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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channel a i-那年的梦想 作者:张小娴(全) 豪言书馆藏书-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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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认识的。」 

  「是邵重侠吗?」 

  「你为甚么会想到是他?」她很诧异。 

  「上一次,你忽然提起他。」 

  「他家楼下有一家乐器行,我就在那里学长笛,故意找机会接近他。」 

  「然後呢?」 

  「他并没有爱上我。长笛的故事也完了。」她一边吃蛋糕一边说。 

  「无论你有多么好,总会有人不爱你。」邱清智无奈地说;是安慰自己,也是安慰她。 

  「我也不知道为甚么会喜欢他,就像突然着了魔似的,没法清醒过来。爱情,有时候是一种迷信。」 

  「我们都是读洋书的人呀!为甚么会迷信呢?」 

  “迷信和学识一点也没关系。在你之後,我有一个男朋友。一天,我看见他买了一条烧肉,我以为是给我吃的,原来他准备去拜神。他是念生物化学的呢!」她说着说着大笑起来,「我是因为那条烧肉而跟他分手的。我不能忍受我爱的男人是个会去拜神的男人!可是,现在我倒觉得没有甚么大不了。我何尝不迷信?我甚至甘愿化成—条烧肉供奉我爱的那个人!只要他喜欢!」 


  “爱情并不迷信,而是我们迷信爱情。」邱清智说。 

  「破除迷信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 

  「所以,最好不要再迷信。」 

  「知道了。」她用力地点头,说:「去喝咖啡好吗?去上次那一家Starbucks,我要喝野莓味的FraPpuccino。』 

  「又是野莓味?」 

  「是的,是wildberry,我迷恋所有wild的东西。因为现实中的自己并不wild,我曾经以为自己很wild的。」 

  「成长,便是接受一个不完美的自己和一个不理想的自己。」邱清智说。 

  「也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完美和不理想。」她说。 

  范玫因和邱清智肩并肩向前走,多少青涩的岁月倒退回来,她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邱清智却没有改变。她不知道这是否一厢情愿的想法。跟故友重逢,人总是认为自己改变良多,不再是从前的自己。有一点改变,也是成就。 


  「你喜欢自己的工作吗?」范玫因问。 

  「不会最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有多少人会十分喜欢自己的工作呢?」 

  「我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的。」 

  「女人比较幸福。因为男人做了自己不太喜欢的工作,所以,他们的女人才可以做自己最喜欢的工作。」 

  她摇摇头,说:「性别歧视!」 

  Starbucks里挤满了人,他们买了两杯野莓味的Prappuccino站着喝。从这里望出去,那个斐济群岛的广告招牌,依旧耀目地悬挂在半空,点缀着这个没有梦想的都市。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故事。」范玫因说。 

  「在你之後,我谈过两次恋爱。」 

  「这么少?」 

  邱清智点了点头。 

  「到目前为止,哪一段最刻骨铭心?」她问。 

  「是否包括跟你的那一段?」 

  「当然不算在内!我认为我对你来说是刻骨铭心的,让我这样相信好了。」她笑着说。 

  「那么,除你之外,是上一个。」 

  「她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她的声音很动听。」 

  「有没有夏心桔那么动听?我每天晚上也听她的节目。」 

  「差不多吧。」邱清智说。 

  「你和她为甚么会分手?」 

  「不记得了。」 

  「是你不想说吧?」 

  「不,真的是不太记得原因了。有些记忆是用来遗忘的。」 

  「我们通常是遗忘最痛苦的部分。那就是说,她令你很痛苦?” 

  邱清智没有说话。 

  她也不知道说些甚么好,就说: 

  「我们有没有可能去游当年剩下的那半个欧洲?或者是斐济也好。」 

  「说不定啊!」 

  「真希望明天便可以起程。」 

  十一点十五分,店里的服务生很有默契地站成一排,一起喊:「LastOrder!” 

  「是这家店的作风,差不多关门了。」邱清智说。 

  「是吗?吓了我一跳。」 

  「还要再喝一杯吗?」 

  「不用了。」范玫因放下手上的杯子。 

  在车厢里,她拧开了收音机,电台正播放着夏心桔的节目,一个女人在电话那一头,凄楚的问: 

  「你觉得思念是甜还是苦的?」 

  「应该是甜的吧?因为有一个人可以让你思念。」夏心桔说。 

  「我认为是苦的。」女人说。 

  车上的两个人,忽尔沉默了。重逢的那一刻,愉快的感觉洗去了别後的苍凉。然而,当一旦有人提起了思念这两个字。多少的欢愉也掩饰不了失落。毕竟,有好几年的日子,他们并不理解对方过的是甚么样的人生。这刻的沉默,说出了距离。那是他们无法弥补,也无意去弥补的距离。 


  车子停了下来,范玫因说: 

  「能够再见到你真好。」 

  「谢谢你的蛋糕。」邱清智说。 

  「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甚么问题?」 

  「你要坦白的!」 

  「我从来就不会说谎。」 

  「今天晚上,你有没有一刻想过和我上床?」 

  「有的。」 

  「现在是不是已经改变主意了?」 

  「嗯。」 

  「为甚么?」 

  「你就像我的亲人,跟你搞好像有点那个。」 

  「对了!我也有这种感觉!」范玫因笑了起来,说:「我宁愿你是我的亲人,亲人比较可以长存。」 

  「太好了!」邱清智松了一口气,双手放在头後面,说:「我们都想过搞而决定不搞……」 

  「嗯,这个决定不简单。」她接着说。 

  「难得的是,我们都认为不搞更好。」 

  「是的。」她微笑着说。 

  「十年後,如果我们再一次重逢,你猜会是甚么光景?」她问。 

  「十年後,我们都快四十岁了。」 

  「你会变成怎样呢?而我又会变成怎样呢?」 

  「我们还会搞吗?」 

  「四十岁,是lastorder了。如果我还没有找到好男人,你要照顾我。」 

  「谢谢你把lastorder留给我。」邱清智说。 

  阳光普照的一天,范玫因站在人行道上,仰头望着那个巨型的斐济群岛广告,那年的梦想,到底是遥远的。她在旧相簿里,看到了一帧她和邱清智一起时拍的照片,那天是他的生日,日期是十月十九日。啊,原来她记错了他的生日,她还以为自己是不会忘记的。 


  邱清智为甚么不去更正呢?是不想她尴尬,还是认为已经无所谓了?我们曾经那样爱着一个人,後来竟然忘记了他的生日。爱是长存的吗?她转过头去,发现她旁边也站着一个男人,出神地看着那个广告招牌,是她不认识的。 


第11章 

 



  徐启津从外面回来。他脱掉外衣,钻到床上,把脸深深的埋在李思洛的头发里。 

  「回来啦?」李思洛迷迷糊糊的转过身来搂着他。 

  徐启津的脸愈埋愈深,彷佛要钻到她的头发底下。 

  「怎么啦?」她睁开惺忪的睡眼问他。 

  「思洛,我们结婚吧。」 

  「嗯。」她轻轻的应了一声。 

  第二天醒来,她记不起昨夜听到的是自己的梦呓还是徐启津真的向她求婚。无数次,当她和他的身体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他总会激动地问她: 

  「你会不会嫁给我?」   

  男人对女人的身体有着激情的依恋时,总会许下很多承诺。她从来都没当是真的。可这一次,他是认真的。 

  房子是徐启津去年买的,她每个星期总有几天在这里过夜。要结婚的话,她只要明天回家把行李搬过来就行了。 

  这天,她和徐启津去百货公司购买一些新婚用品。他有他看东西,她也看她的。 

  当两个人在文具部相遇的时候,李思洛发觉徐启津买了以下这些东西: 

  两个枕头套,两条床单、一部新款的万能搅拌机和一部蛋奶饼烘炉。他近来爱上在早餐时吃蛋奶饼。另外,还有一套音响,是放在书房的。他手上还拿着一双新的拖鞋和一些男装内衣裤。 


  她自己买的,是一台天文望远镜和一袋牛角包。 

  「你买望远镜干甚么?」徐启津问她。 

  「用来看天空。」她答得很理所当然。 

  刚才看到这台望远镜的时候,她就这么想。 

  「你会看天文吗?」他问。 

  「还不会。」她微笑着说。 

  “这个呢?」他指着她抱在怀里的牛角面包。 

  「因为我想吃。」 

  他看着她,有些奇怪。她看看自己,也觉得有些奇怪。 

  她买的两样东西,跟结婚一点关系也没有。没有了天文里远镜和牛角包,她的新生活还是要开始的。 

  徐启津送她回家的时候,她问他: 

  「你为甚么要结婚?」 

  「我想要一个老婆。」徐启津拿着那袋内衣裤说。 

  那—刻,她满怀失落。她想听到的是: 

  「思洛,我想与你共度余生。」 

  夜里,她在自己的房间收拾要搬过去新居的东西。因为常常在徐启津家里过夜,她早已经把大部分东西放在他家里。只有一个小小的铁罐子,她一直没有带过去。 

  她小心翼翼的打开这个本来用来放巧克力的小小的圆罐子,把潜水表拿出来。潜水表老早已经坏了,时间停留在十一点三十七分。这个白色塑胶潜水表,在水底会发光。手表是她十五岁那一年,姜言中送给她的。他把一个月的零用钱省下来,送她这个潜水表,鼓励她学游泳。那年暑假,姜言中差不多天天带她去海滩。 


  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常常想起他。 

  天亮了,她仍然在收拾。不知道是收拾东西,还是在收拾一些回忆。 

  这天晚上,她约了罗曼丽在酒吧见面。 

  「能够在三十岁之前出嫁,太令人羡慕了。」罗曼丽取笑她。 

  「你有没有姜言中的消息?」 

  「都快要结婚了,为甚么还想起初恋情人来?」 

  「只是想知道他现在变成怎样?」 

  「你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又怎会知道?」 

  「你不是有一个旧同事跟他哥哥是好朋友的吗?」 

  「那个旧同事几年前已经移民了,我们早就没联络。你不是有姜言中以前的地址和电话的吗?」 

  「很久以前打过电话去,说是没有这个人。也许他已经搬了,电话号码也改了。」 

  「你为甚么要找他?」 

  李思洛托着头,微笑着问: 

  「如果我们还在—起,你猜我的故事会不会不同?」 

  “这是永远不会有答案的。你不爱徐启津吗?」 

  「我爱他,他对我很好。但是,思念,有时候是另一回事,我很想再见姜言中一次。」 

  「你到底是怀念初恋还是怀念初恋情人?」 

  「也许两样都怀念吧,都十五年了,无论现在生活得多么快乐,总是放不下他。」 

  「部分开这么久了。万一给你找到他,他却已经忘记了你,你怎么办?” 

  「他忘了我也好,那么,我也可以忘记他。」 

  徐启津到加拿大温哥华开会。他要在那边逗留五天。他回来的第二天,就是他们注册结婚的日子,那天是周末。 

  李思洛送走了徐启津,一个人来到姜言中以前住的房子。她想,也许只是电话号码改了,他还住在这裏。她战战兢兢的按下四楼B座的门钤。不知道他现在变成怎样? 

  屋裏没有人。她站在门外,舍不得走。 

  她怕走了之後,没有勇气再来。她就这样从早上等到黄昏。这个时候,一个女人回来了。 

  「你要找谁?」女人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问她。 

  「请问这里是不是姓姜的?」 

  「这里没有姓姜的。」女人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放在门外。 

  「你知不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了?」 

  「没听过这裏有姓姜的住客。」女人搔搔头,好奇地问:「你要找的是甚么人?」 

  “一个旧朋友。」 

  「嗯,我能理解。我也有找一个很旧的朋友的经验。」女人一只手撑着门说。 

  「是吗?」李思洛在门外站了一整天,双腿也麻了,用一只手撑着墙。 

  「我比你幸运。我终於找到他。」 

  「真的?」 

  「可是他不记得我是谁。」女人把手上的皮包抛到屋里去。 

  「哦。」李思洛忽然觉得很沮丧。虽然这不是她的故事,但她害怕自己的故事也是这样结局。 

  「谢谢你。」李思洛转身离开。 

  「等—下——」 

  李思洛回头,女人问她: 

  「你有没有电话号码可以留下?我替你向业主打听一下,这里有些老街坊,也许可以向他们打听。你朋友叫甚么名字?」 

  「姜言中。」李思洛把电话号码写在一张白纸上交给女人。 

  「小姐,你贵姓?」李思洛问。 

  「我姓夏。」女人说。 

  已经第三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她想,她的故事也许就要这样结局。见不到也是好的。见不到,她永远不会知道姜言中有没有忘记她。见不到的话,姜言中在她的回忆裹,依然是美好的。都十五年了,也许,有一天,当她在路上跟他擦肩而过,她也认不出他来。 


  她和姜言中一起的日子还不到一年。那时候,他们几乎每次见面都吵架。明明是很爱对方,却总是互不相让。分手的时候,她躲起来哭了很多天,她以为自己会把眼睛哭盲呢。她知道他也在哭。後来长大了,她终於明白,她和姜言中都是很贪婪的人,都想占有对方,却又不能忍受被对方占有,这两个人,是不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分开之後,她常常想,假如她和姜言中上过床,故事会不会不一样?他们会不会留恋对方多一点? 

  第四天的早上,她接到徐启津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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