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欢欢--爱就好像无底洞-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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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惊呼一声,车子翻倒在街心花园的草坪上。我们重重摔倒在地上。
“咝~~”我听到他喉间因为突然碰到地的伤脚而发出来的疼痛的呻吟。
“你没事吧!”我想回头,身体却被他紧紧箍住。
他不但没有放开我,反而更紧地抱住我,用力地,好像要把我压到他的怀里面去。
“博士,放开我。”
手指试图撬开他铜墙铁壁般的钳制,我用着最后的意志力虚弱地说话。
我听到他坚决地回答,“不要!”
我的手,停了下来。
我那微不足道的理智,和我内心波涛汹涌的感情,早就分出了高下。
轻轻覆住了他的手指。我不想再忍耐下去了。
这双手,这么大,这么有力。
我小小的掌心,只能盖住几根手指,
从很早以前,我就想这么做了。
这么自然地,却满心欢喜地握住你的手。
博士的整个身体都贴在我的背上。
与其说是他贴着我,不如说是我被他硬生生地扯到他的怀里。好像生怕我逃走似的,不留一点空隙的围着我。
男女生的力量,相差的真的好悬殊。
但这样,真好。
他的脸,慢慢靠了过来。嘴唇若有似无地停在我的后颈,一阵颤栗。
“不许逃,一文钱,不许再从我身边逃走了。”他的说话,和着他火热的呼吸,一阵一阵传到我的耳中。
心,擂鼓似的,跳得快要脱缰。
我忽然之间,失语了。似乎就这样,心甘情愿地被他摆布。
“你的心跳得好快。”侧过头来,埋在我的颈窝里。
“你在紧张吗?”他忽然笑起来,似乎可以见到他微微眯起来的眼睛。
“我的心也跳得很快,你听到了吗?”
他把我整个人都拥到他的怀里,一只手扶着我的脖子。
我慢慢地伏到他的胸口,把耳朵贴近他温热的身体。
他的心跳,快而有力地传来,一下一下,好像急不可待地要宣告什么。
这么快,这么猛,果然和我的不相上下。
“听到了吗?”他问。
“嗯。”
“怎么样?”
“快得吓死人。”
“是吗?”他扶起我的脸,“跟你的比起来呢?”
他的眼睛闪着动人的光彩。
我露出了宽慰的笑容,“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啊。”
博士的眉间,瞬间释然。整张脸,充满神采。
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又很快地张开眼。
“原来不是我一个啊。”
他说着,扶在我后颈的手微微用力,让我不自觉地仰起脸来。
“原来,不是只有我默默地喜欢你。”
他的唇,在我有反应之前,极快地靠近,覆住了我的。
热热的,温润的,又很软。
我从没想到,男生也有这么柔软的嘴唇。
也许,是因为吻我的人,传达着他的珍惜。
他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轻轻吮吸着我的嘴唇。
带了一点乞求和渴望,一下一下的,努力控制着力度。
舌尖又不经意地拂过,这潮湿的触感。
我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的心,完全化在这蜜糖一样的亲吻里。
直到他停下,我仍然沉浸在飘飘然之中。
“喜欢吗?”
我慌张地睁开眼睛,蓦地推开他。
“不要逃,看着我。”他抓着我的手腕,并不放开。
这个痞子一样的人,真的是我认识的曲世浚嘛?
我抱着忐忑的心情,只是抬头一下,就对上他认真的眼神。
他的行径霸道的有点离谱,眼睛里面却带了无尽柔情。
我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你疯了。
他仿佛没有听到我的抱怨,只是轻轻说,“你很喜欢,是吗。”
在我没有回答之前,他再次自说自话地把脸伏了下来。
这次,他好像没有那么克制了。
其实,我看外国爱情电影的时候,常常会充满疑问。
接吻的时候,他们的鼻子究竟应该放在哪里呢?会不会撞到一起呢。
我是扁扁的小塌鼻,好像不会有那个问题。
博士的鼻子又高又挺,会不会…
我闭上眼睛的时候,还冒出这么个古怪的问题。
可是,但他完全把我包裹在他的亲吻之中的时候,鼻子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嘴唇就够了。
我依稀听到他喉间逸出来的低沉的满足的声音,以及我越来越急促的呼吸。
我打开齿间的刹那,就完全地沉沦在这个容易上瘾的甜美中。
感受着他萌动的心情,也不自觉地会有回应。
我没有想到,我和曲世浚,真的会有这样一天。
6岁认识的我们,分离6年,彼此思念,是最好的朋友,同时深爱对方。
会走到今天,令人吃惊,又不是那么意外。
然后,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了郑佩佩的脸。
她在体育馆中不发一言看着我的样子,像定格照片一样呈现在脑中。
那种没有任何表情的表情,含着最大的责备。
我到底是在做什么?!
我忽然一下子回到了地面,脑袋重重地被敲击。
就这样,突然地伸出手来,用力地推开抱着我的男孩子。
他猝不及防地被我推倒。
“不要这个样子,曲世浚,”我平复着自己已经紊乱的呼吸,“我们不可以这样做,你是有女朋友的人。”
你应该亲吻你的女朋友,而不是我。
你要拥抱她,吻她的脸颊,额头,嘴唇…
你这样做过吗,对郑佩佩?
你牵过她的手,拥抱她,亲吻她,你这样做过吗?
想到那种场景,我的心就无端地疼痛起来。
他坐在地上,愣愣地看着我。两条腿把我夹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
博士的眼神,又变得忧心忡忡起来。
“你的女朋友不是我。”我想站起来,却又被他压住。
“你听我说…”
“我们这样,会给周围的人造成伤害的,我们这样,是不行的。”我喃喃自语。“你不是那种连养个宠物都会考虑到责任心的人嘛?”
我到底要说什么,好不容易他在我身边了,为什么我要把他推开。
我真是白痴。我恨自己。
“你听我说,”他用力捏紧我的手腕,有点发痛。“你看着我,”他的口气已经带着命令的口吻,“我告诉她我真正想说的话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
“我告诉她了,我喜欢的人是你。”
“你,你在开玩笑?!”
“你觉得现在是说笑话的时候嘛?!”他终于现出一点发怒的征兆。
“几时的事情?”我不置信地发问。“怎么会?你们的感情不是很好嘛。”
“你的博士,从来都不是你想的那么完美。”他低下头,“佩佩是个好女孩,如果我能喜欢她,该有多好。可是,我连牵她的手,心里面浮现的都是另外一个人。”
“又迟钝,又笨,又容易发脾气,浑身都是缺点。没心没肺,一点都不在意我。”
他把我的指头一根一根地摸过去,十根手指交握在一起,“可是,又那么敏感,爱逞强,即使碰到了灾难,好像也是偶然出现的乌云。只有我,每次想到这个人的时候,就仿佛听到内心,有人在呼唤我的名字,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阳光那么多,谁又知道她的心里,始终都是下雨天呢。”
“一开始,我也试着相信这种感觉是友情。但我渐渐发现,自己根本是在自欺欺人。我怕,好怕你对我只是好朋友的关系。”他把我的手贴在唇边,“你知道,那天你在我家,说的关于朋友拥抱的话,对我有多打击嘛。”
直到现在,提起这个,他的眼睛里仍是有受伤的神情。“也曾打算就此死心,默默地守护你。可是,你匆匆忙忙地逃跑的那一天,我突然想,说不定,这么多年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无望地暗恋。”
他把我拉近他的胸前,鼻子几乎和我的鼻尖相抵。
“这种想法,快要把我逼疯了,担心自己的猜想只是奢望,只是一场空。直到在你家,你一脸快要哭出来的表情,我终于,慢慢开始确定了。”
他的呼吸一直喷在我脸上,嘴唇和我的也几乎贴在一起。稍微吐出来一个字,就好像亲吻一样。让我禁不住心潮彭湃。
“整整6年,想忘记你,又怕永远不记得你,更怕被你永远忘记。你应该也尝到这种滋味了。”
只是不想忘记你。
就算遇不到你。
还是用自己的方式记得你。
可是,不知不觉的时候,就伤害了别人。
多一个人痛苦,到底还是做错了。
也许没有我的出现,曲世浚和郑佩佩会成为永远永远的和睦情侣。
然后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那个时候,即使再遇到我,一切也已木已成舟。
恐怕连我是谁都不会记得。
我看着博士,想哭,又哭不出来。
我只是觉得命运真的很会开玩笑。
我的出现,似乎注定要伴随着别人的痛苦。
不管是外婆,还是郑佩佩,或者是我自己。
“那么,如果我们没有再次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
“我以为自己是会忘记的,总有一天要忘记的。以前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想起有关你的一切,心里面就会抽痛。初次见到佩佩的时候,也是一样。我不明白,一直到我们再度见面的那天。” 他深深凝视我。“原来,不管在哪里,最幸福的地方都只有一个。”
我呆呆看着他,心里面不可名状的钝痛令视线模糊。
“我从没有想到,还会有重逢的一天。”
他摸着我的脸颊,轻柔地好像抚摸羽毛。
“结果,这么多年了,只是看到你,我就忍不住想要流眼泪了。就好像,心里面有个伤口,看起来愈合了,其实轻轻一扯,就破掉了。然后,才发现,这个伤口,是个无底洞。”
我也是,那种轻微的抽痛,总是伴随着记忆,一阵一阵地袭来。
内心的那种抽痛究竟来源于何处。
原以为,时间会冲淡这年少时的友谊。可是,时间的流沙,永远无法填平想念。
思念,无边无际,穿越空间,绵绵交织在一起。
“我唯一想做的,唯一的愿望,就是成为你喜欢的人。被谁喜欢,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我只是想成为被你喜欢的那个人。我想有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这就是我最真实的心情。”
“我的幸福,就是你。”
这个傍晚。
春末夏初。
风到之处细无痕。
我爱的男孩对我告白。
温情的话语,细碎的亲吻。
修长手指的触摸。
无声的拥抱。
我永远记得这一天,这一刻,这一秒。
好幸福。
番外一
这个城市,气候总是异常诡异。
往往还是乍暖还寒的春季,突然之间,气温就会骤升,俨然进了初夏。
温差之大,令人难以适应。有严重的心理失重感。
我猜,只有我一人有此症状。
这个城市,还有很多突兀的地方。
比如,贯穿这个城市的河流,并没有好好的规划出河道,相反地,不知道从哪一个年代开始,为了方便,人们就开始凌乱地建造各式各样的桥。
高一的时候有个愤青式的历史老师,常常会在课上发表自己的不满。“毫无美感,毫无美感可言,这些乱七八糟的桥,实在是历史的一大败笔;还有这条河,……”
班上的同学都附和起来。
“是啊,又臭又脏。”
“每次害我骑车都要绕好远路。”
“不如填平算了!”
有人问我,“曲世浚,你觉得呢?”
不晓得为什么,大家总是很在意我的看法。
也许因为我每年都是学年第一名的成绩;抑或是我长了一副学识渊博的样子?戴眼镜的人常常会给人读了很多书的感觉。
事实上我的确很喜欢看书。我的同学们还是很有眼光的。
不像某个女生,曾经指着我的鼻子说,假冒的知识分子。
世界上,大约只有她,完全不被我这样文质彬彬的外表折服。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微笑起来。
“曲世浚,你觉得呢?”同学又问了一遍。
声音有点大,一时之间大家都安静下来,连老师也看着我。
我坐在窗边,看着沿着学校围墙慢慢向远处延伸的河流,沉默了一会。
我说,“我很喜欢这条河流,它让这个城市别有风味。”
大家都很意外。
我的脾气虽然温和,却很少用如此真情流露的语句描绘事物。
我仍然微微笑着,并不理会诧异的目光。
在别人的眼中,我大概是一个理性到看什么东西都可以直接看到分子结构的人。
我曾经也这样以为。
但随着年岁渐长,我越来越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的骨子里,烙印着深深的怀旧感性的气息。
直升了一中之后,好成绩依然是不需要花很多力气就可以拿到的。我想我是天生适合读书的人。总有一天,我是要拿到博士甚至博士后的。
人人都视之为理所当然。
再也没有人唤我博士。
15岁,个子开始疯长。直升名单公布后,全校体检,卫生老师比了比去年的数据,“曲世浚,你一年长了10公分,真是惊人。上了高中,要多多运动,一定可以长得更快。”
我轻轻额首,满意地看到身高那一栏的数字。
我原本不爱运动,对于身高却一直莫名介意,所以初中开始就练习排球,果然大有成效。
但仿佛仍是少了什么。也许排球已经不能满足现时精力旺盛的少年。
高中开始,我又加入了校游泳队。
我渐渐成为一个真正喜欢运动的男生,而且又长高了许多。
但我,还是觉得目标没有达到的样子。
我有些迷糊起来,这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从未有过。
我居然开始对自己追求的东西产生了茫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