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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第23部分

小说: 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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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看,为此一事,雪芹已然(且不说后半部)费了多少笔墨?这是何等的曲折尽致,而无限丘壑又已隐隐伏在其间。难道雪芹费如此机杼,只为湘云后来“嫁了卫若兰”?我是不相信的。
  对于湘云这个重要人物的后来经历和结局,殊费寻绎,我试着作过一些推测,详见《新证》第九章第四节916页、924页,请参阅,这里概不复赘。如今只再补充一二细点。
  一是《红楼梦曲》中的《乐中悲》,其词云:“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这支隐括湘云的曲文,常被引来作为反驳“宝湘”最后会合的一切资料证据和另外的推考结果。这个问题,应当在上文已述的一点上去理解,即真正的关键在于雪芹初落笔时的设计与他后期继续写下去时的素材关系之间有了意外的变化。单就这支曲文来说,也有一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所谓“幼年时坎坷形状”,值得注意。湘云的酒令是:“奔腾而澎湃,江间波浪兼天涌,须要铁索搅孤舟,既遇着一江风——不宜出行。”可见她的经历是惊涛骇浪,而不是浪静风恬。一般理解,当指父母双亡,无人娇养而言。但是,一个女孩,在“襁褓”中就没了亲爹娘,跟着叔叔婶子长大,不过受些家庭间委曲,不得舒心如意,又因生活而日夜忙于自做针黹……,这一切,都不叫“坎坷”,坎坷是指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崎岖险阻,一个闺门秀女而用上这种字眼,雪芹显然是有寓意。湘云早早就为官媒“相了亲”,为袭人“道了喜”,她过两年出阁了,嫁与贵公子“仙郎”卫若兰了,顺理成章,“地久天长”了——怎么又叫“坎坷”?所以事情不是如此简单的。袭人道喜,湘云不答,——以后在数十回现存书中雪芹对此再无半个字的呼应,此是何理?岂能诿之于偶然?
  再就是那条常为人引来反驳“宝湘”关系的脂批:——“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一般理解,又指此批分明说出“金玉”关系已定,金麒麟并非主题,只为“间色”,所以只能说宝钗有缘,湘云无涉,云云。
  关于这点,拙见也不与旧说相同。“间色法”原是有的,如清人沈宗骞《设色琐论》有云:“八九月间其气色乃乍衰于极盛之后,若遽作草枯木落之状,乃是北方气候矣;故当于向阳坡地仍须草色芊绵,山木石用青绿后,不必加以草绿,而于林木间间(jian四声)作红黄叶或脱叶之枝,或以赭墨间(jian四声)其点叶,则萧飒之致自呈矣。”可知“间色法”即突出法,启发法,正表其虽微而显之气机,绝非一设间色,即是“次要”“陪衬”之闲文漫笔。雪芹仅仅为了一个“间色”,就费却了上文撮叙的那么多那么曲折细致的笔墨,以为“无涉”,说得下去吗?须知雪芹写要事犹不遑尽及,而肯浪费闲墨至于如此乎?
  曲文中已说了,“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这止说湘云为人光明磊落,心直口快,事事可见人,绝不是说她“没有”、“不懂”儿女之情——否则何必虚点赘笔?湘云既是官媒相定了的,家长主张了的,她的男人姓“卫”,如此而已,那干嘛还要提“儿女私情”?谈得到吗?于此可知,湘云虽不与黛玉性格同型,“萦心”的程度或表现不同,可是她因见又大又有文采的“阳”麟,也是“默默”出神的。她心目中自有其儿女之情的。
  我对“金玉”的理解是,全书中“真假”贯串着一切现象,“金玉”之说也不例外。“和尚送金锁”而且“镌上字样”的那“金”,是假;麒麟(直到清虚观中,宝玉才知湘云有金麟,与金锁的大事宣扬正相背反)的金,才是真。所以,“金玉姻缘”本来不虚,但有真假之分,假的终究不能得遂其实——“空对着”而已,真的百曲千折之后也会重合。这才是“金玉已定,又写一麟为间色”的真含义,意思是说:湘云的金与宝玉的玉,已是(最终)定局,又写一个道友赠给的金麟,乃是“间色”之法,使整个情节更加奇情异采,柳暗花明,而并非是真凭这“雄”的麟才绾合了二人的姻缘——姻缘仍然是“金玉”的事。
  宝玉憎恶的“金玉”之说,是人为的。另有目的的假金玉。“怀金悼玉”,所怀的金,不是金锁,正是金麟。《红楼梦曲》的前三支曲中的几处“金”“玉”,本来有其定指,并不“矛盾”“混乱”。
  对“金玉”之疑,初步贡愚如上,有若干关联复杂的地方俱不及细说。对于这样的问题,探讨起来不是十分容易,—些看法,焉敢过于自信。惟因这个重要关目被高鹗伪续搅乱已久(至少是被简单化地歪曲了),影响尚在,需要提出来逐步解决了,纵然一人的推断不能全对,如能引出对于此疑的更好的解释,那就深感荣幸了。
  1981年
  '附记'
  或以为黛玉应卒于春末,而非中秋,理由即《葬花吟》中有“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等句,《桃花行》中也有“泪干春尽花憔悴,……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等句,是暗示春尽人亡的证据。不知春尽花残是象征性的,冷月葬花魂才是实质性的。《葬花吟》也写“红颜老死”“红颜老”,大概无人拘看,以为指黛玉是“老死”。其实这也就是“花憔悴”之意。《吟》中恰好也有“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钼归去掩重门……”等句,所以也不能理解成为杜宇一声之时,即黛玉命尽之日。应当注意“寂寞帘栊空月痕”,月是秋的象征标志,在雪芹意中,三春与三秋相对待,“春尽”即秋来,所以晴雯之死是正写秋情,亦即隐写黛玉之亡也。
  再就是有人说黛玉既是“泪尽夭亡”,是还泪而死,怎会是自沉于水。不知此二者并不构成互相排斥的“矛盾”关系。自沉是泪尽的后果,泪巳偿干,可以离开人世了。否则只能将泪尽解为是病得连眼泪也没有了,这才死亡,这未免太呆相了。
  至于仅仅以“玉带林中挂,全钗雪里埋”,其他略无参证,便断言黛是悬梁自尽,钗是冻死雪中,我以为这完全错解了原意:雪芹、脂砚强调他们所写的是一些“生不逢辰”、“有命无运”的不幸少女,寓意甚深;玉带而挂在树丛,金钗而埋于雪下,都比喻,美好贵重之物生非其时,生非其地之义。这和她们的命尽的“形式”有何干涉?雪芹从来没有孤笔单文,了无照应的“形而上学”方法。
  
  
  红海微澜录
  
  曹雪芹立意撰写一部小说巨著,开卷先用一段“楔子”闲闲引起,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娲皇炼余之石,故全书本名即是“石头记”。当雪芹笔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触动读者眼目,脂砚于此,立时有批,为人们点破,说:
  妙。自谓堕落情根,故无补天之用。(甲戌、梦觉、蒙府、戚序四本同)
  这在脂砚,是乘第一个机会就提出“自谓”一语,十分要紧。“自”者谁?高明或有别解。须莫忘记:此剩“石头”之“记”尚未开篇,只是楔子的起头之言,则此“自”,应指“楔子撰者”无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那段话上,脂砚即又为人们点破,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原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法?'。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则批,连用“作者”数次之多。如谓此乃脂砚文笔有欠洗炼,那也从便,我自己却以为,这正见脂砚是如何重视“作者”这个“问题”,故此不惜词烦,再四提醒,“观者”诸君,“万”不可为雪芹这么一点儿笔端狡狯缠住。所以,明义为“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题诗至第十九首,就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也许是由于明义头脑比较清楚,也许他先看了脂批,也许二者兼而有之,他对“石头”、“雪芹”、“作者”三个名目,并不多费一词,“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犹是例应著字,而这处小小狡狯,在明义看来,原是天下本无事也。但是,雪芹“自谓”的“堕落情根”,又是何义呢?
  一位朋友偶来见问,我试作解人,回答说:君不见洪昉思之《长生殿》乎?《长生殿》一剧,曹寅佩服得无以复加,当昉思游艺白门,他置酒高会,搬演全剧,为昉思设上座'注一'。雪芹作小说,有明引《长生殿》处,也有暗用处,他对这个剧本,是不生疏的。在《补恨》一折中,写的是天孙织女星召取杨太真,太真见了织女,唱的第一支曲子是《普天乐》:——叹生前,冤和业。才提起,声先咽(ye四声)。单则为,一点情根,种出那欢苗爱果。
  全剧的最末一支曲(尾声之前),是《永团圆):——神仙来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这就是雪芹谐音、脂砚解意的“情根”一词的出处。它的意思,昉思说得明白,不须再讲了。
  朋友听我这样说,引起兴趣,便又问:这就是你说的“暗用”之例了。此外还有没有呢?
  我说,有的。“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情种一语,已见上引,并参后文,不必另列。即如警幻仙子,出场之后,向宝玉作“自我介绍”时,说是“吾……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这话也是暗用《长生殿》的“典故”。《密誓》折,生唱《尾声》与旦同下后,有小生(牵牛星)唱的一支过曲《山桃红》,中间一句,道是:愿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长作人间风月司。
  雪芹为警幻仙姑所设的言词,显然是从这里脱化而出。
  一提到警幻,便不得不多说几句。其实,雪芹的想象,创造出一位“司人间之风情月债”的女仙来,也还是与《长生殿》有其关联。他所受于《长生殿》的“影响”(现在常用语,以“启发”为近似,旧语则谓之“触磕”),是“证合天孙”(《传概》折《沁园春》中句)的天孙织女,是这位女仙“绾合”了明皇、太真的生死不渝的情缘。
  原来,在《长生殿》中,是天宝十载七夕,太真设了瓜果向双星乞巧,而明皇适来,二人遂同拜牛女设誓:——双星在上,……情重恩深,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有渝此盟,双星鉴之!'唱'……问今夜有谁折证?'生指介'是这银汉桥边,双双牛女星!
  这样,牵牛向织女说项,织女遂答应久后如不背盟“决当为之绾合”。后来,昉思以《怂合》一折写上元二年七夕,牛女双星重新上场,他们的心愿,表达在一支《二犯梧桐树》里:——琼花绕绣帷,霞锦摇珠珮。斗府星宫,岁岁今宵会。银河碧落神仙配。地久天长,岂但朝朝暮暮期。'五更转'愿教他人世上、夫妻辈,都似我和伊:永远成双作对。
  然后牵牛再为提醒明皇、太真之事,“念盟言在彼,与圆成仗你!”织女这才应允,“没来由,将他人情事闲评议,把这度良宵虚废。唉李三郎、杨玉环,可知俺破一夜工夫都为着你!”
  所以,牛女双星,一到了昉思笔下,早已不再是“怅望银河”的恨人,而是司掌情缘的仙侣了。这一点,在文学史上是个创新之举,值得大书。
  那么,雪芹于此,又有何感受呢?我说,他不但接受了这个新奇的文艺想象上的创造,而且也“暗用”了这个“典故”:——这就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这句回目之所以形成。
  当然,到了雪芹笔下,事情就不会是浅薄的模仿,简单的重复。他是在启发触磕之下再生发新意,借以为小说生色。在前半部,雪芹除了这句回目,透露了一点鳞爪之外,大约只有传本《红楼梦》第六十四回中微露一点:——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祭奠,……只见炉袅残烟,奠馀玉醴,紫鹃正看着人往里搬桌子收陈设呢'指瓜果炉鼎等'。
  但这回书,文笔不似雪芹,出于另手,因此其情节故事,是否合乎雪芹原意,一时尚难判断。八十回书中,对“双星”一语别无呼应,而雪芹是文心最细,绝无孤笔,绝无闲话,何况大书于回目之中,岂有落空之理?——更何况回目者,大约连不承认《红楼梦》为雪芹原著者也无法否认“分出章回,纂成目录”的毕竟还是雪芹吧。雪芹用此一句,毫无犹豫之迹象(即回目颇有变动,而从诸旧抄本中,略不见此一回目有异文出现过),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八个字,总该不是“胡乱”写下的,或者是无可解释的。
  许多资料说明,这句回目指的是后文宝玉、湘云最终结为夫妇(参看《红楼梦新证》页927—940)。对这一点,也有不相信的,即不必更论。但也有相信的,就我所知,就颇不乏人。不过在这很多相信者当中,大都把“双星”直接理解为即指宝、湘二人而言。我觉得这却还要商榷。拙见以为,雪芹用此二字的本意,并不是径指宝、湘,他用的其实还是《长生殿》的“典故”,即双星是“证合”“绾合”“怂合”之人,其误会“双星”为径指宝、湘的,原因就在于未能明白这是借用昉思的作意。
  当然,这不是说宝、湘的绾合人也一定是女仙之流,但很显然,那是一对夫妇。
  在《长生殿》中,织女不甚满意于李三郎,认为他断送太真,是一个负义背盟者;经过牵牛的解释,说明皇迫于事势,出于巨变,并非本怀,天孙才同意他情有可原,决意为之证合。宝湘二人所历的变故之巨,非同寻常,也几乎是出入生死,而人们议论宝玉,大抵认为他竟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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