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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千金不换by莫心伤(忠犬攻暗恋受he)-第6部分

小说: 千金不换by莫心伤(忠犬攻暗恋受he)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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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锦程也抱住他,安然睡去。 

  第二天,王锦程吃完饭,杨简丢给他一盒东西。王锦程接住一看,是一盒棒棒糖,什么口味的都有。 

  “咬筷子还不如咬糖。”杨简轻飘飘的一句话。 

  王锦程立即笑嘻嘻地跟上去,说:“别这么别扭嘛,关心我就直说,这有什么害羞的。” 

  杨简转身,脱下眼镜,也是笑着,温文柔和,然后伸手从王锦程怀里的盒子里拿出一支棒棒糖,剥了糖纸塞进他的嘴里。 

  “塞住你的嘴巴。” 

  王锦程看着他,他微微弯着眼,眼睛湿润明亮,嘴角上扬。 

  这么温柔的表情,几乎让王锦程有种错觉,以为他是爱着自己的。 

  王锦程含着棒棒糖,甜甜的味道在嘴里化开。 

  只是也不是纯然的甜蜜,王锦程总也不敢忘。 

  杨简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现在在想些什么? 

  以前有多少人也是以为杨简是爱着他们的,结果呢? 

  王锦程看着杨简,想问他,这个时候他有几分真心? 

  杨简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懒懒地垂下眼。 

  刚才那种温馨的气氛突然荡然无存,王锦程有点后悔。本来高高兴兴的,怎么被他的沉默搞成这个样子。 

  他补救般的说道:“嘴巴被塞住了还怎么亲你。” 

  杨简轻轻哼笑了一声,伸手捏住棒棒糖的棍子往王锦程嘴里一送,顶到王锦程的喉咙口。 

  王锦程一个劲地咳嗽。 

  “咳咳,谋杀啊!” 

  杨简只是转过身,走进书房。 

  杨简一直在书房里,王锦程翻了几篇文献,没什么心思,就在客厅中间的地毯上躺下想事情。 

  嘴里还含着棒棒糖,算是对香烟的一种替代品。 

  他觉得他几乎成了研究杨简的专家,可是即使他已经是专家了,还是觉得杨简是个很大的挑战。 

  他不知道是应该今朝有酒今朝醉还是步步为营。 

  患得患失,越是接近他就越是怕失去,也就越放不开手脚。 

  王锦程闭上眼睛,摊开身体躺在地毯上,一边吃棒棒糖,一边哼歌。 

  过了一会,感觉有个东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还来回揉弄。 

  王锦程睁开眼睛,看见杨简光着一只脚在他肚子上踩。 

  王锦程只好说:“高抬贵脚,小心把我的胃踩出来。” 

  杨简懒洋洋地说:“我就踩了,怎么样?” 

  王锦程瞪着他,什么时候杨简也会说这种无赖的话。 

  杨简的脚在王锦程腹部的动作有点色情,而且有越来越下的趋势。在他到达危险区域前,王锦程一把抓住他的脚。 

  “你真是麻烦。对你坏也不行,好也不行,你到底要什么?”杨简俯视他,问。 

  王锦程想了想,说:“那要看你能给我什么了。” 

  “跟你说话大部分时间都没有成果。” 

  “没办法啊,高手都是这样。” 

  杨简嗤笑一声,说:“王锦程,你说我别扭,你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别以为自己就是个明白人,照样该迷糊的迷糊。” 

  王锦程咧嘴一笑:“人在江湖,哪能事事看透。” 

  “得了吧。” 

  王锦程的手向上滑动,握住杨简的脚踝,眯起眼睛,色迷迷地说:“先别管那些了。”说着,一边用手指摸杨简的脚。 

  杨简这才完全笑开,抽开脚,跨坐在王锦程身上,俯下身体,咬住他的喉结,模糊地说:“也是,及时行乐,懂不懂?” 

  王锦程的手滑进杨简的衣服里,摸上他光滑的背,真是美妙的触感。 

  衣服在摩擦中半褪了下来。王锦程扶住杨简的腰,进入他的身体,那个时候,杨简仰着头,眼里泛着水光,嘴唇微张,皮肤微红。 

  这种景象对于王锦程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于是就想更激烈地刺激那个妙不可言的地方,想逼出他无法克制的呻吟。 

  在攀到顶点的时候,王锦程想,其实及时行乐也不错。 

  只是后来杨简趴在王锦程身上,看见地毯上的白浊时,皱起眉头,缓缓地对王锦程说:“等下去刷地毯。” 

  王锦程白了白脸,觉得此时的杨简又可爱又可恨。 

  第四章:猜心游戏(中) 

  对于王锦程来说,王守宁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首先,他们都姓王。 

  这个是很重要的,五百年前是一家嘛。 

  然后,他们是朋友。 

  再然后,王守宁算王锦程的潜在情敌。 

  王锦程曾经对比了一下他自己跟王守宁,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可比性。两个人的风格完全不同,一个走学术雅痞路线,一个走都市邻家路线。 

  当然他们都是实力派的,遇上了杨简这个偶像派。 

  但是王锦程不得不承认,有两项东西,他大概永远都比不上王守宁。 

  一个是网球。 

  虽然平时王守宁看起来有点温吞,但是打起网球来毫不含糊。就像是传说中的那种,一握上球拍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他们这一票人常被打得落花流水,每次他们去打网球,因为其他人无法满足他,王守宁就只能去找球场教练,那种程度,王锦程只可仰望。 

  除了网球,王守宁还有一个才能,王锦程无法追赶到。 

  就是做菜。 

  王锦程小的时候家里有母亲做饭,后来家里去了美国,王锦程独自留在国内,大学时吃学校食堂。本科毕业之后去美国,又吃到了母亲的手艺。拿到博士学位之后,王锦程执意回国,结果还是去了学校教书研究。 

  仍然是吃食堂。 

  说起来,虽然王锦程没有很多机会自己动手,但是其实,他还是懒。他基本上不会做饭,可是王守宁做菜的手艺在小圈子里广为流传。 

  人们总说,要抓住一个男人,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杨简是不会做饭的,所以他的冰箱里才会出现那么多八宝粥。 

  但是他对于吃的方面却不含糊,他有的时候会在跟王锦程一起出去吃饭时,说:“哎,好想念守宁做的菜。” 

  这话有点刺激王锦程。 

  当他跟几个朋友一起去王守宁家时,他终于尝到了王守宁的手艺,于是他绝望了。 

  这个差距比他们的网球水平差距更大。 

  两个不会做饭的男人住在一起,其实是很尴尬的。 

  不过杨简出去吃贯了,倒没什么,只是王锦程觉得,总不能一直都在外面吃。 

  他想跟杨简有更长久的关系。 

  万一在外面吃一辈子怎么办? 

  不过,好像想远了点。 

  000 

  王锦程正窝在办公室里上网,想在网上买本菜谱。 

  总是要试试,不试试怎么行,说不定他在做菜这件事上超级有天分也说不定。 

  一学生进来,神情委屈可怜。 

  王锦程心头一跳,学生一露出这种表情就没什么好事。 

  果然,那学生想换题。 

  这种事很短时间里就会发生一次,因为实验没有进展的挫败感,学生总会想,是不是换个课题就会好一些。 

  王锦程耐心地跟学生做工作。 

  当个老师不容易啊。 

  好不容易劝退了学生的想法,那个学生看见王锦程桌上的棒棒糖,说:“王老师,你还吃这个啊。” 

  大概是王锦程跟学生年龄差距没那么大,再加上他的个性有点痞,学生跟他没大没小的,他也习惯。 

  王锦程只是说:“为什么我不能吃?” 

  “没什么,只是好像小孩子吃的。” 

  现在的小孩子,说话都这么直白吗? 

  王锦程强忍着翻白眼的欲望,说:“没事就回去吧,自己再好好想想实验的事。” 

  那个学生大概是心情好了点,伸手去拿王锦程的棒棒糖。 

  王锦程一拍他的手。 

  “怎么这么小气……” 

  王锦程瞪着他,说:“这学期的高等有机你不想过了?” 

  他成功地吓到了学生,那学生连忙说:“别别,我走了,王老师再见。” 

  王锦程看着他飞快地溜出办公室,笑了笑。 

  有没有搞错,这可是“爱的棒棒糖”,只有他可以吃。 

  王锦程拆了一根,放进嘴里,继续找菜谱。 

  对于王锦程这种搞理科的同志,深谙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但是,即使在实验中找问题是王锦程的强项,他还是无法搞清楚,为什么明明是按照菜谱上一步一步去做的,但是效果会差这么多。 

  王锦程看着失败的作品,只有无奈地把它们都倒了,再把盘子跟锅刷干净,等杨简跟他打电话。 

  这几天杨简的工作又很多,每次总是王锦程先到家,然后等杨简打电话出来叫他去吃饭。 

  吃食堂吃了这么多年,还是在家里吃饭更有感觉。 

  总觉得只有那样,心里才会踏实。 

  跟杨简一起吃完饭回来,两个人还是照例在书房里自己干自己的事,只是王锦程正在专心致志帮学生改文章的时候,杨简突然走到他身边,问:“你用过厨房了?” 

  王锦程吓了一跳,支支唔唔地问:“是啊,怎么了?” 

  杨简看了看他,说:“没什么,看见万年不用的锅突然变得那么干净就奇怪。” 

  “哦,我拿来煮过泡面。”王锦程平静下来,气定神闲地说。 

  “不是有微波炉吗?” 

  “我比较喜欢用锅煮。” 

  “哦。”杨简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沉默地坐回到自己的位置。 

  王锦程心虚地继续看自己的东西,却忍不住胡思乱想,不过最后还是叹了口气。 

  杨简转过身来看着他,看了好一会,才又转过去。 

  000 

  王锦程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道理。 

  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人总有一个方面,是自己死也不行的。 

  王锦程对于自己的做菜水平感到了绝望。 

  “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他系着围裙,站在锅边,一手拿着抱着菜谱研究,一手拿着锅铲,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天赋问题啊。” 

  “胡说!我的智商明明高于平均水平。” 

  王锦程皱着眉头继续看,突然意识到什么,猛地转过头,看见杨简抱着胸,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笑眯眯地看着他。 

  “呃。”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像猫一样不出声啊。 

  杨简走过去,从他手里抽出菜谱,说:“做菜这个东西是要靠感觉的,你照本宣科,怎么行?” 

  “说的你好像很懂一样,你会吗?” 

  “我是不会,但是没见过猪,还没吃过猪吗?” 

  这是什么逻辑,会吃猪不代表会料理猪。 

  既然杨简已经看到了,王锦程只有硬着头皮把做好的菜端出去。 

  杨简尝试那些菜的时候,王锦程并没有传说中的那种忐忑的心情。反正他已经知道结果。 

  “不是人吃的。”杨简放下筷子,平淡地说。 

  可是即使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由杨简说出来格外地打击人。 

  “没关系。”杨简说,“你会泡泡面吧?以后还可以泡泡面给我吃。” 

  王锦程哭笑不得地点点头:“总不能吃一辈子泡面吧?” 

  杨简古怪地看着他。 

  王锦程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 

  一辈子啊,太长了。 

  即使他能给得起,不知道杨简给不给得起。 

  第四章:猜心游戏(下) 

  谢庆又要组队跑去深山老林里摄影了,为了给他践行,王锦程他们特地请他吃了饭,然后晚上跑去嚎一嗓子。 

  果然术业有专攻,王守宁唱歌的水平跟杨简有一拼,只要他们开口,爆米花啊啤酒瓶啊,什么都往他们身上招呼。 

  而王锦程自认为自己的歌声还是不错的。 

  谢庆号称麦霸,他一抢话筒,老唱音很高的歌,以前他比较迷青藏高原,现在他迷上了Vitas,这是很可怕的。 

  他唱起歌来,跟他的笑话一样寒冷。 

  安臻不喜欢开口,其实他们几个人里面唱歌唱得最好的是严晰。严晰的声音本来就比较中性,唱起歌来有种低回的味道。 

  谢庆唱完,被王锦程抢了麦克风扔给严晰,让他唱一首,好洗洗耳朵。谢庆笑嘻嘻地坐了下来,安臻问他:“唱得爽了?” 

  “哪有!王锦程不让我唱!” 

  王锦程掏掏耳朵,说:“再让你唱我就失聪了。” 

  “我再怎么也在调上,比那两个人好多了!” 

  王守宁难为情地抓抓脸,杨简倒是厚脸皮,大言不惭地说:“那是你不懂得欣赏。” 

  “得了吧,别以为大家都没耳朵!” 

  安臻继续跟谢庆说:“你还是唱尽兴吧,平时荼毒我就算了,不要荼毒你的队友。” 

  谢庆捧住心,大惊失色:“原来平时我对你表达爱意的歌你都当成荼毒?我的心碎了。” 

  王锦程在一旁听了,呵呵地笑,对杨简说:“幸亏你平时在家里不喜欢唱歌。” 

  所有人都把头转过来看着他,连严晰都不唱歌了。 

  “你刚才说什么?”谢庆先开口,他沉痛地摇摇头,说,“你一定不是说真的。” 

  王锦程愣愣,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 

  “他说,我平时在家里不喜欢唱歌,所以他的耳朵不用受荼毒。”杨简慢吞吞地解释。 

  王锦程尴尬地看着他,脸上有着抱歉。 

  杨简不以为然,说:“你们看着我们看什么?我们住在一起了。” 

  沉默了一会,谢庆猛地站起来,要冲出去,大喊:“我来看看太阳是不是又升起来了!” 

  安臻一把扯下他。 

  王守宁兴奋得脸都泛红了,问杨简:“你们在一起了?” 

  杨简温柔地点点头。 

  王锦程看着他点头的动作,心跳得特别缓慢起来,他机械地拿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口,闭闭眼,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了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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