点头,随后视线被盖头阻挡。
直到一个玉手将他放在另外一个手掌之中。
看着李寻。欢和林诗音紧紧相握的手掌,王宇轻叹了一口气。
自今日起,小李飞刀成绝响。(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八章 飞刀又见飞刀(祝书友“疯子011001”生日快乐)
小李飞刀的时代,在这个世界还没有来临,就已经结束了。
只有王宇一个人知道,江湖失去了什么。
然而这对于李寻。欢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总是为别人而活,那是很悲剧的一件事情。
每个人,都应该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为自己而活。
对于李寻。欢来说,林诗音,就是他的世界。
江湖,从来不属于他。
浪子,也从来不是他所愿。
喜宴上,高朋满座,推杯换盏。
王宇和萧后自然是由李克常和李布衣作陪,不耽误外面宾客的热闹。
李寻。欢送林诗音回去之后也回到了宴席上,对王宇举杯道:“陛下,这一杯我敬你和太后。今日~你们两位的驾临,对我和诗音来说,意义重大。”
李寻。欢这话并不算错,他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喜静的人,虽然不怕麻烦,但是却并不想招惹麻烦。
而王宇和萧后亲临他的婚礼,显示了和他非同一般的关系。对于这种简在帝心的人,洛阳城内,是没有什么不开眼的人敢招惹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于林诗音来说,等于是给她吃了一个定心丸。
林诗音是李寻。欢的表妹,二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林家也是书香世家。林诗音也不是武林人物,她手无缚鸡之力。是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
她对于江湖不感兴趣,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在朝堂之上有所作为。
林诗音是一个很典型的这个时代的女性。所以她虽然很漂亮,但是王宇对她没有什么兴趣。
今天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婚礼,萧后亲自把她交到李寻。欢的手上,这就等于是给了她一个保障。
未来只要他们不作死,一世的富贵,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前提是新朝一直存在。
“寻。欢,如果我失败了,你今日和我走的太近。日后反倒是会成为你的危机。”王宇笑道。
“真到了那一步,唯有一死而已。我虽然不上阵杀敌,但是一死殉国的勇气还是有的。”李寻。欢正色道。
他说的很认真,认真道王宇丝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李寻。欢本来就是一个对友情非常忠贞的人。
王宇轻轻一笑,道:“母后不会饮酒,我就代她喝了。寻。欢,不枉我送你一份大礼。”
说完这句话,王宇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陛下给我准备了什么礼物?”李寻。欢眼前一亮。
“你不会想知道的,以后好好的和诗音过日子就行了。不会有人打搅你们的。”王宇轻笑道。
这一世,李寻。欢在新朝麾下效力,自然没有遭到仇家追杀,龙啸云也没有机会救下李寻。欢。
但是龙啸云和李寻。欢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