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高推8.9完结)-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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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一笑眯眯地吃苹果,按说他胃不好,不该吃那么多水果,伤脾胃。可他没有胃口,饭食不进,又是个倔强的,有时候还会不管不顾的性子,秦卿也只能由着他把水果档正餐。
这会儿闻言,秦卿便忍不住瞪他:“只要你到时能活蹦乱跳地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别出幺蛾子,就是万幸”
现在政审过了,介绍信拿到手,就差去民政局领证儿,只是秦卿还没正式见过沈醉的爸妈,又赶上过年,沈醉依旧请不下假来,两个人就商量着年后再去,反正都到了现在,也不差那么一天两天的。
熬好药,秦卿盛碗里捧出来给唐一喝。
看着黑乎乎地中药汤子,唐一一闻就反胃,眉头紧皱,勉勉强强地接过,憋住气,灌下肚,然后赶紧抓住只苹果吞了好几口压一压嘴里的涩味。
“我要喝鸡汤。”
啃完苹果,唐一还是觉得嘴里苦得难受,趁机要求更好的待遇,扯着秦卿的衣袖不撒手,一副不答应就哭的表情。
秦卿顿时哭笑不得,一把把他的胳膊扒拉下来,摇头道:“什么样子,难不成你比苗苗还小,当年苗苗三岁打针输液喝药,就比你让人省心。”
“……有什么关系,你不是刚好炖了鸡汤?”
唐一笑眯眯地眯着眼道,早晨来的那会儿,卿卿拎着只老母鸡进了厨房,以前总说她厨艺不佳,结果要结婚的女人果然不一样,连手艺都长进的厉害——鸡汤的浓香四溢,招惹得隔壁龙老头都在阳台上探头探脑,他当时正不舒服,有点儿发烧,胃口也不好,没想到要喝,这会儿却有些饿。
“我炖给沈醉的,你想喝,我明天再给你做。”
秦卿摸了摸唐一的额头,烧退了,就去厨房端了碗浓稠的白粥,又给他加了两颗咸鸭蛋,白粥出锅不到二十分钟,温度刚刚好,不冷不热,咸鸭蛋是周眉腌好,送来给秦卿的,周眉的手艺一向不错,鸭蛋黄儿又香又油,咸度正合适。她和沈醉都爱吃。
白粥煮得不错,切开的鸭蛋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唐一看了看,也就不在挑剔,乖乖喝下。
今天天气挺好,冬日里难得的艳阳高照。
吃完饭,趁着晌午暖和,秦卿就打开窗户,给唐一披了件外衣,扶着他在窗户边上坐一坐。
秦卿就打开电视看新闻,最近南方降温,她想着要是又有雪灾之类的发生,大概大川哥他们带的新兵会派过去支援……
就静默了这么几分钟,唐一就趴在窗户上不肯抬头。
“昨天她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决定听她妈**劝说,要结婚了。不给我请帖,也不用我去参加婚礼,只是想说一声而已,省得我去了双方都不自在。”
秦卿支棱起耳朵来,她知道,唐一说的是那个魏小薇,又娇又媚,还很泼辣的一个小女孩儿,有一双完美无瑕的长腿。
“她说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一点儿也没有即将做新娘子的喜悦。也不像我印象里泼辣活泼,看不顺眼直接动手的那个小姑娘……”
“她说,她的未婚夫是华大的经济学硕士,在国外读的博士,高大英俊,有房有车,拿了美国的绿卡,还打算带她一起出国。”
“嗯。”秦卿点头,“典型的成功人士。”最近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海龟嘛。
唐一苦笑:“小薇说,那个男人很好,可和她没办法交流,那个男人喜欢在她面前自称美国公民,说美国这也好,那也好,没有一点儿不好……他喜欢在她面前带着几分不屑的语气,说中国太过后,不说别的,连民主都没有,留在国内根本毫无前途,他们这些上流社会的精英,要想出人头地,要想活得精彩,就是得出国……”
“小薇说,她想和他谈谈自己,想说她不愿意离开部队,她的梦想就是做一名军人,虽然只是个文艺兵,但到底是实现了人生的追求。那个男人根本完全不能理解,在他眼里,军队就是个政治工具,在部队里哪能实现什么人生价值,哪里又值得留恋……”
唐一的眼眶发红,秦卿也不好受。
和一个完全无法理解自己的人结婚,是魏小薇自己选的。就算有什么恶果,她也只能自己承担。
“卿卿,那样的男人,没有信仰,没有国家概念,不知忠诚为何物……那样的人,真的懂得什么叫爱吗?”
秦卿也不知道,若是当年她没有被刘队捡回家,没有加入羽林,没有这十年的军事生涯,也许,她最后也会成长成一个和那个男人一样的人,做一个所谓的成功人士,社会精英,也许,就可以理解那样的人心里的想法了。可是,她从一开始,选择的就是另外一条道路,自然也就没有资格去评论什么。
唐一很伤感,秦卿想,不知道唐一后悔了没有,如果他早一点儿告诉魏小薇,自己的出身,而不是总吊儿郎当的,也许……
可惜,这世间永远不会有‘也许’。
好在都是洒脱人,就算伤感,也只有一瞬间而已。秦卿纵容他喝了两杯白酒,便醺然欲醉。
于是,秦卿关上窗户,给唐一喂了两口清茶醒酒,安顿他在床上躺下,给他盖好被子,端一杯凉开水搁在床头柜上,就开车去学校自习。
因为过两天便是元旦,整个大学校园多多少少带了几分节日的喜庆。红绸招展,彩灯闪烁,道路两旁各系的广告牌都支了起来。
偶尔有吹拉弹唱的声音在学校上空回响。
现在这些大学生们,多才多艺的不少呢,唱歌跳舞,讲笑话,说相声,变魔术,每一次晚会,总能办得红红火火,热热闹闹。
秦卿觉得有趣,傍晚,从图书馆出来,就一个人随走随看,在街边小摊上买了两串烤玉米,要了一罐啤酒。
大学城附近的步行街美食挺多的,秦卿看着木炭烤肉的摊子,还有旁边的肉夹馍的摊子,忽然就想给沈醉打个电话。
她一向想到就行动,从来不会迟疑。
电话那头儿,沈醉正在办公室看文件,一摸手机,发现是卿卿的号码,眼睛里便染了几分暖色。
“今天晚上回家吃饭,我煮了鸡汤。”
“好。”
“再买一些烤肉和肉夹馍吃好不好,大学城附近的还算地道呢。”
“行。”
就这么两句话,沈醉身上的疲惫就仿佛略略消散了些,柔和了眉眼间的棱角。
秦卿去买烤肉,鲜嫩的烤肉吃进嘴里,很香,她却觉得说烤肉,还是容大妈烤的最好,别人的都不行。又掰了一块儿肉夹馍吃,肚子里暖暖的。
一块儿馒头刚下肚,前面的烧烤摊忽然哐当一声,倒了,阴暗的灯光下,七八个人,影影绰绰,刀光,棍影,伴随着呻吟呼痛的声响,随风传来……
“停手,你们干什么,警察”
一个坐在大排档那儿吃羊肉串的小伙子忽然站起身,大喊道。
周围的小商贩们四散逃跑,一时间挡住通路,秦卿皱眉,刚站起身,就听见一声惨叫,抬头,那个警察已经蜷缩着身体倒了下去。
她心里一惊,飞快地穿过人群,向前冲,后面烤肉摊的小老板吓得脸色煞白:“姑娘,你别过去,这些小混混们狠着呢……”
秦卿冲过去,先三下两下把这一群人都放翻,斜眼瞟了一眼,见年纪都很小,有几个看着跟高中生似的,这会儿也顾不上他们,先扯了这帮人的裤腰带,随手栓一块儿,才扑过来看倒在地上的小警察。
秦卿扶着他的脑袋让他躺平,就看到左胸上一刀血口,很深,血像喷出来似的,转眼就把雪白的毛衣染红了一片。
那个年轻的小警察,脸色铁青,嘴唇上也毫无血色,额头上全是虚汗。
秦卿给他把了把脉,一摸口袋,什么都没有,这才想起来今天去唐一那儿的时候,把随身一直带着的银针都搁在特事局宿舍了。
第一卷 归家 第八十三章 戒指
第八十三章 戒指
秦卿皱皱眉,身上没带齐东西,急救可是个问题。把小警察的头,搁在自己的腿上,侧转,清理了一下他的口鼻,用帕子擦拭干净,以免呕吐物造成窒息。
她抬头看了看,周围的人都是面色煞白,人人退避,没有几个敢和她对视的,秦卿叹了口气,也只好自己扯开小警察的上衣,按住伤口上方的穴道,稍微止血。
小警察的呻吟声越来越小,眼看着就要失去意识。
秦卿皱眉,抬手一巴掌不轻不重地扇在他脸上,厉声道:“醒醒,不想死就别睡过去,千万憋口气撑住,你要是一松劲儿,小命……可就交代了有没有人叫救护车?”说着,她摸出一颗养气丹,掰了半颗塞他的嘴里,虽然说小警察不练气,养气丹不会有大用,但能把他的这口气吊住,也是好事。
这时,周围的‘观众们’才想起应该打电话报警,到底有两个责任心强一些,已经叫了救护车。
这半颗丹药进嘴,小警察终于睁开眼,气息也长了些许,喘着气点头,伸出手去指那一帮摊在地上,同样脸色惨白的小混混们。
“他们……他们……两个,十九中的……“
秦卿苦笑:“你还有心思管他们,现在的警察要都像你这么尽职……小子,尽忠职守是好事,只不过,以后可得好好练练功夫,要不然,连几个小混混都能把你撂倒,也就别去逞能了。”
说着,秦卿却是一眼瞥过去,见这帮无法无天的人力,其中有两个小年轻,一脑袋黄毛,脸上花里胡哨的,可隐约还能看出学生模样。
看着他们瑟瑟发抖,其中一个头破血流,另外一个吐出两颗大门牙。秦卿到没觉得自己出手太重,这么小的年纪就舞刀弄棍的,还不是仗着年纪小,是未成年人,就是犯了事儿,罪过也轻得多,这种孩子,不好好教训教训,以后还不知道成什么样儿呢
到底是大学城附近,警察和救护车来的都很快。
学校门口就有110的警点儿,四个执勤的民警带了枪,拿着警棍先到的,结果一看,那群小混混已经被捆地上了,都松了口气。
其中一个听说受伤的是自家同事,脸色顿时就变了,粗鲁地把地上那一伙儿拎起来随便一扔,堆到一块儿,顿时弄的一帮小混混人仰马翻,其他人也板着脸装看不见。
秦卿挑挑眉,心想无论是警察还是军人,看来护短都是本能,变不了。把自己的证件给他们看过,救护车就来了,那个受伤的警察被抬上车。
救护人员看秦卿一身鲜血,连忙问道:“这位同志,你有没有受伤,要不要一起去?”
秦卿愣了愣,她今天穿的雪白的羊毛衫,这会儿连同外面的风衣,全被染成一片血红,不觉呲牙,加起来两千多块呀……
虽然没有受伤,但是怎么也要做笔录,干脆跟救护车一块儿去吧。
一路跟救护车去了医院,秦卿等在急救室外面,就给沈醉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要晚一点儿回去,心里也暗自可惜,她辛辛苦苦炖了鸡汤,本来准备和自家未婚夫美美地吃一顿‘烛光晚餐’,然后在做一点儿浪漫的事儿……现在却是全泡汤了。
急救室的灯刚亮了没有三分钟,就有一个个头很高,足足有一米九以上的警察急匆匆赶来,秦卿不待对方发问,连忙先说道:“放心,没有生命危险。”
高个儿的警察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拍拍胸口,苦笑:“幸亏没事儿,谢谢你了大姐。阳春是我们局里的网警,今天他休假……”
他这么一说,秦卿才知道,里面的那个叫阳春,是他们分局局长家的公子,性子憨厚,一点儿公子哥儿的脾气都没有,人缘极好,整个局里的同事都很喜欢他,眼前这个高个儿警察是刑警队的,叫明方,两个人平时关系最佳,这一听说出事儿,就火速赶到医院。
明方恨得咬牙切齿:“这一帮小混混闹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只不过他们年纪小,就是抓住了,也关不了几天……现在到好,竟然动了刀子,连警察都不放眼里,这一回要是不能好生整治一下,以后这一群人非成了祸害不可。”
秦卿却是想到了十九中,貌似小苗苗现在就在十九中读初一,听说成绩挺不错的,在年纪里也能排在前五十名,可现在看来,十九中这所学校太乱,里面的学生都是些什么人啊,以后得和王露他们商量一下,给小苗苗转学才好。
小苗苗是沈家的养女,她刚一出生,父母就去世了,因为母亲怀着她的时候,生活很艰难,伤了身体,她生下来不足月,一天到头的生病,沈老爷子亲自出马,这才把小姑娘的命给救了下来。
到现在秦卿还记得,当年那么小小的,只有巴掌大的一个小姑娘,躺在她的怀里,乖巧极了,就像是知道秦卿的意思一般,不让她哭,她就果真一声不出,当年她,唐一,梦泽,王露,沈醉,几个人轮流抱着小姑娘赶路,翻山越岭,何等辛苦,这个孩子却硬生生地活了下来……
两个人各有思虑,还没说几句话,沈醉忽然而至。
秦卿有些意外,看着沈醉一身作训服,眉眼疏朗地出现在医院,忍不住微笑:“下班了?今天怎么这么早?”
沈醉点点头,自然而然地一伸手,替秦卿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领,动作极温柔小心。
明方也意外,一见到沈醉这一身衣裳,他脸上就闪过一抹笑意:“怪不得大姐你工夫这般好,三下两下就把那帮混蛋给收拾了,军嫂啊”
秦卿无语——功夫好和军嫂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天底下军嫂多了去了,可真能一个打七个毫不费力的,又有几个?
不理会这个有点儿无厘头的警察,沈醉咬咬牙,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摸,他有点儿紧张,手抖,摸了半天,哆哆嗦嗦地,他越是着急,就越是摸不出来……
秦卿惊讶,看他的样子,抿住唇,勉强把笑意咽回去。
等到沈醉满头大汗地把口袋里的一个包装的很俗气,帮着歪歪扭扭的粉红蝴蝶结的小戒指盒子拿出来的时候,秦卿也愣了,半晌,才伸手接过,自己主动把盒子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