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霉运上上签 作者:风沐雨淋(晋江2012-08-27完结) >

第14部分

霉运上上签 作者:风沐雨淋(晋江2012-08-27完结)-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谁也不会在华尔街的办公室养只鸡玩玩,自然这个声音的出处是——江凌宵和张博衍同时盯着陈可的肚子。咕咕叫声来自她的肚子饿了,现在很想吃东西。
  
  “麒麟,你上次说的那家中餐厅还在吗?”江凌宵只好站起来,问张博衍。
  
  他笑着说:“你这个人,跑到美国吃中餐。你怎么想,要去吗?”他问陈可。
  
  对陈可而言,不管是美国的中餐,还是正宗的西餐,只要是吃的,都没有问题。“客随主便。”她说。
  
  而这个主人,只能采纳江凌宵的意见,去中餐厅吃饭。张博衍出去时对外面坐的接待女孩交待了几句,他说话的同时一直把目光落在陈可身上。对张博衍而言,陈可会是一个很特别的人,这一点,他早就知道了……
  
  陈可的美国之行这才开了个头,除了流鼻血之外其他的事还算顺利,她认为她的霉运在美国不那会显灵吧,毕竟美国与中国中间隔了一个那么大的太平洋。
  
  张博衍开着车子带着这两位到了唐人街,这里有一家很出名的中餐馆,经营中餐馆的位四十多岁的女士,她是从她的父亲手中接过中餐馆的生意。到她手中之后,餐馆的生意日渐红火,声名远扬,一些人都是慕名而来。
  
  这里的一切对陈可而言,都很新鲜,早听说中国人多,世界上差不多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华人,果不其然。到了唐人街,好像又回到了中国,只是这个是洋味十足的中国。到处可见中文和英语杂夹在一起的广告,虽然也有楼牌之类的建筑,可毕竟这是在美国的纽约。
  
  就在陈可东张西望时,张博衍注意到一件事。她手腕上的那串手链很特别。
  
  几个人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坐到大厅的一张四人圆桌边。张博衍是主人,他点的菜。在菜还没上之前,他问陈可:“陈小姐——”
  
  “叫我陈可吧。”陈可笑着说,她总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好像还是不久之前的事,应该是件印象深刻的事,可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张博衍指着陈可的手腕处说:“你的手链很特别,能看看吗?”
  
  这个人的眼真真尖。陈可下意识用另一只手捂住手腕上的手链。“没什么,很普通的手链,不值得一看。”陈可心惊,徐乔富可是说过,不能让任何人碰到这条手连,这个条件事关她的三万酬劳,虽然有点怪,但目前为止,她还是遵守的。
  
  “连看一下,也不行吗?”张博衍露出迷人的微笑,要是其他人早被他的笑迷得神魂颠倒,可是陈可这时却异常清醒,不行就是不行。
  
  “不用为难她,连我也不能看。”江凌宵的目光落在陈可身上,慢慢又移到张博衍身上。他的这个好朋友,张博衍,他称之为麒麟的人。是个很有名的——
  
  “张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华尔街的投资家吗?”陈可问。
  
  张博衍笑了出来:“不是。我的工作,很特别,与投资无关,可以说我只提供参考意见。”
  
  “金融顾问?”
  
  “为什么一定要和金融沾边”
  
  “这里不是全世界的金融中心吗?”陈可反问。
  
  张博衍是个很有名的——“我是风水师。”张博衍说。
  
  风水师?陈可一愣,这个工作好像和金融街没什么吧。他是自己收入不错呢,还是家里就是有钱人,能在华尔街有间大办公室。再说,老外也会信风水吗?不是忽悠人吗?
  
  “其实我是学室内设计的,但是精通风水。你会奇怪,古老东方的风水外国人也会信?因为室内设计中的格局与物品摆放和风水有很大的联系。就算你说我是个骗子我也不会奇怪。真不打算给我看看你的手链?”张博衍把话题绕回到老问题上。
  
  “那,只能看,不能碰,行吗?”见张博衍点头,陈可才不情愿地伸手让他看。虽然知道他是在看手链,但这样竖着手让他看,感觉怪怪的。陈可动了动僵硬的手指,“看好了吗?”
  
  张博衍的嘴角闪现不易被查觉的笑意:“OK。我只问你,这条手链是谁班送给你的。”他说话的同时,把目光对准了江凌宵。
  
  陈可马上摇头:“不是江总。”
  
  “原来如此——”张博衍说,“你以后能别戴这条手链吗?”
  
  “不行!”陈可有些激动地缩回手。
  
  “好吧,当我没发表意见。我们可以开吃了。”
  
  就在他们说话时,江凌宵点的菜被一个个送了上来。用餐的过程中很开心,陈可问了很多关于张博衍的事,才知道他家祖上是做地下工作的,用张博衍的话说,那活儿是个秘密工作。后来发了迹,因为某个原因来到了美国,在美国起了家。到现在,也可以称得上富甲一方。
  
  话说得差不多了,菜也见了盘底,最后服务员送上一盘饼干。“签饼。”服务员说。
  
  “幸运签饼?”陈可叫了出来,“我早想尝试一个,你们有没有看过一个电影《辣妈辣妹》,说的就是女孩和妈妈一起在中餐馆里吃饭,后得到一个很神奇的签饼,互换灵魂的故事。”陈可说得起劲,才发现那两位根本没有听她说话,好像对那几个签饼也什么兴趣,可是她的目光却再也移不开了。她很想剥开一个签饼看看自己的运气。
  
  盘子里有三个签饼,每个看上去都差不多,金灿灿的很喜气。她随手拿起一个,就在她要剥开时,张博衍拿下她手中的那个,把另一个给她:“这个才是你的。”他把另一个给江凌宵,“这个是你的。剩下的一个才是我的。我们一起来看看,有没有幸运女神的眷顾?”
  




☆、料事如神

  陈可性子急,打开自己的签饼,里面有张小纸条。她打开小纸条一看,上面写着一行洋文,好吧,几个字还是看得懂的:你的这次旅行,将会有意外的惊喜。“意外的惊喜?”陈可想,好吧,只要是带个喜字的,就算是好事了。不错,她满怀喜悦地收起小纸条,和她的那支上上签放在一起。
  
  眼尖的张博衍再次看到了她包里的东西,这次他连问也不问一下,直接拿了她的上上签。“这是什么?”
  
  “我在庙里求来一支签,我都随身带着的。”
  
  “有些年头了。”张博衍笑着把签还给陈可,“你要好好保管着,这确实是件好东西。它能给你带来好运。”
  
  “谢谢。”陈可说。
  
  张博衍指了指江凌宵:“你不想知道他得到一个什么签饼?凌宵,不想让我给你解签?”
  
  不知道江凌宵的小纸条上写着什么,他看完之后迅速揉成一团塞到外套口袋里。看他神情诡异,陈可更好奇他的纸条上写了什么。可他不肯拿出来给人看。
  
  “那么你呢,为什么不看看是什么签?”陈可问张博衍。
  
  张博衍摇摇头:“不用看,这是个霉运签。”
  
  “你确定?”
  
  “确定。”
  
  陈可愣了愣,这个签原本是她的。“和我交换吧。是我的,不是吗?”
  
  “不是。”张博衍拉起陈可,对江凌宵说,“我想借她说几句话。”
  
  陈可被张博衍拉到一边:“你不打算把庙里求签的事告诉我?”陈可惊讶地看着他,“特别是出去之后遇到的人,不能说吗?放心,我可以对天发誓,不会告诉江凌宵。”
  
  “可你是他的朋友。”
  
  “我站在你这边。”
  
  不知道这个张博衍有什么魅力,陈可就愿意相信他说的话。于是,她把那天在庙里求签的事,以后之后出了高门遇到黄鹤鸣的事,再到她成为一个总裁助理的事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张博衍。她说的,都是她知道的事,那些在背地里发生的事,她无法得知。当陈可说到那个干瘦老头时,张博衍问她,是不是一个眼角有道疤的人。
  
  陈可说不是,那个人很普通。张博衍这才放心地点点头:“看样子,为了以防万一,我还得跟你们回去。”
  
  “去哪?”
  
  “大洋彼岸。”张博衍一手搭在陈可的肩上,俯身凑到她耳边说,“我可是看在你的面子上,陈可。”就在他在站直身子时,突然出其不意地吻了吻陈可的脸颊。这只是一个礼节性的吻,但陈可的脸却红到了脖子根。
  
  难道这就是签饼上说的,意外的惊喜?不对,陈可对自己说,这只是礼节,这只是外国人的礼节。总算给自己洗脑成功之后,她的脸色才恢复正常。
  
  陈可的美国之行到了第一个晚上,江凌宵睡床,她睡沙发。张博衍说既然难得到美国来,他应该尽东道主之宜,明天会好好请他们到纽约各处玩玩。自由女神像,百老汇,时代广场,中央公园,布鲁克林大桥。陈可想去的地方太多太多,张博衍让她自己想好,时间不多,不可能都去。她也不想走马观花,拍张照换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挑一个有意义的地方好好逛逛。
  
  结果想得太多,让她睡不着。来美国第一个晚上,陈可失眠了。其实是因为时差的原因,可她认为大脑皮层活跃造成的。突然很想给远在祖国的孙尧同志打个电话,拿出手机才想到,越洋电话那是贵贵滴,这个想法只好作罢。
  
  江凌宵穿着浴衣从浴室里出来,很随意地坐到陈可对面,拿起一份全是洋文的报纸认真地看着。陈可继续对着窗外的夜色发呆,她睡不着,睡不着。此时她的脑子里正胡思乱着一些事,从小到大都没走过运的人,竟然可以跟着自己的老板到美国玩一趟。要是以前的同事知道了,个个都会羡慕的吧。要是孙尧知道了——要不要给孙尧带些什么东西回去呢?
  
  江凌宵哪是看报纸,他只是用报纸用掩护,看着陈可。这个小妮子,脑袋瓜子里不知在想什么。一会儿发呆,一会儿傻笑。还有麒麟那家伙,拉她去说了什么?还有那张签纸,真的会灵验吗?“咳。”江凌宵放下报纸,“我要去睡觉了。”
  
  “嗯,江总晚安。”陈可缩在沙发上,继续想事。
  
  那天晚上,陈可发了很长时间才迷迷糊糊地睡着,只是她一直在做梦。梦见自己小时候跟着奶奶去庙里烧香,梦见她守灵那天被风吹起的纸钱,梦到出租房进贼那天,她看着满屋的零乱,欲哭无泪。
  
  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他说。
  
  谁?张博衍?陈可梦到了张博衍,为什么会梦到张博衍。她突然觉得刺眼,应该是天亮了吧。陈可揉揉眼睛,梦中的张博衍变成了另一张脸,严厉地盯着自己。“啊!江总。”陈可猛得睁开眼睛,不想却撞到了江凌宵的下巴。“对不起,江总。我睡过头了吗?”
  
  江凌宵摇摇头,他之所有盯着陈可是因为早上起来听到她在磨牙,不但如此,她还在说梦话。她竟然在叫麒麟的名字。为什么,她梦到了麒麟吗?才见了一次面应会梦到他!“给我打领带。”
  
  “噢,好。”陈可接过江凌宵递过来的一条紫红色的领带,“我先去洗个脸行吗?”得到江凌宵的许可之后,陈可飞快洗濑完毕。
  
  打领带对她而言,小菜一碟。陈可松松手指的筋骨,拿起那条领带,她怎么就不会想想为什么江凌宵突然会让她替他打领带。“江总,我一直认为呢,半温莎结最适合江总。”她拿着领带直到一定的长度套在江凌宵的脖子上,江凌宵很配合的低下头。
  
  “半温莎结?”这是什么鬼玩意?江凌宵只知道打领带,却不知道还有什么半温莎结。
  
  “这种结法,能让男性看起来不但有风度更有自信。是属于比较浪漫的领带打法,而且很庄重。我早就想在真人身上试一试了。”
  
  看着陈可娴熟地打着领带,江凌宵想不通这个小妮子以前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你怎么会打的。”他发现她认真打着领带时的表情,很吸引人。目光持着坚定,嘴角轻轻地抿着,因为刚起床的原因,脸蛋儿还是粉扑扑的,头发上有洗发水的味道。在晨光下,就连耳朵上的细小绒毛也显得很可爱。
  
  “好了。江总,照照镜子,看看满意不?”陈可哪知道她为江凌宵打领带时,他一直在认真的观察她。就在她认为大功告成时,他突然摸住她的耳垂,也许是环境,也许是气氛,导致爱情荷尔蒙的上升。他轻轻几下摩挲的动作竟然让她呆在原地,眼看着他的嘴唇越凑越近,她的心也跟着越跳越快……
  
  纽约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平时想也敢想的事,今天却要发生了。江凌宵的手宽大厚实,暖暖的,干干的。他的脸上带着男士洗面脸的淡香,嘴里似乎有威露士漱口水的薄荷味。就是那么一个平日里看起来总是高高在上的人,轻抚着陈可的耳垂。
  
  犹如要被他宠幸,陈可紧张万分。
  
  呼吸快要绞在一起,她的心脏快要跳出胸腔,他离她那么近。她看着他慢慢闭上眼睛,就是一个暗号,如果她也闭上眼睛,就意味着她的默许。他的眼睛化成一道柔柔的黑光,微微颤动的捷毛,鼻尖快就碰到她的鼻尖。
  
  就在两个人的嘴唇贴距离零点几毫米时,江凌宵的电话很不识趣地响了起来。两个人好像从梦中清醒过来似的,愣愣地看着对方好几秒。最后来是陈可说的:“江、江总,你的电话响了。”
  
  江凌宵撇过头,去拿手机。
  
  见他打着电话走到别处,陈可腿一软,跌倒在沙发上。吓死了,吓死了,还以为会被亲到。这算是什么事啊!她偷偷看了江凌宵,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还以为真的会被吻到。傻瓜!陈可给了自己一个拳头,别做痴心妄想的梦,江凌宵一个大总裁,怎么会喜欢自己呢。
  
  等江凌宵回来时,陈可已经自我洗脑完毕。到是江凌宵的脸上还有点尴尬:“那个,领带,不错。”
  
  “谢谢。”陈可笑着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