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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秋之晓芙+番外 作者:雪微微(晋江12.9.27完结)-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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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把搜集来的一叠资料交给她,“看,这里是D市一些楼盘的效果图,你觉得怎么样?”
  “这些楼盘看起来都不错,不过。”她粗略浏览一遍后把其中的一份拿出来,“如果我有足够的资金,就会选择这里。”她说,“从户型、地段、大小、价格各方面来说,比较合我心意。不过这个已经早就售完了,我只能望洋兴叹了。”
  我讶异了,她居然随便一翻就选中了和我一样的。
  “那么第几层才更符合你心意?”
  “六层以下。”她脱口而出,“我有电梯恐惧症,也不想住得太高。”
  又是暗合,我的庆幸情绪更厉害了。
  从这天晚上开始,我决定也不再连名带姓称呼她了,而她,则仍然习惯称呼我四个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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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十一郎?”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她就无所顾忌地这样喊我,其中的部分原因,是我对她用了从前的一个名字肖文韬,又不肯提起
  以前的事情,她就顺理成章称我是“肖失忆郎”、“萧十一郎。”
  如此过了一个星期以后,我白天要去我师叔的医学实验室待上超过十个小时的时间,忙一整天,直到晚上九点才会离开,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空着肚子回来,就为了晓芙会留给我的汤饭,那时候,我大约十点到家,她则会提前半小时把汤温热了,又重新下米煮一锅饭,让我一进门就可以吃上热的东西,虽然味道不算很好,可是我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当我抽钥匙打开门,晓芙会过来跟我说几句俏皮话,然后告诉我厨房里有吃的。这让我一度以为,我每天生活的意义就是等到晚上能吃到她做的东西。等我吃过晚饭,她便把碗洗过,然后哈欠连天,很早就睡下了。
  晓芙喜欢排骨汤,常熬的也是这个,不过她会在汤里换花样,玉米、胡萝卜、豆腐、海带、酸菜等等,一周不重复。
  不过我最喜欢的东西,还属她做的荷包蛋,为了能早早的吃到这样的东西好出门,我经常要扰他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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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她一夜好睡不同,我一个晚上最多能睡五个小时不到,天未亮就醒来,好几次悄悄溜进她的房间,在昏暗的光线下发现她睡相很是不好,忽然就觉得舒心,然后就像石像一样僵立原地。一旦时间过了六点,我就会毫不留情用噪音干扰她,让她生气也没法子。我这样做了许多次,有次还遇到了一个新的障碍,那便是晓芙从屋里把门反锁,让我只好把门板敲得砰砰响。
  那是一个星期天,我终于拨出一天时间用来休闲,结果被晓芙扔在身后不管,看她眼睛都没有完全睁开地走出门,我差点当场瞪白眼,最后还是回了实验室。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晓芙,她为了我碎念的样子总让我又恼又好笑,也没对她说过,当她想为我拉红线的时候,我已经快失去心智了,我们俩的关系总是淡如水,平静祥和。直到两个月后我忙完V市那边的阶段学习赶回来,她忽然回忆起了少年的事情,明白告诉我没有任何机会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不肯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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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不是那种轻易言败或者大度给予祝福的人,我观察她的眼睛,知道她说的不全是真话,便感到了一些希望,于是继续保持着联络。午夜梦回,我总有回到D市找她的冲动,最后还是靠了她的邮件,我才能够得到仅有的睡眠,如此一心二用,几近神经错乱,居然还通过了导师对我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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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岁才开始系统医学的学习,从一个经理人转变为一个医生,我惹了不少的非议,然而最让我难以接受的,其实还是本身对重病和死亡的恐惧。正因为此,导师才让我来D市向师叔学习一段时间,换一个环境,让我安排出时间去走访调查,由此见到了不同的人和事。
  经过努力,我渐渐对生命的终结有了其他的思考,而晓芙,则让我具有了面对死亡威胁的力量。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一见到她,便什么也不惧了,就是地球从此走错轨道,从此灰飞烟灭,我也不觉是可怕的事情。
  我其实不是心胸开阔的一个男人,对她投以庄以荀的过分关心,我还是很懊恼,在医院转身而去后,我有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必须和她办了结婚。
  所以现在,我终于拥有晓芙作为了我的新娘,我的一生,还有比这更幸运的事情吗?
  


☆、番三之 关于晓芙,些许回忆

  关于晓芙,些许回忆 By陆展宇
  第一次见到晓芙,是在火车站。
  那是迎新日前一天中午,我做完家教后往火车站赶,竟比约定的十二点半早了一个多小时。看时间还早,我正准备做什么来消磨时间,不经意间往出站口一瞥,我看到了一个人,然后眼睛就不能移开了。
  那是一个身高较好、体型略微臃肿的女孩子,正吃力地拖了一个二十四寸的行李箱和一个超大的白色编织袋往外走,在人群里艰难行进,背上还有一个略鼓的书包。她的旁边跟一个高个的黑皮肤男子,四十多岁的年纪,左手拖一个同样颜色和大小的编织袋,右手拿了一个红色的旅行袋,面无表情。
  我看着这一幕,暗暗觉得滑稽,心想这个大汉让女孩子拖一个那样大的编织袋实在不像话。
  可是我很快发现自己错了。
  那个大汉把女孩子送上公交车后径直离开,上了不同路线的另一辆车子,这让一直旁观的我拔腿就跑,追上了快要启动的车子,心里已经判定她是我们学校的新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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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的行李占了后车厢的一小块区域,她本人在两个大号编织袋后透过窗子往外看,胸口剧烈起伏着,显然是累了。
  “你好,我也是经管学院的学生,现在大二,你是新生对吧。”我过去跟她搭讪,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样一个可以淹没人海的女孩子注目。
  说淹没人海也不对,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不肯别开脸了。
  “是,是,你是学长吧?”女孩的脸忽然就红了。
  “我叫陆展宇,你叫我学长也行。”我说,把她的行李又打量一遍,好家伙,足足两个大编织袋,一个大行李箱加一个书包,“你该不是一个人来的吧?”
  “是啊。”女孩咧开嘴一笑,脸颊的酒窝很是好看,“幸亏碰上人帮我带了一段。”
  我不可抑制地吃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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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的聊天中,我知道女孩叫做禾晓芙,家在D市,与这里大约是四个半小时的车程,这次上学是一个人来的,小的东西如针线包清凉油的一应俱全,大的如冬天的被子也自己带来了。
  我笑着告诉她这些东西在F市都可以买,她又红脸说现在还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哪里买东西好,便把东西一起都带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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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起坐车回学校,然后,我打电话把室友喊出来帮忙带行李,带她到外语系所在寝室楼,拿过钥匙,和她一起把寝室打扫过了,又偷偷地帮她换了一个更结实的床板,在选择床位方面,我告诉她要选和厕所一墙之隔的一个,千万不能和厕所正对面。
  我忙得不亦乐乎,肚子叫也不理了,直到晓芙提醒我手机一直响个不停。
  拿过手机一看,已经十二点四十,打电话的人正是十分钟前到火车站的苏秦秦。她和我中学同校六年,比我低一届,又和我住在一个小区,几日前便主动联系我去接她,我想时间也不冲突,便没有拒绝。此时此刻,我本该义不容辞过去,可是这边的事情也不能放下,便不自觉僵硬了几秒。
  “学长,你有事先走吧。”晓芙说,“下面的事情我搞得定。”
  嗨,真是笨晓芙,她只要说一句不知道该怎么做,就会让我心安理得留下来帮忙,偏偏她就没有这么说。
  我恋恋不舍地走了,打电话给苏秦秦告诉她坐公交车过来,毕竟我来校的时候已经帮她带了一部分行李过来,而且她身边还有一个苏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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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还不是正式迎接新生的日子,接待的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我引苏秦秦和苏阿姨到宿舍,放下行李后一起到校外的餐馆吃了午饭。
  相比晓芙,苏秦秦让人动心的一个性格就是她会撒娇和依赖我,于是,尽管有苏阿姨在旁边忙着扫地、拖地、铺床,苏秦秦仍然拉着我不肯放,很快就拉着我的手兴冲冲地开始逛校园了。
  我带着她漫步校园,告诉她一处一处的建筑的名字,慢慢地到了校内最大的超市,在这个地方,我又看见了晓芙。
  她当时正从里面出来,左手提两个塑料桶子,里面放了一应的生活用品,右手拿四个大小不一的脸盆和一根银色的衣撑,看见我的时候立即喜笑颜开,“学长。”
  “你买东西啊!”我尴尬应了一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倒是身边的苏秦秦很大方,她挽我手,笑眯眯看着我,“你要不要帮忙啊?”
  “不用了,我可以的。”晓芙想也没想,走的时候有些灰溜溜。
  “我可以的。”这是晓芙对我说的频率最高的四个字,可是她不知道,有时候并不是能力的问题,她只要轻轻说出自己的要求,就不会让自己这样
  辛苦。
  后面的时间我仍旧心不在焉,就是秦秦对我说要做我女朋友也点头答应了。
  追悔莫及是几分钟后的事情,我被秦秦拉着跑回宿舍,心里还是咚咚咚咚敲鼓不停,虽然说秦秦也可以算上我的青梅竹马了,可是我对她,总还没有恋人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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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秦秦确定感情以后,我们两个就常常同进同出。秦秦是一个热闹的女孩子,她热衷参加活动和逛街,对此我只有舍命陪君子,想来女孩子大多是这样。
  相比之下,晓芙则安静多了,她总像一个战士背了自己的书包在校园里快速穿行,一有空闲就往图书馆跑,或者是急冲冲赶公交车去做兼职。我问她是否经济上有困难,最后又得到了“我可以的”的回答。
  我真是不喜欢这四个字。
  晓芙也在某次问到了我和秦秦的关系,我想木已成舟,便说了她是我的女友。有次她又好奇我怎么会去帮助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我答大概是她的眼睛和秦秦的有些一样,又说自己那时候正好闲来无事。
  这样的话不过是临时编造的,晓芙却深深相信了,从来没有观察过秦秦的丹凤眼和她的大眼睛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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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的三年,我总会主动是找晓芙关心一些事情,也帮她联系兼职的事情,当她为了考试焦虑的时候,我把她喊出来好生安慰,又提醒她想拿奖学金必须多参加学院和学校的活动、多投稿,这样的叮嘱是对秦秦也不曾有过的。
  第一次见到晓芙,她穿简单的T恤配长裤,脑后随意扎一马尾,身形微胖,算一个小胖妹,一年后再见晓芙,她已经会较好搭配衣服,长发披肩,又成功减肥,外型上改变不少,也不再容易羞涩脸红,完成了初步的蜕变。
  我们同校三年,最后一起毕业。那时候我恍然大悟她不常回去度假,人家休闲在家的时候也在拼命兼职。
  这下我才后知后觉,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她会觉得她有些黝黑了,那分明是暴晒出来的,为了学费、生活费,她的假期不能放松。
  至于秦秦,我们两个时常相伴,感情也渐渐升华,只是在大四那年的时候为了去向问题争吵了起来。
  按照我当时的意愿,我会去D市,和晓芙同一个城市,而秦秦则希望我能和她一起回到C市,家里也支持这样。
  我对秦
  秦一向宽怀,这次却据理以争不肯退后,心烦意乱的时候,我又打电话给晓芙把她喊了出来。
  我大学里不缺铁杆同窗,可是我仍倾向于向晓芙求救,不可解释,或许这是一开始的习惯。
  我问晓芙为什么要回去D市,外面的发展空间更大,她说她追求平静恬淡的生活已足够。我默默听着,后来跟秦秦说坚决去D市。
  **
  我先秦秦一年毕业,到了D市开始上班,生活上一切随意,有时候找晓芙出来聊天,平静安详。一年后,秦秦回到C市工作,我们两个继续两地分离的生活。
  刚来到D市的时候,这边惨淡的人脉和陌生的环境,加上秦秦不时的啼哭和家里对我回去的期盼让我心烦意乱,渐渐地开始力不从心,性子也越来越坏,以至于和晓芙见面的时候都没了笑容,说不出话来,冷淡收场是常有的事情。
  我和晓芙见面总没有太多喜欢的事情可讲。记得前年一个下着雨的秋天傍晚,我打电话给晓芙,约定在天台见面,忽然说起了生死的问题,惹得她以为我要自杀,最终还是把我拉下了天台。说起那一天,我确实因为和秦秦的争吵有些沮丧,加上天气一直阴冷,心情更陷入低潮,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这样轻易结束自己的性命。
  第二天,为了不让晓芙继续担心我和秦秦又如何愁肠百结,便趁早发信息给她说两个人已经和好如此,连打电话的气力都失去了。
  四月的一天傍晚,我和秦秦又因为工作和预备结婚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心烦意乱,心想晓芙才不会三天两头朝我吵架。于是我再次跟晓芙求救了。
  到此,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脆弱无用的男人。
  接通电话后,我又是宿命般地不能说什么话,只好约定她在老地方——青草青公园的荷花池见。
  晓芙从来没有认真想过,我喜欢看荷花不过是因为她的名字里有‘芙’的关系。
  晓芙,不就是早上的荷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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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在柳树下等得越来越焦操,竟然在看见晓芙容光焕发过来的瞬间崩溃,我心想自己为了她和秦秦正受着痛苦的煎熬,她居然还是生活得风生水起,一时间就打翻了心中的天平。
  于是,我失去理智地把和秦秦的争吵归咎于她,又不可抑制地吻了她。
  天知道我是疯了
  还是狂了,可是对于如此冲动的行为,我至今也没有后悔过。
  我早就想这样做了。
  我抓了狂,说了言不由衷的话,最后把她一个人留在身后。
  回到租的房子以后,我开始冷静下来,想要打电话向她道歉,结果反复多次也没有任何回应。我想她一定是生气了,便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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