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高推8.9完结)-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卿在车上等了十几分钟,心想估计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儿,正打算想办法绕道,结果一眼看见戳在超市后门的一个穿军装,挂着一毛二的,竟然是代忖,她二师兄。
秦卿顿了顿,想了想,这么长时间事情还没完,有点儿棘手啊,干脆靠边停车,锁门,一手拎着猫就走过去,她一往前走,也没有太大的动作,围在一起的那些老百姓们,就不自觉地给她让开了路,顺顺利利地便开出一条通道。
刚走到门口,就有两个警察过来拦住,秦卿不等他们开口,就把自己的证件掏出来递过去。那俩警察一看,脸上便不觉带出几分尊敬,端正了神色,当时就给秦卿敬了个礼,乖乖把人放了进去。
说起来,还是孙雪津他们特事局的人办事自在,没那么多麻烦。
特事局的侦查员光证件就有一大堆,除了特事局的之外,一般还会有公安和国安的,要是出任务需要,随时还能弄到其他证件,税务局,检察院,应有尽有,还都是真证件,你按照编号去查,绝对可以查到,现在秦卿虽然连特事局的大门还没有进去过,可证件已经齐全了。
“小师妹?”
代忖听了手下人的汇报,一转头,看见秦卿也不觉呆了一呆,随即就变了脸色,一把扯住她的袖子,皱眉道,“你什么时候变成警察的,还一级警督……师傅知道吗?”
师傅知道的话,非急死不可,别看周眉自己喜欢习武,爱舞刀弄枪,而且,对解放军,警察之类的心向往之,是个不很正宗的制服控。但对女儿不声不响离家出走还当了兵这件事儿,一直很看不开,总认为是自己太不关心孩子的错,这么多年来,没少为这个抱怨,她总希望自家闺女能有平平常常的生活,嫁人生子,一辈子安稳和美……
“你管那么多干嘛……怎么回事儿?”秦卿笑眯眯搂着小猫倚在墙上,她可不怕代忖打小报告,目前自己的两个师兄,对老妈周眉能躲就躲,哪里会主动送上门去搬弄是非,“说说,是不是很棘手?”
代忖无奈,对于这母女俩的‘恩怨’到底不敢插手太过,万一引火烧身,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过,他到真没想瞒着自家师妹的意思:“有个疯子,怀里缠了炸药,现在就在超市里面,情绪很激动,不大好处置……走吧,跟我进去看看。”
代忖是武警,羽林虽然属于秘密部队,可体制内的人,对这支神秘队伍也不是全无所知,毕竟有时候也需要兄弟部队支持,所以,他对自家小师妹以前的身份,好歹算是有限了解,对秦卿的本事,还是有一点儿期待的。
一路走进去,三言两语就把前因后果交代了一遍。
很俗套的故事。
就是一个男的外遇,让他老婆给发现了,他老婆很凶悍,娘家势力挺大,居然闹到那男的单位去,硬是一口气把他的工作给搅黄了,还要离婚,让那男的净身出户。
结果,小三一看男的没了钱,没了工作,哪里还看得上他,也要分手,那男的被折腾到家破人亡,精神就有点儿不正常,不知道从哪儿找了炸药,大概是想和小三同归于尽,却不小心让保安发现了。
秦卿听得直皱眉,忽然发现,最近她流年不利,怎么不是手榴弹就是炸药啊……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二章 枪声
砰——砰——
前后两声枪响,间隔不到一秒,后一枪声,很短促,带着几分怆然。
人群一下子乱起来,由闹到极静,又从静到喧闹,救护车的鸣笛声由远而近,穿着警服军服的来来往往,不多时,白布单盖着一具尸体,被人用担架抬着送上了救护车。
秦卿和代忖是跟着哭得稀里哗啦的那个年轻美貌的小服务员一块出来,小服务员被两个女警察护送走,秦卿避开人群,怀里搂着小黑猫,戳超市后门屋檐下,深吸了口气,硝烟的味道她从来不喜欢,可也不讨厌。
周围路过的便衣警察,还有武警官兵,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偷窥,视线落在秦卿身上,有向往,有憧憬,也有不可思议。
秦卿现在这一身打扮,粉红色的防寒服,曼妙的好身材本包的严严实实,没有露出来,可秀丽的眉眼,飒爽的英姿,风韵无限,再加上怀里可爱的小猫,怎么看怎么迷人,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萌’!凡是男人,大概很少有人能忍得住不多望两眼……
偏偏这样能使无数青年才俊倾慕的漂亮女子,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神枪手,如此反差,还真让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代忖拿出根烟,看了秦卿一眼,秦卿无所谓的摆摆手,他便点上,蹲在石阶上面吞云吐雾。
秦卿对烟味算不上敏感,不像他们队里一帮专职的狙击手,例如沈醉沈大教官,当初还在第一线的时候,绝不会允许旁人在自己身边儿吸烟,为了保护眼睛,也算得上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她就不同,虽然不抽烟,却从不阻止旁人吸。
“你算是来得巧,要不是有你在,我看,这回的任务,就得砸锅,哎,这炸药一响,哥哥我可是得担责任的……”
代忖想到刚才自家小师妹一枪爆头,连磕绊都不打,干净又利落。他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既有些佩服,也有些酸楚。
他们三支队属于快反,里面都是精英,狙击手也不是庸才,不过,当时场面很乱,人质的脖子上都见了血,眼看着就要抽过去了。那个绑架人质的歹徒相当激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玉石俱焚……
本来队里两个狙击手一直没敢动,因为路不好走,他们大队长还没来,谁也不敢轻率举动,可后来见事态马上就要控制不住,再耽搁,炸药就要炸了,只好咬牙开了枪……
结果——还是偏了半分!
要不是秦卿小师妹眼明手快,立即给补了一枪,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损失,闹出多大的事故来。
以前就知道自家小师妹是特种兵,还是全国最厉害的特种兵,但没有直观印象,只从她年纪轻轻就是少校,更是以中校军衔退伍,他比师妹还年长一岁,但现在只是个中尉,才从心里认为,她这个师妹不简单,所在的军队,也一定不是一般的军队,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但,看了她今日的身手——他却宁愿卿卿小师妹平凡普通些……
代忖捂着脑门儿哀怨半晌,把最后剩下的一截烟屁股熄灭,用纸巾包好扔垃圾桶里,伸了个懒腰,瞅了立在旁边不知想什么的师妹一眼,咕哝一句:“这帮小子还是欠练!”
像歹徒有炸弹这种情况,按规定,狙击手必须命中头部中枢反应区,偏一点儿也不能保证歹徒直接毙命,可真有那么好枪法,有那么大把握的狙击手,并不多见。
“小师妹,还是你们特种兵厉害……什么时候互相交流交流,也让我们跟你们学一学……”代忖一脸感慨地道。
秦卿只是笑了笑,这事儿她可做不了主。抬头看了下天色,雨不大了,最近倒春寒,天冷得厉害,怀里的黑猫一个劲儿往她怀里钻,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她此时双手沾染的硝烟味而躁动。
警戒线撤下,车流开始移动,终于不堵了,秦卿就和代忖打了声招呼,也没答应参加他们的庆功宴,重新回到车里,继续上路。
一边儿开车,秦卿用温热的手指摩挲了下衣角,说实话,当时她只是借了把狙击枪用瞄准镜看看情况,真没想出手,可惜,意外总是随时会发生的。不过,自己的枪法确实长进不少,就刚才那一枪,纵然是羽林枪法最好的沈醉沈教官来打,也不会比她完成得更出色了,在羽林的时候,自己要有现在的本事,大概一定会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狙击手。
如果周眉知道,自己的女儿刚杀了一个人,还是把人打得脑浆迸裂,四处飞溅,竟然一点儿不曾忐忑,依旧安安稳稳的开着车,还有功夫想枪法是不是进步了,那个一向大大咧咧的女人,说不定会愧疚得眼泪哗啦啦流,说不定,又能把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拿出来和她老爸秦风吵一架。
秦卿想到周眉的反应,摇了摇头,苦笑。
事实上,现在她真没有什么反应,既不会觉得难受,认为自己是个手染血腥的刽子手,也不会觉得欢喜,认为自己是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开枪杀人毕竟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哪怕是为了救人而开枪也一样。
她已然习惯了,习惯了刀枪,习惯了鲜血,同时,她也早就学会了自我调整。这么多年过去,她的心从不麻木,手永远稳当,思绪向来清醒,铭记着军人乃凶器,不可轻动……
说起来,羽林寥寥几个女人,在心理调节方面,到比男人要出色得多,也许,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强?
只有第一次杀人,熬过去确实艰难——秦卿初次实战任务,是围剿一批走私军火的人,双方人马在山林里狭路相逢,敌人被冲散了,乌压压的一片,秦卿当时十分冷静,牢牢地守在东后方,开枪打死了一批,又近距离杀了好几个,一点儿不曾失误,只是事后,手僵得不能动,还是刘队用热毛巾捂着她的手捂了半宿,才把枪卸下来……
那一次回去的新人,包括唐一在内,有的人发疯,有的人拼命呕吐,有的人失眠,她也一样,第二天就开始发热,烧得都糊涂了,急得刘队冲军医大吼……
前面忽然出现一个收费站,把秦卿的思绪拉回来,她忍不住苦笑着皱眉,又走神了,开着车走神儿可不是好事。
似乎从第一次任务之后,她每一次杀了匪徒,脑子里总会天马行空般胡思乱想一阵,队里的心理医生说,这是她的放松方式,应该提倡,相比于有的战士出任务回来,会拉着战友打好几个小时的扑克,有的则一个人跑训练场披着伪装服一趴就趴个三五天,她只是放空思维,已经算好现象。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三章 情意
秦卿进入京城时,已经华灯初上。
在这座大都市,入夜时分,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五彩缤纷的夜空,落在秦卿的眼里,却觉得虽然繁华,可犹存了三分古雅的静谧,千年古城的魅力可见一斑。
她也没有去找唐一他们,自己开着车寻了个夜景不错的商务大酒店,要了一个标间,她喜欢高楼,要的是二十层的客房,结果,第二天唐一接了电话过来找他,爬楼爬得小脸煞白,冷汗涔涔。
除非任务需要,否则唐一从不坐电梯。
秦卿无语,伸手抓住唐一的袖子扯他进门,苦笑道:“你至于嘛,以前天天五公里急行军,从不间断,也没见你怎么着啊!”
“你也说,那是以前!”
唐一勉强调匀了呼吸,扯开衣领上的两颗金属扣,倒了杯茶水灌下去,还行,铁观音,不是糊弄人的茶叶沫子,“做了三年内勤,没正经训练过,功夫废了一多半,现在,爆发力还有一点儿,耐力可真不行了,如今,也只能假冒三分钟英雄……”
秦卿忍不住笑,不觉得这是坏事儿,证明唐一恢复得好,像自己,离开羽林这么长时间,枕头下面不压着刀枪,那根本睡不着觉。
“给你的。”唐一喘了两口气,躺倒在床上之前,把一个蓝色的保温瓶递过去,“沈醉让我给你捎过来,他今天回去看他老爷子,没空儿……”
沈醉已经来京城的事,秦卿知道,所以,到并不觉得惊讶,随手将保温瓶打开——一股带着奶油味的奇妙香气,一下子让唐一从床上弹身坐起。
“强烈要求分享!”唐一再不客气,往秦卿手里塞一只茶杯,自己也拿了一个,捧着等秦卿给他分汤喝。
秦卿怔了怔,把汤倒出来,分给他,自己也咽了一口,汤一入口,唐一就舒服得直想打哆嗦。筋肉入口即化,花生和奶油调和成的香味,一丝燥气也不带,这汤,至少也得极用心地煮上一整天,才能如此入味。
“哎,在咱们羽林,那帮小子给沈醉起了个‘天上仙’的别号,说他不食人间烟火,和他们不是一路人……现在看来,大谬啊,他哪里不食人间烟火了?”
那人的烟火气,分明只给眼前一人看!他虽然双目失明,喝着这汤,眼前却忍不住浮现出那个人神情郑重地洗手作羹汤的样子……
唐一见不到秦卿的表情,也不知道她此时此刻,心里都想些什么,事实上,秦卿心中,的确是五味杂陈,可对于此事,她却不知道应不应该挑明,好在,他们几个性子都豁达,也不为此纠结,只是平静地低头喝汤,汤喝完,胃中暖洋洋的,很舒服。
“沈醉今年会在这边儿的分基地,应该不会回海市,你如果有事儿的话,可以找他帮忙,沈老爷子的性格他最了解不过,好歹是一家人,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羽林出来的优秀士兵,可不打没准备的仗。”
唐一摩挲着茶杯,笑道。
沈醉宅在海市多年,从不离开,有的时候连过年都不回祖宅,这一次,他究竟为什么会来京城,天底下的明眼人恐怕都知道。
当年沈醉比杨梦泽还早喜欢上秦卿,也许一开始只是有点儿喜欢,觉得这女孩儿很不错,可以当小妹妹来疼爱,渐渐地,随着秦卿年龄增长,感情就变了一个模样。
只是,沈醉和杨梦泽性子大不同,他这个人说好听点儿叫稳重,说难听点儿,就是慢一拍,有些呆性,哪比得上杨梦泽敢打敢拼,勇往直前不回头,从人缘上来说,他也和梦泽差十万八千里,整个羽林的人都愿意起哄帮杨梦泽追女朋友,可谁又敢插手沈醉的事?
所以杨梦泽和秦卿能水到渠成地变成佳偶,沈醉就只能把满腔心事付瑶琴了。
这么多年过去,秦卿再也不是那个性子单纯的小女孩儿,心理学也学了不是一天两天,沈醉又不曾刻意去隐藏自己,他的心思,秦卿又怎么会还不明白?
可感情这种东西,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如果能够控制,那没话说,只凭沈醉对她如此好,她就愿意十倍百倍地把感情还回去,为对方舍命都没问题,何况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